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股票退市规定
㈠ 面对如此疯狂IPO发行,是不是应该推出强制退市制度呢
新股总会成为市场下跌的罪魁祸首。巨丰财经《巨丰访谈》栏目提及新股发行过慢,容易引发场内资金对次新股的极端炒作,过快容易引发市场流动性趋紧,引发市场大幅波动。监管层应该采取适中的发行速度。
经济学家韩志国多次对股市监管提出不同意见,部分言辞相当激烈。他表示,中国股市的新股发行实在是太多太滥,市场已经不堪重负,生态环境已被严重污染。上市公司的动机不纯;上市的捷径是财务造假;没有退市机制的大规模上市必然形成“肠梗阻”;违法成本太低使得很多上市公司及其负责人不惜以身试法。
新股应采取适中的发行速度
新股高速发行在缓解IPO堰塞湖的同时,会给股市带来更多的限售股,限售股的“堰塞湖”越积越高。据研究人士分析,每一家公司的上市都将会给股市带来不少于3倍于首发流通股规模的限售股。因为根据现行《证券法》规定,公司总股本总额在4亿元以下的,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即可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达到10%即可。如此一来,新股加速发行就会给股市带来大量的限售股,而这些限售股在上市一年后或三年后都将上市流通,股市因此越发沦为限售股股东的提款机。最近被市场诟病的第一创业并不是个案。
证监会副主席姜洋曾表示,对于走不动、跟不上或者有重大违法的上市公司,要严格执行强制退市制度,实现优胜劣汰,增强市场活力。目前市场上“走不动、跟不上”的上市公司不在少数,这类上市公司“苟活”于市场,不仅导致市场投机行为加剧,也从整体上拉低了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让这些公司退出市场是应有之义。
中国证监会对退市制度进行改革,并发布了《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发布后,真正因触发相关条款被退市的公司只有两家,一家是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的博元投资,另一家则为欺诈发行的欣泰电气。两家公司都非常具有代表性,也体现出监管部门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决心。尽管如此,由于目前市场上的僵尸公司仍然大量存在,《若干意见》并没有发挥出优胜劣汰的功效。
优胜劣汰,市场有进有出方为健康。退市机制发挥效用无疑是当下IPO加速形势下业内人士呼吁最多的观点。随着ST新都(更名为“新都退”)进入退市整理期,成为今年首家从A股退市的公司。
沪深交易所均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退市制度:对于沪深主板和深市中小板公司,在从A股市场摘牌之前,一般都会先经历风险警示(*ST或ST)、暂停上市阶段,在不满足恢复上市条件后,才会被交易所强制终止上市,从交易所摘牌;对于深市创业板公司而言,中间少了一个风险警示环节,触发相关条件后,直接进入暂停上市阶段,去年进入暂停上市阶段的欣泰电气便是一例。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教授谈到,我国证券市场的退市比率严重偏低,一些垃圾股“死而不僵”,一些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往往也愿意拿出大量的资金来帮助这些公司“保壳”,因此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严重扭曲了整个A股市场的估值体系,助长了投机炒作之风。IPO常态化,已经在向解决方向努力。
业内人士建议:
1,加大执法力度,地方政府和上市公司利益攸关,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建议对造假上市的公司,直接退市。必要时可成立证券法庭,从整体司法体系予以完善。可借鉴美国成熟市场,欧美多数财务够上市条件的公司因为未来没有持续的成长性基本上都无法上市。另外造假公司国会开听证会审理,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可借鉴成熟市场的管理经验,让上市公司不敢造假,在制度的约束下,遵纪守法。
2,加强监管,二级市场上利润操纵,股价操纵,所以整体市场不成熟。目前价值扭曲,对大股东输送利益,对于上市公司大小非减持的行业,应该实施更严格的监管规则来约束,使整体估值体系回归价值。建议IPO节奏市场化,监管常态化,向注册制挺进,让证券市场充分发挥融资功能。
㈡ 何时推出“IPO新规”与“退市新规”
当大家都在为减持新规拍手点赞时,是否想想,为何A股市场总是会出现按下葫芦浮起瓢?大小非问题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了,为何现在才想起来要限制呢?主要原因还是A股市场长期以来都是在野蛮生长,前几年虽然IPO歇菜,但定增重组出现前所未有的野蛮生长
㈢ 退市的股票怎么处理还能重新上市吗
退市的公司还能重新上市,不过上市的情况不一样了。
目前退市股有分三种,第一种,亏损退市;第二种,违法违规退市;第三种,一元退市规则退市。这三种不同的退市制度,如果股民买入后有的可以赔偿,有的是不能赔付的,只能转到新三板再次交易,不过此时的股价已经是很低了,投资者账户也没有多少资金了。
那股民应该怎么应对?
