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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对资本市场影响

发布时间: 2021-09-23 23:20:40

⑴ 股票回购有什么影响

股票回购对公司有以下六点影响:

(1)股票回购有着与股票发行相反的作用:股票发行被认为是公司股票被高估的信号,如果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的股价被低估,通过股票回购,向市场传递了积极信息。股票回购的市场反应通常是提升了股价,有利于稳定公司股票价格。如果回购以后股票仍被低估,剩余股东也可以从低价回购中获利。

(2)当公司可支配的现金流明显超过投资项目所需的现金流时,可以用自由现金流进行股票回购,有助于增加每股盈利水平。股票回购减少了公司自由现金流,起到了降低管理层代理成本的作用。管理层通过股票回购试图使投资者相信公司的股票是具有投资吸引力的,公司没有把股东的钱浪费在收益不好的投资中。

(3)避免股利波动带来的负面影响:当公司剩余现金是暂时的或者是不稳定的,没有把握能够长期维持高股利政策时,可以在维持一个相对稳定的股利支付率的基础上,通过股票回购发放股利。

(4)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如果公司认为资本结构中权益资本的比例较高,可以通过股票回购提高负债比率,改变公司的资本结构,并有助于降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虽然发放现金股利也可以减少股东权益,增加财务杠杆,但两者在收益相同情形下的每股收益不同。

(5)通过股票回购,可以减少外部流通股的数量,提高了股票价格,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被收购的风险。

(6)调节所有权结构:公司拥有回购的股票(库藏股),可以用来交换被收购或被兼并公司的股票,也可用来满足认股权证持有人认购公司股票或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转换公司普通股的需要,还可以在执行管理层与员工股票期权时使用,避免发行新股而稀释收益。

(1)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对资本市场影响扩展阅读:

股票回购有以下方式:

1、场内公开收购:是指上市公司把自己等同于任何潜在的投资者,委托在证券交易所有正式交易席位的证券公司,代自己按照公司股票当前市场价格回购。在国外较为成熟的股票市场上,这一种方式较为流行。

2、场外协议收购:是指股票发行公司与某一类(如国家股)或某几类(如法人股、B股)投资者直接见面,通过在店头市场协商来回购股票的一种方式。协商的内容包括价格和数量的确定,以及执行时间等。很显然,这一种方式的缺陷就在于透明度比较低,有违于股市“三公”原则。

3、举债回购:是指企业通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的办法来回购本公司股票。如果企业认为其股东权益所占的比例过大,资本结构不合理,就可能对外举债,并用举债获得的资金进行股票回购,以实现企业资本结构的合理化。有时候还是一种防御其他公司的敌意兼并与收购的保护措施。

4、现金回购:是指企业利用剩余资金来回购本公司的股票。这种情况可以实现分配企业的超额现金,起到替代现金股利的目的。

5、混合回购:是指企业动用剩余资金,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来回购本公司股票。

6、出售资产回购:股票是指公司通过出售资产筹集资金回购本公司股票。

7、固定价格要约回购:是指企业在特定时间发出的以某一高出股票当前市场价格的价格水平,回购既定数量股票的要约。为了在短时间内回购数量相对较多的股票,公司可以宣布固定价格回购要约。它的优点是赋予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股票回购

股份回购对公司市值有何影响

股份回购对于公司的市值是没有任何的影响的,因为在进行这样的操作的时候,公司的股票的价格是不会产生变化的,而且公司公司的总股数也不会产生任何变化的。

虽然在短期之内对于公司股票的价格并没有太大的影响,但是从长期来看公司的股票价格会上涨的,因为这会影响投资者的操作,同样让更多的投资者购买股票,最终表现为公司股票的价格上涨。

很多公司都会进行这样的操作的。

其实很多公司都会进行这样的操作的,因为这样的操作对于公司的发展来说是有好处的,世界上很多大公司曾经都有过这样的操作。我们国内也有很多公司进行过这样的操作,比如说格力集团就曾经进行过股票回购,对于格力集团的发展来说是有好处的。

对于公司来说,在市值比较低的情况之下,确实是能够进行这样的操作的,但是短期之内不太可能会起到作用的,因为投资者也必须要根据公司的决策来进行自己的决策。从长期来看,对于公司的未来发展来说确实是有好处的,因为更多的投资者相信公司在未来能够发展的越来越好。

⑶ 为什么公司要回购本公司的股票,这样做对公司和投资者有什么样的影响!

