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股票维权
⑴ 散户股民如何维权,步骤怎么走
股民进行索赔前,需确定自己满足以下索赔条件:
1.所投资的股票存在虚假陈述,已被有关机关处罚或刑罚;
2.买入卖出该股票的时间符合以下条件
(1)买入时间:在虚假陈述实施日以后,虚假陈述揭露日以前买入;
(2)卖出时间:在虚假陈述揭露日以后卖出,或一直未卖出。即投资者必须是在虚假陈述实施日以后买入股票,并且一直持有至虚假陈述揭露日以后。虚假陈述实施日,是指作出虚假陈述或者发生虚假陈述之日。虚假陈述揭露日,是指虚假陈述在全国范围发行或者播放的媒体上,首次被公开揭露之日。
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跟其他民事案件一样,也有诉讼时效的要求。超过诉讼时效,即使符合起诉条件。也不能获赔。这个期间是两年,这个两年是从违法行为人行政处罚被公布之日或刑事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具体地说,分两种:如果是行政处罚类的虚假陈述,就从行政处罚被公布之日起两年;如果是刑事判决类的虚假陈述,就从刑事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两年内。如果超过以上期限,即使符合条件也不能获赔。
进行索赔,需要准备以下证据材料:
1.股票对账单。股票对账单要去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必须由营业部盖章,对账单显示的内容要尽可能完整,上面要有股东姓名,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要索赔的那只股票的证券代码、时间、价格、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如果那只股票一直没有卖出的话,要在库存股一栏显示出还剩多少股。
2.身份证公证书。由于起诉立案时股东本人不能到场,交给律师身份证原件又不太合适,法院仅凭身份证复印件不能核实当事人的身份,这个时候就需要身份证公证书。办身份证公证书是为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相符。这个公证书是去公证处办,不要求必须是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可以选择就近的任何一个公证处办理。
3.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卡。我们律师替投资者去法院起诉立案的时候,投资者只需要提交复印件。开庭时要当庭展示一下股东卡原件。因此股民在法院开庭前向律师寄原件,不想寄原件的,也可以跟身份证一样,提供公证书。
需要投资者准备的证据材料就这三件,别的材料均由我们律师准备,以下材料需要投资者签字,包括三种:起诉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合同。
⑵ 股民在哪儿可以维权索赔
股民维权索赔当然是在法院,鉴于股票索赔诉讼具有高度专业性,建议聘请专业律师代理索赔。
⑶ 股票维权索赔的流程
股票维权流程:
1.登记索赔信息
2.短信通知邮寄
3.邮寄后,等待律师通知。
温馨提示:如果上传电子对账单的用户,请按照短信直接与律师进行对接。
⑷ 请专业律师回答股票投资者维权问题!
国海证券负有管理过错义务,应该要承担赔偿责任。
⑸ 面对股价操纵,股票深套,股民如何维权
只要投资的上市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就可以准备相关材料,并邮寄到周兰律师股民维权团队,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律师向上市公司本地法院起诉。胜诉后上市公司支付赔偿款。
操纵股票市场,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5)投资者股票维权扩展阅读: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属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不同情况。
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非法获取的股票和其他非法所得、罚款:一、在证券委批准可以进行证券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之外进行股票交易的。
⑹ 股民维权必须要注意些什么
开 户注意事项
(1)在开立股东账户和资金账户时就要认真阅读证券公司提供的标准协议,对于规定不清楚或认为不公平的地方可及时提出,不必急于开户而忽视对相关文件的审阅。这些文件一经签署都将产生法律效力,因此签订协议时仔细阅读相关条款,明确各方责权;
(2)注意交割时间条款;
(3)注意保管好已签订的协议文件,以备日后作为证据使用。
委托交易注意事项
(1)在《证券交易委托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履行交割义务,经常查询确认证券成交情
况,以便在发现错误时及时纠正;
(2)注意保存委托单据,以备今后用作证据;
(3)全权委托协议为无效协议,不受法律保护,不可签订;
(4)透支协议为违规协议,不可透支;
(5)经常查询证券账户、资金账户情况;
(6)注意保护交易密码;
(7)采用网上交易、电话委托、自助委托等交易方式时,注意交易安全。
资金存取注意事项
(1)采用“银证转账”、“银证通”方式的需有相关条款保障,注意条款措施;
