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让渡股票会影响散户吗
1. 股东减持对散户有什么影响吗
你好,大小非减持对股市的影响:
通常来说大小非减持股价会下跌,因为会增加大量卖盘打压股价,大小非减持股票之所以会对整个股市产生影响主要还是因为大小非的持股占比太高了,每年解禁出来的限售股按照当时股价的市值计算的话资金面都达到了好几千亿元的,这么多的资金解禁之后如果持股股东将解禁股票进行全部抛售的话,对如今的股市行情来说是致命性的打击,会掏空股市现有资金,让股民血本无归。
比如说2019年大小非减持只是减持15%的话,那么就会从现有股市中抽走5467亿元的资金,如果减持30%的话就是从股市抽走数以万亿元的资金了。上述情况还是在大小非不完全减持的情况下来计算的,如果大小非将手中解禁的股票,进行完全减持套现操作的话,整个股市会面临断崖式下跌的资金压力。
有相当部分的股票是已经全流通的,比如说三一重工,投资这样的股票就不会面临减持的压力,刚上市不久的新股也没有大小非减持之忧,大小非要减持的话也是三年后的事。
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2. 股转让系统对散户有什么影响
股转系统目前的政策是只允许资产500万以上的客户参与,由于成交量非常的稀少,所以一般的投资者,不敢轻易参与。个人理解那里应该是风投的乐园。风投通过定向增发以较低的价格取得公司股份,期待后期公司转板到主板或创业板,然后溢价退出。或者等待他们被其它上市公司兼并重组,从而溢价退出股份。或者等待推出做市商后能够溢价退出。散户多是参与上交所和深交所的交易,对散户影响短期内不大。
3. 重组要让渡股票公平吗
所谓让渡,就是权利人将自己有形物,无形的权利,或者是有价证券的收益权等等通过一定的方式,全部或部分的以有偿或者无偿的方式转让给他人所有或者占有,也或让他人行使相应权利。在商品经济中,买进卖出就是一种非常普遍的有偿让渡形式;而对别人或相关地区的捐赠,就是一种无偿的让渡。股票让渡相当于股票转让。
在中国的资本市场中,资产重组的过程几乎是重组方自拉自唱,中小散户没有任何的话语权,只要重组方的重组方案能够获得证监会的批准,这一重组计划也就能够顺利实施。在早期的资产重组过程中,由于股票并未实现全流通,中小散户也不敢购买即将退市的ST股票,于是很多主力资金都会在停牌之前买入大量的流通股,然后在重组完成后通过二级市场获得投资收益,但是这一逻辑在实现了全流通之后已经行不通,股票数量的重要性已经超过了股票价格。
在不少投资者看到资产重组带来的股价巨大涨幅后,很多中小散户也都选择在公司停牌前买入ST股票,等待资产重组的完成。于是主力资金就没办法拿到大量廉价筹码。但是重组方并不担心,他有两个妙招可以掠夺中小投资者的财富,一个就是低价发行更多的新股,由重组方认购;二是强迫中小投资者让渡股票给重组方。
中小投资者在支付了高价发行、高价上市的新股之后,有些上市公司高管把公司经营得越来越差,但是中小投资者并不会获得任何补偿,还得把自己持有的股票按照百分比无偿让渡给重组方。不仅如此,重组方还要低价增发大量股票摊薄中小投资者的股权。例如银广夏的4.96元增发8.7亿股,较其以前的总股本6.86亿股还要多出不少,银广夏停牌前股价7元,按照4.96元的股价增发一倍多的股票,那么其“除权”后的股价当然要低于6元,这正是银广夏股价复牌后出现4次跌停的重要原因。
但是股民不是好欺负的,ST创智中小投资者的壮举,宁可在股东大会上否决掉公司的重组方案让公司直接退市,也不同意重组方的不合理要求。虽然这一壮举防止了重组方对于中小散户利益的掠夺,但是中小散户也受到了严重的损失,这或许也是银广夏投资者同意给重组方让渡股份和低价增发的原因。
为了资本市场更加公平,管理层对重组方这种强行让渡股份和低价增发的重组方案应该加以限制。
4. 股价从高向低调整对持有股票的散户有什么影响吗
股价调整所有的持有股票的市值都会缩水,也就是钱少了。这就是影响。
5. 股票让渡是什么意思
所谓让渡,就是权利人将自己有形物,无形的权利,或者是有价证券的收益权等等通过一定的方式,全部或部分的以有偿或者无偿的方式转让给他人所有或者占有,也或让他人行使相应权利。在商品经济中,买进卖出就是一种非常普遍的有偿让渡形式;而对别人或相关地区的捐赠,就是一种无偿的让渡。股票让渡相当于股票转让。
6. 增发新股后,对散户,大股东分别有什么影响
增发新股,是指上市公司找个理由新发行一定数量的股份,也就是大家所说的上市公司“圈钱”公司增发新股,对老股东来说,基於同股同权的道理,每股的收益会产生摊薄的作用(每股盈利降低)。
但是,如果每股新股的发行价格较高(现金发行),例如高于每股净资产值,每股现金值和每股净资产值可以在发行后增加。
如果发行新股是为了交换资产,这取决于资产的质量和价格是否合理,一般来说,增发是短期利润和短期的。从中期和长期来看,这取决于追加发行后获得的现金或资产能否给公司带来高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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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新股条件
为完善对上市公司增发新股行为的约束机制,现对上市公司增发新股的有关条件作出补充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除应当符合《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近一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二、增发新股募集资金量不超过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三、发行前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率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工进度不低于70%。五、增发新股的股份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0%的,其增发提案还须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流通股(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份总数以董事会增发提案的决议公告日的股份总数为计算依据。
六、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近12个月内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占用的情况。