一般来说,公司回购自己公司的股票是一种利好,说明公司的后续发展良好,有潜力,但是不能一概而论,就一定是利好,有的公司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有是公司的实际决策执行人)他们先在二级市场上回购一部分股份,让其他投资者看到一种假象,然后投资者争相追随进场,自然把股价抬高了,然后公司悄悄出货,套住投资者

⑷ 回购对股市影响:央行逆回购对股市利好还是利空

央行逆回购对股市是利好。

央行逆回购本质上就是向市场输入流动性,如果这个流动性缓解了股市的资金压力,理论上是对股市利好。

央行逆回购目的主要是向市场释放流动性,当然,同时可以获得回购的利息收入。操作就是央行把钱借给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把债券质押给央行,到期的时候,商业银行还钱,债券回到商业银行账户上。

(4)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对资本市场影响扩展阅读:

央行实施

2012年央行开启三波逆回购操作。在1月中旬,央行曾分两次进行了规模共计超过3000亿元的逆回购操作,5月份央行又进行了一定规模的逆回购操作,6月份以来,央行又连续14周进行逆回购操作,向市场释放流动性。

2012年7月3日,央行发布公告,以利率招标方式开展逆回购操作,其中,7天期逆回购规模为380亿元,中标利率3.95%,14天期逆回购规模为1050亿元,中标利率为4.10%。

这是继上周实施逾千亿元逆回购后,央行罕见地继续实施巨额逆回购,两周逆回购累计释放资金规模已达2680亿元。

2012年7月26日,央行实施了500亿元逆回购操作,期限7天,利率3.35%。与上周相比,期限及利率水平都完全一致。这表明,本周近似于是上周的展期操作。

⑸ 你对回购股票了解多少具体有何影响

对于回购股票,是和发行股票起到相反的作用的,而且大部分情况下,回购股票是能够提高相应的股票价格的,而且对于公司的股票价格也能够起到一定的稳定作用。通常都是将那些被低估的股票进行回购,然后就可以更好的进行销售,我们也可以以较低的价格获利。合理的利用股票回购,是能够在一定的程度上提高股票的价格的,而且也能够减少公司被收购的风险,也能够降低外部流通股的数值。

合理的回购股票,是能够提高我们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的,这样子公司内部的现金就能够得到更好的使用,提高了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回购股票是能够支撑公司的股票价格的,对于公司的形象也能够起到一定的改善作用。若股票出现了上升情况的话,又能够重新使得公司的运营情况得到好转。

⑹ 股票回购的动机是什么此举会对上市公司造成哪些方面的影响


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必须是公司员工,具体对象由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自主确定,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其中,为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在正式颁布的《办法》中明确规定激励对象不应包括独立董事),但是有污点记录的人员不能成为激励对象,以督促高管人员勤勉尽责。结合前一条规定,我们发现凡违法违规的公司和个人都得不到股权激励机制的照顾,这说明股权激励机制所要达到的目的就是要促优汰劣,从微观的角度来讲,对公司高管个人或群体实施股权激励,是使其全心全意把心思放在生产经营上,使得公司经营业绩得到实实在在的提高。每个上市公司质量得到提高,自然股市的整体质量也就得到提高。

在股票来源方面,《办法》明确了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回购本公司股份以及采取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等三个来源。一直以来,股票来源是困扰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最大问题,随着新《公司法》的修订,在资本制度、回购公司股票等方面进行了突破,最终使得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法律障碍得以消除。这几个来源简单明了,既利于管理层监管又利于股民们监督,不给动歪脑筋的人以空子可钻。

在股票数量方面,参考了国际上的一些通行做法,规定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其中个人获授部分原则上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1%,超过1%的需要获得股东大会特别批准。从这里可以看出,管理层的意思还是着眼于激励,但具体公司规模大小的不同,可能还是会造成一些问题。比如一些国有大盘股,即使10%那也将是一个天文数字,而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公司来说,10%还很可能不够分。

在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方面,明确了股权激励不是无条件实施的,对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

此外,《办法》还针对股权激励计划中应该包括的事项和内容做出了较为详细规定或说明,此举给上市公司就如何进行股权激励计划信息披露提供了规范。

2、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一般以业绩或时间为条件,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只有在激励对象达到业绩目标或服务达到一定期限时才能出售。《办法》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条件作了强制性的规定。对于其他激励对象,激励是否与业绩挂钩由上市公司自行安排。

在时间方面,《办法》也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获授的股票规定了禁售期,要求在本届任职期内和离职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得转让,以鼓励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长期持股,将个人收益与公司业绩挂钩,克服任职期内的短期行为。对其他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的禁售期由上市公司自行规定。

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是发达国家证券市场通常采用的一种股权激励方式,由于具有“公司请客,市场买单”的优点,一直受到上市公司特别是人力资本密集、股价增长潜力比较大的公司的青睐。《办法》在制订过程中参考了国际上有关股票期权激励的一些通行做法:

股票期权的授出可以考虑一次性授出或分次授出。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计算不得超过10年。为了避免激励对象有短期套现行为,《办法》要求权利授予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应保证至少1年的等待期,并且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上市公司应当规定激励对象分期按比例行权。

对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以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的平均市价与公布前一日的市价孰高原则确定,不应低于其高者,以避免股价操纵。

考虑到激励对象,尤其是高管人员属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易出现内幕交易和操纵股价行为,《办法》以定期报告的公布和重大事件的披露为时点,设立了授予和行权窗口期,激励对象只有在窗口期内才能被授予股票期权或者是行权。

4、实施程序和信息披露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为薪酬委员会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最后由股东大会批准。为了让中小股东尽可能参加表决,独立董事应当向所有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应当聘请律师,并且在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上市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以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专业顾问和市场监督作用。

