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股会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㈠ 重组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属于重组的事项主要包括:①出售或终止企业的部分经营业务;②对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较大调整;③关闭企业的部分营业场所,或将营业活动由一个国家或地区迁移到其他国家或地区。 重组包括股份分拆、合并、资本缩减以及名称改变。
首先应该明白一点,在理论上,股价是由公司的资产和对公司发展的预期决定的。所谓的重组对股价的影响,也是在这两方面进行影响。
一,重组以后,公司的资产是变好了还是变坏了。比如说,重组的时候注入优质资产,股价一般就会上涨。如果投资者发现注入的资产比较差,会引起股价下跌。
二,重组以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影响。大家都知道,炒股票炒的是预期。如果重组以后,对公司的发展有良性的影响,股价也会上涨。
在中国的市场上,对重组题材股的炒作,大部分都是非理性的。一旦传出公司重组的传闻,市场会爆炒。当重组消息落实之后,不管这个消息真假,一般都会引起股价大跌。这就是传说中的,利好出货。至于重组成不成功的原因,那就太复杂了。政府监管、地方保护等等,都会对重组的结果造成很大影响,不能一概而论。
这些可以慢慢去领悟,投资者进入股市之前最好对股市有些初步的了解。前期可用个牛股宝模拟炒股去看看,里面有一些股票的基本知识资料值得学习,也可以通过上面相关知识来建立自己的一套成熟的炒股知识经验。希望可以帮助到您,祝投资愉快!
㈡ 什么情况对股市有影响
影响有积极的消极的,您指的应该是消极的吧,消极的也可以理解成风险,所谓风险,是指遭受损失或损害的可能性。就证券投资而言,风险就是投资者的收益和本金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从风险的定义来看,证券投资风险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投资者的收益和本金的可能性损失;另一种是投资者的收益和本金的购买力的可能性损失。
在多种情况下,投资者的收益和本金都有可能遭受损失。对于股票持有者来说,发行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而出现亏损时,或者没有取得预期的投资效果时,持有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其分派收益就会减少,有时甚至无利润可分,投资者根本就得不到任何股息;投资者在购买了某一公司得股票以后,由于某种政治的或经济的因素影响,大多数投资者对该公司的未来前景持悲观态度,此时,因大批量的抛售,该公司的股票价格直线下跌,投资者也不得不在低价位上脱手,这样,投资者高价买进、低价卖出,本金因此遭受损失。对于债券投资者来说,债券发行者在出售债券时已确定了债券的利息,并承诺到期还本付息,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债券发行者都能按规定的程序履行债务。一旦债务发行者陷入财务困境,或者经营不善,而不能按规定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甚至完全丧失清偿能力时,投资者的收益和本金就必然会遭受损失。
投资者的收益和本金的购买力损失,主要来自于通货膨胀。在物价大幅度上涨、出现通货膨胀时,尽管投资者的名义收益和本金不变,或者有所上升,但是只要收益的增长幅度小于物价的上升幅度,投资者的收益和本金的购买力就会下降,通货膨胀侵蚀了投资者的实际收益。
从风险产生的根源来看,证券投资风险可以区分为企业风险、货币市场风险、市场价格风险和购买力风险。
从风险与收益的关系来看,证券投资风险可分为市场风险(MarketRisk,又称系统风险)和非市场风险(Non-marketRisk,又称非系统风险)两种。
市场风险
是指与整个市场波动相联系的风险,它是由影响所有同类证券价格的因素所导致的证券收益的变化。经济、政治、利率、通货膨胀等都是导致市场风险的原因。市场风险包括购买力风险、市场价格风险和货币市场等。