(2)在投资者认为何种资金存取方式不安全时,可以选择不采用该种方式,不签订相关协议;
(3)注意保留资金存取纪录;
(4)注意保护身份证件、资金存取密码,避免遗失或泄密情况发生。
(四)证券转移
转移方式:
沪市——指定交易、撤销指定交易
深市——证券转托管
注意事项四
(1)遵守指定交易、证券转托管规则;
(2)委托证券转移时注意确认委托内容;
(3)注意保管证券转移的相关委托单据;
(4)必要时注意办理账户注销手续;
(5)注意保管好个人身份证件、账户密码,以防被人冒领冒提;
(6)尽可能不委托他人代理,委托他人代理注意备齐相关合法的代理手续。
查询注意事项
1.定期查询自己的账户余额,避免自己股票被盗卖、资金被冒提;
2.及时查询、及时解决。
挂失注意事项
发现证券账户、个人身份证件、存折等遗失时,及时挂失,申请账户冻结。
⑺ 股票维权 是真的吗
看哪种形式的维权了。如果你是指网上那些帮你讨要资金之类的,建议慎重。现在网络上有好多人,利用投资者焦灼的心理,说是帮你讨钱,实际上是骗你的钱。
对付这种人,只要坚持先讨回钱,然后再给钱就可以了。
还有,一般情况下,只要公司倒闭或者跑路了,投资的钱拿回来的几率很小。既然反正拿不回来,建议你报警,起码让做坏事的人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⑻ 股票维权索赔可以获赔多少钱
维权索赔的金额数量情况如下:1. 您的对账单寄到后,由律师综合法理依据、法院判决先例等条件,来计算你的赔偿金额2. 最终赔偿额是由法院宣判决定赔偿比例的
⑼ 投资者参与涉嫌操纵股价的股票亏损,如何维权
没戏,所谓的操纵股价不过是真贱会吃拿卡要,敲诈勒索一些没背景的庄家,没散户的分。
⑽ 股票维权索赔可以获赔多少钱
有很大一部分投资者想当然的认为索赔金额就是账面亏损,其实法律有规定了计算方法,今天教大家快速学会如何计算索赔金额。
首先股票损失认定应当知道几个关键概念:
计算投资差额损失要先确定虚假陈述行为的几个时间点: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及基准价。
实施日是指作出虚假陈述或者发生虚假陈述之日。例如超华科技(002288)因虚增2014年的利润,受理法院认定2014年的年报发布日为虚假陈述实施日。
揭露日是指虚假陈述在全国范围发行或者播放的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首次被公开揭露之日。
在俞强律师代理的案件中,我们总结了一下,通常以立案调查公告日认定为揭露日,但有些案件也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日认定为揭露日。
基准日是指虚假陈述揭露或者更正后,为将投资人应获赔偿限定在虚假陈述所造成的损失范围内,确定损失计算的合理期间而规定的截止日期。基准日分别按下列情况确定:
1、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被虚假陈述影响的证券累计成交量达到其可流通部分100%之日。但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证券成交量不予计算。
2、按前项规定在开庭审理前尚不能确定的,则以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后第30个交易日为基准日。
3、已经退出证券交易市场的,以摘牌日前一交易日为基准日。
4、已经停止证券交易的,可以停牌日前一交易日为基准日;恢复交易的,可以本条第1项规定确定基准日。
基准价就是指揭露日至基准日收盘价的平均价。
计算投资差额损失,需要搞清楚投资差额损失计算的基准日、基准价。基准日,是指虚假陈述揭露日起,至被虚假陈述影响的证券累计成交量达到其可流通部分100%之日;基准价,则是从虚假陈述揭露日到基准日之间,根据每天的收盘价格计算得出。
虚假陈述行为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投资人因虚假陈述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投资者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及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及利息。
如果投资人只进行了一笔股票买卖,其投资差额损失就不会存在计算差异。司法实践中,投资人进行股票交易往往很复杂,不同的计算方法就会得出不同的损失金额。
赔偿的损失由哪些部分组成?
投资人实际损失包括:
1、投资差额损失
2、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
3、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印花税
4、前款所涉资金的利息,自买入至卖出证券日或者基准日,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在这四项里,佣金、印花税、活期利息占索赔比例不到0.5%,所以我们重点来看投资差额损失的计算。
只有在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之间买进的,并且在揭露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才具有索赔资格。
具体算法是(买入均价-卖出均价)*可索赔数量=投资差额损失(仅限于揭露日至基准日卖出的情形),如果是实施日至揭露日之间买进,一直到基准日之后卖出或者没有卖的,投资差额损失=(买入价-基准价)*可索赔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