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股票退市的条件
『壹』 港股什么情形下会强制退市
你好,港股上市公司被港交所停牌或者除牌就会被退市。
港交所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未能遵守《上市规则》,而情况属严重者;发行人证券的公众持股量不足;发行人进行的业务活动或拥有的资产不足以保持其证券继续上市;发行人或其业务不再适宜上市。出现以上的情况,就有极大 可能被港交所退市。
『贰』 香港股票退市
2002年7月25日(周四),香港联交所发表咨询文件称,香港主板将首次引进上市公司除牌机制,3年连续亏损且变成负资产,或3年连续亏损且在30个连续交易日中其平均证券市值小于5000万港元,或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平均股价小于0.50港元的上市公司。
『叁』 港股什么情况下会退市
你好,香港交易所营运的是一个持续交易的市场,虽然一贯的政策是上市公司的股份应尽可能持续交易,但为维持市场公平有序,交易所在其认为适当的情况及条件下可能会把公司停牌或除牌。此外,交易所亦可能在以下情况把公司停牌或除牌:
1、发行人(上市公司)未能遵守《上市规则》,而情况属严重者;
2、发行人证券的公众持股量不足;
3、发行人进行的业务活动或拥有的资产不足以保持其证券继续上市;
4、发行人或其业务不再适宜上市。
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肆』 股票退市条件,是什么意思
一:主动性退市
是指公司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主动向监管部门申请注销《许可证》,一般有如下原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定不再延续;股东会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破产;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结构、布局。
二:被动性退市
是指上市公司连续3年经营不善、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等原因。
『伍』 香港股市想要退市的话,需要达到什么条件
个人认为香港股市想要退市的话,不需要达到什么条件。因为香港没有退市机制,一般情况下都是公司自己申请退市。据传,香港交易所正在研究"仙股"退市机制 ,但是由于香港上市小企业太多,也是受到了多方的反对。
『陆』 股票退市需要什么条件
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由于未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终止上市或被动终止上市。即由一家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并有复杂的退市的程序。
『柒』 港股退市和取消上市资格一样吗
一、股票终止上市与退市不是一回事。
二、股票终止上市与股票退市的区别
1、性质不同
股票终止上市是彻底取消上市公司之上市资格,或者取消上市证券挂牌交易资格的制度。
股票退市是上市公司因主动或者被动的原因退出二级市场而随伴的股票摘牌的事件。
2、涉及的法律不同
股票终止上市是《证券法》规定的一项对上市公司的淘汰制度。
股票退市是《公司法》规定的一项对上市公司由于未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形。
(7)香港股票退市的条件扩展阅读:
一、股票终止上市的条件
股票终止上市是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3、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4、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股票退市的类型
退市可分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
1、主动性退市是公司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主动向监管部门申请注销《许可证》,一般有如下原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定不再延续;股东会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破产;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结构、布局。
2、被动性退市是期货机构被监管部门强行吊销《许可证》,一般因为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风险等原因。
『捌』 香港的股票退市机制或条件是怎么样的
香港没有退市机制,一般情况下都是公司自己申请退市。据传,香港交易所正在研究"仙股"退市机制 ,但是由于香港上市小企业太多,也是受到了多方的反对.
所以现在是没有的
『玖』 股票退市的基本条件有什么
根据证监发【2000】号文《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强制退市的情形如下:
(1)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2)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且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3)上市公司社会公众持股比例不足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或者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4 亿元,社会公众持股比例不足公司股份总数的 10%,且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4)上市公司股票在一定期限内累计成交量低于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低限额。
(5)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
(9)香港股票退市的条件扩展阅读:
法规:
《公司法》第157条: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暂停其股票上.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第158条:上市公司有前条第(2)项、第(3)项所列情形之一经查实后果严重的,或者有前条第(1)项、第(4)项所列情形之一,在限期内未能消除,不具备上市条件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公司决议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