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投资的法律问题
1. 法律上规定哪些人不能炒股
法律明文规定了以下人群不能炒股:
1、未成年人,因为未具有行为能力,其所做的炒股行为无效;
2、我国《证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第七十四条,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①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③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④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⑤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⑥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⑦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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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简述投资股票面临的主要风险由哪些应如何进行规避
一、投资股票面临的主要风险有:
系统性风险:包括a、政策风险 b、利率风险 c、购买力风险d、市场风险
非系统性风险:包括a、经营风险 b、财务风险 c、信用风险 d、道德风险
其他——交易过程风险:a、①因证券公司经营不善招致倒闭的风险;②因证券公司经营不规范造成保证金及利息被挪用,股息被拖欠的风险;③因证券公司管理不善导致账户数据泄密、股票被盗卖、资金被冒提的风险。
b、操作性风险
c、不合规的证券咨询风险
二、如何正确应对证券市场的风险
1、规避操作流程风险
⑴选择信誉好的证券公司和获得正规咨询服务
⑵签订指定交易等有关协议
⑶切忌进行不受法律保护的信用交易
⑷防止股票盗卖和资金冒提 注意以下事项:①在证券营业部开户时要预留三证(身份证、股东卡、资金卡)复印件和签名样本;②细心保管好自己的三证和资金存取单据、股票买卖交割单等所有的原始凭证,以防不慎被人利用;③经常查询资金余额和股票托管余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减少损失;④注意交易密码和提款密码的保密;⑤不定期修改密码;⑥逐步采用自助委托等方式,减少柜台委托。
⑸认真核对交割单和对账单
2、应对证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⑴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念
⑵学习一些必需的投资分析知识
⑶认清投资环境,把握投资时机
⑷确定合适的投资方式
⑸制定周详的资金运作计划
⑹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是股价的基础
⑺用技术分析来预判趋势
3、一些有益的操作建议
○树立良好的投资心态和投资习惯
○先搜集资讯再投资
○构建投资组合:股票、基金、债券,货币,风险由大到小,收益水平也由高到低。
○避免过度地、频繁地操作,脚踏实地的从事证券投资
3. 推荐股票要负法律责任
这个问题要分情况,能从事投资咨询的只有投资顾问,但是中国的情况你也知道,投资顾问就那么点人还有很多年轻人,可能还没你年龄大呢。
推荐股票不收费就不犯法,要不然股友之间交流岂不是每天都在犯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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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股票有哪些法律特征
1. 股票有哪些特征?
1、无期性。
股票是一种没有偿还期限的有价证券,投者人一旦认购了股票之后,就不能向股份公司要求退股,只能在股票市场上进行转让。而且只要股份公司还存在,它所发行的股票就存在、有效,股份公司没有偿还投资人投资的义务。
2、权责性。
股东凭其特衣的股票,享有其股份数相应的权利,同时也承担相应的责任。权利主要表现为: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领取股息或红利,获取投资收益。责任主要是承担公司的经营风险,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承担责任,责任的限度为其认购股票的全部的投资额。
3、流通性。
股票的流通是指股票在不同的投资者之间进行转让,股票持有人可以通过股票的转让随时收回自己的投资额,提高了股票的变现能力。
4、风险性。
任何一项投资的风险和收益都是并存的,股票的风险主要来源于股票价格的波动,股票价格要受到诸如公司经营状况、宏观经济政策,市场供求关系大众心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股票投资是一种高风险的投资活动。
5. 投资(炒股)中会遇到的法律问题(法规) 要求1500-2000字。可以1000左右也行。
投资者如何防范证券投资中的法律风险
一、切勿轻信“炒股博客”
当前,各种各样的“炒股博客”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不少财经网站还设有各路开博者的炒股文章,并按点击量排名。大多数“炒股博客”都是以“昨日大盘指数上涨多少多少,符合自己的判断”为开场白,随后便推荐个股,甚至说出目标价和时间,每天都有更新,有时候盘中也会更新。投资者如果盲目跟随“炒股博客”炒股的话,会存在以下几方面的法律风险:
1、“炒股博客”的博主大都未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或者虽然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但是未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工作,按《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其通过“炒股博客”荐股的行为属于非法证券投资咨询行为,投资者盲目跟随“炒股博客”炒股,其权益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
2、“炒股博客”可能成为“庄家”操纵市场的工具,如果股民盲目把从“炒股博客”上获取的所谓“专家意见”当成投资依据,只会大大增加投资风险,并有可能血本无归,最后往往成为那些别有用心者获取不正当利益的“祭品”。
二、委托民间私募基金炒股要谨慎
不少新股民对股票一窍不通,就产生委托民间私募基金炒股的想法。民间私募基金常常以咨询公司、顾问公司、投资公司、理财工作室甚至个人名义,以委托理财方式为其提供服务。
投资者通过民间私募基金炒股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民间私募基金本身并不是合法的金融机构,或不是完全合法的受托集合理财机构,其业务主体资格存在瑕疵。二是民间私募基金与投资者之间签订的管理合同或其他类似投资协议,往往存在保证本金安全、保证收益率等不受法律保护的条款。三是部分不良私募基金或基金经理暗箱操作、过度交易、对倒操作、老鼠仓等侵权、违约或者违背善良管理人义务的行为,这都将严重侵害投资者利益。
因此,我们提醒投资者,委托民间私募基金炒股要谨慎,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防范法律风险:首先,要尽量选择组织机构正规固定、内部控制完严密完善、专业、诚信、有实力、业绩优秀的民间私募基金与基金经理。其次,投资者在签订委托投资合同时,应尽量详细约定自己的权利、限定私募基金的义务,同时注意。
避免法律不予保护的条款。即使是熟人之间,也要签署完备的书面协议。最后,要加强账户及密码管理,投资者委托炒股时,最好通过自己的证券账户买卖股票,且只将股票交易密码告知私募基金经理,其他银行密码、证券公司密码等密码自己妥善保存。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我们提醒投资者千万不要轻信上述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美丽”谎言,增强风险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6. 法律上规定哪些人不能炒股
有以下几类人员不能炒股:
(1)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3)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这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4)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以内,继续受该规定的约束。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7. 从法律角度分析,债权和股票投资各有什么不同
债券在法律关系上属于借贷关系,因为性质上为债权,但是股票就是一种投资的凭证,性质上属于股东权,含义就丰富的多,一般来说就有这些法律上的区别
1、时效不同。债权是有期限的,一定时间不主张就会消失;股票上的权利,一般期限就是公司存续期间
2、获利方式不同。除去证券市场交易因素,债券的获利方式在法律上为利息,是借贷关系中的利息;而股票的获利方式是股息,也就是红利,实际上是一种物权法上的孳息
3、购买方式不同。股票的股份性质,因而购买股份达到一定水平则发生收购公司的效力,因此证券法对此有限制,但是债券就没有
4、权利救济方式不同。债券上权利的救济就只能是通过违约之诉完成;股票上权利的救济方式就比较多,比如股东大会,比如股东诉讼等等方式
8. 关于股票账户的法律问题
这个可能会被当做夫妻共同的债权而分割
诉讼结果看诉讼当事人举证辩护,法院审理是否采纳举证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