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转让直接做投资收益
A. 转让股票取得的投资收益3000元,怎么计算增值税
您好,3000是含税收入,增值税=3000*6%或3%/(1加6%或3%)
B. 股票转让和股权转让有什么区别
1.股权转让与股票转让的区别:股权不同于股票,股权转让不征收流转税,这里对于企业和个人是一样的。
2.企业股权转让,按转让收入减去投资成本和涉及的印花税,并入所得额。
3.个人股权转让,按转让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税费的余额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税。
4.个人转让债券和股票,不是转让股权,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税,按转让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税费的余额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转让债券和股票,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按转让收入减去购入成本和涉及的相关税费,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5.对于个人所得税方面:
取得的股票股利,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照“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分得的股息属于境内上市公司的,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属于非上市公司或境外公司的,按照税率20%征收。
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转让非上市公司或境外的股票,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6.对于企业所得税方面: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7.“符合条件”
(1)居民企业之间——不包括投资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居民企业”;
(2)直接投资——不包括“间接投资”;
(3)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个月)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益。该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C. 公司转让股票时的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如何得到的呀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
1.公允价值上升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公允价值下降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出售时的公允价值与其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银行存款等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投资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同时: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投资收益
或:
借:投资收益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D. 股票买卖的投资收益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啊
买卖第二只股票的借贷帐与第一个相同,因为当你卖掉第一只股票结算后留在你账户里的仍然是货币资金。
E. 转让股票投资产生的收益该计入什么科目
如果公司是金融类投资公司的投资收益,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如果是一般实体公司投资股票产生的收益,计入投资收益科目。
F. 出售股票时借方记投资收益,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为什么记贷方,它是负债,负债减少不应该记借方吗
我刚刚学到这,刚想了半天才想明白,其实这个时候税费还没有支付,可以看成在公司自己的篮子里面把一项收益转移成了一项应付未付。并没有与外界的往来。下一步在交税的时候会借应交税费,贷银行存款。这个时候才是交税的时候。这么想应该是对的吧。
G. 投资公司买卖股票账务处理
这个可以做追朔调整,就是你说的。
也可以只做期末调整。
就是计算出本月月末的股票价值,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的期末余额。再查出“其他货币资金—证卷公司”账户的期末余额。其差额直接调整“投资收益”。
这样可以一次性调平,且工作量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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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请问企业进行股票转让所得收益要缴税吗
当然要缴税喽
新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转让有关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4]390号)一文,主要针对企业股权转让的涉税问题进行以下三方面的明确:
一、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所得。
I. 股权转让和股票转让的区别
1.股权转让与股票转让的区别:股权不同于股票,股权转让不征收流转税,这里对于企业和个人是一样的。
2.企业股权转让,按转让收入减去投资成本和涉及的印花税,并入所得额。
3.个人股权转让,按转让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税费的余额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税。
4.个人转让债券和股票,不是转让股权,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税,按转让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税费的余额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转让债券和股票,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按转让收入减去购入成本和涉及的相关税费,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5.对于个人所得税方面:
取得的股票股利,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照“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分得的股息属于境内上市公司的,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属于非上市公司或境外公司的,按照税率20%征收。
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转让非上市公司或境外的股票,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6.对于企业所得税方面: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7.“符合条件”
(1)居民企业之间——不包括投资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居民企业”;
(2)直接投资——不包括“间接投资”;
(3)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个月)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益。该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资料: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给股东用以证明其在公司投资入股,并据以取得股息收入的一种有价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