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股票市场投资者结构分析
Ⅰ 根据我国目前的宏观经济形式分析我国股票市场未来的走势
股票市场是市场经济的高级组织形态,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社会化大生产越发达,对社会资金的融通需求就越大,股票市场筹集资金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就越是能够充分发挥,股票市场也就越发达。
(1)我国股票市场投资者结构分析扩展阅读:
2013年影响股市表现因素分析:
我国经济将在2013年实现温和复苏,各项经济指标将逐步好转。与2012年每个季度经济增速均低于年初预期相比,2013年每个季度实际增速有望不断超出年初预期,预计全年GDP增速将回升到8%以上。
在全球经济低迷的背景下,中国出口仍不会有起色,但内需的增长可以抵消外需的下降。而高铁、水利等基础设施投资增速有增无减,投资仍是推动中国经济的重要动力。
Ⅱ 中国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构成的发展与演变
●2001年“6·14”后,市场环境出现较大变化,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也出现变化,即市场结构从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体转变为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
●1999年沪深两市月均换手率为33.97%,到2002年换手率降为20.39%。这至少反映出投资者有长期持股的趋势。
●基金作为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其持股从相对集中走向相对分散。基金过度分散化投资不但不能够起到风险防范的作用,而且有可能陷入分散化投资风险。
●今年,主流券商一般都调低了盈利预期,更加注重深入研究市场趋势、上市公司、竞争对手,采取建立适度分散、重点持有具有长期投资价值股票的投资组合模型及波段滚动操作的手法。(剖析主流资金真实目的,发现最佳获利机会!)
选择“6·14”为转折点的一点考虑
证券市场经历了从散户投资者为主体到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结构转变,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为了论述的方便,本文将2001年“6·14”沪深综指同时达到最高点这天作为市场结构转变的一个重要分水岭,但这种划分只是相对的。
散户时代市场操作特点
一、2001年“6·14”以前,市场投资者结构中的主体是散户
1991—1998年,散户是沪深证券市场的主要力量。此间,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基金公司等机构投资者不仅开户数量少,而且资金投向也不仅仅是在证券市场,有相当大的一部分资金投向了房地产等领域。到1998年,管理层意识到一个稳定的证券市场必须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特别是1999年政府允许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公司等三类企业资金进入股票市场,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开始了由散户投资者为主体向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迅速演变的过程。
二、散户时代证券市场的主流操作特征是投机
1、股价波动大
2001年“6·14”以前的沪深证券市场,谈的最多的是机构投资者的坐庄、散户投资者的跟庄、股评的“套住庄家”,热衷于研究庄家行为。还有一些主力机构操纵市场,引起股价巨幅震荡。(详见表1)
2、投机气氛浓厚
在以散户投资者为主体的市场环境中,一些机构投资者是市场的操纵者。部分机构通过对倒、拉抬股价,或者与上市公司联手炒作。一些机构对上市公司的重点投资和股价拔高,并不是出于对其投资价值的本意认可,而主要是为了从二级市场的炒作中获利以及扩大圈钱规模的需要。通过部分机构投资者与散户投资者的博弈,形成诸如“中科系”等许多颇具规模的机构大鳄。在市场行为表现上,“6·14”之前市场换手率极高,1996年达到最高峰时,沪深两市换手率分别为760%和950%;到2001年6月才逐渐下降为126%和132%,仍比发达国家高出许多。沪深股市换手率极高的特点,足以说明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时间短,存在着较普遍的炒作现象(见表3)。
3、由于信息不对称,违法操纵行为比较突出
由于当时股市深层机制存在缺陷,信息披露还不规范,上市公司造假行为时有发生。有的机构利用信息不对称,集中资金优势,凭借有利的交易地位和交易手段操纵市场。据统计,我国上市公司中三年内平均一家公司发生过两次大型的资产重组事件,个别上市公司频繁重组的目的是为了达到在二级市场配合股价炒作的需要、满足增发配股的要求、大股东将上市公司的资产更彻底地据为己有等。需要司法介入立案查处的先后有亿安科技股价操纵案、银广夏财务造假案、中科创业内幕交易和股价操纵案等。
机构投资成为主流
一、市场和监管环境出现重大变化
“6·14”后,市场和监管环境出现较大变化,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也出现质的变化,即市场结构从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体转变为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
从监管方面来看,管理层对证券市场采取了严厉的监管措施,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从市场角度看,从2001年6月开始,沪深综指开始大幅度调整,到2001年12月底,沪深综指均下跌1/3以上。在市场和监管出现重大变化的环境里,证券市场结构也悄然出现变化,机构越来越成为证券市场投资的主体。
二、“看得见的手”培育机构投资者
沪深市场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块:一块是政府力量推动型的机构投资者发展;另一块是民间力量推动型的的机构投资者发展。政府力量推动的机构投资者包括证券公司、基金、信托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
证券公司 到今年11月底,国内证券公司数量上已经达到124家,注册资本为1043亿元。此外,一些券商还存在一些不同形式的委托理财资金。
基金 截至11月底,国内封闭式基金数量增加到54只,其规模也将近800亿元。除了封闭式基金外,到现在为止,共有17只开放式基金,其规模达到560多亿元。而且,根据目前开放式基金发行和发展态势,相信今后将有更多的开放式基金进入证券市场。
信托公司 到2002年,被保留的信托投资公司为57家。就这些信托投资公司本身的资本金而言,57家信托投资公司资本金应该在600亿元左右(平均每家10亿元左右)。根据“自用固定资产和股权投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80%”的原则,简单估计其可投资于证券市场的自有资金在480亿元左右。此外,信托投资公司可以将受托资金投资于证券,其可用规模应该与自有资金相当,大约为500亿左右。
保险基金和社保资金
至2002年11月底,全国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6167亿元。以平均入市规模为10%计算,国内保险资金可投资于股市的资金大约为610多亿元。另外,还有投资理财型险种的保费,它可以100%投入股市,这个规模大概在400亿左右。合计2002年11月全国社保资金规模约为1000亿元。
三、机构投资者成为市场主流
1、国外现状及发展趋势
从国外市场来看,证券市场的潮流应该是机构占主导。美国、英国等是保险资金、共同基金和养老基金等稳定持有股市绝大部分股份;日本等则是法人机构相互持股,也是机构占据主导地位。而且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有增无减。美国机构投资者占美国总股本的比重由1950年的7.2%上升到2001年三季度末的46.7%-。其中,养老基金由0.8%上升到19.8%,共同基金由2%上升到17.9%,保险公司由3.3%上升到7.3%。
2、沪深开户数构成及其变化趋势
从机构数量、机构规模和市场换手率三者可以反映证券市场是否由机构占主导。目前,机构投资规模大约在10000亿元左右,是目前市场流通市值的76.65%,反映了一个机构时代的特征。
从开户数量看,目前市场也开始呈现机构占据主导地位的特征。从1995年到2002年,机构开户数占总开户数的比例一直在上升(表2),尤其是新开户的增长率更有明显的变化。
3、换手率在逐渐下降
换手率也是反映证券市场结构的一个重要的特征。表3所列是1999年至2002年间沪深市值、流通市值和换手率的一些情况。一般而言,换手率越高,资金进出就越频繁。而频繁资金的进出绝大部分是小资金运动的结果,大资金则难以频繁换手和进行频繁资金运动。从表3可见,1999年沪深两市月换手率为33.97%,到2002年12月换手率降为20.39%。当然,也不排除换手率的下降是由于市场不景气的结果。但是,这至少反映出投资者有长期持股的趋势。
种种迹象表明,证券市场结构正在出现重大变化,即从过去的个人投资者为主体转变为机构投资者为主体。
基金陷入分散化投资风险
结构发生变化,机构投资者的主流操作行为也因此发生重大的转变。基金作为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其持股从相对集中走向相对分散。
一、持股集中度降低
一般而言,持股集中度越高,机构就越有可能重仓持有某一家或者数家上市公司股票。反之,机构持股就有可能相对均匀。根据我们的分析,从1998年12月到2002年9月基金的持股集中度在不断下降。以基金开元为例,1998年12月持股集中度为76.45%,到了2002年9月基金开元的持股集中度降为42.28%。整体上,从1998年到2002年9月基金持股平均集中度总体也在不断下降,1998年12月基金整体持股集中度为61%,1999年12月为55.37%,2000年12月为60.75%,-,2001年12月为59.12%,2002年9月下降为42.96%。持股集中度的降低说明现在基金更多地不是将投资于证券市场的资金集中投资于某一只或者某几只股票上,而是采取分散策略,将资金均匀或者相对均匀地投资于各基金组合之中,这点从后面的持股数量分析中也可以看出。
二、投资越来越分散
基金操作变化之二就是投资越来越分散。考察一下基金近年持股数量,就会发现这一趋势。2000年11月,23家基金平均持股家数为66.39家,到2002年6月52家基金(含开放式基金)的平均持股家数为124.6家,将近翻了一番。持股家数的增多说明基金投资越来越分散,组合投资越来越成为基金投资的主流,同时也反映基金投资行为越来越谨慎。从相对分散和相对集中收益率来看,如果以持股的家数超过124.6家为分散投资基金,持股家数少于124.6家为相对集中投资基金,则2002年中期16家分散投资基金中有5家实现盈利,盈利比例为31.25%;反之,35家相对集中投资基金中有8家实现盈利,盈利比例为22.86%。分散投资基金盈利能力相对好于集中持股基金盈利能力。
三、过度分散化投资能不能降低风险
分散投资究竟能否降低基金的投资风险呢?根据对基金的分析,我们认为,目前的市场结构情况下过度分散投资不能降低基金的风险。
据统计,在扣除上证综指和深证综指的涨跌幅后,我们发现在持股相对集中的时期,基金的业绩明显好于持股相对分散的时期。以基金总收入同比增长比例来看,除了2001年6月30日出现指数和基金业绩增长背离外,在持股相对集中时期(1999.12.30—2001.6.30)基金业绩(收入增长率)明显好于大盘指数的涨跌幅度;反之,在持股相对分散时期(2001.6.30—2002.6.30)基金业绩则明显劣于大盘指数的涨跌幅度。据此,我们判断,2001年6月可能是基金投资行为转变的一个分界点。
从同一时期不同的基金表现来看,基金的收益与基金持股数量多少之间会得出一些不同的结论。2002年中期,16家分散投资基金中有5家实现盈利,盈利比例为31.25%;35家相对集中投资基金中有8家实现盈利,盈利比例为22.86%。分散投资基金盈利能力相对好于集中持股基金盈利能力。但是,如果仔细观察这些收益较好的基金,我们会发现持股相对分散且业绩较好的基金有相当一部分是新上市的封闭式基金,如基金丰和、基金鸿阳、基金科瑞等。由于这些基金入市时间较晚、入市时机相对较好,因而在整体业绩上好于老基金是显而易见的。如果将这些基金排除在外,持股相对分散的基金业绩未必好于持股相对集中的基金。