七、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在近12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公开批评或者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八、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不存在会计政策不稳健(如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比例过低等)、或有负债数额过大、潜在不良资产比例过高等情形。
九、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为其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整改已满12个月。
7. 什么是股东让渡股份让渡后股价是否会稀释
让渡,具有出让、让与、交付的涵义,常用于权利让渡、权力让渡、价值让渡、利益让渡等。
所谓让渡,就是权利人将自己有形物,无形的权利,或者是有价证券的收益权等等通过一定的方式,全部或部分的以有偿或者无偿的方式转让给他人所有或者占有,也或让他人行使相应权利。在商品经济中,买进卖出就是一种非常普遍的有偿让渡形式;而对别人或相关地区的捐赠,就是一种无偿的让渡。
股价不稀释,但是原持股的股东账面资产会大减,因为你的一部分股票按照让渡比例给了债权人或者借壳上市的公司! 如果涉及重组,那么复牌后股价往往是连涨,很优质的重组公司,那股价涨停板很多!
已经暂停上市的S*ST鑫安(000719)今日公告,为使公司恢复生机和持续发展,减少债权人和出资人的损失,需对公司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由公司全体股东让渡一定比例的股份给债权人。本次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所涉及的出资人范围为截至2008年11月28日股票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焦作鑫安全体股东。
根据出资人在焦作鑫安经营中应承担责任的不同,出资人权益调整具体方案为: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让渡其持有公司股份的70%,计26,254,208股;河南永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让渡其持有公司股份的67%,计24,270,879股;河南觉悟科技有限公司让渡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0%,计3,236,641股;流通股股东让渡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5%,计7,375,679股。非流通股股东共计让渡53,761,728股,流通股股东共计让渡7,375,679股,总计让渡61,137,407股。
公司股东让渡的股份,按重整计划(草案)规定,以股份抵偿债务方式向债权人进行清偿。
根据重整计划(草案),公司普通债权的偿债率经测算预计为17.05%,公司在按重整计划(草案)规定的期限内以规定的方式向公司普通债权进行偿付之后,对剩余的普通债权将依法不再承担任何清偿责任。
公司称,本次重整关系到公司的存续与发展,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公司债权人、全体股东、职工的利益,避免公司破产清算,建议全体股东支持上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王锦)
二、丹东化纤重整计划中关于股份变现和以变现资金用于清偿债权的相关规定
根据经丹东中院裁定批准的丹东化纤重整计划,关于股份变现和以变现资金用于清偿债权的相关规定如下:
1、丹东化纤重整计划中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部分规定,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和丹化集团让渡的股份共计108,386,578股,全部用于按照本重整计划的规定清偿相关债权。
2、丹东化纤重整计划中债权调整方案部分规定,全部转增和让渡的股份按照本重整计划第九部分第4项的规定进行变现,变现资金将用于清偿担保债权、重整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债权、税务债权以及普通债权。
3、丹东化纤重整计划中重整计划执行的措施部分规定,丹东化纤根据本重整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本重整计划中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转增和让渡的股份进行变现,变现价格按照丹东化纤停牌日收盘价格3.64元/股计算。转增和让渡股份的流通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三、关于将全部转增和让渡的股份予以变现并以变现资金清偿有关债权事宜的法律分析
(一)将出资人让渡的股份予以变现并以变现资金清偿相关债权已有先例可循
根据目前的上市公司重整案例来看,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600155)、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180)、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728)、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719)等上市公司的重整计划都包含将出资人让渡的股份予以变现并以变现资金清偿相关债权的内容。
根据丹东化纤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用于清偿相关债权,实际上相当于出资人让渡了按比例本应属于自己的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同样属于出资人权益的让渡。因此,丹东化纤重整计划中以资本公积金转增和丹化集团让渡的股份予以变现并以变现资金清偿相关债权,已有先例可循。
(二)将出资人让渡的股份予以变现并以变现资金清偿相关债权的内容不违反《破产法》、《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