非市场风险
是指与整个市场波动无关的风险,它是某一企业或某一个行业特有的那部分风险。例如,管理能力、劳工问题、消费者偏好变化等对于证券收益的影响。非市场风险包括企业风险等。
具有较高市场风险的行业,如基础行业、原材料行业等,它们的销售、利润和证券价格与经济活动和证券市场情况相联系。具有较高非市场风险的行业,是生产非耐用消费品的行业,如公用事业,通讯行业和食品行业等。
由于市场风险与整个市场的波动相联系,因此,无论投资者如何分散投资资金都无法消除和避免这一部分风险;非市场风险与整个市场的波动无关,投资者可以通过投资分散化来消除这部分风险。不仅如此,市场风险与投资收益呈正相关关系。投资者承担较高的市场风险可以获得与之相适应的较高的非市场风险并不能得到的收益补偿。
在西方现代金融资产组合理论中,市场风险和非市场风险的划分方法得到了相当广泛地采用。为了更清楚地识别这两种风险的差异,下表列出了市场风险和非市场风险的定义、特征和包含的风险种类。
市场风险和非市场风险的比较
市场风险非市场风险
定 义:与整个市场波动相联系的风险 与整个市场波动无关的风险
(1)由共同因素引起; (1)由特殊因素引起;
特 征:(2)影响所有证券的收益; (2)影响某种证券的收益;
(3)无法通过分散投资来化解; (3)可以通过分散投资来化解
(4)与证券投资收益相关; (4)与证券投资收益不相关;
包含的:(1)购买力风险;
风 险:(2)货币市场; 企业风险等;
种 类:(3)市场价格;
㈢ 派股对股票价格的影响
派发股利的确应该有时间限制的,但以上文字只能说明公司有派发现金股利的意向,还没做具体的时间安排.附:
股息、红利亦合称为股利。股份公司通常在年终结算后,将盈利的一部分作为股息按股额分配给股东。股利的主要发放形式有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财产股利和建业股利。
现金股利亦称派现,是股份公司以货币形式发放给股东的股利;股票股利也称为送红股,是指股份公司以增发本公司股票的方式来代替现金向股东派息,通常是按股票的比例分发给股东。股东得到的股票股利,实际上是向公司增加投资;新建或正在扩展中的公司,往往会借助于分派股票股利而少发现金股利。财产股利是股份公司以实物或有价证券的形式向股东发放的股利。建业股份公司是以公司筹集到的资金作为投资盈利分发给股东的股利。这种情况多发生在那些建设周期长、资金周转缓慢、风险大的公司。因为建设时间长,一时不能赢利,但又要保证股利的发放吸引投资者。
股利的发放一般是在期末结算后,在股东大会通过结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之后进行。有些公司的股利一年派发两次,但是中期派息与年终派息有的不同,中期派息是以上半年的盈利为基础,而且要考虑到下半年不致于出现亏损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必须决定是将可动用作为判断标准。从根本上讲,看股东们考虑的是眼前利益还是将来公司的发展,从而所带来的更大利益。
股利的派发权是属于股东大会,但派发股利的具体方案则由董事会提出,一经股东大会认可,即可确定进行。公司股票是可以转让的。为了确定哪些人可以领到股利,必须在发放股利前确定一些日期界限。这里有4个重要日期需要注意,因为它们无论对于那些注重当前收入的人,或是对注重资本利得的人都十分重要。它们分别是:
⑴宣布股利日。即董事会宣布决定在某日发放股利的日期。
⑵除息日。除去股息日期。在除息日当天或其后购买股票者将无权领取最近一次股利。除息日一般在股权登记日后面若干天。
⑶股权登记日。凡此日在公司股东名册上有名字的人都可分享到最近一次股利。由于股票交易与股东是不断变化的,公司很难确定某期股息派发中股东有哪些人。因此,董事会必须决定某一天为股权登记日,让股东进行股权登记,以便公司确认股东并派发股息。
⑷股利发放日。将股利正式发放给股东的日期。
上述日期对股票交易是十分重要的。如果持股人在除息日前一天卖出股票,那么他将失去他享股利的权利,如果持股人在除息日当天或以后买进股票,那么他也无权他享即将分配的一次股利,这次股利仍将归原股东领取。很显然,股利的宣布日、发放日对股票交易价格有一定的影响。
㈣ 股改之后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股改的全称是“国有股股权分置改革”
那么什么是股权分置改革了?