不难看出,无论是横向还是纵向比较,持股相对集中的基金业绩要好于持股相对分散的基金。这似乎给我们当前的基金操作一个启示:在目前的市场结构下机构投资应该还是以相对集中为主。过度分散化使基金在每只股票上的持股数量相对较少,基本上已经沦落为“大散户”,散户在股市中被动挨打的境况在基金身上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因此,基金过度分散化投资不但不能够起到风险防范的作用,而且有可能陷入过度分散化投资风险。
机构博弈操作特征
一、机构和机构的博弈
市场进入机构博弈时代后,机构面临的主要对手也是机构,彼此相互了解,市场行为和操作手法相似。目前,各类证券投资基金并未能形成自己独特的投资理念和操作风格,机构行为散户化使各大基金投资品种雷同化,主要靠小波段、小批量、高频率来获利,侧重于短炒。证券投资基金正失却资金量大、持股集中的优势,并没有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鉴于沪深股市机构主要是基金和券商(目前保险类基金、私募基金基本上还是通过基金管理公司或券商委托理财的方式入市),而且真正具有长期投资价值的绩优上市公司仍不算多,基金操作采取了极度分散化持股的策略,机构交叉持股情况必然非常严重,所以可供券商选择和建仓的价值型上市公司甚少。对于券商来讲,面对机构与机构的博弈,一方面要调整好心态,在激烈竞争冲击下如何应对来自商业银行、信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行业渗透的严峻挑战,已经成为关系到券商生死存亡的大问题;另一方面券商在操作手法上,既要研究券商与基金之间的博弈行为,又要研究券商与券商之间的博弈行为,在一个只有少数人赚钱的博弈中,只有坚持自身操作特色、采取与众不同手法的少数券商才会真正盈利。
二、从券商投资行为看未来机构的操作特征
目前由于机构博弈时代盈利模式尚未形成,各种操作策略和行为的对与错都还需要进行长期的实践检验。但是,从2002年强势股的表现来看,大部分强势股的筹码集中,以前券商的操作特征依然存在。只不过是根据政府监管加强、市场波幅减小、换手率降低等特点,主流券商一般都调低了盈利预期,更加注重深入研究市场、上市公司、竞争对手,采取建立适度分散、重点持有具备长期投资价值股票的投资组合模型及波段滚动操作的手法。从2002年以来证券投资基金盈利情况来看,极度分散投资十分被动,目前并不能真正降低风险。因此,在少数人赚钱的市场里,机构未来的博弈策略应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迅速提升自己的研究能力,寻找价值投资机会,采取合理分散、适度集中的模式。这一方面可以避免沦为散户,另一方面又可以保持灵活、机动,成为市场少数盈利者。
表1 深市A股1991.12.31—2001.12.31震幅前10名股票
名次 代码 名称 最高价(元) 最低价(元) 震幅(%)
1 000503 海虹控股 80 0.4 19900
2 000008 ST亿安 126.31 3.07 4014.33
3 000534 汕电力A 14.7 0.5 2840
4 000021 深科技A 70 2.4 2816.67
5 000537 南开戈德 50.22 1.95 2475.38
6 000504 赛迪传媒 34.65 1.4 2375
7 000023 深天地A 31.6 1.3 2330.77
8 000502 琼能源 46.35 2.01 2205.97
9 000539 粤电力A 27 1.27 2025.98
10 000035 中科健A 59.2 2.95 1906.78
表2 沪深A股投资者构成(截至沪市2002.10,深市2002.11)
年份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机构(万户) 5.64 7.58 12.48 14.18 18.47
个人(万户) 232 2285 3304 3879 4443
合 计(万户) 1238 2293 3317 3893 4462
机构占总开 0.46 0.33 0.38 0.36 0.41
户比例(%)
年份 2000 2001 2002
机构(万户) 21.48 31.33 35.63
个人(万户) 5081 6461 6761
合 计(万户) 5103 6482 6797
机构占总开 0.42 0.48 0.52
户比例(%)
表3 1999.12-2002.11间沪深两市换手率表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上市公司(个) 949 1088 1160 1220
市值(亿元) 26471 48091 43522 40347
流通市值(亿元) 8214 16088 14463 13047
月均换手率(%) 33.97 41.82 16.93 20.39
表4 基金收入指标与沪深综指比较
2002.6.30 2001.12.31 2001.6.30
净值收益率(%) -6.63 5.87 6.19
总收入同比 -161.5 -79.46 -73.65
增长率(%)
总资产增长率(%) -5.37 -37.66 -22.42
分红率(%) 13.65
沪市综指涨跌 5.27 -25.79 6.97
幅度(%)
深市综指涨跌 6.52 -27.7 3.55
幅度(%)
2000.12.31 2000.6.30 1999.12.31
净值收益率(%) 41.05 30.6 17.97
总收入同比 125.77 540.34 120.56
增长率(%)
总资产增长率(%) 29.15 15.11 19.17
分红率(%) 90.59 91.97
沪市综指涨跌 7.54 44.26 -19.09
幅度(%)
深市综指涨跌 5.59 47.7 -20.77
幅度(%)
Ⅲ 分析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
下面这些分析的很好,希望对你有帮助!!
1 证券市场的现状分析
作为资本市场的核心,证券市场在我国的建立和发展始于改革开放初期。 1981年到1987年国债年均发行规模仅为59.5亿元,进入90年代以来国债发行数额年均达到千亿元。 而1997年已达到2 412亿元。在股票市场上,迄今沪、深两地上市公司已达900余家,上市股票市价总值达2万亿元。 我国资本市场在短短十几年,达到了许多国家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实现的规模,取得了不少成功经验;但也存在如下一些问题,严重制约了证券市场自身功能的发挥,阻碍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这些问题主要是:
1) 证券市场规模过小。以股票市场为例,虽然发展速度较快,但是从总体规模看,与国外还有相当大差距,参与股票投资的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全世界平均为8%左右,发达国家的比例则更高,如英、美均在20%以上。我国目前股市投资者为3 300万人,仅占全国总人口的2.7%。另外,从股市总市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看,世界平均为30%左右,美、日、英等国均在80%以上,而我国为24.2%,况且在总市值中还包括大部分不流通的市值,如果扣除这一部分,我国股市总值占GDP的比重就更低了。由此可见,我国股市规模较小,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有较大差距,同时也可以看出在我国扩大股市规模有很大的潜力可挖。
2) 资本市场主体缺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资本市场的重要主体。而目前我国企业主体地位非常脆弱。政企不分、产权不清、权责不明、约束无力、活力不足仍然是我国企业的主要特征,企业主体地位残缺。另外,我国资本市场主体残缺还表现在投资主体主要是个人,其投资的质和量均较低,以投资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比重明显不足。相比之下美国等发达国家,机构投资者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主体,其机构投资者主要有年金基金、商业银行信托部、保险公司、共同基金等。由于机构投资者是专业性金融中介机构,其投资活动具有投资量大、交易费用低、交易风险小的特点,很受大众投资者的欢迎。如美国,每4户人家就有1户向投资基金投资。由于我国资本市场机构性投资者发展滞后,这使得仅靠若干家大机构和数以万计的小股民散户所支撑的股市投机盛行,股价暴涨暴跌难以避免,阻碍了股市的健康发展。
3) 市场分割,整体性差。首先,一级市场的发行仍然按地区分配额度,限制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债券地区性发行市场也是按省分派额度(企业债券发行)和按银行分支机构分派额度(政府债券发行)。至于二级市场分割则更为明显,把股票市场划分为A股、B 股和H股,构成中国股票市场发展中的一个非常显著的特征;即使在A股中,国家股流通与转让只限于极少部分,而且A股不允许在沪、深两个交易所交叉挂牌,限制了全国性市场的发展。在股票市场中呈现出A股与B股、H股分割;个人股、内部社会个人股与内部职工股分割,个人股市场与法人股市场分割。如此繁杂的分割,不但不利于经济体制改革,也不利于我国资本市场与国际惯例接轨。
4) 市场中介机构不完善。证券中介机构从广义上讲就是在证券市场上为参与各方提供服务的机构。我国目前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虽然其业务已涉足证券的承购包销、发行、交易、自营、财务顾问等内容,但与国外投资银行业务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功能缺陷,例如投资银行核心任务之一的购并业务对于我国中介机构来说几乎还未曾涉及。西方国家的公司购并活动大多由投资银行策划完成,投资银行起着搭桥牵线、筹划交易过程、为交易筹措资金和参与交易谈判等重要作用。我国目前还没有这样的中介机构,这就严重制约了我国企业重组活动的顺利开展。
5) 流动性不足。流动性是指市场中存在大量的流通性强的金融工具,同时又有大量参加流通的主体。检验市场流动性通常可从交易量和成交价的关系入手,二者的关系越密切,流动性就越差。美国股市中二者变化的关系指数为0.01,而我国沪、深A股市场的关系指数分别为0.52和0.40,说明我国股市整体流动性是比较差的。造成股市流动性差,一方面与资本市场中介机构投资者参与不足有关,另一方面与国家股不能进行交易、法人股在STAQ和NETS市场交易微弱有很大关系。流动不足使股票价格扭曲,资本流动失去了动力和方向,资源配置功能受到抑制。另外,由于国有股不能流通,这将对国有资产的结构调整产生不利影响。
6) 资本市场交易工具品种单一、结构残缺。在发达的资本市场中,资本市场工具保持多样化趋势。以香港资本市场为例,目前国际市场上的金融衍生工具中80%以上已被其采用;在股票市场上,不仅出现了期指、期权、认股权证等投资品种,而且这类衍生工具的交投大有超过现货市场之势。香港上市公司在债券市场上的集资形式更为多样化,在债券、票据和存款证3种形式的基础上,先后出现了浮息工具、变息工具、可换投股债券、信用卡应收债券等多种形式,目前在联交所挂牌买卖的债务工具已增至129种。相比之下,我国大陆的资本市场除股票外,5年以上的交易工具几乎没有,而1~5年的交易工具又受到种种限制,这不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
7) 证券市场制度不健全。证券市场制度是支撑证券市场高效、公平运转的基础,包括信息披露制度和利益保障与实现制度等。我国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无论从制度本身还是从执行上看都存在信息公开不够的问题,表现在一些重大信息披露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主观性,极大挫伤了股民、债券投资者的信心。利益保障与实现制度是指证券投资者在获取有关信息后,被给予证券投资期收益以必要的保障和实现的制度。我国证券市场的利益保障与实现制度很不健全,使投资者面临的市场风险过大,严重措伤了股民的投资积极性。
近年来我国已制定了《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然而证券交易的基本法规《证券交易法》尚未制定,证券法规没有形成完整体系,导致证券交易的某些环节无法可依,加之对已颁布的法规执行不力,证券交易的违规和不规范行为时有发生,我国1995年发生的“三.二七”国债期货的严重事件,主要原因就是证券法规不健全、监管不严造成的。
2 证券市场的发展构想
2.1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进资本市场主体发展
证券市场主体质量的高低,对我国证券市场能否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资本市场主体的发展。
