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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应该放开保险公司对股票的投资

发布时间: 2021-05-16 07:15:12

⑴ 请问国有四大银行还有三大保险公司能否直接从事股票和基金和买卖呢

四大银行已经成立合资基金公司,通过此方式代理客户理财,银行自有资金不能买卖股票。
保险公司通过成立资产管理公司的方式来用自身的资产作股票

⑵ 保险公司资产如何投资股市

《办法》规定,保险资金投资的股票,主要包括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的股票和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而对于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和以外币认购及交易的股票将由中国保监会另行规定。

第一,投资于银行活期存款、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银行债券和货币市场基金等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低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

第二,投资于无担保企业(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

第三,投资于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值得注意的是,此前险资投资基金与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公司总资产的20%,而调整后将改为投资股票型基金与股票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20%。

第四,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4%,两项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

第五,投资于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投资于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两项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

第六,投资于基础设施等债权投资计划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

第七,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对其他企业实现控股的股权投资,累计投资成本不得超过其净资产。

⑶ 未来是否可能会有对股票投资进行承保的保险产品

你的意思是以股票的投资收益为标的的保险吗,这个是不会有的,因为股价波动太频繁,受影响因素太多了,风险不可控。

⑷ 保险公司所有的A股上市公司股票都可以投资吗

市场投资者偏好不同,h股市场的投资者比较落偏好于金融股,你看一下银行、保险类的股票多数是h股比a股贵,而资源类或其他类别的股票多数是a股比h股贵。

⑸ 对保险资金投资渠道问题的认识

投资渠道逐步放开 保险投资瓶颈难破

业界对中国保险公司投资渠道放开的疑虑,更多地来自对于保险公司风险控制的担心

岁末年初,保监会依照惯例,往往会推出一些针对保险公司的利好消息。然而,诸多保险公司一直在期盼的《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两份文件,并没有如预期出台。

2005年12月15日,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首推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开元”和“建元”的发行中,保险公司依然未获得官方的投资许可。此前颁布的《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中曾规定,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将有待保监会另行发文规范。

事实上,关于资产支持证券产品对保险公司的放开事宜,保监会的有关文件草案早已上报高层,最终仍受制于这一产品自身的规范性。具体的症结在于,税务总局与人民银行在征税问题上争执不下;因此,尽管相关试点已经推开,但缴税方式仍未以法规形式确定下来。这直接影响了保险公司对其投资的放开。

除了资产证券化,保险公司觊觎已久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亦未有实质进展。目前,《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和《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均已上报高层部门进行审批。由于部门意见需要进一步协调,高层对于保险业扩大投资渠道亦有不同认识,因此仍需时间磨合。在保监会的极力撮合下,前者近期有可能先行一步推出。

渠道难开

自2004年以来,中国保监会放开投资渠道的努力可谓频繁。

以往,保险资金只允许银行存款、购买债券;2004年中便可以投资基金,而后又放开其间接进入股市;2005年还批准了保险资金可以独立席位直接进入股市。2005年,保险资金投资企业债券余额占保险公司总资产的比例,由原来的20%提高到30%;9月中旬,保监会发布《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后,已允许保险资金在境外运用,并可适量投资红筹股。

即便如此,与成熟市场的保险企业相比较,中国保险业的投资渠道仍嫌偏窄。一家国内大型寿险公司有关人士抱怨,寿险公司要面对通货膨胀的压力,又要完成保值增值的任务,还要适时与高负债匹配;目前债市和股场普遍低迷,银行资金充裕,利率偏低,情况并不乐观。

中国保监会2005年10月25日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05年1月到9月,全国保费收入达3778.76亿元,同比增长13.1%。截至9月末,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13071亿元,比年初增长了25.8%;其中,债券投资6690.4亿元,银行存款4994亿元,两项超过可用资金的60%;证券投资基金1062.4亿元,股票(股权)投资仅98.7亿元,小于保险业可用资金的1%。

相形之下,这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2005年出版的《保险业统计年鉴1994-2003》上公布的欧美等国的保险投资状况相去甚远。以美国为例,2003年其保险业的投资分布为债券70%,股票11%,抵押贷款7%,无抵押贷款3%,房地产1%,其它投资8%,分布相当广泛。

不同投资结构直接反映到收益上。统计显示,2000年-2003年的四年中,中国保险业的投资平均收益率仅为3.54%。目前有业内人士预测,2005年的收益率应该为略高于3%的额度,同样远低于欧美国家保险市场10%左右的收益水平。

