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股票投资备案表
⑴ 哪几家国内的保险公司有保险资金股权投资的资质
你好,人寿,平安,太平洋,都可以的
⑵ 保险公司股权投资超过多少需要保监会审核
关于保险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六、【5%以上股东变更】投资人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持有挂牌保险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以上的,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由保险公司报中国保监会批准。中国保监会有权要求不符合条件的投资人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七、【5%以下股东变更】投资人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方式受让挂牌保险公司股份不足5%的,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由保险公司报中国保监会备案;以做市方式或竞价方式受让挂牌保险公司股份不足5%的,参照上市保险公司监管要求,不再履行备案手续。
⑶ 保险公司所有的A股上市公司股票都可以投资吗
市场投资者偏好不同,h股市场的投资者比较落偏好于金融股,你看一下银行、保险类的股票多数是h股比a股贵,而资源类或其他类别的股票多数是a股比h股贵。
⑷ 最新保险概念股一览表 保险概念股票有哪些
保险板块备受“青睐”
与10月以来大盘的整体“拉锯”相比,同时期保险板块的表现堪称“优异”。据统计,10月以来,在69个Wind主题行业中,保险指数以8.14%的涨幅,成为统计区间内主题行业中毫无争议的最大赢家。从昨日行业内个股方面的表现来看,根据Wind数据,截至收盘行业中6只成分股全数实现上涨。其中,新华保险(63.50 -1.03%,诊股)、中国人寿(31.31 +1.10%,诊股)的涨幅超5%,即便是垫底的中国平安(64.13 +0.11%,诊股)也有0.20%的涨幅,这在昨日“跌多涨少”的盘面中,表现已属相当优秀。
今年以来,一向坚持价值投资理念的机构投资者对上市险企频抛“橄榄枝”。据上市险企三季报显示,除一向“钟情”板块的公募基金之外,证金公司、汇金公司仍然是最重要的投资机构。以中国平安为例,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第三季度分别增持了中国平安的H股和A股,持股比例分别从二季末的33.54%、1.78%升至三季末的33.85%、2.19%。
在板块、热点频繁切换,市场情绪“阴晴不定”的市场中,保险板块的集体走强,其实并非偶然。近日摩根大通发表的研究报告称,第三季度中国上市险企盈利复苏,主要是由于宏观环境有利(长期债券收益率上升和股票市场稳定),以及行业本身表现强劲(产品组合和债务储备结构改善)。而该机构也表示,从第三季上市险企的业绩中反映出的行业基本面支持市场对板块的重新估值,预计未来数季度板块市场盈利仍会上调,这也将进一步刺激板块的表现。而从资金方面来看,根据Wind数据,近5个交易日,在104个申万二级行业中仅有15个行业出现了资金净流入,而在这15个行业中保险行业以近5日净流入8.74亿元位列第三。从昨日的资金流向来看,虽然盘面整体回调,两市资金整体净流出态势有所加剧,但从保险板块仍然呈现的资金流入来看,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了资金对保险板块的“青睐”。
机构看好后市
在昨日市场的整体回调中,保险板块的逆势上涨无疑是盘面中的最大看点。虽然当前市场情绪依然不稳,后市走向也仍存分歧,但由于行业“靓丽”的三季报,对板块的乐观之声已成为当前多数机构的一致共识。
东吴证券(10.80 -1.37%,诊股)表示,上市保险公司发布三季报,前三季度业绩全面加速增长,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42.38 +0.76%,诊股)、新华保险归母净利润分别增长98.3%、41.4%、23.8%、5.3%,业绩增速较上半年明显提升,主要源于投资端持续发力+需求端高景气延续。而由于投资与需求共振下“靓丽”基本面的延续,从上市险企三季报来看板块拐点已全面确立。
针对板块三季报业绩超市场预期,中泰证券认为,主要为寿险剩余边际持续强劲释放、投资端向好、准备金因素逐渐出清等多重因素叠加所致。转型保障是保险基本面提升的根本逻辑,随着消费升级、家庭保障意识觉醒,保障型产品的需求端空间依然较大,保险公司也有充足动力提升保障型产品占比。目前四家保险公司17PEV估值不到1.2倍,估值切换后 18PEV仅1倍左右,估值提升空间仍然较大,继续看好保险股长期投资价值。
⑸ 保险资金投资股票要进行差别监管吗
2018年保监会(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修订发布的一号文件——《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4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次将2017年的《通知》上升到部门规章,明确地纳入了新规的监管框架中。
办法还首次提出了“新三板”的股票投资——需要保监会另行规定。“保险资金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股票,以及以外币认购及交易的股票,由中国保监会另行规定。”
⑹ 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参股了哪些公司和股票
这个得去平安的官网上查下,保险公司的投资必须是透明的,参股哪些企业和投资什么项目都会有明确的比例
⑺ 保险公司资产如何投资股市
《办法》规定,保险资金投资的股票,主要包括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的股票和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而对于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和以外币认购及交易的股票将由中国保监会另行规定。
第一,投资于银行活期存款、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银行债券和货币市场基金等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低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
第二,投资于无担保企业(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
第三,投资于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值得注意的是,此前险资投资基金与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公司总资产的20%,而调整后将改为投资股票型基金与股票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20%。
第四,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4%,两项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