在股东大会批准之后,还需向证监会报备,无异议后方可实施。具体实施时,上市公司还应当为激励对象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设或指定由证券交易所监控的专用账户,并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其行权申请后,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事宜。

此外,为了增加透明度,保障广大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办法》规定了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不仅要求上市公司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后及时披露,还要求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5、监管和处罚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办法》制订了严格的监管和处罚措施,包括责令改正、权益返还、没收违法所得、市场禁入等;情节严重的,还将处以警告、罚款等处罚;构成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还需进一步解决的难点问题

可以预见,随着《办法》的出台以及股权分置改革的深入,必将有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然会存在着许多障碍和难点问题:

首先是经营业绩如何评价。在《办法》中规定了对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因此,上市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应当如何建立,具体又怎样计算,怎样与期权激励挂钩,有待进一步完善。现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评价大多以职务和岗位来考核。由于我国至今还没有完全形成经理人员市场化的选择环境,经理职务不能完整、准确地反映其贡献的大小和能力的高低;同时,业绩考核体系也不规范,尤其是对公司的管理部门的业绩评价更难得出一个比较公正的结论。因此,业绩评价成为整个期权计划中难度最大、分歧最多的部分。此外,对于其他激励人员而言,其激励条件就更为模糊,可能会存在比较大的争议。

其次是期权或获授股票的流动性问题。经营者任期届满,或因经营不善被辞退,或因调离、退休等原因离开企业,那么经营者在企业的股份如何兑现,是由继任者购买,还是由离去的经营者继续持股享受分红?即使由后继的经营者购买,能否按原价购买,退出的期股价格如何评估等等,都应有原则性的规定。

再次是还缺少法律层面的保障。无论是《公司法》或是《证券法》,对于股权激励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保障。在《公司法》中,只是提到了高管人员的报酬事项,并且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而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报酬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即可决定。这与股权激励的审批程序并非完全一致。

此外是缺少财务、税收等制度上的配套。比如,激励对象持股所获红利以及增值收益等是否能享受税收方面的优惠?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是作一次性收入缴纳,还是按月摊薄缴纳,这也是必须解决的问题。又比如,上市公司对于股权激励如何进行财务上的处理,也需要财政部、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协调,制订相应的会计处理准则。即使在美国这样股权激励较为成熟的国家,其对于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也进行了长时间的争论。

最后,社会观念对此仍有不同的看法。许多已实施MBO,或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其中长期表现仍然欠佳。最典型的非TCL集团莫属,其股价从上市后最高的8.52元,一路跌至现在最低的1.72元。让人对股权激励是否会成为只是高管个人财富增长的一种工具产生了怀疑。

利多。

⑺ 陈湛匀:股票回购对上市企业的重要影响是什么

股票回购是改善公司资本结构的一个较好途径。利用企业闲置的资金回购一部分股份,虽然降低了公司的实收资本,但是资金得到了充分利用,每股收益也提高了。
陈湛匀指出:股票回购通常是上市公司最常见的市值管理行为,美的前两次的股票回购主要是为了恢复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有利于提升每股收益水平,稳定股价的中长期稳定,保障投资者收益;第三次回购主要是用于股权激励,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企业资本结构。

陈湛匀
以下是陈湛匀的部分观点实录:

下面我们具体来看看美的集团三次回购。
第一次回购发生在2015年,第二次回购发生在2018年,前两次回购都是公司在基于其未来规模与业绩稳定增长发展态势的基础上,为使得公司股票价值合理回归,稳定投资者的投资预期,维护公司股价与广大投资者利益,稳定市值与股东回报而进行的回购。第一次回购金额约为10亿元,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共计29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第二次回购金额约为40亿元,累计回购95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回购均采用自有资金,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从而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在总收益不减少的情况下,减少了总股本,从而间接提升了每股收益,保障了原有股东的利益。
在第二次回购结束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美的在2019年2月又一次公布回购计划。而这一次回购规模比前两次总额还要大,最高回购金额达到66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也达到55元/股,刷新了A股回购历史。此次回购同样使用自有资金,回购目的主要是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以此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创新的管理团队持股的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享。
总结:股票回购通常是上市公司最常见的市值管理行为,美的前两次的股票回购主要是为了恢复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有利于提升每股收益水平,稳定股价的中长期稳定,保障投资者收益;第三次回购主要是用于股权激励,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另外,美的集团的回购计划也向市场释放公司长期价值成长的信心,自身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自信,这将有利于增强市场信心和公司股票长期的投资价值,提升美的集团整体的市场竞争力。
著名经济学家、全球共德CEO陈湛匀简介:

著名经济学家,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首批统计学博士点专业博士。现任中国上海市投资学会副会长、中国商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中国粮食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中国首创拟人化资本运营专家,上海电视台“夜话地产湛匀妙语”栏目主持人,中国第一财经、东方卫视、凤凰卫视等媒体特邀嘉宾,长期应邀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香港大学授课,已获近20项国家、省部级优秀科研奖,走访过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被聘为国际论坛峰会和国外大学演讲,被誉为具有国际视野、最受欢迎的实战型权威金融专家,成功辅导不少企业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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