“保险公司在做投资时,强调的是资产与负债相匹配。所以保险业注重优化投资,即在预测的投资时间内达到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又保证一定的资产流动性。”美国保德信金融集团(Prudential Financial)年金产品发展部精算经理潘蔺对《财经》说,为了实现资产与负债相匹配,保险公司通常使用现金流匹配(Cash Flow Matching)或存续期间匹配(Duration Matching)两种办法;根据不同的险种,设置不同的投资。

“比如人寿险,保单的周期较长,产品受利率的影响较大,通常使用存续期间匹配方法,购买与之相匹配的是中长期债券;车险保单的周期较短,基本不受利率影响,可以考虑别的投资工具。”他说。

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郭晋鲁对国内投资与资产的不匹配颇有感触,“比如,我们对客户承诺6%的回报率,但是目前在国内买到的五年期债券的回报率只有3%;又比如,我们对客户的负债是20年的负债,但是国内市场上,期限长达20年的债券很少。”至于外国保险公司为锁定风险进行的金融衍生品的投资,对于中国的保险公司而言,更远超出了其风险控制能力范围。

保监会有关官员对《财经》表示,在没有获得高层首肯、同时有关规定尚有待完善的情况下,在保监会的现有政策框架内,对于超过目前投资渠道范围的投资申请,保监会一律没有权限予以放行。

投资憧憬中国保险公司拓宽投资渠道的愿望素来十分强烈。事实上,坊间关于保险公司绕道投资房地产、路桥设施的传闻一直不绝于耳。

这种投资冲动与保险业近年来的发展不无关系。从保险产品的角度看,很多寿险公司的万能险比以往大幅增加,其一般情况下结算利率目前高于3%。此外,对于投资连结产品,客户的保险利益是与独立投资账户的投资业绩直接挂钩,因此,对投资运作的水平和资金的保值增值有很高的要求。因此,保险公司普遍反映提高收益率的压力相当之大,保险业新增资金的大幅增加更令压力有增无减。
中国保监会有关人士也指出,部分保险公司尚背负大量利差损未能化解,保值增值压力尤甚。

从资产负债配比看,中国保险公司普遍资产平均期限较短,负债平均期限较长,结构不甚合理。

中国人寿股份公司一位负责资金运用的人士表示,如能适当增加房地产和基础建设项目投资,将有利于提高资产负债匹配。因为目前的投资品种除银行存款和债券,期限都相对较短,而银行利率和债市的低迷则令收益率的提高大打折扣。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人士则表示,资产证券化产品目前也不失为一个很好的品种,其投资回报率虽算不上惊人,但一般风险较小,具有比较优势。

除此之外,随着国有银行的上市大热,保险公司对银行的投资冲动也与日俱增。

2005年年底,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获准分别拿出100亿元资金成为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的战略投资者,此举令保险业感到相当震动。事实上,在2005年11月工商银行股份公司成立大会上,也不乏保险公司老总的身影。只不过,落花有意,大门也并未向其敞开。

据记者了解,此前数月,保监会便为此事向有关部门进行斡旋,结果是得到了否定的答案。有关部门认为,之所以接纳社保基金作为战略投资者,主要是考虑其作为国家战略储备基金的特殊地位。

中国人寿幸运地搭上了建行上市的班车,不过,这只是决策基于其历史包袱给出的一个优惠政策而已。在中国人寿上市之前,为了化解历史上的巨额利差损,中国人寿与财政部建立了一个数千亿元的共管基金。考虑到这一笔战略资金的保值增值,在保监会的极力推动下,最终有关部门特批其参与了建行的IPO投资。

在金融企业之外,据记者了解,保监会也正在谋求促成保险公司投资工业企业和其它中小企业的有关事宜。

制度有待完善

尽管保险公司热望殷殷,但业界对于保险资金扩大投资渠道之举仍多持谨慎态度。保监会资金监管部门一位官员就向《财经》指出,虽然目前保险资金扩大投资渠道具备了一定条件,但更重要的是需要完备制度,先在小范围内进行试点,积累经验,尽可能规避投资的风险。

平安养老保险公司徐建军也称,投资渠道虽然越开放越好,但具体操作起来却很复杂,因为这涉及监管体系、交易平台甚至一些基本认识问题。从长期来看,对于投资的比例控制、公司的信用评级、动态的管理跟踪等都需配套,才能防范风险。