第五,投资于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投资于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两项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
第六,投资于基础设施等债权投资计划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
第七,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对其他企业实现控股的股权投资,累计投资成本不得超过其净资产。
⑻ 保险股票有哪些
一、中国人寿[601628]
中国人寿是国内最大的寿险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最大的寿险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公司提供个人人寿保险,团体人寿保险,意外险和健康险等产品与服务。
经营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伤意外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各类人身保险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新华保险[601336]
新华保险所属板块:养老概念板块,沪股通板块,大金融板块,证金持股板块,上证180_板块,北京板块,保险板块,AH股板块,HS300_板块,融资融券板块,上证50_板块。
经营范围报考人民币、外币的人身保险(包括各类人身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为境内外的保险机构代理保险、检验、理赔等业务、保险咨询、依照有关法规从事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中国平安[601318]
中国平安[601318]所属板块:QFII重仓板块,深圳特区板块,机构重仓板块,养老概念板块,沪股通板块,大金融板块,证金持股板块,沪港通板块,上证。
经营范围:投资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开展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批准开展国内、国际保险业务;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中国太保[601601]
所属板块新上海板块,上海板块,沪股通板块,大金融板块,证金持股板块,沪港通板块,上证180_板块,保险板块,AH股板块,HS300_板块,中字头板块,融资融券板块,央视50_板块,上证50_板块。
中国太保经营范围: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投资控股保险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再保险业务;监督管理投资控股保险企业的资金运用业务;经批准参加国际保险活动;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五、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6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综合性保险(金融)公司,世界五百强之一,是世界上最大的保险公司之一,属中央金融企业。经营范围涵盖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资产管理、保险经纪、信托、基金等领域。
⑼ 保监会监管保险资金股票投资 对A股市场有什么影响
第一招:对股票投资进行分类监管
近年来,保监会按照“放开前端、管住后端”总体思路,持续推进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资产规模快速增长,投资收益稳步改善。但同时,近期的一些投资行为也暴露出个别保险机构成为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盲目投资到一些毫不相干的行业,偏离了审慎稳健的投资理念。《通知》的出台,正是源于这样一个大背景。
为此,《通知》提出了“分类监管”的核心。即保监会按照一般股票投资、重大股票投资和上市公司收购等三种情形,对保险机构或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投资上市公司股票实施层层递进的差别监管。
对不涉及举牌的一般股票投资行为,不增加限制性措施;开展一般股票投资涉及举牌的,应在信息披露要求基础上进行事后报告;达到重大股票投资标准的,应向监管部门事后备案;涉及上市公司收购的,实行事前核准。
上述所称的一般股票投资,是指保险机构或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投资上市公司股票比例低于上市公司总股本20%,且未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股票投资行为;重大股票投资,是指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比例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20%,且未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股票投资行为;上市公司收购,包括通过取得股份的方式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的途径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同时采取上述方式和途径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第二招:禁止险企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收购上市公司
从《通知》内容来看,重点强化了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的举牌或收购行为监管,并明确禁止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共同收购上市公司。
同时,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如共同开展重大股票投资,新增投资部分应使用自有资金;共同开展一般股票投资发生举牌时,保监会可采取暂停保险机构资金最终流向非保险一致行动人的直接或间接投资等监管措施。
此外,保险机构独立收购上市公司也有行业禁区。保险机构收购上市公司的行业限于保险类企业、非保险金融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稳定现金流回报预期的行业,不得开展高污染、高能耗、未达到国家节能和环保标准、技术附加值较低的上市公司收购。
中国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举也是切实落实“财务投资为主,战略投资为辅”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原则的体现,再次明确了对股票投资行为的规范和回归,既符合一贯的监管导向和规定,也符合国际惯例。
