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退市影响 » 股票中午发公告有什么影响

股票中午发公告有什么影响

发布时间: 2021-12-23 07:07:31

① 600518昨晚公告已出对股票有何影响

应该是个利好吧!因为选出来的这两个人一个是搞金融的一个是搞药品研发的而这家已经ST的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就是药品搞金融的能够为这家公司争取更多的生存时间而搞药品研发的则是能够增加这家公司的竞争能力不过这都是对这家公司的远期影响另外一个公告则是关于会计审计和把有涉嫌犯罪的人移送司法机关所以这也是个利好所以昨天晚上的两个公告对这只股票都应该是利好。

② 上市公司公告日期为什么多一天

严格的说,上市公司公布公告的逻辑是要留给市场阅读、理解并做出判断的时间。通常是提前一天,即如果第二天是交易日,那么在第一天闭市后的一段时间内,上市公司可以发布公告。如果有突发事件,公司需要在交易时间公布,则可能需要临时停牌一段时间。各个交易所具体规则不同,但是核心逻辑是一样的。
拓展资料:上市公司公告也有来头的,一般分几种情况:
1.早上发公告,这种情况,多半是特停,出紧急情况的,这种基本就是跌多涨少;
2.中午发公告,这种的话多是董秘闲的哪里痛,都是些无关痛痒的事,对股价没多大影响;
3.收盘后发公告,这种是最常见的,一些财报、分红、拟重组、拟收购等反正90%公告都这个情况,基本16:00-22:00都有,这种的话,具体要看事件本身,才能知道利好还是利空;
4.深更半夜发公告,这种就比较少见了,多半出现在23:00之后,这说明高层当天各种讨论各种会议持续时间长,完事后董秘加夜班整理材料到很晚。
上市公司长时间不发公告,一般是该公司生产、经营、销售和管理等都很正常,没有出现什么重大事项。股票的公告是上市公司自己发布出来的,主要是信息的披露。如果发生了应当公告的重大事项不公告就是违规,就要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承担相应责任,包括责令停牌自查、责令公开道歉、责令整改、责令退市,强制退市等等。在股市,上市公司如果发生证监会或者交易所规定的必须披露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公告。
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经核准的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上市公司除公告前条规定的上市申请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有数额;、监事、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通过上述程序,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可以上市进行交易。上市公司丧失《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的,其股票依法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监会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③ 不利于股票的公告

就是偏向利空的公告。相关概念如下:
利空就是会对股票涨势带来负面影响的消息,利空消息一出股市可能会受影响而下跌。利空消息就是对股价有消极影响的消息,利空可能就会导致股价下跌。

股票证券市场中,多空,多头,利多,利空分别指的是什么?
多头:对股票后市看好,先行买进股票,等股价涨至某个价位,卖出股票赚取差价的人。
空头:是指变为股价已上涨到了最高点,很快便会下跌,或当股票已开始下跌时,变为还会继续下跌,趁高价时卖出的投资者。
利空:促使股价下跌,以空头有利的因素和消息。
利多:是刺激股价上涨,对多头有利的因素和消息。
长空:是对股价前景看坏,借来股票卖,或卖出股票期货,等相当长一段时间后才买回的行为。
短空:变为股价短期内看跌,借来股票卖出,短时间内即补回的行为。
长多:是对股价远期看好,认为股价会长期不断上涨,因而买进股票长期持有,等股价上涨相当长时间后再卖出,赚取差价收益的行为。
短多:是对股价短期内看好,买进股票,如果股价略有不涨即卖出的行为。

补空:是空关买回以前卖出的股票的行为。

④ 股票休市就不会有公告吗

不是,有时候上市公司很多关键公告都是在交易时间之外出的,可以相对最小化对股价的干扰,当然绝对干扰是避免不了的。

⑤ 公司出公告,对于股票来说是利好 还是利空

那要看是什么类型的公告。
如果是涉及到投资失败、业绩大幅下滑、有政策影响公司的等公告就是利空的。
反之,政策对公司有支持,业绩大幅上升,有大公司来收购等公告,就是利好的。

⑥ 股价异动公告什么意思对股票利好还是利空

1、 平稳运行的股票,股价忽然大幅上涨或是大幅度下跌,为异动。一般表现为连续涨停或连续跌停。 之后出于公司层面形象考虑,上市公司会发布公司股票异动公告。
2、 异动事件对股票而言,只能针对具体某只个股和其公告来判断好坏。 不过也这样理解,既然股票在异动,是应该多数情况下是有事情发生的。
股价异动公告是指股价突然脱离正常轨道,出现大涨,或者大跌的情况,上市公司向投资者发布公告,说明原因,公告本身不会对股价产生什么影响,但是其异动的原因会对股价产生影响。
一、 如果主力在尾盘通过拉升股价,吸引投资者买入,打破原有的供求平衡,也方便其出货,导致股价异动,这种异动是一种利空,股价在后期很可能会下跌;如果主力在尾盘进行大量的卖出手中股票、打压股价,进行洗盘,减轻后市上涨的压力,那么这种异动之后,股价可能会上涨。
二、 除此之外,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股改方案、重组、除权以及除息也会引起股价异动,比如,上市公司重组成功,公司结构改变,发展方向变化等原因都会引起股价脱离其正常轨道,出现大幅拉升的情况,反之,重组失败,投资者大量的抛出手中的股票,导致股价暴跌。
拓展资料:
股价异动是指连续3个交易日股价波动(振幅)大于20%的价格行为就称为股票异动。大盘的幅度和那股票的幅度相差20%以上,是相对大盘而言的。成交量与股价的关系体现为下面两种情况:
1、量价同向:即股价与成交量变化方向相同。股价上升,成交量也会随之相伴而升,是市场继续看好的表现;股价下跌,成交量随之而减,说明卖方对后市看好,持仓惜售,转势反弹仍大有希望。
2、量价背离:即股价与成交量呈相反的变化趋势。股价上升而成交量减少或持平,说明股价的升势得不到成交量的支撑,股票供求关系不平衡,这种升势难于维持;股价下跌但成交量上升,是后市低迷的前兆,说明投资者惟恐大祸降临而抛售离市。