目前,保监会在放开投资渠道的政策中,也体现了额度控制和资格限制的思路。据了解,《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限定了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的资金上限,即按成本计价,投资于基础设施类项目的资产总值不得超过上一年度末保险公司总资产的一定比例。

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可投资的基础设施,被明确限定为水务、交通运输、能源、市政等项目。这与保险公司的投资需求基本吻合。

到目前为止,保险公司投资基础建设的投资方式初步确定为信托模式,“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可以采用信托或委托方式,以及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有关信托资质问题、具体操作流程等问题,则有待进一步研究。

解铃还须系铃人。业界对中国保险公司投资渠道放开的疑虑,更多地来自对于保险公司风险控制能力的担心。

近年来爆发的证券公司委托理财案件中,债权人中就不乏保险公司的身影。在当前中国尚不成熟的金融环境下,保险公司倘若不能尽快提高自身风险控制能力,监管部门倘不建立完备的监控体系,其飞速增长的保费收入正在成为其自身难以掌控的负担。

⑹ 商业银行入股保险公司,对保险公司股票有何影响

混业投资是以后金融业的趋势

⑺ 保险市场和证券市场的关系

保险业与证券业市场关系的比较分析 商业保险基金:重要的证券机构投资者
商业保险业因其竞争性、投资经营的灵活性而成为当今世界上一种积累大量资本的金融中介机构,也是资本市场上的重要机构投资者。对此,中国本身并没有现实老道的经验教训,只能很好地仔细研究西方与新兴市场国家的情况,从中得出有益的启示。(千金难买牛回头 我不需再犹豫)

商业保险机构必将是今后我国证券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是资本市场的一股支撑力量,资本市场也将成为保险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力量源泉。

一、发展迅速的中国保险业与资本积累

中国保险业在90年代以迅猛的势头发展,保费收入年均增长25%;据估计 2000 年的年度保费收入将达2400亿元。我国到1996年保费率为1.26%, 而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在10%以上,新兴市场国家的韩国为11.61%,南非高达13%,巴西近5%,智利近3.5%。这说明中国的保险业还仅是刚刚开始,预示着保险业将集中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盈利性的保险业和社会性养老保险已成为当今世界资本积累的重要渠道,在1990年,人寿保险公司与养老基金的总资产占GDP的份额,英国为97% , 美国为 75%,新加坡为78%,马来西亚为48%,智利为30%,韩国为48%(世界银行,1995年)。(剖析主流资金真实目的,发现最佳获利机会!)

二、发达国家的商业保险机构是证券市场上的重要机构投资者

1、美国的保险业与证券市场关系日益紧密, 不仅保险公司的大部分准备金投资于证券市场,而且保险公司本身也在发生兼有保险与投资功能的金融商品

1990年美国人寿险公司资产运用最大一项是证券投资,占到54%, 其中债券投资占资产的49.8%,优先股股票占0.7%,普通股股票占3%; 其次是用于抵押贷款的资产,占18.9%;用于现金、短期和其它货币形式的资产仅占5.2%; 该年投资净收入占其总收入的25.96%。为了保证人寿险公司在证券市场上投资的安全,美国对保险公司实施的一般会计原则也有限制性规定:一是保险公司对股票和较低投资级别的垃圾债券的投资要投入较少资金,因为这些资产的风险较大,市价的下降将减少人寿险公司的盈余,甚至危及投保人的利益;二是不鼓励人寿险公司的管理人员通过在债券市场上的过于复杂交易(如掉期)来获取利益,即限止对衍生市场的参与。

1991年底,美国财产险公司近6000亿美元资产,在其投资资产中,联邦政府及机构债券占22%,地方政府债券占36%,公司债券占18.4%,股票占19.7%,抵押贷款占1.4%,也就是,投资的97.2%是用于证券市场,其中债券占77.2%,不到1/4 为股票。除此之外,美国人寿险公司的一部分保险单还直接构成证券商品系列,兼有保险和投资的功能,这主要包括通用人寿险、通用可变寿险、年金以及担保投资合约。

2、随着日本金融自由化的进展,日本保险公司与资本市场的关系也日益紧密

在银行和证券公司连续开发高利新型金融产品的竞争压力下,保险公司不断突破原有的传统限制,朝着“综合金融机构”方向发展;人寿险公司获准可直接贷款给投机企业,在从政策上引导保险经营体制改革的同时,也意味着政府进一步放宽了保险公司对证券市场参与的政策规定,从而也使日本保险业与证券化的关系从80 年代末开始日趋相互依赖。