什么是股权分置
-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翻看相关规定,既找不到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也没有明确的制度性安排
一句话概括,股权分置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股权分置是近两年才出现的新名词,但股权被分置的状况却由来已久。
很多老股民都知道,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之初,有一些股票是全流通的。打开方正科技(原延中实业)的基本资料,我们可以看到,其总股本是97044.7万股,流通A股也是97044.7万股。
然而,由于很多历史原因,由国企股份制改造产生的国有股事实上处于暂不上市流通的状态,其它公开发行前的社会法人股、自然人股等非国有股也被作出暂不流通的安排,这在事实上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局。另外,通过配股送股等产生的股份,也根据其原始股份是否可流通划分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截至2004年底,上市公司7149亿股的总股本中,非流通股份达454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非流通股份中又有74%是国有股份。
股权分置的产生是否有相关法律依据呢?1992年5月的《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规定,“根据投资主体的不同,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而1994年7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对股份公司就已不再设置国家股、集体股和个人股,而是按股东权益的不同,设置普通股、优先股等。然而,翻看我国证券市场设立之初的相关规定,既找不到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也没有明确的制度性安排。
股权分置改革与国有股减持不同。减持不等于全流通;获得流通权,也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减持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开始被提上日程。1998年下半年以及2001年,曾先后两次进行过国有股减持的探索性尝试,但由于效果不理想,很快停了下来。此次改革试点启动后,有很多投资者问,流通与减持有什幺不同?对此,法律专家的解释是,减持不等于全流通,减持可以在交易所市场进行,也可以通过其它途径,被减持的股份并不必然获得流通权;而非流通股获得了流通权,也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减持。
什么要改革
-股权分置在很多方面制约了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
正是由于股权分置,使上市公司大股东有“圈钱”的冲动,却不会关心公司股价的表现
作为历史遗留的制度性缺陷,股权分置早已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的一块“心病”。市场各方逐渐认识到,股权分置在很多方面制约了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而且,随着新股发行上市不断积累,其不利影响也日益突出。
首先是因股权分置形成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的“利益分置”,即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关注点在于资产净值的增减,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关注点在于二级市场的股价。试举一例,可以对“利益分置”有更清晰的了解:2000年12月,某上市公司以每股46元的价格增发2000万股股票,由于是溢价发行,增发后每股净资产由5.07元增加到6.72元。也就是说,通过增发,该公司大股东不出一文就使自己的资产增值超过30%。其后该公司股价一直下跌,大股东却毫发无损。可见,正是由于股权分置,使得上市公司大股东有着“圈钱”的冲动,却不会关心公司股价的表现。上市公司的治理缺乏共同利益基础。
三分之二股份不能流通,客观上导致流通股本规模相对较小,股市投机性强,股价波动较大
股权分置也扭曲了证券市场的定价机制。股权分置格局下,股票定价除公司基本面因素外,还包括2/3股份暂不上市流通的预期。2/3股份不能上市流通,导致单一上市公司流通股本规模相对较小,股市投机性强,股价波动较大等。另外,股权分置使国有股权不能实现市场化的动态估值,形不成对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和增强资产增值能力的激励机制,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和产品创新也颇受制约。
我们该做些什么
-不要以为自己股份少,说话没人听,便采取观望态度。事实上“众人拾柴火焰高”
流通股股东应当通过与非流通股股东“讨价还价”,来寻找利益的平衡点
有了以前的经验和教训,此次改革采取了更加尊重市场规律的做法,规则公平统一、方案协商选择,即由上市公司股东自主决定解决方案。方案的核心是对价的支付,即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的对价,以获得其所持有股票的流通权(所谓对价,指一方得到权利、权益、益处或是另一方换取对方承诺,所做的或所承诺的损失、所担负的责任或是牺牲。目前,我国法律中还没有明确“对价”概念。这次改革实践中,“对价”往往指非流通股股东为取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相应的代价,对价可以采用股票、现金等共同认可的形式)。首批试点大都选择了送股或加送现金的方案,得到了多数流通股东的肯定。目前,第二批试点公司的方案正在陆续推出,送股方案依然是主流,但也出现了创新的方案,如缩股、权证等。
首家改革试点公司三一重工举行临时股东大会时,投资者李先生在现场告诉记者,虽然自己只持有1000股三一重工股票,但从公司公布改革方案后,他就开始认真研究,并数次打电话给公司表达他的意见,也得到了公司工作人员认真的接待。三一重工的方案由10股送3股改为10股送3.5股,正是听取流通股股东意见的结果。李先生认为,很多投资者觉得自己股份少,说话没人听,便采取观望态度,事实上“众人拾柴火焰高”,只有大家都参与进来,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才能得到保护。
