今年还有32股票可能退市
『壹』 强制退市的股票,还有重组上市的可能性吗
退市的股票是可以重新上市的,但是这里有许多的要求,并且不是所有的股票都享受这个所谓重新上市的资格!其实根据目前的规则来看,鼓泡退市了是可以在未来继续上市,或者重新上市的,就要看所谓的退市情况如何,是主动性退市还是被动型退市,当符合了一定的条件后再上市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贰』 今年将有哪些股票退市
只有连续3年亏损的股票,才会退市。
『叁』 证监会警示有退市风险的32个股票名单
羊城晚报讯记者黄璨报道:12月15日,上海家化、仰帆控股、皖江物流、*ST三毛、*ST锐电、天目药业6家公司发布退市风险提示。据统计,12月以来发布退市风险提示的上市公司已达38家,直接引发了资金的恐慌出逃,大多数公司股价都呈现了放量下跌的走势。许多市场人士将此解读为是在严格执行退市制度,进而为推动注册制清障。
『肆』 股票退市新规有几只股票会退市
目前ST板块有92只成分股,其中21只2011年的净资产为负,可能会被暂停上市;85只*ST成分股,有20只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有可能会被终止上市。
据统计,自2001年初实行"第一版"退市标准后,A股退市公司总计40余家,占目前A股挂牌家数的1.8%。而美国纳斯达克每年大约8%的公司退市,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的退市率为6%;英国AIM的退市率更高,大约12%。
若参照创业板的退市新规,*ST金城、SST聚友、S*ST恒立、*ST宏盛、*ST远东、*ST博通、*ST海鸟、*ST朝华、*ST铜城、*ST创智、*ST北生、*ST炎黄、*ST丹化这13家暂停上市的公司有可能难以恢复上市。
而*ST宏盛、*ST中华、*ST科健、*ST石岘、*ST金顶、*ST金城、*ST广夏、*ST宝硕、*ST兴业、*ST金泰、*ST嘉瑞、S*ST恒立、*ST东碳、S*ST聚友、*ST珠峰、*ST朝华、*ST吉药、*ST北生这20家公司则有可能会被直接终止上市。
目前在*ST板块中,有20家公司在2011年和2010年的净资产皆为负。
包括*ST宏盛、*ST中华、*ST科健、*ST石岘、*ST金顶、*ST金城、*ST广夏、*ST宝硕、*ST兴业、*ST金泰、*ST嘉瑞、S*ST恒立、*ST东碳、S*ST聚友、*ST珠峰、*ST朝华、*ST吉药、*ST北生。
从目前A股暂停上市的上市公司来看,总共有23家,如果按创业板退市的新规,这些公司想要重组保壳生存的机会就越发渺茫。
但如果不通过借壳,其中只有9家公司在2011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另外13家则净利润为负,想要通过调节利润恢复上市实有难度。这些公司包括*ST金城、SST聚友、S*ST恒立、*ST宏盛、*ST远东、*ST博通、*ST海鸟、*ST朝华、*ST铜城、*ST创智、*ST北生、*ST炎黄、*ST丹化。
以上公司将是沪深主板新退市制度实施后退市公司的热门股。
沪深交易所新退市制度实施后,A股估值的两极分化将不可避免:蓝筹股将更受追捧,而垃圾股将会被抛弃。
『伍』 股票有公告将在30个交易日后退市还能买入吗
你不怕人民币变废纸就可以
『陆』 已经退市的股票今后还有可能上市吗
如果退到三板了,还要看申请情况。
如果彻底没有了就不行了。
『柒』 退市的股票今后还有可能上市吗
只能通过资产重组、并购,借壳上市等方法符合相关规定后重新回到主板
『捌』 退市的股票还有可能再上市吗
不是所有上市公司都能恢复上市的,需要根据退市之前的行为以及退市之后公司的性质来决定公司何时还能恢复上市。
『玖』 股票有可能突然退市吗
股票退市要经理一个三年亏损并且不能弥补亏损的状况下才会退市。首先就是变成ST 然后就是*ST 如果还是弥补不了亏损的情况下就退市
『拾』 退市股票能否成功申请重新上市
退市的公司可以再申请重新上市,不过需要经过至少六十个交易日才可以重新上市。
退市可分为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
主动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主动向监管部门申请注销《许可证》,一般有如下原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定不再延续;股东会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破产;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结构、布局。
被动性退市是指公司被监管部门强行吊销《许可证》,一般因为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风险等原因。
(10)今年还有32股票可能退市扩展阅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
第四章 重新上市安排
第二十六条 退市公司的重新上市申请获得本所同意后,应当在三个月内办理完毕公司股份的重新确认、登记、托管等相关手续。本所在公司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安排其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未在上述期间内办理完毕重新上市相关手续的,应当向本所提交申请延期重新上市的说明并公告,本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延期。
公司未在上述期间内办理完毕重新上市相关手续,也未获得本所同意延期的,本所关于同意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的决定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失效,公司于该决定失效之日起的至少六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重新上市申请。
第二十七条 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申请获得本所同意后,应当在其股票重新上市前与本所签订重新上市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并按照本所规定于股票重新上市前缴纳重新上市初费。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当在其股票重新上市前向本所提交以下文件: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二)公司全部股份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的证明文件;
(三)公司行业分类的情况说明;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九条 公司股票自重新上市首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所在公司披露重新上市公告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安排其股票进入本所风险警示板进行交易。
重新上市的公司在发布首份年度报告后,可以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第三十条 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后沿用其终止上市前的股票代码,重新上市首日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
公司股票重新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原则上应为其在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其他符合条件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或者本所退市股份转让系统最后一个转让日的成交价。
公司认为需要调整上述开盘参考价的,需由重新上市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充分说明理由并对外披露。
第三十一条 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后,其终止上市前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在退市期间未以证券竞价交易方式公开转让的,其限售期限自重新上市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三十二条
除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公司退市期间发行的新增股份,其限售期限截至重新上市日尚未届满的,自重新上市之日起连续计算;
限售期少于十二个月的,除已通过证券竞价交易方式公开转让的股份之外,自重新上市之日起继续限售至届满十二个月;
未设定限售期的,除已通过证券竞价交易方式公开转让的股份之外,自重新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公司在重新上市申请日前的最近六个月内发行的新增股份,自重新上市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第三十三条 终止上市前未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其非流通股份须待相关股东比照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后方可流通。
第三十四条 公司在退市期间因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者送股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其限售期与原对应的股份相同。
第三十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重新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由公司回购。
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重新上市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者由公司回购。
第三十六条 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后,其保荐机构应当在公司重新上市后当年及其后的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于每一年度报告披露后的十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持续督导总结报告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