1) 取消额度管理代之以核准制。股票和债券市场的额度管理是一种典型的计划经济手段,由于对证券发行标准制定较低,这给行政部门行使权力提供了较大空间,政府为企业包装上市,后患无穷。为此,国家主管部门应该严格上市公司审批,提高上市标准,取消或减少行政干预,将证券市场的额度管理换之以核准制,使符合上市标准的企业都能通过竞争达到上市的目的。这样既增强了市场参与的公平性,又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使企业经营者把精力真正放在如何转换经营机制、提高企业效益上,而不是通过旁门左道达到上市的目的。国家可以对不同行抵贫ú煌
Ⅳ 中国股票市场投资者结构分析
参与市场的很多,如上市公司,机构,券商和散户。
证券之星问股
Ⅳ 我国股票市场结构
中国。证券市场结构:层次结构、品种结构、 交易场所结构、多层次资本市场
层次结构:
通常指证券进入市场的顺序而形成的结构关系。按这种顺序结构划分为: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证券发行市场又称“一级市场”或“初级市场”,是发行人以筹集资金为目的,按照一定的法律规定和发行程序,向投资者出售新证券所形成的市场。证券交易市场又称“二级市场”或“次级市场”,是已发行的证券通过买卖交易实现流通转让的市场。
品种结构:
依据有价证券的品种而形成的结构关系。这种结构关系的构成主要有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衍生品市场等。
股票市场是股票发行和买卖交易的场所。股票市场的发行人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市场的对象是股票,股票市场的价格除了与股份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有关外,还受到如政治,社会,经济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
债券市场是债券发行和买卖交易的场所。债券的发行人有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中央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公司和企业。通过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金一般都有期限,债券到期时,债务人必须按时归还本金并支付约定的利息。债券是债权凭证,债券持有者与债券发行人之间是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市场交易的对象是债券。债券因有固定的票面利率和期限。
基金市场是基金份额发行和流通的市场。封闭式基金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开放式基金则通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公司申购和赎回实现流通转让。
衍生品交易市场是各类衍生产品发行和交易的市场,随着金融创新在全球范围内的不断深化,衍生品市场已经成为金融市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交易场所结构:
按交易活动是否在固定场所进行,证券市场可分为有行市场和无形市场。通常人们把有行市场称为“场内交易”,是指有固定场所的交易市场,是有组织,制度化了的市场。通常人们把无形市场称为“场外市场”,是指没有固定交易场所的证券交易所市场。随着现代通讯技术的发展和电子计算机网络的广泛应用,交易技术和交易组织形式的演进,已有越来越多的证券交易不在有行的场内市场交易,而是通过经纪人或交易商的电传,电报,电话,网络等洽谈成交。很多传统意义上的场外市场由于报价商和电子撮合系统的出现而具有了集中交易的特征,而交易所也开始逐步推出兼容场外交易的交易组织形式。
多层次资本市场:
除一,二级市场区分外,证券市场的层次性还体现为区域分布,覆盖公司类型,上市交易制度及监管要求的多样性.根据所服务和覆盖上市公司的类型,可分为全球性市场,全国性市场,区域性市场等类型.根据上市公司规模,监管要求等差异,可分为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创业板和高新企业板)等.
Ⅵ 论我国股票市场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一、关于股市运行机制问题
我国股市在某种程度上只注重“扩容发展”,没有理顺“监管”与“改革”、“发展”的关系。我国股市的“圈钱”体制,粗放式扩张,虽然使股市得到了跳跃式的扩容,但累进的结构性制度性矛盾越来越突出。
笔者认为我国股市发展历史上最大的失误在于解散了跨部门、跨利益集团的股市发展政策设计部门,如国务院证券委。正是失去了这一战略思维的“心脏”,我国股市出现了“只谈发展”“不谈发展改革”,“只谈监管”不谈“改革发展”。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现状是:由警察部门主导的全面规划发展!如果不能正确处理股市“监管”与“发展”“改革”的关系,就难以处理“破”与“立”的关系,我们“破”了不规范的市场力量,但没有“立”起相应规范化的市场力量。打击不规范力量给“庄家”“私募基金”“跨市场、跨产品套利”等种种交易行为以重创!而这种重创基本瓦解了由他们组成的自下而上的自发形成的我国股市的流动力提高机制。
但是,由于我们没有相应的针对“规范化”市场运作机制的主动的战略性的建设方案,在瓦解的同时没有建立流动力提高机制。这样做的严重消极影响就是:随着我国股市流动力提高机制的不断被削弱被瓦解,我国股市的运行安全正收到严重威胁。
因此,只有处理好监管者和市场的关系,才能建立良性的股市运作机制,促进股市的健康发展,笔者认为作为市场监管者既不能“当婆婆”,也不能放任自流。在1929年-1933年的世界经济大萧条之前,经典的自由市场理论大行其道,认为政府是“守夜人”,反对政府对市场进行任何的干预。在发生了席卷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的危机之后,主张国家对经济进行强有力干预的凯恩斯主义逐渐取得了经济学中主流地位。当前我国国民经济呈现明显的周期性特征,要熨平经济波动的“峰”和“谷”,政府应主动实施反经济周期的宏观经济政策。
二、关于机构投资者
在美国股票市场的投资者中,机构投资者占绝大多数,占股票总值的80-85%。美国股票市场的重要投资者依次是:养老基金、人寿保险基金、财产保险基金、共同基金、信托基金、对冲基金、商业银行信托部、投资银行、慈善基金等。这些机构投资者都是以证券作为主要的投资业务,他们素质高,经营丰富,通过投标方式来参与新股发行的定价,制定出的价格通常能反映发行公司的价值。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规模太小,2000年全美共同基金资产总值达4万亿美元,而同期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总值则只有700亿元人民币。二是单个基金的块头太小,目前世界上基金规模动辄上千亿美元,而我国最大规模的只要30亿元人民币,三是家数太少,美国达7000多只,我国不到40只。
这几年,我国股市的发展重点之一是大力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并且把发展的形式定位在“公募型契约”证券投资基金。但出现了“唯证券基金独尊“的发展战略。由此,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者队伍发生了结构性变化,出现了以证券投资基金取代其他一切机构投资者的倾向。相对于证券投资基金的快速发展,我国股市的其他机构投资者明显萎缩
这种只扶持证券基金的片面的股市发展政策,实践证明已危及股市运行安全。证券投资基金的研究表明,证券投资基金的行为从整体上而言表现为“顺势操作”,因此从整体和长期而言并不能明显为股市提供流动力支持。分析从2000年以来的四个1300点附近的各类投资者的行为模式我们可以看出,证券投资基金并未表现出逆势进场的模式,从而无能力担当起为市场提供流动力的重任。但是与此同时,随着不断的监管和加压,在这四个1300点附近,其他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正趋于土崩瓦解之势。比较2000年以前的我国股市,我们在市场上已经越来越难以看到“抄底“资金的身影。投资者的高度“同质化”,破坏了证券市场应有的机构投资者的“异质化”结构。这就破坏了证券市场上各类机构投资者的应有的相互竞争,相互补充的生态平衡局面,带来了独家垄断性发展的失衡状态。
笔者认为:大力发展多样化的投资者队伍,建立生态平衡系统,市场机构化是当今国际资本市场的特点之一,也是我国股市健康发展的重要步骤之一。资本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主要是指养老基金,保险基金,和共同基金这三类投资者。有的国家还包括开办个人投资信托和证券自营的银行。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仍然以散户为主,证券投资基金刚开始发展,保险基金从1999年开始以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形式间接入市,但尚不能直接投资股票,养老基金由于体制问题,也未形成一个真正的法人。
由此,培养机构投资者的任务艰巨。培养机构投资者的主要内容包括:培养开放式基金,扩大基金市场和基金品种,基金设立和发行要逐渐由审批制过渡到注册制,要通过组建中外基金管理公司,提高国内基金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增强素质和竞争力;为保险基金自由进入市场创造条件,包括保险基金可以作为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通过自己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进入市场等;培养养老基金,帮助这部分基金进入市场。
目前我们欣喜的听到证券监管高层表态:将给私募基金合法的地位!同时保监会主席吴定富表示:保险公司将投资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项怀诚表示:今年八月底资产规模已达2300亿元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也将进军资本市场。所有这些措施的贯彻无疑将提高股市的流动性,扩大股市容量,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用,对于股市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性意义。
三、关于证券市场体系
美国股票市场具有多层次的市场格局,股票市场通过层次细分可最大限度的实现资本的供需平衡。中国股票市场结构单一,主板A股市场规模较大,二板市场未能开设;三板市场规模小,同时沪、深两地市场的同质性、重叠性限制了整个市场容量的扩展。因此,笔者认为我国应建立多层次的证券市场体系,其中包括:
一)创业板市场(二板市场):为高科技,高成长型企业服务。特点:企业规模小,经营年限短,采取保荐人制度,股份全部流通,规定主要股东最低持股量及出售股份的条件,严格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
1、二板市场定位
无论在主板市场内部设立二板市场,还是单独设立为主板服务而且为主板市场培养上市公司的依附型市场,都不符合我国经济改革和产业转型的客观要求。由于主板市场存在问题较多,行政色彩过浓,因而在主板市场的基础上建立二板市场,就会留下隐患。从外国的发展过程看,如果把二板市场当作主板市场的辅助市场存在,一般来说都不是成功的。因此应建立一个有独立运行规则、独立的发展目标、独立的服务对象、独立的上市基准、交易机制的二板市场。二板市场应该为高科技企业服务,那些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环保等主导的高科技产业应该是我国二板市场的首选服务对象。为此,可以考虑把上海、深圳交易所合而为一,然后将深圳交易所变为二板市场。
2、二板市场的制度设计
1)上市标准
上市的最低资本要求及社会公众股比例应该较主板市场有大幅度的降低
可不设盈利要求
对业务要求应该严格
2)交易机制
在市场上推行做市商制度
确保管理层的稳定和公司成长的连续性
实行T+0的交易制度
3)监管机制
强调信息披露基础上的投资者保护
强调监管机构对发行质量和对投资者保护的责任
4)二板市场的风险及防范
建立科学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实行严格的保荐人制度