三、中国保险业与证券市场的关系分析

中国的保险机构主要以现金和存入银行作为保险准备金的主要运用方式,这一比例占到近50%,高于美国10多倍, 因而保险公司实际上成为银行信贷资金来源的一个间接提供者:投资支出仅占1/5多一点,远低于美国80%的水平。这至少反映出以下几个值得注意的方面:

1、法律上的限定。

1995年10月生效的《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资金运用仅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并且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不得用于向企业投资,对于保险公司运用的资金及各种项目资金占其资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均由金融监管部门统一规定,保险公司对此没有自主权。

2、银行信贷间接融资和计划管理模式使然。

只要信贷计划和利率管制制度还存在,社会资金融通就必然是以政府控制的银行信贷间接融资为主导,经济活动的资本供给主要通过银行进行,相应地,社会闲置资金也就尽可能地向银行集中,其中就包括保险公司收取集聚的大量保险准备金;否则,计划管理的框架就是不完全和低效的。但保险准备金与银行信贷资金毕竟不同,负债性质也各异,对保险业的要求应更严格一些。我国的传统保险业正是在这种政策和现实基础上运行的。

3、在证券市场机制不健全、规模较小、投机性较强、 投资参与者素质不高的环境中,也不适宜保险公司过多地参与证券市场。

比如法律允许进入的国债和金融债券市场的品种单一、市场分割性、流动性低的现状就不利于保险公司大量方便地进出和持有。要知道,美国、日本的保险业之所以能够以债券投资为资金的主要运用渠道,那是因为其债券种类达几百种、上千种,市场派生产品丰富、交易市场机制健全,至少投机性没有我国目前这样大,丰富的品种结构和高度流动性市场基础使得保险公司可以充分地运用组合投资方法、技巧来安排资金运用,在保持应有流动性的同时,获得能够支撑其业务开展之需的收益。

可以说,目前中国的保险公司与证券市场的相关性微弱,尚谈不上成为影响证券市场的一类机构投资者,证券市场也没有成为保险经营机构的一个利润来源,尚未对保险业的发展起到应有的积极推动作用。然而这种状况只能说是一时的,不可能是一种较长期现象,因为两个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过程中,两者的关系必然随着各处的发展和整个国民经济市场化的进展而呈现频繁变动的状态,相关性将日益增强,也必然趋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所展示的一般规律性模式。

四、如何看待我国今后保险业与证券市场的关系

1、资本增值是商业保险经营的核心动力机制, 是决定某一个保险公司竞争力大小的关键因素。

从微观角度讲,一个保险公司的竞争能力和生命力首先取决于其偿付能力,而偿付能力的大小又取决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利润水平,如果保险公司不盈利或是长期亏损的,就不会有较高的偿付能力,进而会被市场淘汰掉,也就根本谈不上商业保险机构之说,因为盈利性是商业保险区别于社会性保障并维持其生存与发展的最根本因素。现代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利润赚取已不再完全取决于其直接承保业务本身,更多的是保险公司的投资能力和投资收益水平,而与保险资产运用要求最适应的就是证券市场投资,因为证券市场的组合投资,不仅流动性大,风险比起西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私有银行存款来也小,收益自然也高于银行存单。所以,保险机构参与证券市场也是中国今后的大势所趋。这不仅是保险业本身发展之需,也是优化证券市场投资者结构、降低投机性,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无论是对保险市场,还是对证券市场,其意义都是积极的。

从宏观的角度看,保险公司作为承保灾害事故危险的一类企业,对于不管是产生于主观因素还是客观原因的危险只能起到一种分散作用,即将这些危险从由一个人或少数人承担分散给更大范围的社会成员承担,以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保持经济与社会的稳定,而对于这些危险,仅靠商业保险是无论如何也消灭不了、回避不了的,因为危险对于人类而言在某种程度上是客观存在的,比如人的生老病死、大自然的灾害事故是必然的。然而即使这种危险的分散机制,其健全有效与否,也取决于保险公司这个中介组织的整合与分散处理能力,而这种能力也必须要有超出保险业本身的第三方力量予以协助,即通过保险经营中介的投资,将保险业与保险市场以外的市场力量结合起来,用来自其它市场的力量(即收益)来强化保险经营中介整合处理分散危险的能力,否则,不论保险业本身的结构如何,没有投资将其它市场与社会的力量引入,保险业的危险分散机制也是微弱的,也就是,从宏观角度而言的保险经营也需要依赖投资。

