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不赎回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Ⅰ 股权质押与解质押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一般来说股权质押并不一定是坏的,这是一个中性名词。必如公司在需要现金时,可向银行用股票质押贷款,用贷来的款完成项目,这本身可能是有利的。
所谓股权质押,是一种权利质押,指出质人与质权人协议约定,出质人以持有的股份作为质押物,当债务人到期不能如约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就股份折价受偿,或将该股份出售并优先受偿的一种担保方式。
股权质押对股价的影响有:
一、股权质押一般属于利好消息,垃圾股一但股权质押,往往伴随着重大重组,最少也是提高期望值。
二、大股东办理股权质押只是一个必须相关上市公司必须披露的事项而已,并不会对股价会有任何影响,只是一个中性消息。
三、股东方把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做质押,是为自身的融资做担保。仅就该事件本身而言,对股票价格的影响不大。
四、敢去做股权质押的上市公司都是对于相应的投资方向比较有信心的,所以对于持有方来说是会有一部分机构进来的, 所以对于那支股票反而会有维稳的趋势,但是他们想要退出的时候会有部分波动的。
Ⅱ 股权质押对上市公司是好还是坏
这样说,你就能知道
股权质押
对于上市公司好与不好了!银行发放贷款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股权质押是银行接受的一种放贷方式,给质押股权的上市公司贷款,上市公司就可以不再低价卖出手中股票
直接融资
了,就可以解决
资金周转
困难,资金不足的问题了,对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稳定性有好处!对于上市公司经营也是有好处!
Ⅲ 股票质押及股票购回解除质押会对股票有何影响
股票质押及股票购回解除质押都可以说是中性!
股票质押就是实际控制人(也就是控股股东)要用钱就把手上的股份抵押给金融机构,换得现金,股票购回解除质押,就是钱还清了,抵押这部分的股票全拿回来了。
前者像股票限售,后者像限售股解禁,但对二级市场的冲击不会像一般的大小非那么大。
Ⅳ 质押解除再质押的公告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质押的股票价格大幅下跌,会造成质押的股票价格满足不了维持最低资产价值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融资方会被要求追加相关的质押资产作为质押,如果追加不及时,则有可能被认为违约,这是资金的融出方有权进行股票变现的售出或是股票拥有权的变更,这时的股票质押式回购就成为利空消息。
股票质押时,市场上流通的股票量要变少,使股票似乎变得金贵起来,股价可能要上涨,反之解除股票质押时,流通股增多,可能下跌。但因为股权质押有质押率,股价跌至一定比例触发警戒线时需要补充质押物,股东为缓解资金压力多会维护股价不至于跌至警戒线位置。
(4)股票质押不赎回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担保法》第75条第17项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方可以设立质押。可见,并非所有的股份、股票都可以转让,所以在法律限制自由转让的范围内,以股权出质的,应当受到限制,这就要求股权质押必须符合股权转让的法定条件。对此根据《公司法》,法律对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等分别有不同的规定。
依据《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因此,股权质押不办理工商登记不产生质押效力。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股权解除质押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质押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Ⅳ 请问,股东解除质押,对股价有影响吗
一般情况下没有影响。质押一般目的是为了获取现金流量。很多都是解压。
《担保法》第75条第17项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方可以设立质押。可见,并非所有的股份、股票都可以转让,所以在法律限制自由转让的范围内,以股权出质的,应当受到限制。
这就要求股权质押必须符合股权转让的法定条件。对此,根据《公司法》,法律对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等分别有不同的规定。
拓展资料
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2000年2月联合发布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办法》第26条规定:为控制因股票价值波动带来的风险,特设立警戒线和平仓线。
在质押股票市场与贷款本金之比降至平仓线时,贷款人应及时出售质押股票,所得款项用于还本付息,余款清退给借款人,不足部分由借款人清偿。
对于我国担保法,虽然没有直接对权利质押时权利价值的变动作出规定,但对于抵押物和质押物价值的减少情况作出了规定。
Ⅵ 大股东质押股票,对上市公司有什么影响
严格上来说你还得看他的质押比例,因为股票质押在股票下跌过程中存在平仓的可能性,如果一个股东的质押比例超过50,那就是对上市 公司有影响了,极端情况下平仓就会变成控制人变更
Ⅶ 上市公司无限售股票质押给银行,对股票后市有何影响
肯定会有影响,影响不大。
股票质押,就是把股票抵押了,不可以卖了,股票少一个人卖,要涨就容易,所有利好。但另一方面,说明公司流动性或资金紧张,东西卖不出去,款收不回来,不好。
《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
用于质押贷款的股票原则上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对上一年度亏损的,或股票价格波动幅度超过200%的, 或可流通股股份过度集中的,或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或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均不能成为质押物。
Ⅷ 股票质押新规影响,对谁影响大
新规要点归纳为7大点及对散户的影响单列分析总结如下:
新规征求意见稿中有7大要点
1、融入方主体受限,不能是金融机构或其发行的产品。
2、融入资金用途受限,要用于实体经济生产经营。
3、初始质押标的范围缩小,基金、债券不能作为初始质押标的。
4、融资规模门槛提高,首次不低于500万,后续不低于50万。
5、股票质押率上限降低,不得超过60%。
6、质押集中度降低,单一证券公司、单一资管产品作为融出方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比例分别不得超过30%、15%。
7、新老划断,存量业务不受影响,可以延期。
市场各方已经从融入方、融出方、质押标的、资金流向、证券公司多个角度对其进行了解释,但对广大散户朋友的短期及长期影响很有有单列出来的。但其实该新规不论是从散户个人进行股票质押角度,还是从市场短期影响来对散户会产生许多方面影响。
首先,散户的资金体量不大,单笔融资的需求也较小。但此次新规规定了首次参与的交易者,交易金额需要达到500万人民币,这个规定的要求远高于个人投资者开通融资融券50万人民币资产的要求,而基本达到开通新三板交易权限的要求(个人投资者开通新三板交易权限需持有500万元人民币的证券市值)。而此后的每次股票质押式回购的交易金额不能低于50万元人民币,这也同样限制了散户每次的融资最低下限,也就是说小型的融资就不能通过这个通道去获得资金了。
其次,资金的使用方面,不得进行新股申购、通过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买入上市交易股票,也就是说,散户无法用股票质押的资金再进行股票交易,追加自己的资金入市。
再次,不可用基金、债券进行初始股票质押,对持有基金、债券的散户,这部分市值就损失了这一种变现的通道。
Ⅸ 股权质押是否对股票走势有影响
总体来说影响不大,没有直接、重要的影响。股权质押是股东的事情,与上市公司没有关系的,股东的股权由谁来控制不影响上市公司。但是有时候会被市场拿来做文章,因为股东质押说明股东本身的财务上会有些困难或问题,然后会影响上市公司的形象,从而影响股票价格。
拓展资料:
股权质押(Pledge of Stock Rights)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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