第三招:险资救市政策恢复常态
《通知》同时明确,保险机构投资单一股票的账面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投资权益类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0%。这意味着“保险资金救市政策”将退出。
所谓的“保险资金救市政策”,指的是2015年7月8日,针对资本市场的特殊情况,保监会出台了提高保险机构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的政策。“投资单一蓝筹股的余额占上季度末总资产的监管比例上限由5%调整为10%;投资权益类资产的余额占上季度末总资产比例达到30%的,可进一步增持蓝筹股票,增持后比例可升至40%”。
记者从保监会了解到,上述政策出台后,的确有少数保险公司运用该政策投资股票,涉及资金约占保险资金运用总额的1%。
业内专家对此表示,适时退出临时性救市政策,有助于上述保险机构防范股票投资集中度风险,并保持相关调控手段的有效性。“并且,政策上给予足够的宽限期,保险机构可在两年或更长时间,将相关资产比例调整至监管比例之内,而随着保险机构自身资产规模的增长,其投资比例呈现自然下降,不会对资本市场形成资金压力。因此,宽限期的设置将大幅降低对资本市场的扰动。”
其实,“保险资金救市政策”这一阶段性政策恢复常态,早在市场预期之内。“现在市场已基本稳定,并且大家普遍看好在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资本市场的发展前景,在这种情况下,临时性的救市措施可以也应当及时撤出。”中国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协会上述负责人进一步表示,从国际成熟市场看,特殊时期采取的救市措施都会根据市场发展变化情况逐步撤出。
监管加强之后,有市场人士担忧:保险资金是否会减少在A股市场的投资力度?
对此,多位受访的保险投资圈专家表示,保监会加强监管意在推动保险资金进行分散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在保费收入稳健增长、保险资金权益投资比例上限远未用足的背景下,保险资金投资A股的规模不会减少反而可能会增加。
但投资方式或会发生变化,未来保险机构将以财务投资为主、战略投资为辅,举牌并介入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等激进行为将减少,更多是对低估值、高分红等优质上市公司进行分散、价值投资。
这一论断的逻辑在于,当前保险资金股票投资余额约1.2万亿元,占保险资金运用总额的比例不到10%,距离调整后的监管上限(30%)尚有较大空间。记者在梳理过往数年的数据后发现,即使是在牛市时期,保险资金权益投资的实际比例也从未达到“顶格”过,基本都在25%以内。
⑽ 保险公司通过证券公司投资股票市场是如何操作
保险公司的资金投资于股市主要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可直接从事股票投资的保险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保险公司,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可以直接从事股票投资:(一)偿付能力额度符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二)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符合《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的规定;(三)设有专业的资金运用部门;(四)设有独立的交易部门;(五)建立了股票资产托管机制;(六)相关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七)具有专业的投资分析系统和风险控制系统;(八)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投资记录;(九)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种情况是不能直接从事股票投资的保险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保险公司,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可以委托符合本该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相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从事股票投资:(一)偿付能力额度符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二)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符合《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的规定;(三)设有专门负责保险资金委托事务的部门;(四)相关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五)建立了股票资产托管机制;(六)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投资记录;(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只是说明,现在回答你的问题。根据《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保险机构投资者应当通过独立席位进行股票交易。独立席位即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的专用席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专用席位。保险机构投资者也可向证券经营机构租用专用席位;向保险机构投资者出租专用席位的证券经营机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供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等,保监会从资产规模、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诚信状况等方面对其进行评估并出具审核意见书。证券交易所应当依据中国保监会出具的席位确认函办理相关手续;证券交易所、证券经营机构应当协助保险机构投资者采取相关措施,确保专用席位一切交易委托和成交回报数据的信息安全。证券经营机构进入风险处置的,保险机构投资者在该机构专用席位的全部业务,可整体转托管到新的专用席位,不因证券经营机构的关闭、清算受到影响。
也就是说,出于资金安全和交易成本的考虑,保险机构投资者一般都不通过证券公司进行股票交易,而是直接进场交易。
需要注意的是,保险机构投资者从证券公司租用席位交易和在证券公司开户交易不同,前者是保险机构投资者租用证券公司席位,直接交易,向证券公司缴纳租金,后者则是通过证券公司下单,并向证券公司缴纳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