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转股后对债权方股票的影响
1. 债转股,对于债权人有什么好处
如果公司的成长型非常好,债转股当然好了,可以靠股票红利挣钱,更可以靠股票暴涨发财。
如果公司日落西山,还是不转好。
2. 债转股,债转股到底对股市是利好还是利空
对上市公司是利好!意思是上市公司欠别人的钱不用还现金了,可以把欠别人的钱兑换成公司的股票!
3. 债权转股权对股民是利好吗
这个不好说,如果有机会的话,你可以对公司债转股的情况进行一下全面尽职调查,为什么实行债转股?
比如有的公司实行债转股,可能是基于对外欠款太多,无法通过现金偿还(比如通过小额贷、通过像自然人借款约定了高利息等情况),所以选择了债转股的方式。
原持股人是否继续持有或减仓,还是要看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和他的业务模式,是否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等等。
您还是要综合多种因素考虑。不知是否能帮助到您
4. 转债股利好还是利空 转债股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可转债股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利空,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股票,就是扩容。
转债股对股价的影响:
1、是一个“多赢”的局,这些股权分两类。一类是养老金社保来“垫底”。另一类是专门成立的私募来接盘。无论谁接,最后都是需要与A股对接变现。要完成整个流程,就要保证A股的估值水平只能高不能低。
2、通过债转股,提高权益占比,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整个社会的杠杆率水平。同时国内的供给侧改革必然伴随着企业(主要是国有企业)的重组、整合,在这过程中银行不良将加速暴露,此时一刀切的抽贷并不是好的处理方式。
而以债转股的形式一方面给企业重组、整合以喘息之机;另一方面,在经济形势好转之后为银行带来丰厚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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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股票的特点:
1、债权性。
和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金和利息,这是分析转债股利好还是利空的要点之一。
2、股权性。
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在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
3、可转换性。
这是分析转债股利好还是利空的重点,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者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
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者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股票。如果债券持有者不想转换,则可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
5. 债转股是什么意思 债转股是利好还是利空
债转股是利空,债转股操作对于公司来说就是通过定向增发来解决债务问题,银行本来就面临坏账风险,定增解除了坏账风险,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来说,以后的分红会变少。进行债转股操作之后,整合后的股权投资现值不低于当前债务价。
债转股一直是股票市场中不可忽视的一种操作,债转股是指债权转化为股权,也就是指将债权债务关系变为股权关系。换一种说法就是,债转股指的是将债务转为资本,债权人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
总的来说,债转股是利空的。债转股操作对个人投资者来说是好还是不好,主要是从利空利多辩证的角度来看就行。
6. 债转股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债转股坚持市场化方向
债转股坚持“银行、实施机构和企业自主协商”的市场化方向,形成几个市场主体间自主决策,风险自担,收益自享的相互关系。
华泰证券指出,与“政策性”债转股的差异体现为政府的“不强制”和“不兜底”。
“不强制”指的是,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不干预债转股市场主体具体事务,不得确定具体转股企业,不得强行要求银行开展债转股,不得指定转股债权,不得干预债转股定价和条件设定,不得妨碍转股股东行使股东权利,不得干预债转股企业日常经营。
“不兜底”指的是,如果形成损失,政府不承担损失的兜底责任。
华泰证券判断,未来债转股的规模不大,将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渐扩大规模,转股主体将以资产负债率高的大中型国企为主。
实施方式确定为银行“先售后转”,实现风险隔离
《指导意见》将实施方式确定为“先售后转”,即银行不直接转股,而是先将债权转让给实施机构,再由实施机构转股并持股经营。这也是近期部分案例所采用的方式,可避免银行自持股份所带来的风险集聚、资本消耗过大等问题,并且均在现有法律和监管体系下完成,不用修改法律法规。
国泰君安研究称,对于银行来说,这样可实现风险隔离,但其缺点是若转让给外部实施机构时,折扣可能较大,银行会确认较大的损失,账面上与将不良资产转让给AMC类似,且不能分享后续的转股后的收益。但如果转让给银行自己旗下的子公司,则能避免上述问题,因此会提升银行的积极性,预计会成为银行债转股的主流模式。
禁止将“僵尸企业”列为债转股对象 以银行发放贷款为主
《指导意见》指出,禁止将下列情形的企业作为市场化债转股对象: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有可能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
转股债权范围以银行对企业发放贷款形成的债权为主,适当考虑其他类型债权。转股债权质量类型由债权人、企业和实施机构自主协商确定。
申万宏源称,这跟8月那次意见提到对钢铁煤炭企业开展债转股略有不同,对债权进一步界定。
债转股规模未来或不大
华泰证券称,对于债转股的规模,预计未来的规模不大,将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渐扩大规模。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协调,以及政府对规则的制定、政策的完善都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银行、实施机构和企业三方想撮合成一个大家都接受的转股价格也并非易事。
华泰证券判断,对于转股主体,将以资产负债率高的大中型国企为主。对于转股企业,《意见》明确了“三个鼓励”:鼓励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包括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困难但仍有望逆转的企业;因高负债而财务负担过重的成长型企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成长型企业;高负债居于产能过剩行业前列的关键性企业以及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