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罚款对股票的影响
㈠ 上市公司高管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对公司增发股票有影响吗
有,不符合增发条件。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二章 公开发行证券的条件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条 上市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符合下列规定
(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能够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务,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㈡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对股票有何影响
你好,上市公司收到监管函时,取决于监管函的具体内容。但对于目前的股市来说,监管函一般都是坏消息,这可能是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不真实,存在虚假交易等。
㈢ 公司遭受行政处罚影响股票的再增发吗
如果受罚是在增发审批之前,会延期;在之后没什么影响
㈣ 近3年内受到行政处罚公司上市如何处理
若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经过合理解释,不会构成上市的实质性障碍;如果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只能等待,直至报告期内不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发行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二)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三)最近36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
(四)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六)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4)行政罚款对股票的影响扩展阅读: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第十七条 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㈤ 上市公司被行政处罚股价会跌吗行政处罚是什么意思一般什么情况下会被处罚处罚是怎么处理
行政处罚就是行政机关发现自然人、法人组织、其他组织生产生活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违反了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被行政机关处罚的情况。
上市公司受到行政处罚多多少少都会影响股价。
㈥ 个股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这对股票有影响吗
非常大的影响,如果不及时停牌,肯定会连续跌停。机构资金大量涌出,失去投资者信心
㈦ 违章受到城管部门罚款,对企业上市有重大影响吗
影响是有的,但不至于影响上市。
城管查处是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虽然你的违章建筑被叫停并责令限期拆除,只要你对事实认定无异议,按期拆除就行,如果你对事实认定有异议,可以走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等司法途径,但是对整改书不作为不应答,将会把事情越闹越大。
城市管理在现行的体制下,还未纳入个人诚信管理范围,只要媒体不来曝光你,不来跟踪你,罚款拆除后不影响你企业的上市。千万不要像北京的张必清那样,本来违章小事闹成了笑话
㈧ 行政处罚对上市公司有何影响
影响还是挺大的。
尤其是融资的时候。
处罚和奖励相对,毕竟是污点。
上市公司,万人瞩目,“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上市是个双刃剑,既是有广告效应,扩大公司知名度,也是要接受社会监督和审视。还有监管部门的企业行为审核、审查。
在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的时候,尤其是股权融资,公司的信誉、声誉是绕不过的一个坎,可能因为被处罚,不能在该处罚的某几年内发行新股,或者新股发行规模受限,发行价格偏低。
通过债券融资的,除了资格核准,还有规模、利率的优化空间,都是与企业声誉息息相关。
除了融资,在企业从事社会化经营的时候,也会受到负面评价的影响,损及公司利益。
所以,行政处罚,总是有害无益的。需要相当的时间冲淡其影响。
或者,后期的奖励、表彰,来扭转大众的历史印象,给公司一个正面的新面貌。
㈨ 罚款对本股票下跌有很大的影响吗
罚款代表公司的经营、诚信出现了问题,股价做的是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预期,倘若都被监管罚款了,怎么会不引起市场资金的恐慌性抛售。
㈩ 某个股东受过行政罚款对企业有影响吗
偷税漏税未达到犯罪的,行政处罚上只对单位进行所偷税款0.5-5倍罚款。如涉及犯罪,则会被叛坐牢和罚金。
最主要的责任在法人,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财务也有故意偷税行为,也会追究责任。偷税的金额决定了是否入刑.
偷税漏税罪这是一个俗称的罪名,应该讲我国现行刑法没有规定此罪名。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了偷税罪,第二百零三条规定了逃避追缴欠税罪。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 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