一、亏损退市股。
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亏损三年将暂停上市。这种因为业绩因素导致的退市是会暂时保留上市资格,如果半年后仍然继续亏损,没有出现扭亏的局面就会终止上市,踢到三板去交易。
创业板不同,创业板股票是连续三年亏损就直接退市,此时不会经历ST的戴帽过程。创业板退市后是永不上市,主板退市后连续三年盈利并达到标准还可以申请恢复上市,这两者是有区别的。
股民如果是买入亏损退市股,基本是只能算投资失败,最悲观的结果就是和上市公司一起退市,期待能否三年后盈利迎来继续申请上市乌鸡变凤凰的时刻。
总之:三种退市制度,如果是违法违规的退市,在事件发生前买入的股民可以诉讼赔偿,调查发生后买入的股民是不能赔偿的,如果是正常的退市行为,基本是持股和它一起退市,或者割肉亏损离场了。
㈣ 退市股票能否成功申请重新上市
退市的公司可以再申请重新上市,不过需要经过至少六十个交易日才可以重新上市。
退市可分为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
主动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主动向监管部门申请注销《许可证》,一般有如下原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定不再延续;股东会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破产;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结构、布局。
被动性退市是指公司被监管部门强行吊销《许可证》,一般因为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风险等原因。
(4)ipo股票退市规定扩展阅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
第四章 重新上市安排
第二十六条 退市公司的重新上市申请获得本所同意后,应当在三个月内办理完毕公司股份的重新确认、登记、托管等相关手续。本所在公司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安排其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未在上述期间内办理完毕重新上市相关手续的,应当向本所提交申请延期重新上市的说明并公告,本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延期。
公司未在上述期间内办理完毕重新上市相关手续,也未获得本所同意延期的,本所关于同意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的决定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失效,公司于该决定失效之日起的至少六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重新上市申请。
第二十七条 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申请获得本所同意后,应当在其股票重新上市前与本所签订重新上市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并按照本所规定于股票重新上市前缴纳重新上市初费。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当在其股票重新上市前向本所提交以下文件: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二)公司全部股份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的证明文件;
(三)公司行业分类的情况说明;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九条 公司股票自重新上市首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所在公司披露重新上市公告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安排其股票进入本所风险警示板进行交易。
重新上市的公司在发布首份年度报告后,可以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第三十条 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后沿用其终止上市前的股票代码,重新上市首日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
公司股票重新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原则上应为其在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其他符合条件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或者本所退市股份转让系统最后一个转让日的成交价。
公司认为需要调整上述开盘参考价的,需由重新上市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充分说明理由并对外披露。
第三十一条 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后,其终止上市前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在退市期间未以证券竞价交易方式公开转让的,其限售期限自重新上市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三十二条
除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公司退市期间发行的新增股份,其限售期限截至重新上市日尚未届满的,自重新上市之日起连续计算;
限售期少于十二个月的,除已通过证券竞价交易方式公开转让的股份之外,自重新上市之日起继续限售至届满十二个月;
未设定限售期的,除已通过证券竞价交易方式公开转让的股份之外,自重新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公司在重新上市申请日前的最近六个月内发行的新增股份,自重新上市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第三十三条 终止上市前未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其非流通股份须待相关股东比照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后方可流通。
第三十四条 公司在退市期间因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者送股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其限售期与原对应的股份相同。
第三十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重新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由公司回购。
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重新上市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者由公司回购。
第三十六条 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后,其保荐机构应当在公司重新上市后当年及其后的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于每一年度报告披露后的十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持续督导总结报告并公告。
㈤ 上市公司股票退市的话,对大股东有什么影响
随着退市新规出来之后,市场又关注股票退市的问题。最典型的问题是上市公司退市对大股东到底有什么影响?