⑦ 股票中午停牌的和提前晚上就发公告停牌的有什么不一样吗

股票中午停牌多属临时性、突发性的。提前晚上就发公告停牌是比较正常、有计划的

⑧ 上市公司发布公告是否都在下午收盘后当天早上(开盘前)有发布的吗

上市公司发布公告都是不定时的,只是有个及时发布的原则。如果你手上有的股最好每天都看看,不要怕停牌,如果停牌一般提前都会有公告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
http://www.sse.com.cn/sseportal/ps/zhs/ggts/ssgsggqw_full.shtml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
http://disclosure.szse.cn/m/drgg.htm

具体规章制度可参看下文: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在境内、外市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并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第三条 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四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五条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六条 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第七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上市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八条 信息披露文件应当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九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的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行为进行监督。
证券交易所应当对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对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实行实时监控。证券交易所制订的上市规则和其他信息披露规则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第十条 中国证监会可以对金融、房地产等特殊行业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作出特别规定。
第二章 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
第十一条 发行人编制招股说明书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公开发行证券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人应当在证券发行前公告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条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招股说明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招股说明书应当加盖发行人公章。
第十三条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
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是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正式文件,不能含有价格信息,发行人不得据此发行股票。
第十四条 证券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至发行结束前,发生重要事项的,发行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书面说明,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后,修改招股说明书或者作相应的补充公告。
第十五条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编制上市公告书,并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公告。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上市公告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六条 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引用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的专业意见或者报告的,相关内容应当与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文件内容一致,确保引用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的意见不会产生误导。
第十七条 本办法第十一条至第十六条有关招股说明书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十八条 上市公司在非公开发行新股后,应当依法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三章 定期报告
第十九条 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二十条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第二十一条 年度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报告期末股票、债券总额、股东总数,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
(四)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持股变动情况、年度报酬情况;
(六)董事会报告;
(七)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八)报告期内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
(九)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中期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股东总数、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报告期内重大诉讼、仲裁等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
(六)财务会计报告;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季度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应当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说明董事会的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
第二十五条 上市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发生大幅变动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第二十六条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出现业绩传闻且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
第二十七条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证券交易所认为涉嫌违法的,应当提请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第二十八条 上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的,中国证监会应当立即立案稽查,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予以处理。
第二十九条 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的格式及编制规则,由中国证监会另行制定。
第四章 临时报告
第三十条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十三)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十四)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十五)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十六)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十七)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十八)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十九)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二十)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二十一)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就该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
(二)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
(三)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并报告时。
在前款规定的时点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现状、可能影响事件进展的风险因素:
(一)该重大事件难以保密;
(二)该重大事件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三)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异常交易情况。
第三十二条 上市公司披露重大事件后,已披露的重大事件出现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进展或者变化的,应当及时披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
第三十三条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重大事件,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上市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参股公司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的,上市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十四条 涉及上市公司的收购、合并、分立、发行股份、回购股份等行为导致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发生重大变化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披露权益变动情况。
第三十五条 上市公司应当关注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异常交易情况及媒体关于本公司的报道。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发生异常交易或者在媒体中出现的消息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产生重大影响时,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向相关各方了解真实情况,必要时应当以书面方式问询。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及时、准确地告知上市公司是否存在拟发生的股权转让、资产重组或者其他重大事件,并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十六条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为异常交易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了解造成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影响因素,并及时披露。

⑨ 股票的新闻和公告有什么区别

股票的公告是上市公司自己发布出来的,主要是信息的披露。但是,新闻是对公司事情的描述。

一般来说,以公告为准,新闻有可能造假,因为太多来源了!

⑩ 股票出公告都在什么时间段

是50%深交所制定的《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工作指引,三种情况下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这三种情况是:预计公司本报告期或未来报告期(预计时点距报告期末不应超过12个月)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业绩出现大幅变动(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的;在公司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经财务核算或初步审计确认,公司该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扭亏为盈、与上年同期相比业绩出现大幅变动(上市或者下降50%以上)的;其他深交所认为应披露的情形。但当比较基数较小时,上市公司可向深交所申请豁免披露业绩预告。

热点内容
300etf指数基金是什么 发布:2025-07-13 18:45:40 浏览:232
期货自负盈亏怎么办 发布:2025-07-13 18:44:50 浏览:40
成交量怎么分析股市 发布:2025-07-13 18:30:47 浏览:373
凤凰财经股票历史数据接口 发布:2025-07-13 18:22:44 浏览:408
保险理财意义是什么 发布:2025-07-13 18:21:05 浏览:67
猪期货价格怎么算出来的 发布:2025-07-13 18:12:41 浏览:772
如何无私奉献股市经验 发布:2025-07-13 18:10:50 浏览:550
保险怎么进入股市 发布:2025-07-13 18:02:07 浏览:575
货币市场账户怎么查询 发布:2025-07-13 18:02:05 浏览:223
台积电历史股票最低价 发布:2025-07-13 17:46:49 浏览: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