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选假退市股票
A.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退市。股民怎么办
退市后要上三板市场,什么是三板市场,怎么在三板市场上交易呢?
专家:三板市场又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标准意义上的“三板”不同,它没有接纳新公司股份“上市”的职能,它承担的职能仅限于处理历史遗留的法人股市场以及主板市场退市企业的股份流通问题。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两种情况将被戴上ST:(1)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2)每股净资产低于面值。ST类个股的涨跌停板规定为5%。在ST前加上星号(*)标记是退市风险警示,*ST股票在第二年如果继续亏损,将会被暂停上市。
1.如果暂停上市的公司没有提出恢复上市申请或其恢复上市申请没有被交易所核准,则该公司将被终止上市。交易所对暂停上市的公司作出终止上市的决
定后,根据有关规定,退市公司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将由一家具备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主办券商)代办转让,并在45个工作日之内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交易。
2.根据规定,退市公司股东必须先开立股份转让账户(个人股东开户费30元,机构股东开户费100元),并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个人股东确权手续费10元,机构股东确权手续费30元)。个人股东开立股份转让账户时应携带身份证。
3.退市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前,股东应尽快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否则有可能无法赶上在该公司第一个交易日进行交易。退市公司挂牌之后,股东可以继续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但其股份需要经过两个交易日之后方可转让(即三板交易)。
B. 涉嫌财务造假,这家公司或被强制退市,为什么曾有人卖掉北京两套房高位接盘
因为这个东西有人从中看到利益所在。所以说才会这样子做的呀
C. 被强制退市的股票有哪些
业绩造假的 或欺诈上市的 或连续20天股价低于1元的
D. 香港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被强制退市,持有股票人怎么办
香港并无退市机制,财务造假都只会停牌。只有当长期停牌也未能完提交财务报告才会除牌!
E. 若股票财务造假,会面临着怎样的处罚
股票市场由于需要保持很好的数据,一些上市企业为了达到自己的目地,就会通过一些系统的造假行为,来优化自己的年报数据。上市公司如果想要瞒天过海,还是需要下一些功夫的。不过,上市公司为了获得巨额的利益,这些都不叫事。
但是,上市公司造假的行为,也是需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具体来说,罚款是必不可少。如果涉及严重造假的上市公司,被强制退市也是有可能的。
上市公司的造假如果,持续时间长、涉及价额巨大,也是存在被强制退市的情况。上市公司的造假行为,其实是一件损人不利己的行为。造假虽然可以使公司维持一段时间,但是,假的永远真不了。上市公司不能只想着自己上市圈钱。公司只有把精力放在公司业务的发展上面,才能使公司实现持续的发展。如果,上市公司因为造假,被强制退市了,恐怕是得不偿失。
各位,对于股票财务造假,面临的处罚这件事,您有什么想说的,可以在评论区留言。
F. 股票财务造假什么处罚
投资者期待的对财务造假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严厉处罚并没有到来。继南纺股份5年财务造假3.4亿元仅被罚款50万元之后,新中基也于7月8日晚间发布被处罚公告,因在2006年至2011年间累计虚增净利润达2.2亿元被处以40万元罚款。
严厉处罚再一次爽约,强制退市则更是无从谈起。由近百件涵盖民事、行政和刑事司法各个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司法政策所构建的资本市场诚信司法秩序,正面临信任危机。
“法律规定如此,类似处罚尽管看似重罪轻处,可已经是顶格处罚了”,或许,管理层在强大的社会舆论面前也有苦难言,总不能突破既有法律规定吧?可有权制定、执行和适用法律规则的管理者,不仅要对遵循适用于其操作的规则负责,还要对法律的实际执行做到连贯一致,并且与法律的“法益”相符合,达到或接近立法目的。对于A股市场的监管者来说,如何在既有法律体系存在先天立法不足、罚责不力的情况下,让其执法行为最大限度接近立法本意——以执法震慑违法,是其对每一则违法案例结案前应该重点考虑的。
以严重财务造假等重大证券违法为例,现行《证券法》等法律规定的确对其罚责规定比较粗疏,且规定的违法成本轻微,这也是迄今为止几个案子引起巨大社会争议的原因。但这并不代表管理层就不能在既有法律框架下最大限度灵活执法,以便最大限度震慑选择性违法行为。