实行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
实行严格的市场监管制度
二)三板市场
其实早在1992年,中国曾经设立过场外交易市场(三板市场),那就是STAQ和NET两个入股交易系统。1999年两个市场暂停交易,后一直没有开市。2001年新的场外交易市场启动――中国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正式开张。中国所谓三板市场挂牌的公司是业绩差,问题多的企业,而美国OTCBB市场上挂牌的公司并不是因为业绩差而是公司实力较小,所以中国三板市场的定位就是剪不断,理还乱的问题股,像指垃圾桶,而美国的OTCBB市场的定位是小企业的孵化器,是NASDAQ的市场后备。
令人感动欣慰的是,据报到:新三板融资大门将开启,中科软定向增发方案已公布。新三板市场的推出,对于证券市场体系尤其是退市机制的形成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四、关于上市公司
一)质量问题
我国上市公司的业绩低下,普遍存在“一年好,两年差,三年ST,四年PT”的经营状况,亏损户数不断增加,净资产收益率呈逐年下降趋势,每股收益不断降低,审计报告中出具保留意见的公司不断增多,上市公司丑闻屡见不鲜。我国的1300家上市公司中有200多家发生过丑闻,出事比例高达16%,而同期美国市场的比例是1%,1994年到2004年,上市公司平均每股净资产增长速度低于GDP的增幅,净资产收益率呈下降趋势。
上市公司质量不高的原因:1)股票市场的功能定位不准确:管理部门过于关注市场的融资功能,特别是为国有企业筹资。很多国有企业效率低下,把股票市场完全当作“圈钱”“脱困”的场所,筹集资金是国企的最终目的,改制是手段。这样的上市目的使得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为了筹集资金而进行形式上改头换面,公司上市后经营机制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经营业绩逐年下滑。2)股票发行制度不合理:股票发行从“审批制”转为“核准制”。由最初的“额度控制”到“通道制”,再到“保荐人制度”。但现行的保荐制度不能杜绝“江苏琼华”事件。股票发行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大量的绩差公司充斥市场。3)股票市场退出机制不健全:没有严格的摘牌制度,一些严重资不低债、缺乏市场重组潜力和收购价值的劣质公司仍然没有被淘汰。
对此,我们解决的对策是:1、股票市场的准确定位应该是融资和资源的优化配置;2、改革股票发行制度,推行机构询价、网上发行和网下配售制度,建立“绿鞋”回拨机制;3、加快三板市场改革,建立畅通的退出机制。
二)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充分、不及时、不规范。
琼民源的造假,蓝田股份的欺诈,银广厦的虚幻,草原兴发巨额财务黑洞,人们对会计信息产生了怀疑。其深层原因包括:1、巨大的利益诱惑;2、低廉的违规成本;3、法规政出多门;4、相关制度不完善。
对此,我们的解决思路应该是:1、建立以会计准则为核心的会计信息披露规范体系;2、建立以注册会计师公正审计为核心的会计信息披露监督体系;3、建立以证监会抽查复审为核心的会计信息披露再监督体系。
三)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由于股权分置,一股独大的现实,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形同虚设,“内部人”控制非常严重,这种局面既不利于公司的发展,更不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其实,股市的根本在于上市公司,没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上市公司就不可能稳步发展和长期盈利。对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建立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1、健全和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前提是: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我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是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其价值取向是多元化的,除了“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外,还有“社会价值目标”,比如:税收指标、就业指标、公益活动指标等待,在某种程度上这是高度理想主义的表现。美国一位著名经济学家曾经说过“高度理想主义,即使被采用,也只能削弱商业公司的主要优势及其有效实现确定目标的能力,同时还会放大政府的基本缺陷,使其迷失方向,并陷于利益集团的无休止的竞争中”。我国传统体制下国有企业人人都是主人,人人都对企业不负责的恶果也说明了这一点。当然,坚持公司治理结构的目标是“股东利益最大化”并不是说公司可以忽略公司利益相关者(包括雇员、债权人、顾客、社区)的利益。
2、健全和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重点是要改变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畸形股权结构。
从实践上看,英美的股份公司都经历了家族资本主义、经理资本主义与机构资本主义三个阶段,其股权结构也经历了由集中到分散,再由分散到集中的变化。“一股独大”并没有错,相反在历史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如沃伦.巴菲特在希尔公司、比尔.盖茨在微软公司、李嘉诚在和记黄埔公司都曾占很高比例的股权。
我国只所以反对国有股“一股独大”,关键是国有股股东行为非理想化,发生了严重的扭曲。一是国家所有权的代理行使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国家所有权的代表是“形至而实不至”“缺位”现象严重,缺乏能真正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的人格化代表;二是我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都是国企改制而来,受传统观念束缚严重;三是国有股“一股独大”导致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和管理层基本由原企业的管理人员组,从而形成了国家行政干预的“内部人控制”局面;四是国有股不能流通,致使公司外部治理机制、市场对公司的治理“失灵”,加剧了国有股股东行为的扭曲;五是法制不健全,打击不力。
3、健全和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核心是要保证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建立充分履行其职能的运行机制。
4、健全和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重点是要建立一个与公司治理结构相适应的公司外部治理机制(包括市场机制、行政机制与社会机制)
1)公司外部治理市场机制:主要指的是公司控制权市场和职业经理人市场
A、公司控制权市场主要表现为敌意兼并和收购,主要是对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英美国家公司控制权市场十分活跃,公司经营状况糟糕,就可能更换董事长或总经理,甚至发生局外人通过收购该公司的股票继而达到兼并公司的目的,这样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就会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我国的公司控制权市场发展严重滞后,原因是国有股不能流通,从而妨碍了上市公司的敌意收购和兼并,这也是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失灵”的一个重要原因。
B、同样,我国职业经理人市场也很落后。公司经理的选择主要依靠行政部门,这样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对公司在职经理来说没有构成任何威胁。
2)公司外部治理行政机制
政府对一级市场及二级市场的管理机制。
3)公司外部治理社会机制
主要是指中介机构的信用机制。
5、健全和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条件是要创造一种良好的公司治理文化。
1)树立“股份公司是股东的,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理念;
2)树立“股东公司最高权利机关是股东大会,核心机构是董事会”;
3)树立“人力资本价值”理念。
四)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问题
1、我国独立董事占比过低
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独立董事(INDEPENDENT DIRECTOR)的比例在10%左右,有的根本没有独立董事。根据经合组织(OECD)1999年的调查,独立董事占董事会的比例,美国为62%,英国为34%,法国为29%《财富》美国公司1000强中,董事会的平均人数为11人,独立董事为9人。
2、我国上市公司实行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障碍分析
1)缺乏相关法律作支撑
现在的公司法没有给真正意义上的独立董事以存在的空间和条件。而在美国,独立董事依靠法律这把“上方宝剑”,可以把独立董事的个人意志变成董事会乃至公司的意志。而我国目前的法律没有赋予独立董事特殊表决权,人数也不占优势,很难从根本上与公司内部董事制衡。
2)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
美国公司目前最大的股东是机构投资者,一般在一个特定公司的持股比例为1%,按照美国《投资公司法》(1940),人寿公司和互助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必须分散化,这也导致了美国股权的高度流动性。
当前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主要问题是控股股东通过关联交易,如担保、应收帐款,资产置换等各种手段来侵占上市公司资产,侵害中、小股东利益。
3)独立董事的引入与我国监事会制度不相容
独立董事制度产生于普通法为主的美英法系国家,这些国家采用“一元制”的董事会制度结构,在公司机构设置上没有独立的监事会。我国公司立法上采用的是大陆法系的“二元制”结构组织体系,即在股东大会之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如此,独立董事的职责就会和监事会重叠甚至冲突。
4)具备担当独立董事素质的人才匮乏
5)市场选择机制和评价体系尚未形成
3、我国上市公司有效运作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对策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A、公司法应赋予独立董事一定的权利,建立权利实现保障机制。这些权利包括信息知情权、监督权、独立的审核权、否决权。
B、上市公司还应当赋予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第一,重大关联交易的认可权;第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第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第四,提议召开董事会;第五,独立聘请外部审计和咨询机构;第六,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2)改革“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
3)协调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功能。独立董事的监督具有天然的事前监督,内部监督以及决策过程监督紧密结合的特点,而监事会具备了经常性监督、事后监督与外部监督的特点。