所谓投资,也就是一个不断追求资本增值的过程,所以说,资本增值是保险业的一个核心动力机制,从而就需要中国保险界树立这样的意识,即以追求资本增值为核心,不应再片面追求保费收入增长的粗放型经营。

资本增值型的经营也就意味着保险业将来要广泛介入证券市场,这对于中国的证券界而言,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需要下大力气研究的课题,也就是,证券业为自身的发展也需要研究保险市场。如此这般,两者相关性必然趋于增强,但这首先需要大力发展中国证券市场,不断改善其运行的基础机制,至少使其成为一个适合于保险经营机构参与的市场。

2、基于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件, 首先应当是发展健全中国债券市场尤其是国债和金融债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要使中国保险公司成为在证券市场上起积极作用的机构投资者,并使后者成为前者的主要利润来源,也只能从中国现实情况出发一步一步地走,况且现行法律界定了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仅限于国债和金融债券。所以,一是应当在丰富国债种类的同时,继续坚持国债发行机制的市场化,即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国债品种,使投资者有充分的选择余地,也使类似于保险公司这样的组合投资者有可选择的工具作为其资产组合之用,尤其是应当针对保险公司这一类投资者发行10年期以上的定期付息的长期附息债券,真正使其获取资产组合收益;二是不应再向保险公司分配那种低利率且不流通的国债;三是在增加可流通国债发行量的同时,开辟以场外交易为主、场内交易为辅的国债市场组织格局,以增加二级市场的存量资产工具,并适应包括保险公司在内的机构投资者大额交易的需求;四是研究开发有序且有强力的债券派生产品,以满足机构投资者组合投资的保值增值之需;五是就中国现阶段大量发行的金融债券而言,必须转为市场化发行,并允许进入二级市场交易,形成一、二级市场相互的衔接的统一市场,才能成为机构投资者有所偏好的投资领域。也只有将这些措施落实到实处,才能做到在增加保险公司债券投资量的同时,降低银行存款的所占份额,政策的目标应当使银行存款份额降到30%以下, 债券投资占到近 50%, 才能形成支持保险业发展的良性的且具有较强投能力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结构。

3、最根本的还是在加快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健全过程中, 逐步取消信贷计划的管理方式,减弱这种指导思想的影响,并逐步放松利率管理。

因为只有信贷计划减弱了,才能解除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主要集中于银行存款的制约条件;也只有信贷计划的减弱,才能有伴之而来的利率市场化,而利率市场化恰恰是证券资本市场得以真正发展、机制得以真正健全的前提条件,才能使保险公司大量进入证券市场投资,证券市场也才能得以对保险业起到应有的作用。并且市场化的利率机制本身也有利于保险公司特别是人寿险公司合理正确预定利率、管好各自的资产运作,才能增强以支持及时、足额理赔和给付为目标的投资能力。

4、当股票市场的机制日趋健全完美、投机限定在适当领域, 至少是有关股票市场的法律法规真正健全并能起到作用之时,应当放开对保险公司参与股票市场投资的限制。

股市作为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机构投资者的一个重要投资领域,当然必须在法规政策上做到确保保险公司是以中长期投资为主,而非以短线投机炒作为主。这也是将来的必然之势。否则,长期对保险公司资金运用设置太多、太死的限制,来自盈利和竞争的压力,会迫使他们进行私下的不规范投资,但这种行为所导致的消极影响恐怕比放松限制还要大得多。

除此之外,还应放松对保险公司参与不动产投资和抵押贷款的约束。

5、保险公司在培养营销队伍和发展代理人、经纪人队伍的同时, 还应当更加注意对高素质专业投资队伍的培养。

有一批懂证券市场特别是证券市场组合投资理论与实务操作以及熟悉不动产投资和抵押贷款业务的专业人员,不仅是保险公司参与证券市场与其它投资的关系,也是从法律上放松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限制的前提条件,更是保险公司实施以资本增值为核心机制、确保自身处于长期竞争优势以维持长远发展的首要因素,而目前中国的保险业在这方面做得还很不够,甚至近乎是个空白,所以,这方面人才的培养和队伍的建立是急需努力的方向。

财政部国债司袁东

《上海证券报》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五日

⑻ 保险公司是否可以直接购买自己的股票

这个要分两部分的:一部分其自身拥有的固定资产是可以用来做这类用途的,另一部分,帮客户打理的资产(含保费,投资,红利等等)是不可以用来作这类用途的!!!