比如,对于上述财务造假或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由证监会在处罚时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由交易所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重大违法行为导致暂停上市的风险”决定相关违法公司暂停上市,进而加大企业违法成本,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严惩违法、预防违法和维护法律严肃性的执法目的。
当然,基于法律的正义实现终极诉求,管理层挽回公众对法律或其执法的信任的着力点,除了“灵活执法”外,还必须放在“紧急立法”上。根据现有《证券法》修法计划,《证券法》修订涉及事项众多,短时间内难以出台,既然《证券法》的修订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相关动摇市场根本的违法行为又屡禁不止,招惹众怒,那就不能坐等《证券法》的修订而对既有严重违法行为姑息养奸,而应积极寻求相关有权部门修法或释法。
具体来说,可以寻求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结合证监会正在进行的退市制度改革,专门针对投资者反映强烈而又动摇资本市场根本的严重财务造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等行为,出台加大处罚力度的“暂行规定”或“立法解释”,规定严重财务造假等重大证券违法行为予以强制退市。对严重证券违法负有主要责任或专业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为其提供服务的专业机构从业人员,除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应一概终身市场禁入、追究刑事责任,最短刑期三年以上,并规定在《证券法》修订完成前执行。
G. 股市因为造假的原因导致退市如何维权
有一种观点认为,股市投资应该风险自担,如果不幸买到退市股,也应该自己承担风险。从理论上讲这没有任何问题,而且退市股还有一个鸡肋的整理期可以让投资者退出。但是,如果让不明真相的投资者在退市整理期退出,这显然不公平,因为但凡进入整理期能正常交易的,基本股价就是停牌前的零头,你让投资者在这个位置割肉出局,和抢劫差不多。况且,很多退市股是因为财务造假被处罚,或者被强制退市的,怎么可能一退了之?
其实,应该有一个公司退市就启动追溯赔偿的机制。从目前的情况看,如果是因为造假被强制退市的,中小投资者的赔偿权还算是可以得到较好的保护,赔偿程序也相对简便易行,基本都是保荐机构出钱赔偿。如欣泰电气因欺诈发行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强制退市以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就出资5.5亿元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主动承担赔付责任。但这样的惩戒其实远远不够,因为对于这样的违法行为,只有60万顶格罚款,保荐机构的赔付也是取了一个股价的中间数,大多数投资者还是亏损的,对于违法事实确凿的上市公司,不应只有几十万的罚款、赔付,还应该加倍处罚补偿投资者,二级市场操作都可以数十亿地罚款,造假上市只是如此轻罚,显然不公。
此外,对于不是被强制退市但投资者又无法左右的退市股,也应有一套简便易行的赔偿机制。因为一家公司走到退市边缘,基本都不是正常经营产生的结果,要么财务弄虚作假,要么经营出了大问题。特别是像碳烯退这样的公司,停牌几年搞重组,大家希望都很大,结果还是被退市,且有污点,难道中小投资者就该在其1元以下的价格卖出自认倒霉?当然,对于这种污点公司,投资者也可以维权起诉,但这个过程却不是一般中小投资者可以运作的,取证、起诉等过程非常复杂,耗时耗力。况且,由于不是造假退市,理论上讲保荐机构没有多少责任,则公司自己赔钱,而公司自己有钱赔吗?几乎没有。
因此,很有必要改革现有的退市制度,要么加大保荐机构的责任,一旦保荐的公司退市,无论任何情况,都应承责启动赔偿,退市公司还将面对巨额罚款,这部分钱可以用于赔偿投资者,多余的进入投资者保护基金。没钱的就保荐机构承担,投资者保护基金也应相应启动简便易行的先行赔付。在这个基础上取消退市整理期,公司一旦认定退市就直接退,而且不允许恢复上市,这样才能让整个市场有畏惧之心。要不然,60万罚款加上“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心理会让很多劣质上市公司不拿退市当回事,要圈要骗的钱一分不少,搞砸了一退了之,又不还钱又不担责,何乐而不为?
H.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公司退市股民如何写诉状
上市公司如果财务造假,可以投诉的,投诉解决问题
I. 财务严重造假被处罚但没强制退市却因为面值退市,这样的股票可以重新上市吗
看能否有效的破产重组,如果可以的话还是可以继续重新上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