4、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聘任和激励约束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1)任职资格和能力
2)聘任
3)提供独立董事的比例
4)提供充分信息和良好的工作条件
5)设立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机构
6)建立合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7)强化独立董事的诚信勤勉义务
5、建立独立董事的自律组织
五)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过高,有的达90%以上,股权结构不合理,不利于公司治理和资本流动。英国第一大股东平均持股比例仅为10%,这种分散的股权结构使上市公司的决策更为透明,且能更好的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因而投资活跃,证券市场融资能力较强且流动性好。英国公司首次公开上市时间平均在公司创立后8年,而德国却是40年。英国公司上市的平均规模是1600万美元,而德国是6000万美元。德国上市公司的结构十分复杂,相互持股使得公司的直接持有者不等于最终持有者,个人持股比例小,而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持股比重和非金融公司交叉持股比重很大。
为此,要改变我国上市公司的畸形股权结构,必须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鼓励保险基金和养老基金入市,给私募基金应有的合法地位,这样才能改变股权过于集中的局面。
五、关于分业经营问题
世界金融业的发展有两种经营模式。一种是金融机构可以跨行业经营银行、证券、保险与信托等各种金融业务,称为混业经营模式。其中最关键、最突出、最重要的是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混合,即“银证合一”,另一种称为分业经营模式,即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不允许交叉经营业务。
金融业的混业经营和分业经营在西方金融史上曾经几分几合。1929年世界性经济大萧条和金融危机之后,国家金融领域逐渐由混业经营一统天下的格局演变成分业和混业两种经营模式并存的状态。到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实行分业经营的国家开始出现重新实行混业经营的新方向。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金融市场上逐渐出现了一种新的发展模式--金融控股公司(Financia Holding Company),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券联合会、国际保险监管协会将其定义为:在同一控制权下,完全或主要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中至少两个不同的金融行业大规模的提供服务的金融集团公司。
1998年美国众议院通过了《1998年金融服务业法案》,该法案在涉及银行组织的条款中,创造了“金融控股公司”这一新的法律范畴。1986年撒切尔夫人在英国实行金融“大震”(big bang)改革,全面摧毁了金融分业经营的体制,促进了混业经营。在东亚,日本和韩国曾经以大财团的形式发展起了一些企业集团,其中有一些是金融控股公司。与此同时,中国的证券业与银行业仍实行银证分业的制度。这种制度的明显缺点在于:
1、资金方面
在投资银行业务中,券商需要通过咨询、策划、融资、估价、谈判等一系列操纵来帮助企业资本运营,这要求券商有一定的资金融通职能,而经纪业务的开展,银行网点的铺设也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同时券商要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功能也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自营业务的开展更增大了券商对资金的需要,在混业经营模式下,这些资金需求可以通过银行达到便利的满足,但在分业经营中券商就无能为力了。
2、营销网络方面
投资银行开展证券配售业务、经纪业务以及资产管理业务都需要建立一个网络体系来直接面向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在混业经营下可以利用银行的营销网络,降低成本,提供利用效率。
3、信息和信誉度方面
商业银行的经营历史远远长于投资银行,它们对经济实体的了解更多、更丰富,况且建立了一定的信誉度,容易接近客户,依赖商业银行的信誉投资银行可以顺利开展业务。
4、面对入世后金融大鳄的挑战,中国需要混业经营以打造自己的金融航母,否则难以抵御外来的金融风险,丧失竞争力。
对此,笔者强烈建议我国资本市场尽快走混业经营的道路,利用我国原有商业银行的优势,拓宽券商融资渠道,营造全方位的销售网络,增强自身抗御风险能力,以便在国际金融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六、关于证券交易所
20世纪90年代之前,全球证券交易所几乎全都是以会员制形式发展起来的。这种类型的交易所是由会员出资组成的交易所为会员所有和控制,只对会员服务,只有会员才能利用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由于服务者和出资者为同一人,因此大多数实行会员制的证券交易所都是非盈利的服务性组织。在技术进步的推动下,会员制形式逐渐不能适应市场的变化。
资本的国际化使各地的证券交易所突破了地域限制,在全球市场上形成了相互竞争的对象。一方面,竞争使定价过高的交易所得不到客户,也就没有收入来源,从而面临淘汰的命运;另一方面,作为交易所,要在竞争的条件下生存,就必须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扩大市场份额,否则就有被蚕食的危险。但在会员制下,交易所筹资能力受限,融资成本过高,非盈利性的组织机构也限制了它持续发展的能力。在这种条件下,交易所只有采取以获得竞争优势为导向的商业治理结构才能获得竞争力,因此,进入90年代,交易所的治理结构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出了公司化的发展趋势,交易所开始由非盈利性的会员制向盈利性的公司制转变。 公司制的特点在于:1、是以满足股东价值最大化为目的的组织;2、交易所可以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不必局限于是会员还是交易者;3、通过公开发行股票,使市场交易权和所有权分开,不是股东也可以获得在交易所交易的资格,而在会员制下,只有会员才有资格直接交易。显然,公司制各方面都要优于会员制。而我国目前证券交易所组织模式为“行政会员制”,它是行政管理与会员参与相结合的组织模式。由于实施行政管理,它能从宏观上保障证券交易所的活动首先符合国家利益,有利于实施监管;由于会员参与,它还要考虑会员的切身利益,“行政制”和“会员制”的结合必然导致低效率和缺乏市场竞争力。
但令人遗憾的是迄今为止,股票市场改革矛头主要指向筹资者,投资者和券商,很少触及证交所。目前的证交所内无动力,外无压力,没有竞争和市场意识,面对资本全球化的冲击,整合和股份化改造是证交所改革之路。
笔者认为我国证券交易所的改革包括两个方面:
1、证券交易所的整合,上海、深圳证交所合并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从全球看,证交所集中化的呼声超过了分散化的呼声。目前世界范围内形成的三大势力范围:一是以纽约证交所为首的GEM阵营(global Equity Market)控制欧洲、美洲和亚太,股票市值超过了19万亿美元。二是以英德为首的IX阵营,市值为4万亿没有,以欧元报价,垄断欧洲股票交易额的53%和高科技股的80%,三是以纳斯达克为首的创业板市场阵营即“全球数码股市”。
2、公司制的证交所结构。世界上大多数证券交易所已经改制成股份公司,有不少公司正在上市。把属于市场的还给市场,只有这样,中国的资本市场才能面对全球竞争,才能在世界资本市场中站稳脚跟。
Ⅶ 我国股票市场的产品结构有哪些不合理,或者说有哪些有待改进的
中国股市的长期操作策略
一、用企业价值增长的理念来进行投资股票投资是投资企业,应该只买未来几年能够有大概率业绩增长的 企业股票,这样才能在未来几年中赢得业绩和市盈率双重增长带来的大回报。戴维斯双击是应该让投资者 全力追求的标的。最关键的是企业价值的“增长”,否则将可能面临另外一种可怕的结局:戴维斯双杀。要 持续不断地关注持有股票的那家公司,你对公司的关注要胜过对持有的那个股票的关注。要高度关注企业 现金流,而不是盈利。因为基于每股盈利的会计处理可以做出公司管理层想要的利润,但是现金流却是很 难胡来。投资者和投机者之间最现实的区别,在于他们对待股市变化的态度。投机者的主要兴趣在于预测 市场波动,并从中获利;投资者的主要兴趣在于按合适的价格购买并持有合适的证券。实际上,市场波动 对投资者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市场出现低价时,投资者会理智地做出购买决策;市场出现高价时,投资者 必然会停止购买,而且还有可能做出抛售的决策。拥有稳健过票组合的投资者将会面对股价的波动;但是, 他既不应该因为价格的大幅下跌而担忧,也不应该因为价格大幅上涨而兴奋。他始终要记住,市场行情给 他提供了便利--要么利用市场行情,要么不去管它。他千万不要因为股价是上涨而购买,或者因为股价下 跌而抛售。如果按下面的说法来简单地理解这句座用铭,那么他就不会犯下太大的错误:不要在股价出现 大幅上涨后立即购买,也不要在股价出现大幅下跌后立即出售股票。
二、用长远的眼光对待一个投资轮回(五年期左右),要适应股票价格波动投资者要有人生 和投资的长远目标和希望,站高看远,这样才能在不断地在奔向目标时不至于迷失自我,也能够很好地避免 因为过多的关注细节而影响自己的情绪,进而影响操作。绝大多数人都把财富的快速增值看的太重了,而 忽略了时间因素的作用,放大了细微的东西,而忽略了大势。一些市场统计数据显示,一只股票一年的正 负波动往往可以达到 50%,但从更长期来看,价值一定会以合适的价格体现。格雷厄姆说,50 年的投资经 历,让他没有发现一个跟随市场走势操作能够长期盈利的人。把股市当成快速致富工具的看法是十分危险 的,尤其是那些梦想通过股票迅速致富的人,最终只能是亏损累累。晨星公司在过去 15 年时间里,仔细研 究了成千上万的基金管理人的谈话,发现没有一个基金管理人花费时间思考市场短期走势;相反,他们把 目光盯在他们能够长期持有的低估的股票上。 要建立长期跟踪股票群,以便为下一波机会到来时做好准备。成长股的定义是:不仅过去的业绩超过了 平均水平,而且预计将来也会如此!市场习惯于高估那些增长极快或在其他方面很出色的普通股,相对而 言,市场至少会对那些因为发展不令人满意而暂时失宠的公司做出低估。积极投资者要关注那些在一段时 间内已不受欢迎的大公司。我们可以看到,价格被低估有两个重要因素:一是当期令人失望的及格过,二 是长期被忽视或不受欢迎。 从根本上讲,价格波动对真正的投资者只有一个重要含义,即他们使得投资者有机会在价格大幅下跌时 做出理智的购买决策,同时有机会在价格大幅上升时做出理智的抛售决策。在除此之外的其他时间里,投 资者最好忘记股市的存在,更多地关注自己的股息回报和企业的经营结果。 人们往往会把风险的概念,扩展到所持有的股票可能会出现下跌的情况,即使这种下跌只是周期性和暂 时性的,而且他无需此时卖出。但从实际意义上看,这并非真正的风险。就真正的投资者而言,单是市场 价格的下跌,并不会导致投资者的亏损;因此,市场可能出现下跌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他面临着实际的 亏损风险。如果以合理的投资年限来衡量,一组精心挑选的股票投资组合,能为我们提供满意的整体回报, 那么,这一组合实际上就是“安全”的!在此期间,其市场价值肯定会有所波动,但投资者同样有可能不会 在成本价之下卖出股票。如果这一事实给投资造成了“风险”,那么,这种投资既应被称作是有风险的,同 时也应被称作是安全的。假如我们仅把风险这一个概念应用于价值的损失(股票的实际售出、公司地位的 严重恶化,或者更常见的是由于买家相对债券的内在价值过高而出现了亏损),那么,这种混淆就可以避 免。投资者不能应给股票价格的波动而宣称“股票有风险”!投资者应该了解波动,而且应该对此做好财务 上和心理上的准备。投资者想从市场水平的变化中获利---当然是通过所持有的股票的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 而上涨,但也有可能是通过按有利的价格进行购买和出售。在研究某企业的财务报告时,从最后一页开始, 慢慢地往前阅读。凡是企业不愿意你看到的东西都放在后面,这就是你应该首先查看后面的原因。