关于上市公司退市对所有股东都会带来巨大影响,自然也是包括大股东在内,具体对大股东主要有以下几点影响:
(1)让大股东失去圈钱套现渠道
大股东逢高圈钱套现是A股市场相当严重的问题,公司上市对大股东是最有利的,为大股东打开了圈钱套现的平台。
所以当上市公司出现退市,大股东同样会关闭圈套套现的机会,集体大股东是怎么圈钱套现呢,需要有两种渠道:
比如我是某三家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其中一家公司上市了,另外两家公司还未上市,我可以提议把另外两家公司直接注入到已上市公司,然后把这两家非上市公司注入之后,可以通过股票市场变现。
以上三个方面就是一家上市公司退市之后,对大股东带来最大的影响。上市公司退市除了对大股东造成影响,同样为题对中小股东带来影响。
上市公司出现退市,对中小股东最大影响就是资产缩水,会造成中小股东出现巨大损失,当然这个损失大股东也避免不了的,大股东也会出现重大损失,导致资产缩水的,说白了就是股票退市对大家都不是好事。
㈥ 创业板亏损几年可以直接退市
创业板股票连续三年亏损就会直接退市。
新版《创业板上市规则》中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退市条件如下:
(1)连续亏损;
(2)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亏损;
(3)净资产为负或追溯调整导致净资产为负;
(4)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
(5)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
(6)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7)公司解散;
(8)法院宣告公司破产;
(9)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10)连续20个交易日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符合上市条件;
(11)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12)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三次公开谴责;
(13)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
拓展资料: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在创业板公司暂停上市的规定中,将原“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改为“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年末未经审计净资产为负”,以及“最近两年年末净资产为负则终止上市”。这是创业板退市制度最具威慑力的条款,也是“相对主板一个最大的进步”。
在董登新看来,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最大创新在于多元化、市场化、定量化以及与IPO标准对称化。而这些正好是现行主板退市制度的最大空缺,也将是主板退市制度改革的方向。
多位专家呼吁,主板退市制度设计必须同样遵循“多元化”的标准体系,以财务类标准为主,以市场化标准及行政性标准为辅,并将净利润、净资产、总资产等指标纳入财务类退市标准之中,以此构建真正有效的淘汰机制。
参考资料:投资者教育-创业板学堂
创业板-网络
㈦ 《新证券法》出台后,股票市值低于多少的公司会被强制退市
股票市场有进有出,出入井然有序,即可完成稳步发展发展趋势,也有益于正确引导投资人客观项目投资。全面实施股票注册制已经是必然趋势,在社会化推动下,暂停上市法治化基本建设进一步推动。
如果是资产董事总经理、如果是金融业研究所副院长张奥平在接纳《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明,我国金融市场迈入“史上最牛严”退市制度,暂停上市严苛化,“被暂停上市”公司总数将大幅度提高。随着着退市新规的颁布,针对一般投资人而言,一定要革除“炒差”的投机性心理状态,客观选股票。90%的时间用于科学研究,10%的时间用于挑选项目投资,由于在股票注册制自然环境下,仅有领域的前10%具有长线投资使用价值。
科创板上市同步提升暂停上市指标值和程序流程:
一是进一步健全重特大违反规定类暂停上市指标值,引进量化分析分辨规范;
二是一样执行会计类指标值和审计报告意见种类指标值的交叉式可用,严苛暂停上市规范;
三是撤销因碰触买卖类指标值的暂停上市梳理期,缩小暂停上市时间;四是对接主板上市条件,填补红筹上市企业的暂停上市规范。
㈧ 中国和美国股票的退市制有什么不同
中国和美国股票的退市制有2点不同:
一、两者的退市条件不同:
1、中国股票的退市条件:
(1)连续亏损;
(2)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亏损;
(3)净资产为负或追溯调整导致净资产为负;
(4)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
(5)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
(6)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2、美国股票的退市条件:
(1)股东少于600个,持有100股以上的股东少于400个;
(2)社会公众持有股票少于20万股,或其总值少于100万美元;
(3)过去的5年经营亏损;
(4)总资产少于400万美元且过去4年每年亏损;
(5)总资产少于200万美元且过去2年每年亏损;
(6)连续5年不分红利。
二、两者的退市程序不同:
1、中国股票的退市程序:
(1)简化终止上市和恢复上市程序,上市公司出现终止上市情形的,本所在该情形出现后15个交易日内对其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2)明确审核期限,对暂停上市公司提出的恢复上市申请或者终止上市复核申请,本所均自受理申请之日起的30个交易日内作出决定。上市公司补充材料的期限不计入审核期限。
2、美国股票的退市程序:
(1)交易所在发现上市公司低于上市标准之后,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司;
(2)公司接到通知之后,在45日内向交易所作出答复,在答复中提出整改计划,计划中应说明公司至迟在18个月内重新达到上市标准;
(3)交易所在接到公司整改计划后45日内,通知公司是否接受其整改计划;
(4)公司在接到交易所批准其整改计划后45日内,发布公司已经低于上市标准的信息;
(5)在计划开始后的18个月内,交易所每3个月对公司的情况进行审核,其间如公司不执行计划,交易所将根据情况是否严重,作出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6)18个月结束后,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标准,交易所将通知公司其股票终止上市,并通知公司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7)如听证会维持交易所关于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交易所将向SEC提出申请;
(8)SEC批准后,公司股票正式终止交易。由上述情况可见,交易所决定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最长要经过22个月的时间。
(8)ipo股票退市规定扩展阅读:
中国股票退市的相关规定:
1、退市公司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将由一家具备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主办券商)代办转让,并在45个工作日之内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交易。
2、退市公司股东必须先开立股份转让账户(个人股东开户费30元,机构股东开户费100元),并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个人股东确权手续费10元,机构股东确权手续费30元)。个人股东开立股份转让账户时应携带身份证。
3、退市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前,股东应尽快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否则有可能无法赶上在该公司第一个交易日进行交易。退市公司挂牌之后,股东可以继续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但其股份需要经过两个交易日之后方可转让(即三板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