从目前《破产法》、《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来看,丹东化纤重整计划中的将出资人让渡的股份予以变现并以变现资金清偿相关债权的内容不违反上述有关规定。
(三)将出资人让渡的股份予以变现并以变现资金清偿相关债权的内容已经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法院裁定批准
在2009年11月27日召开的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会议上,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和出资人会议都高票表决通过丹东化纤重整计划,并于同日经管理人申请后由丹东中院裁定批准。
因此丹东化纤重整计划中将出资人让渡的股份予以变现并以变现资金清偿相关债权的内容的合法性已经丹东中院以司法裁判的形式予以认定。
四、结论
综上所述,丹东化纤重整计划中以转增和让渡股份变现资金用于清偿相关债权的规定,在实践中已有先例可循,不违反《破产法》、《公司法》、《证券法》等的有关规定,其合法性已经丹东中院裁定予以认可。
2010年12月21日,*ST化工收到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竞价出售股东让渡股份的通知,根据《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关于“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规定,管理人于2010年12月17日在《人民法院报》、《辽宁日报》刊登了《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竞价出售股东让渡股份的公告》,拟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出售股东让渡股份。
为保证《重整计划》顺利执行,管理人拟通过公开竞价方式以每股不低于人民币3.9元的价格出售204,000,000股让渡股份。本次让渡股份出售所得价款将用于根据《重整计划》之规定清偿上市公司债务。公司将对本次竞价出售让渡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公告。
8. 除权或除息会不会影响散户的利益
不会影响散户的利益。
除权、除息一方面可以更为准确地反映上市公司股价对应的价值,另一方面也可以方便股东调整持股成本和分析盈亏变化。
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实施高比例的送股和转增,会使除权后的股价大打折扣,但实际上由于股数增多,投资者并未受到损失。
除权、除息对于股东而言影响是中性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进行除权后,投资者往往对填权抱有乐观预期。实际上填权不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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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权除息的作用:
实际上,除权、除息的目的就是调整上市公司每股股票对应的价值,方便投资者对股价进行对比分析。
如果不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上市公司股价就表现为较大幅度的波动。而进行了除权、除息,投资者在分析股价走势变化的时候,就可以进行复权操作,而使得除权、除息前后的股票走势具有可比性。
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上市公司股价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变化,而无法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例如上市公司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时候。
非流通股股东将所持有的一部分股份作为获得流通权的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虽然流通股股东所持的股数增多了,但上市公司的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股票对应的价值也维持原样。
因此便不进行除权处理,但对于流通股股东而言,每股的持股成本则发生了改变。在实施对价的时候,上市公司股价往往以放开涨跌幅的方式,来反映这一特殊情况。
9. 请问散户过多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要看散户与筹码的关系,筹码集中,散户就会减少,筹码分散,散户就要增多。流通股本的变化就是一个由分散到集中,再由集中到分散的过程,筹码分散了,也就是你说的散户多了,散户多了,很大的可能是主力跑了,就会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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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户的主要构成为在读学生、工薪阶层、下岗工人、退休人士等。以及一些有一定资本的个体户。
散户并非如通常所设想的那样表现出低专业水准,在他们的理解范围内往往能对上至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政策,下至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具体的高级管层讲话阐述翔实的个人观点,某些特别敬业的散户除时常切磋看盘技巧外,甚至会飞到上市公司做实地调研,作风特点颇类似于投资机构研究员。
10. 立案调查的18支股票会对散户产生什么影响
立案调查的18支股票会对散户短期影响较大,会引起股票下跌,从中长期看,影响不大。
立案调查也是为了维护股市和散户的利益,使股票市更正常、有序:
一是拓宽线索渠道,强化实时监控,全面排查异动交易,依托大数据系统深入分析挖掘操纵市场线索;
二是集中力量查处市场操纵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三是进一步完善针对市场操纵案件的行刑衔接机制,提高行政执法的时效性,加大刑事追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