三、深思熟虑的投资方法,是稳固建立在安全边际的基础上 就一般的(通常情况下用于投资的)普通股而言,其安全边际表现在预期的盈利能力大大高于债券的利 率。将所付出的与所得到的进行比较,这种习惯是投资方面的一种宝贵特征。在长期关注的基础上,买入 具有较大的安全边际的企业股票。在熊市群氓的恐慌下,合适安全边际之下还有更大的安全边际。股票往 往在下跌过程中刚刚开始出现诱人安全边际时,往往是需要投资者开始重点关注的时候,而不是马上重仓 买入。实际情况是,下跌之之后还有更大的下跌,2008 年的大熊市就是很好的明证。这个时候更多的是学 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和操作,不要急着全仓买入,或者重仓买入。我们阅读有关巴菲特的传记,往往能够看 到巴菲特买入的一些优秀企业往往只有 6-8 倍的动态 PE, 这也说明耐心是多么重要。 从美国股市历史来看, 尽管经历了与地震一样无法预测的波折和事故,但是这一点不会改变:稳健的投资原则一定会带来稳妥的 结果。在以后的行动中,仍然必须坚持这些原则。股票的稳健投资并不仅仅在于购买价格接近于其资产价 格。除此之外,投资者还必须要求:合理的市盈率,足够强有力的财务地位,以及今后几年内的利润至少 不会下降。无论如何小心谨慎,你投资购买的股票的价格仍将会不时走低。虽然无人能够根除此种风险, 但安全边际和控制恐惧可以让你管理好风险。投资者的“可怕”损失总是由于“投资者在买入时忘了问一下 ?价值几何??而造成的”。最令人痛心的时,这些投资者总是在其最需要自制力的时候失控;这恰恰证明了 格雷厄姆的如下论断:投资者的最大问题甚至最可怕的敌人,很可能就是他们自己。那些被高估的股票将 在随后的市场上出现大幅下跌。 在股价合理的情况下,成长股值得去购买。但是,在其市盈率大大高于 20 或 30 倍时,再去大量购买就 会有些不妙了。股价的暴跌,并不是表明人们对两家公司未来的长期增长产生了怀疑;相反,它反映了人 们对溢价(来自于股市本省对这些企业极为看好的前景所做出的高估)缺乏足够的信心。多年的观察结果 告诉我们,投资者的主要亏损来自于经济状况有利时期所购买的劣质股票。股票购买者把当期较高的利润 当成了“盈利能力”,并且认为业务兴旺就等同于安全边际。成长股的购买者所以来的预期盈利能力,要大 于过去的平均盈利能力。因此,可以说,他在计算安全边际时,以预期利润取代了以往的利润记录。 四、现金管理极其重要,要建立比较完善的现金管理体系 重要的是,聪明的投资者必须始终提防那些意外的和估计不足的事情。要考虑极端的可能性:一方面, 股票价格可能进一步上涨,另一方面,则有可能突然出现同样大幅度的暴跌。在大熊市时,这一点会让你 深有体会。
Ⅷ 跪求一篇我国金融市场中机构投资者发展分析的学年论文,要求3000字左右,时间紧急,好的话可以再提高悬赏
相关行业报告显示2009年,在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的大环境下,我国国民经济运行总体企稳向好,我国金融市场也继续保持了健康平稳的发展态势,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建设,同时自身也在扩大市场规模、优化市场结构、市场创新和制度建设等多方面平稳快速发展。
金融市场的发展规模快速增长
在发行市场上,2009年1~11月,我国债券市场发行量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了84.6%,股票市场ipo重启及创业板正式运行后,在6~11月,境内企业通过ipo共融资1433.2亿元,较2008年全年的ipo融资额增长了38.21%。在交易市场中,在2008年快速扩张的基础上,2009年金融市场的规模继续全面大幅扩大。1~11月份累计成交286.08亿元(含同业拆借市场、债券市场、黄金市场、股票市场和期货市场),较2008年全年的220.69万亿元增长了29.63%,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其中,股票市场交易的增长速度最快,交易额较2008年同期增长1.01倍。金融市场规模的迅速壮大和拓展,推动了金融市场在我国经济金融体系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在金融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的同时,各市场行情普涨。
金融市场的发展市场结构进一步优化
一是融资结构进一步优化。2009年以来,我国债券市场中的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量大幅增加,共发行各类公司信用类债券1.78万亿元,较2008年全年的同类债券发行量增加了78%,远高于同期债券发行总量的总增长率51.7%。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量大幅增长,有效地改善了我国社会融资结构,缓解了单一的银行贷款融资渠道对企业发展的制约,有利于促进民间投资增长,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债券市场发展中公司信用类债券发展滞后的问题。2009年,我国创业板正式开始运行,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从而有助于大幅提高中小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的融资渠道,落实创新型国家战略的建设目标。二是市场参与者结构进一步优化。在人民银行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汽车金融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成为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主体,基金公司的特定资产管理组合等非法人机构投资者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截至2009年11月末,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机构数量为9122家,较年初增加了823家,其中,非银行金融机构及企业增加了748家,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进一步多样化。股票市场、黄金市场和期货市场等市场的投资结构也得到进一步优化。
金融市场的发展创新取得重要进展
2009年以来,根据国际国内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特点,我国金融市场在产品创新、机构创新等方面均取得了重大突破。债券市场上,连续推出了地方政府债券、内地港资银行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新债券产品;股票市场上,酝酿了10年的创业板成功推出,是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层次与结构,拓展资本市场深度与广度的重要举措;期货市场上,螺纹钢、线材、早籼稻和聚氯乙烯等新的期货品种相继上市交易,吸引了众多避险资金运作其中,促进了期货市场交易进一步活跃;基金市场上,基金专户理财“一对多”开闸,etf联结基金、央企etf、上证社会责任etf等新的基金产品不断推出,为参与基金市场运作的投资者提供了多样化选择。机构创新方面,2009年9月21日成立了中债信用增进投资公司,对扩大中小企业融资份额,推动我国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11月28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挂牌。设立专业的、独立的清算所,是人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化金融市场改革、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大举措。
金融市场的发展制度建设稳步推进
2009年,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市场监管,防范和处置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债券市场方面,人民银行相继发布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管理办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等重要制度,及时根据国际国内新形势对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引导和规范;其他相关监管机构也相继发布了《关于增加保险机构债券投资品种的通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委托投资通知》等相关制度,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主体的投融资活动进行引导和规范;自律部门的作用进一步发挥,中国银行(3.33,0.05,1.52%)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继发布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自律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人员行为守则》等制度,强化了市场自律。股票市场方面,证监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及股票市场完善;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国有股转持。期货市场方面,国资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央企参与期货等衍生品业务交易的行为,证监会发布了《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加强了期货公司管理。基金市场方面,证监会加大基金市场规范力度,相继出台了《证券投资基金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基金经理注册登记规则》等制度。相关制度的完善有效保障了我国金融市场的平稳规范运行。
2010年金融市场的发展展望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2010年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主线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而一个规模壮大、发达有效的金融市场能通过提供融资支持、提供资产转让平台等多种方式推进国民经济发展。展望2010年,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成熟,我国金融市场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将进一步增强,在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促进我国居民消费增长、提高金融企业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金融市场自身的发展也将在规模进一步扩大、行情整体上行、保持适度创新力度和稳步拓宽对外开放步伐等方面进入新的阶段。
金融市场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将进一步显现
一是金融市场的发展将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据测算,我国中小企业吸纳了约75%的城镇人口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对gdp的贡献率超过60%,对税收的贡献率超过50%。因此,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助于实现我国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而发展中小企业的关键之一是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
