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持对股价的影响
⑴ 股份代持问题
你这个问题可麻烦了。
1、在公司准备上市的过程中,股份代持是绝不允许的。看清楚,是绝不!包括信托方式的也不行,必须清理掉。当然了,这是在证监会能够查出来的情况下,你不说,代持人不说,谁还知道呢。
如果这个公司只是刚刚开始要上市的准备工作,那么建议你,立即把代持的股份转回你自己的名下,否则,这就成了一个非常麻烦的事情。如果这两个人认可你们的代持关系,还好说。如果他们不认可了,到时候,法律支持不支持你们这个合同就成了大问题了。可能的情况:他们不承认和你签了类似协议,或是不认可这个协议了,那么你如果去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没有法律保护你们之间的协议,法院可能会作废这个协议,然后由这两个人按五年前你买股票时出的钱给你返还,然后这两个人就明正言顺的当他们的股东,享受股票增值的收益,和你就没有关系了。当然,这只是可能的情况。不过,确实有出现的可能。当然,如果出现纠纷,是民事案件,这可到不了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是不介入的。
2、公司上市前一年,股东如果发生变化,那么,新进的股东是要锁三年的。所以,如果你决定改回你自己的名字,就应该立即执行。而且,一旦上市,限售股账户是绝不可能更名的。是绝不可能。
3、现在进行股权转让很简单,不复杂,只要签个买卖协议就行。因为现在是他们两个人代持,他们是股东,你不是。所以,你和他们要分别签股权转让协议。协议里写明他们的股份转让给你,转让价最好是平价,不要溢价,否则还要交税的。
4、改子女也没问题。上面提到的股权转让协议里面,把买方的名字写成你的子女就可以了。其实,你们之前签的那个协议书的效用真的是有待确认,所以,不用太较真那个协议。对于一个上市公司来说,最关键的是我上面提到的这个股权转让协议。因为你们之前的那个协议是个地下协议,除了你们签约人本身就没人知道了,所以明面上他们是股东,你谁也不是。那么,在股权转让,也就是他们把股权交回你手中的过程中,买入方是不是你,谁也不在乎,你写你的子女,你的父母,你的亲属,谁谁都行。只要协议上他们签字,那转让就是成功的。买方就是新的股东,就是被认可的。 当然了,你的子女也必须符合当股东的条件,最起码年龄要合适,要有独立的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⑵ 上市公司股票代持是否合法需要怎么样证实是股东
上市公司股票代持是否需要?证实是互通。代词是需要。是有你个本人的身,身份证开的。掌握它。
⑶ 代持股票盈利如何分
这个分红比例应该在代持股票开始就约定好的。
如果没有约定分红比例是多少,现在只能各打五十大板,二一添作五,一方一半了。
⑷ 股票代持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应该没有的啊
⑸ 如何理解股份代持的问题
所谓股权代持,也被称为委托持股、隐名持股、股权挂靠,是指实际出资人(即被代持人)与名义出资人(即代持人)以协议或其它形式约定,由名义股东以其自己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由实际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并享有投资权益的一种权利义务安排。
虽然股权代持带有隐藏真实股东身份的因素,但其在法律层面上是受到认可和保护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因此,证监会要求企业在IPO前要进行股权代持关系的清理。具体来说,我们从证监会的反馈意见中看出,证监会的审核关注点在于股权代持的历史真实原因及关系真实性、股权代持过程是否合法有效、股权代持的处理结果是否达到股权权属清晰的要求。
股权代持主要存在以下三种法律关系:
第一,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
第二,是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
第三,是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外第三人之间的关系。
那么我们该如何判断股权代持关系的真实性性呢?一方面可以通过查阅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的委托持股协议并向双方确认,另一方面通过查明隐名股东是否实际出资以及隐名股东是否实际享有股东权益来判断代持关系的真实性。
股权代持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如下:
1、《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规定上限是50人,员工持股人数过多就可能选择股份代持。
2、除了股东上限,还对股东人数的下限有要求(2人),创始人会选择另一个人代持股份,两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人员是不能出资合法地成为股东的:
1 在政府部门或其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担任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的人员(含高等学校党政领导干部)
2 军人
3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
4 违背竞业禁止规定的人员
5 外籍人士或机构
⑹ 代持股票有哪些权益