⑼ 为什么保险公司可以买卖股票

因为属于投资项目,所以保险公司可以购买。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支股票背后都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时,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的。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⑽ 保险公司把钱都会投资哪些方面

投资渠道逐步放开 保险投资瓶颈难破

业界对中国保险公司投资渠道放开的疑虑,更多地来自对于保险公司风险控制的担心

岁末年初,保监会依照惯例,往往会推出一些针对保险公司的利好消息。然而,诸多保险公司一直在期盼的《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两份文件,并没有如预期出台。

2005年12月15日,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首推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开元”和“建元”的发行中,保险公司依然未获得官方的投资许可。此前颁布的《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中曾规定,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将有待保监会另行发文规范。

事实上,关于资产支持证券产品对保险公司的放开事宜,保监会的有关文件草案早已上报高层,最终仍受制于这一产品自身的规范性。具体的症结在于,税务总局与人民银行在征税问题上争执不下;因此,尽管相关试点已经推开,但缴税方式仍未以法规形式确定下来。这直接影响了保险公司对其投资的放开。

除了资产证券化,保险公司觊觎已久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亦未有实质进展。目前,《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和《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均已上报高层部门进行审批。由于部门意见需要进一步协调,高层对于保险业扩大投资渠道亦有不同认识,因此仍需时间磨合。在保监会的极力撮合下,前者近期有可能先行一步推出。

渠道难开

自2004年以来,中国保监会放开投资渠道的努力可谓频繁。

以往,保险资金只允许银行存款、购买债券;2004年中便可以投资基金,而后又放开其间接进入股市;2005年还批准了保险资金可以独立席位直接进入股市。2005年,保险资金投资企业债券余额占保险公司总资产的比例,由原来的20%提高到30%;9月中旬,保监会发布《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后,已允许保险资金在境外运用,并可适量投资红筹股。

即便如此,与成熟市场的保险企业相比较,中国保险业的投资渠道仍嫌偏窄。一家国内大型寿险公司有关人士抱怨,寿险公司要面对通货膨胀的压力,又要完成保值增值的任务,还要适时与高负债匹配;目前债市和股场普遍低迷,银行资金充裕,利率偏低,情况并不乐观。

中国保监会2005年10月25日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05年1月到9月,全国保费收入达3778.76亿元,同比增长13.1%。截至9月末,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13071亿元,比年初增长了25.8%;其中,债券投资6690.4亿元,银行存款4994亿元,两项超过可用资金的60%;证券投资基金1062.4亿元,股票(股权)投资仅98.7亿元,小于保险业可用资金的1%。

相形之下,这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2005年出版的《保险业统计年鉴1994-2003》上公布的欧美等国的保险投资状况相去甚远。以美国为例,2003年其保险业的投资分布为债券70%,股票11%,抵押贷款7%,无抵押贷款3%,房地产1%,其它投资8%,分布相当广泛。

不同投资结构直接反映到收益上。统计显示,2000年-2003年的四年中,中国保险业的投资平均收益率仅为3.54%。目前有业内人士预测,2005年的收益率应该为略高于3%的额度,同样远低于欧美国家保险市场10%左右的收益水平。

“保险公司在做投资时,强调的是资产与负债相匹配。所以保险业注重优化投资,即在预测的投资时间内达到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又保证一定的资产流动性。”美国保德信金融集团(Prudential Financial)年金产品发展部精算经理潘蔺对《财经》说,为了实现资产与负债相匹配,保险公司通常使用现金流匹配(Cash Flow Matching)或存续期间匹配(Duration Matching)两种办法;根据不同的险种,设置不同的投资。

“比如人寿险,保单的周期较长,产品受利率的影响较大,通常使用存续期间匹配方法,购买与之相匹配的是中长期债券;车险保单的周期较短,基本不受利率影响,可以考虑别的投资工具。”他说。

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郭晋鲁对国内投资与资产的不匹配颇有感触,“比如,我们对客户承诺6%的回报率,但是目前在国内买到的五年期债券的回报率只有3%;又比如,我们对客户的负债是20年的负债,但是国内市场上,期限长达20年的债券很少。”至于外国保险公司为锁定风险进行的金融衍生品的投资,对于中国的保险公司而言,更远超出了其风险控制能力范围。