对中小企业进行投资具有风险较大、投资周期较长和不同类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间差异大等特点,因此,其融资需求需要通过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来满足。随着我国中小企业信用增进公司正式成立,创业板正式运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融资工具和产权交易市场等交易平台的发展,我国金融市场将能够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从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二是金融市场的发展将进一步促进我国居民消费的增长。金融市场的发展能够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从而影响消费。多项实证研究表明,股票市场资产价值变动将导致同方向消费变动3%~5%。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居民的投资意愿进一步增强,更多的消费者能够通过金融市场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入,进而提高我国消费率。
三是金融市场的发展将能够保障金融企业可用资金的稳定性。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保证货币信贷总量满足经济发展需求,在这一政策的指引下,2009年1~11月,我国金融体系新增贷款9.2万亿元,高于2008年全年4.9万亿元的规模。
由于本轮信贷投放的主要是中长期贷款,资产的变现能力相对较弱,为保证宏观政策的稳定性与连续性,有必要增强信贷资产的可转让性,从而使金融企业的可用资金保持相对稳定。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我国将建立集中的贷款转让平台,并积极推动各类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支持各类信托类理财产品和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工具的健康快速发展,这些都将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多的金融工具和交易平台,提高信贷资产的可转让性,为保持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的平稳,从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保障。
金融市场的发展自身的发展也将进入新的阶段
一是金融市场的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目前,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已经企稳向好,2010年将会获得进一步的发展,这将为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条件和基础,同时也对金融市场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全社会的临时性资金余缺情况会增加较快。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可为不同的投融资主体提供适合其自身特点的个性化市场平台,金融市场作为进行资金余缺管理、投融资及财富管理平台的重要性将进一步显现,进而推动金融市场向纵深发展。在过去的几年中,我国金融市场创新力度较大,随着创新的产品逐渐成熟,其交易量会以较快的速度递增,推动我国金融市场规模继续扩大。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规范,市场结构也将进一步优化。
二是金融市场的行情将可能震荡上行。2010年,我国经济将保持平稳较快发展,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也将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这是我国金融市场行情整体上行的坚实基础。但由于全球主要经济体的经济增长中存在着较高的失业率等难题,其经济增长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外围金融市场可能因此会产生一定幅度的波动,使我国金融市场产生震荡。2010年,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结构调整力度将会增大,对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的调整也会在金融市场中有所反应,可能会使金融市场产生一定的震荡。
三是创新仍将是金融市场发展的强大动力。在2009年金融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创新对促进金融市场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债券市场方面,地方政府债券和中期票据等创新品种的发行量增长幅度较大,其中,中期票据的交易活跃度在各类债券中居于前列;在股票市场方面,启动创业板拓宽了股票市场覆盖面,进一步增强了股票市场投融资功能,有利于推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在期货市场方面,新期货品种不断推出进一步强化了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和套期保值功能、活跃了期货市场交易。在各子市场的协调发展方面,股票市场发行制度进一步市场化改革后,股票市场ipo对货币市场利率的扰动程度明显较往年减弱。在今后的发展中,我国仍将继续以产品创新为突破口,带动市场规则体系逐步完善,促进市场参与者提高参与程度,推动金融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四是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步伐将有所加快。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金融市场稳步扩大对外开放,在各个市场领域均已经或即将开放境外主体到我国金融市场的投融资业务。内地港资银行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60亿元人民币国债也在香港成功发行,标志着人民币国债将走向国际市场。2010年,随着我国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的进一步发展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深化,境外投资者参与我国金融市场的比例和规模、国际开发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的规模将逐步扩大,境外企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的步伐将会稳步推进,符合条件的境外企业发行人民币股票的工作将会适时启动,我国金融市场的其他子市场也会进一步开放
Ⅸ 我国机构投资者存在的问题.。
论中国机构投资者制度构建与证券市场国际化
关键词: 证券投资/机构投资者/证券市场国际化/QFII制度/QDII制度
内容提要: 机构投资者是近几年来中国证券投资领域逐渐引起重视的投资主体。本文以机构投资者为中心, 通过对规制机构投资者的证券市场资本流入和流出法律制度的对比, 揭示了我国证券投资领域的国际化发展趋势。笔者认为:中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趋势不可避免; 但是整个法律制度体系的配套建设, 尤其是在针对不同投资主体、不同投资领域、不同位阶的法律制度整合方面, 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一、机构投资者在中国证券市场法治构建中的角色定位
(一) 机构投资者在我国证券市场中的作用机构投资者是指从事证券意义上的非个人化投资行为的、职业化、社会化的团体或机构, 它包括用自有资金直接或借助各种金融工具间接在证券市场进行投资的非个人化机构。[1]
机构投资者对于证券市场的发展具有特殊意义。
一方面, 机构投资者资金雄厚, 在证券承购和证券经纪中都占有较大份额, 为证券市场的扩容提供了充足的资金; 另一方面, 机构投资者实行投资组合管理, 并且以长线投资为主, 有助于抑制投机行为的过多发生, 保持证券市场的稳定。此外, 机构投资者对于促进金融创新、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等方面都具有积极意义。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 机构投资者的培育与完善就显得日益重要, 这不仅有利于资本市场的改革和进步, 而且有助于深化企业制度改革, 有助于政府进行宏观调控, 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与发展。[2]发展机构投资者在当代资本市场发展中的作用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⒈发展机构投资者能够聚集社会闲散资金, 扩大社会对证券的需求, 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壮大。目前, 我国证券交易市场交易主体主要以个人投资者为主, 个人投资者受其精力、时间、知识的限制, 其直接出入交易市场所付出的成本很大; 个人投资者的数量和投入的资金满足不了我国资本市场迅速扩容的需要,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 机构投资者通过其专业化的服务, 将社会闲散资金集中起来使用, 在带来可观收益的同时为广大个人投资者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壮大。
⒉发展机构投资者对于稳定股价, 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发展意义重大。个人投资者在投资行为上以获得短期交易收入为主, 不注重长期效益, 并且现阶段的中国股民总体来说还缺乏投资操作知识, 其投资的投机成份很大。机构投资者恰好能克服这种弊端, 机构投资者注重长期投资收益, 拥有众多的专业人士, 以及广泛的业务联系和全面的市场信息, 并注重对公司股票内在价值和财务状况的分析研究, 因此能够合理地利用信托资金进行投资。
⒊发展机构投资者还有利于推动资本市场的创新活动。机构投资者提供各方面的服务, 并对其拥有的资产实行风险分散的投资组合管理, 这必将会推动金融服务创新, 金融品种创新和市场交易方式的创新。同时, 发展机构投资者还有利于形成资本市场的完善监督体系。
(二) 机构投资者角色定位与中国证券市场法律制度完善
机构投资者的兴起, 打破了传统上个人股东高度分散的状况, 开始逐渐淡化股东群体的传统形象, 不乏有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 影响公司决策, 使股东有了从“消极股东”向“积极股东”转化的动态, 从而引发了对机构投资者与公司治理结构的相关理论思考与实践。[3]目前, 建立机构投资者配套法律制度的潜在条件已经成熟。首先, 随着我国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 失业保险金和养老金的资产额增加很快, 由此会形成对证券的极大需求; 其次, 各种投资基金发展已初俱规模, 随着经济发展带来人均收人的增加, 私人储蓄额会持续增加, 会有更多的资金通过这些基金进入资本市场; 再次, 各类企业法人为了巩固竞争地位和开展业务往来, 也会投资于股权证券; 最后, 随着经济改革实践的发展, 中国的证券投资业管理人才正在迅速成长, 这一大批高层次的专业人士为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有学者认为, 目前我国应着重发展以下三种类型的机构投资者: 一是大力培育投资基金等新型的机构投资者; 二是允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银行、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在一定监管条件下投资于资本市场; 三是发展企业间相互持股, 即法人持股。[4]对于前两者, 我国相关管理机构在政策上持积极态度, 制定了大量配套规定。与国内机构投资者相对, 合理规制, 允许国外投资者进入我国资本市场, 以引入国际资本并带动我们整体机构投资水平的提高, 在我国证券投资领域已经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二、境外机构投资者与中国证券市场资本流入制度现状
