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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退市规则修订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 2021-07-22 19:13:41

❶ 2020退市新规股票退市前是不是先ST

退市新规:
1、明确财务造假判定指标。
2、退市整理期减少至15个交易日。
3、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面值低于1元;连续20个交易日市值低于3亿元。
4、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半数董事长对年报、半年报不保真。
5、净利润亏损并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将被ST,连续两年直接退市,取消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环节。
6、整理期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交易类退市不设整理期,一年触及财务类指标即ST,深交所设“风险警示板”单日买入不得超过50万股。

温馨提示:
①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②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应答时间:2021-03-15,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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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股票退市有哪些规定

股票退市有哪些规定?股票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由于未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主动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主动向监管部门申请注销《许可证》,一般有如下原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定不再延续;股东会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破产;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结构、布局。被动性退市;是指期货机构被监管部门强行吊销《许可证》,一般因为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风险等原因。

❸ 深交所就创业板退市制度征求意见,两种情形将退市。

股票的面值,是股份公司在所发行的股票票面上标明的票面金额,它以元/股为单位,其作用是用来表明每一张股票所包含的资本数额。

在我国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流通的股票的绝大多数的面值均为1元,即每股1元。

❹ 中小板股票的退市规则

中小板股票达到主板退市条件的,按主板条件退市。另外,《特别规定》还要增加了三大类七项退市指标,具体包括:

第一,财务类指标,增加了股东权益为负和异常审计报告两项指标。

根据《特别规定》,如果公司年度报告显示股东权益为负值,或者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而且本所认为情形严重的。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下一个会计年度仍然没有好转,则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再过半年,如果中期报告审计结果显示仍然没有明显好转,就被终止上市。

第二,规范类指标,增加了资金占用、多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和高比例担保三项指标。

根据《特别规定》,如果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除外)超过1亿元并且占净资产值的100%以上。

或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超过2000万元或者占净资产值的50%以上,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如果下一个会计年度仍然没有好转,暂停上市;再过半年,如果经审计的中期报告仍然没有明显改善,予以退市。

另外,如果公司在二十四个月内受到本所公开谴责两次,将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在其后十二个月内再次受到本所公开谴责,暂停上市;其后十二个月内再次受到本所公开谴责,终止上市。

第三,市场类指标,增加了股票价格和成交量两项指标。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的股票成交价格低于面值,或者一百二十个交易日内累计成交量低于300万股,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在一段时间内不能得到改善,将被退市。

(4)股票退市规则修订征求意见扩展阅读:

根据《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

第四条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应当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监督、核查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

第五条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股票根据《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被认定为异常波动的,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当停牌,直至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作出相关公告的当日上午十点三十分复牌。

第六条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新增披露以下内容:

(一)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

(二)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情况。

第七条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应当在每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向投资者介绍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投资项目等各方面的情况,并将说明会的文字资料放置于公司网站供投资者查看。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说明会可以采取网上直播和网上互动的方式进行。

第八条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公司应当在进行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包括对实际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入时间和完工程度进行专项审核,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专项审核的情况。

❺ 请问股票退市规则是什么

简单说有下面这些:
(1)连续亏损(出现“二一二”报表重组法,即连续两年亏损后,接着整出一个年度的微利,然后再连续两年亏损,如此循环往复的现象即行退市);
(2)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亏损;
(3)净资产为负(连续四年净资产为负,终止上市);
(4)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
(5)为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
(6)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
(7)公司解散;
(8)法院宣告公司破产
(9)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10)连续20个交易日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符合上市条件;
(11)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12)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三次公开谴责;
(13)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

2006年11月29日发布的《中小企业板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特别规定》规定了专门适用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的几项退市标准:
(1)净资产为负值;
(2)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3)对外担保余额超过1亿元且占净资产的100%以上;
(4)关联方违法违规占用资金余额超过2000万元或占净资产的50%以上;
(5)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
(6)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面值;
(7)连续120个交易日内累计成交量低于300万股。

❻ 证监会修改退市规则了吗

2014年证监会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退市意见》),其最为重要的内容是规定两项强制退市制度: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及欺诈发行。此次修改对《退市意见》进行了进一步扩展和细化。

同时此次修改的内容还有,强化证券交易所的退市制度实施主体责任,明确证券交易所应当制定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行为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实施规则;落实因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的相关责任,强调其应当配合有关方面做好退市相关工作、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

❼ 证监会修改了哪些退市规定

7月27日,证监会发布实施《关于修改的决定》(下称《决定》),对退市制度作出三方面修改完善,包括完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主要情形,强化证券交易所的退市制度实施主体责任,明确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等人员的主体责任等。

与此同时,《决定》作出了新老划断的安排,明确在《决定》施行前已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已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上市公司,仍适用原《退市意见》;除上述情形外,上市公司因《决定》施行前发生的重大违法行为触发暂停上市、终止上市条件的,将适用《决定》中明确的各项新规。

❽ 2012退市新规需要符合几条就要退市,连续3年净资产为负,连续2年收入少于1000万,

经过一个多月的修改,中国股市主板退市方案终于定稿,国内投资者期盼的“快速退市”制度未出现,一些退市指标甚至较征求意见稿更宽松。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昨日分别发布了《关于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关于改进和完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以下简称《退市方案》)。
对比两家交易所4月29日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定稿《退市方案》明确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标准,B股公司最终也被纳入主板退市制度规范范畴,沪深两大交易所还同时修改了一些指标,比如将净资产指标的退市期间由原定2年改为3年,增加因追溯重述导致净资产为负、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等。与此同时,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面值等退市宽松指标则依然存在。
业内人士指出,B股退市制度纳入规范范畴,令市场向得以真正发挥“优胜劣汰”功能又迈进了一步,但定稿《退市方案》中对于某些细节的松动,还是令人怀疑股市“不死鸟”神话会否破灭,“垃圾股”能否远离市场。
沪深交易所称,主板《退市方案》发布之后,将根据方案的有关内容修订《股票上市规则》,制定配套的风险警示板、退市公司股份转让系统及重新上市制度的相关业务规则,落实相关技术准备,并尽快发布实施。此前,创业板退市制度已于5月1日正式实施。
“市场认为净资产标准偏紧”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最受关注的是关于“净资产连续为负”这项退市条件的年限修改。两大交易所称,对于《退市方案(征求意见稿)》中净资产连续两年为负的退市标准,多数反馈意见认为该标准偏紧,建议将其退市期间由原定2年改为3年,增加暂停上市环节,以与净利润、营业收入、审计意见类型等退市指标的退市环节保持一致。上证所遂做出相应调整。
虽然放宽了净资产连续为负三年才会面临终止上市的限制,但《退市方案(征求意见稿)》中“营业收入指标的4年退市期限”却被收紧。交易所称,从机构投资者的意见来看,多数意见认为主营业务收入连续4年低于1000万元的标准过宽,建议将退市期间缩短为3年。上证所最终也采纳了上述意见并作出修改,即对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上市公司予以退市风险警示,其退市考量年限由原定4年改为3年。
Wind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度和2010年度均资不抵债(即净资产为负)的上市公司有40家,2011年度和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均未超过1000万元的上市公司有21家,均为ST公司。按新退市方案,他们或将最先面临暂停上市窘境。这些公司如发生退市,将是自2007年5月*ST联谊退市后,5年来出现的第一次上市公司非因吸收合并而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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