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投资股票税费
㈠ 合伙企业证券投资需要缴纳哪些税款
一)关于贸易型合伙企业应缴纳什么税收问题。根据现行规定,涉及到的税收(含随税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一般有:
1)增值税(属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收入*4%);
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额*7%或5%或1%,视纳税人所在地区为城市或县城建制镇或农村地区);
2)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额*3%);
3)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额*1%);
4)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所得额级距,适用税率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5)印花税 {分别按建立的营业帐簿[记载资金的总帐确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5/10000;其他帐簿:帐簿本数*5元/本];签定的购销合同(合同标的金额*3/10000)申报缴纳},
6)车船使用税(按载客量或载重量定额缴纳,每年纳税一次)
7)房产税[自用房产,房产原值*(1-30%)*1.2%,每年计算应纳税额一次,可以分期缴纳] 。
(二)关于暂时没有业务是否交税问题。
因为有的税种与经营收入有直接关系,有的税种则与经营收入没有直接关系,所以要区分情况确定是否缴纳税款。
1)凡与经营收入有直接关系的纳税事项(如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一般以一个月为一个纳税期限,规定在月份终了后10天内申报纳税,并且不管当月是否取得应税收入均应办理纳税申报。即使在应税收入为零的情况下,也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零申报”,以明确纳税方面的法律责任。
2)凡与经营收入没有直接关系纳税事项(如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等),则根据税法方面或当地具体规定的纳税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属于行为税的印花税一般在建立、订立和领受相关纳税凭证时,即应申报纳税。
(三)关于办公室使用自己的房产是否缴纳房产税问题。
凡生产经营使用的房产均应按规定申报缴纳房产税(无论是否自用房产或出租房产)。自有房产缴纳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按上述列举的公式为:房产原值*(1-30%)*1.2%。
友情提示:个人合伙企业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㈡ 合伙企业买卖股票计算个税时要扣除增值税额吗
根据你的收入减去支出除以1+增值税征收率乘以。所得税税率。
㈢ 合伙企业分配股息如何纳税
合伙企业分配股息纳税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规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法规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3)合伙企业投资股票税费扩展阅读:
经营所得
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四个方面: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二)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既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是指个人的存款利息(国家宣布2008年10月8日次日开始取消利息税)、货款利息和购买各种债券的利息。股息,也称股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据股份制公司章程规定,凭股票定期从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资利益。
红利,也称公司(企业)分红,是指股份公司或企业根据应分配的利润按股份分配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的股票面额为收入额计税。
㈣ 合伙制投资公司税率如何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 文件第二条规定: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的征税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注:)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这个《通知》》就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 》,其第五条内容是: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为20%
㈤ 合伙企业买卖股票所得需要缴纳营业税与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一条规定:“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鉴于营业税纳税人的定义为“单位和个人”,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不属于个人的范畴,应属于单位的范畴,不符合上述免征营业税的条件。
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061号)文件规定:“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里的个人为自然人,不包括个人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所以,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股票转让收入需要交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㈥ 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红利收益怎么缴税
你好,合伙企业取得股息红利收益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望采纳!
㈦ 合伙企业买卖股票所得要交营业税、个税
需要,按照所得额缴税
㈧ 合伙企业进行股票投资后利润分配中税收如何
收入按投资的比例来分配! 查看原帖>>
记得采纳啊
㈨ 几个朋友成立合伙企业,用于投资股票期货等,收入应缴哪些税
如果你们是按正规的流程公司签约是要交的,但很多民间的方式是可以避免的.
㈩ 5月22日消息,税务总局说:合伙企业取得股票转让所得按经营所得征个税,怎么具体解释
1、需要交纳个税。
2、按照个人所得-偶然所得,也就是你说的分红税,交20%,但我记得股票交易所得有特殊规定,不记得了。
3、不会,你上面引用的资料说的很明确了啊!只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股票转让所得”才会出现你说的情况。而分红显然不属于“股票转让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