代持就是找机构或者个人代为持有股权、债券等签订协议的行为,一般都是不能直接持有。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在此种情况下,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往往仅通过一纸协议确定存在代为持有股权或股份的事实。如果说股权代持还带有一定模糊性的话,股权信托则是一个较早为人们所熟知并被很多信托投资公司应用的概念。股权信托是指委托人将其持有的某公司的股权移交给受托人,或委托人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交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将该资金定向投资于某公司,受托人因持有某公司的股份而取得的收益,归属于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虽然股权信托与股权代持都是委托人将股权委托给名义持有人持有,但股权代持相对于股权信托的概念外延要宽泛许多,如股权信托关注的是股权的收益,而股权代持则更多关注股权持有方式的隐蔽;股权信托注重信托人的具体管理运作,而股权代持多注重股权的归属;股权信托可操作的空间受到很多限制,目前信托投资公司也多用于职工持股中,而股权代持方式有多种多样,操作更加灵活。
⑺ 代持股权有什么风险
股权代持风险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说:
对隐名股东(实际出资人)的风险
股权代持协议被认定无效:公务员为规避身份障碍委托他人代为持股,该代持协议很可能以“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而被认定无效。
显名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滥用股份转让权、资产收益权、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等。
显名股东擅自处分股东权利:擅自转让、出质、质押股权。
显名股东被采取强制措施:代持股份被财产保全或者被强制执行)显名股东个人原因。(陷入离婚诉讼或者死亡,股权将被分割或继承。
显名股东拒不转交投资收益:利益驱使下的道德风险。
隐名股东无法显名:股东地位无法得到恢复,无法向公司主张投资权益。
对显名股东(委托持股人)的风险
显名股东承担出资不实责任:实际出资人出资不到位,显名股东面临履行公司出资义务的风险。
显名股东承担公司债务的风险:作为登记股东,有可能成为公司债权人追偿的对象。
显名股东遭事后追偿:委托表决行为不被认可,遭隐名股东事后追偿。
显名股东转让股权给隐名股东时,存在纳税风险:显名股东转让股权给隐名股东时,变更公司股权登记仅为形式变更,因此项变更不产生股权转让所得,则转让方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但实践操作中,显名股东往往因缺乏足够证据证明该转让基于股权代持,则显明股东作为股权转让方应就转让所得纳税。
对被持股公司的风险
公司在资本市场融资面临法律障碍:IPO或新三板挂牌均要求公司股权清晰,若在上市或挂牌前未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把问题解决掉,可能会对上市或挂牌造成法律障碍;即便上市或挂牌成功,代持现象被发现也会面临被证监会或股转公司调查或处罚的风险。
⑻ 公司上市给我股份,我想让我母亲代持股份。请高人指点,是否可以代持股票。谢谢
上市公司如果给员工股份,一般是有条件的.是否能转持得跟公司说,他们同意了就能转.不同意就转不了.这个没有明文规定.
⑼ 股份代持,IPO的一条红线该如何破
股份代词IPO的一条红线
这个是没有办法破解的,必须要主动申购。
⑽ 股票代持是什么意思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往往仅通过一纸协议确定存在代为持有股权或股份的事实。如果说股权代持还带有一定模糊性的话,股权信托则是一个较早为人们所熟知并被很多信托投资公司应用的概念。
股权信托是指委托人将其持有的某公司的股权移交给受托人,或委托人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交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将该资金定向投资于某公司,受托人因持有某公司的股份而取得的收益,归属于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
(10)股票代持对股价的影响扩展阅读:
股权虽然不能完全等同于所有权,但它是所有权的核心内容。享有股权的投资人是财产的所有者。股权不能离开法人财产权而单独存在,法人财产权也不能离开股权而单独存在。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有以下两种:
1、自益权: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受利益的权利。如获得股息红利的权利,公司解散时分配财产的权利以及不同意其他股东转让出资额时的优先受让权。这是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
2、共益权: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有的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如表决权、监察权、请求召开股东会的权利、查阅会计表册权等等。这是股东为了公司利益,同时兼为自己利益行使的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股权代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