保监会有关官员对《财经》表示,在没有获得高层首肯、同时有关规定尚有待完善的情况下,在保监会的现有政策框架内,对于超过目前投资渠道范围的投资申请,保监会一律没有权限予以放行。

投资憧憬中国保险公司拓宽投资渠道的愿望素来十分强烈。事实上,坊间关于保险公司绕道投资房地产、路桥设施的传闻一直不绝于耳。

这种投资冲动与保险业近年来的发展不无关系。从保险产品的角度看,很多寿险公司的万能险比以往大幅增加,其一般情况下结算利率目前高于3%。此外,对于投资连结产品,客户的保险利益是与独立投资账户的投资业绩直接挂钩,因此,对投资运作的水平和资金的保值增值有很高的要求。因此,保险公司普遍反映提高收益率的压力相当之大,保险业新增资金的大幅增加更令压力有增无减。
中国保监会有关人士也指出,部分保险公司尚背负大量利差损未能化解,保值增值压力尤甚。

从资产负债配比看,中国保险公司普遍资产平均期限较短,负债平均期限较长,结构不甚合理。

中国人寿股份公司一位负责资金运用的人士表示,如能适当增加房地产和基础建设项目投资,将有利于提高资产负债匹配。因为目前的投资品种除银行存款和债券,期限都相对较短,而银行利率和债市的低迷则令收益率的提高大打折扣。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人士则表示,资产证券化产品目前也不失为一个很好的品种,其投资回报率虽算不上惊人,但一般风险较小,具有比较优势。

除此之外,随着国有银行的上市大热,保险公司对银行的投资冲动也与日俱增。

2005年年底,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获准分别拿出100亿元资金成为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的战略投资者,此举令保险业感到相当震动。事实上,在2005年11月工商银行股份公司成立大会上,也不乏保险公司老总的身影。只不过,落花有意,大门也并未向其敞开。

据记者了解,此前数月,保监会便为此事向有关部门进行斡旋,结果是得到了否定的答案。有关部门认为,之所以接纳社保基金作为战略投资者,主要是考虑其作为国家战略储备基金的特殊地位。

中国人寿幸运地搭上了建行上市的班车,不过,这只是决策基于其历史包袱给出的一个优惠政策而已。在中国人寿上市之前,为了化解历史上的巨额利差损,中国人寿与财政部建立了一个数千亿元的共管基金。考虑到这一笔战略资金的保值增值,在保监会的极力推动下,最终有关部门特批其参与了建行的IPO投资。

在金融企业之外,据记者了解,保监会也正在谋求促成保险公司投资工业企业和其它中小企业的有关事宜。

制度有待完善

尽管保险公司热望殷殷,但业界对于保险资金扩大投资渠道之举仍多持谨慎态度。保监会资金监管部门一位官员就向《财经》指出,虽然目前保险资金扩大投资渠道具备了一定条件,但更重要的是需要完备制度,先在小范围内进行试点,积累经验,尽可能规避投资的风险。

平安养老保险公司徐建军也称,投资渠道虽然越开放越好,但具体操作起来却很复杂,因为这涉及监管体系、交易平台甚至一些基本认识问题。从长期来看,对于投资的比例控制、公司的信用评级、动态的管理跟踪等都需配套,才能防范风险。

目前,保监会在放开投资渠道的政策中,也体现了额度控制和资格限制的思路。据了解,《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限定了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的资金上限,即按成本计价,投资于基础设施类项目的资产总值不得超过上一年度末保险公司总资产的一定比例。

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可投资的基础设施,被明确限定为水务、交通运输、能源、市政等项目。这与保险公司的投资需求基本吻合。

到目前为止,保险公司投资基础建设的投资方式初步确定为信托模式,“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可以采用信托或委托方式,以及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有关信托资质问题、具体操作流程等问题,则有待进一步研究。

解铃还须系铃人。业界对中国保险公司投资渠道放开的疑虑,更多地来自对于保险公司风险控制能力的担心。

近年来爆发的证券公司委托理财案件中,债权人中就不乏保险公司的身影。在当前中国尚不成熟的金融环境下,保险公司倘若不能尽快提高自身风险控制能力,监管部门倘不建立完备的监控体系,其飞速增长的保费收入正在成为其自身难以掌控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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