这次改革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通过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之间的“讨价还价”,寻找利益的平衡点。这种情况下,双方的充分沟通就非常重要。首批试点中,试点公司通过投资者恳谈会、媒体说明会、网上路演、走访机构投资者、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方式,组织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和协商,同时对外公布热线电话、传真及电子信箱。应当说,投资者参与改革的途径还是很多的。
改革赋予流通股股东很大的话语权。清华同方的方案没能通过就证明了其“威力”
不仅如此,流通股股东的投票结果也是决定性的。根据规定,改革方案要在股东大会通过,必须满足两个“2/3”,即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这一规定赋予了流通股股东很大的话语权,它的“威力”在首批试点中已经体现——清华同方的方案虽然总体上得票率很高,但由于流通股股东表决赞成率为61.91%,最终还是没能通过。
改革后市场能否承受
-综合来看,股权分置改革后实际股票供给的增加是较为有限的
名义上大股东的股票全部获得了流通权,但真正能流通的只有很小一部分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日前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第二批试点结束后,将加紧做好全面推开的工作,力争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基本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有投资者因此担忧,短期内完成改革,是否意味着大量非流通股将上市流通,市场能否承受这一压力?
不能否认,非流通股上市后会给市场带来一定压力,但在很多时候,这一压力被过分夸大了。以首批试点公司金牛能源为例,按照有关规定,金牛能源大股东必须保持持股在51%以上的绝对控股地位。该公司实施改革方案后,其大股东邢台矿业集团持股比例将降至57.63%。这样,大股东只有6.63%的股份可以上市交易。也就是说,名义上大股东的股票全部获得了流通权,但真正能流通的只有很小一部分。
金牛能源的情况并非特例。6月中旬,国资委发布《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指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要根据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原则,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定股权分置改革后在上市公司中的最低持股比例。可见,在改革完成后,依然会有相当比例的股票不会上市流通。
另外,如前面所述,获得流通权与减持并不是一回事。对于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大股东不但不会减持其股票,或许还会增持。这在成熟证券市场中相当常见。
为避免非流通股上市的冲击,试点改革还有分步上市的规定
为避免非流通股上市的冲击,试点改革还有分步上市的规定: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12个月期满后,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首批试点公司中,三一重工、紫江企业和金牛能源的非流通股股东还主动提高减持门槛。综合来看,股权分置改革后实际股票供给的增加是较为有限的。
㈤ 上市公司重组合并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一般而言对合并和被合并方都有利,理论上会涨。
两家公司和到一起,可以增强竞争力,利用协同效应,减省成本,提高收益。
一般而言,是被人合并的那边利好会大点,因为合并方要出钱买它,他的股东觉得亏就不会不干,所以合并方得出高点的价钱了。所以这就有利被合并方。
㈥ 配股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在流通配股以后,由于除权,股价都会下降。对于参与配股的股东来说,因为其股票数量增多,总权益基本改变。但是没有参与配股的股东将会因股价降低而受损。
(6)并股会对股票有什么影响扩展阅读:
配股是指向原股票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配售一定数量新发行股票的融资行为。
配股权是指当股份公司为增加公司股本而决定发行新的股票时,原普通股股东享有的按其持股数量、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认购一定数量新发行股票的权利。配股权实际上是一种短期的看涨期权。
配股一般采取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配股价格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协商确定。
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股的,除了要符合公开发行股票的一般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2)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3)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
投资者在配股的股权登记日那天收市清算后仍持有该支股票,则自动享有配股权利,无需办理登记手续。中登公司(中国登记结算公司)会自动登记应有的所有登记在册的股东的配股权限。
上市公司原股东享有配股优先权,可自由选择是否参与配股。若选择参与,则必须在上市公司发布配股公告中配股缴款期内参加配股,若过期不操作,即为放弃配股权利,不能补缴配股款参与配股。
㈦ 一次30万买入一只股票会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一次买30万,一只股票都会对股票有什么影响?区区30万对赌漂。一点影响都没有。股票都是上千亿上百亿资金。你的30。你对股票来说,是小毛毛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