(一)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概述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Investor) 制度是指允许经核准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在一定规定和限制下汇入一定额度的外汇资金, 并转换为当地货币, 通过严格监管的专门账户投资当地证券市场, 其资本利息、股息等经审核后可转为外汇汇出的一种市场开放模式。这是一种有限度地引进外资、开放资本市场的过渡性制度。在一些国家和地区, 特别是新兴市场经济的国家和地区, 由于货币没有完全可自由兑换, 资本项目尚未开放, 外资直接流入有可能对其证券市场带来较大的负面冲击, 而通过QFII制度, 管理层可以对外资进入进行必要的限制和引导,使之与本国的经济发展和证券市场发展相适应, 控制外来资本对本国经济独立性的影响, 抑制境外投机性游资对本国经济的冲击, 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QFII制度1990年发源于台湾, [5]其实质是一种有创意的资本管制。在这一机制下, 任何打算投资境内资本市场的人士必须分别通过合格机构进行证券买卖, 以便政府进行外汇监管和宏观调控。我国证券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 整体规模、功能和效率大大提升, 已经成为亚太地区最大同时也是最有活力的证券市场之一。应该说, 现在引入QFII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另一方面,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中的机构投资者比重远远低于境外成熟市场, 这严重制约了我国证券市场功能的发挥。从这个角度来看, 引入QFII相当迫切。引进QFII制度是我国对外开放战略在资本市场的重大举措, 是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又一表现。2002年11月, 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正式引入了QFII制度。
(二) 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在我国的施行特点
建立QFII制度, 最大的风险莫过于外资进入后对本国( 地区) 证券市场和外汇市场产生的冲击。因此, 对于这项制度创新, 在制定相关的政策时, 出于收益和风险的考虑, 往往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 吸引长期投资的外资机构, 特别是在初期; 第二, 对外资总规模、外资个股持仓比例有限制; 第三, 对资金进出境、兑换、货币市场投资比例有严格的规定; 第四, 把外资行业投资限制扩展到股市、债券市场, 对金融衍生品的投资限制较严格。[6]
笔者认为, 在建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法律制度体系的过程中, 应该关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要本着互惠的原则选择有一定信誉和实力的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中国市场。在资本项目下设立专门的QFII帐户,并为每一个通过QFII资格认定的境外机构投资人建立分帐户, 该帐户资金流程处在外汇管理局的监控之下。二要加强进出入资金的管理。鉴于证券资本的流动性特征, 要求QFII在通过审批一定时间以内, 将资金汇入中国, 并对资金的运用及汇出进行严格的监管。三要对QFII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额度进行限制。汇入资金在转化为人民币以后, 可以投资于证券市场上市公司的一级和二级市场。要适当保护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如金融业、电信业等, 定期检讨开放效果, 密切注意对外汇市场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在投资额度方面, 根据证券市场流通市值规模而确定外资进入规模。这一阶段结束后, 才可以逐步放松QFII的准入限制, 在条件成熟时实现资本流动的自由化。
对比现实法律规定, QFII制度初期在中国证券市场上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⒈以列举的方式对QFII的资格进行严格界定, 维护市场稳定。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产规模等条件要求严格。结合中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发展时期, 《办法》中对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提出了十分严格的要求, 这有利于国内市场投资者素质的提高以及市场的稳定。《办法》要求所有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管理证券资产的规模均不小于100亿美元, 经营时间除基金管理机构是5年以外, 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均要求30年以上。由此看来, 要满足中国QFII资格审查条件的, 一般而言都是经营时间很长、运作规范、管理资产经验丰富的境外机构。
⒉鼓励稳健型的资产管理机构, 吸引长期投资。将吸引外资的中长期投资放在突出位置。《办法》第十一条中特别指出: 符合规定的“封闭式中国基金或在其它市场有良好投资记录的养老基金、保险基金、共同基金的管理机构, 予以优先考虑”。这充分表明了管理层希望能够吸引境外机构进行中长期投资, 维护市场中长期稳定的导向。
⒊投资范围和投资额度有严格限制, 体现渐进式原则。投资对象和持股比例与国内的基金近乎同享国民待遇, 但范围有区别。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投资对象是除B股以外的境内市场上挂牌交易的A股和债券,这与国内基金的投资范围是相同的。就单个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而言, 单个境外机构的投资限额与国内基金一样不得超过该公司总股份的10%.全部境外机构对单个上市公司的持股上限为20%, 而国内基金在这一点上没有限制。当然, 《办法》也为动态管理留有余地, 特别补充说“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市场发展情况,可以调整上述比例。”至于行业限制, 《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合格投资者的境内证券投资, 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要求。这就表明包括石化、电子、汽车、交通运输等主导产业, 以及原先禁止外商投资但入世后大幅开放的行业包括医药、零售业、公用事业、金融服务等, 将成为QFII关注的热点。
⒋对合格机构汇出汇入资金进行监控, 稳定外汇市场。对于资金的流向控制, 一般有两种不同的手段:一种是采取强制方法, 规定资金汇出汇入的时间与额度; 另一种是用税收手段, 对不同的资金汇入汇出时间与额度征收不同的税, 从而限制外资、外汇的流动。[7]目前我国对资本出入采取的是强制方法。《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合格投资者应当自中国证监会颁发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三个月内汇入本金, 全额结汇后直接转入人民币特殊账户。第二十六条又规定, 合格投资者为封闭式中国基金管理机构的, 每次汇出本金的金额不得超过本金总额的20%, 相邻两次汇出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一个月, 而其他投资者不得少于三个月。
三、境内机构投资者与中国证券市场资本流出制度
(一)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的推出背景
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Investor) , 是在一国境内设立, 经该国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境外证券市场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业务的证券投资基金。和QFII一样, 它也是在货币没有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开放的情况下, 有限度地允许境内投资者投资境外证券市场的一项过渡性的制度安排。2006年4月: 被市场称作“QDII开闸”的人民银行行“五号公告”发布, 开放资本账户的三点重大新政策出台: 第一, 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的人民币资金, 在一定额度内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 第二, 允许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等证券经营机构, 在一定额度内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自有外汇, 用于在境外进行的包含股票在内的组合证券投资; 第三, 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及货币市场工具, 购汇额按保险机构总资产的一定比例控制。
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利率、汇率、资本帐户三位一体的管理制度, 且这种制度还将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存在下去, 在这种管制框架下, 短期内难以实现人民币资本帐户下的自由兑换, 居民自然被禁止买卖境外股票,但随着国内居民调整个人金融资产结构和对外投资的欲望不断增强, 迫切需要建立一种既符合货币管制原则, 又能疏通国内居民投资海外资本市场渠道的机制,QDII机制便可达至这一要求。QDII目前情况下推出, 主要的背景就是目前我国高速增长的外汇储备, 这几项措施都使得更多的外汇资金流向个人或者投资机构手中,也暗合了吴晓灵行长“藏汇于民”的政策意图。在推出QDII以后, 有望一定程度上改善我国国际收支平衡状况, 而金融机构和个人也获得了更广阔的投资空间。央行称, 上述政策措施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分项组织实施, 目前政策下, 基金QDII需通过证监会和外管局审批,而保险公司、银行业QDII也需由各自监管机构审批。业内人士预计此次开放首先将允许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之后是证券组合, 最后才是金融衍生产品。[8]
(二) 在中国施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的立法步骤分析
中国过去曾经长期外汇短缺, 所以向来是先鼓励流入, 然后才是有序流出。现在中国已经告别了外汇短缺的时代, 所以我们根据形势发展变化, 对资本的流入和流出实行均衡管理。这次在有序引导流出方面的政策调整力度比较大, 但不能说是一个根本性的转折, 这仍然是一个有序的、渐进的过程。[9]从此次我国人民银行“五号公告”对于境内机构投资者的海外投资活动规制也体现了极为谨慎的特点:
⒈银行投资“固定收益产品”风险的转移。根据五号公告内容, 符合条件的银行可以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的人民币资金, 在一定额度内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产品。投资者可以将人民币交给境内银行, 由境内银行统一购汇投资于海外, 本金和收益返回境内时, 再度结汇成人民币。国内投资者可以将外汇资产交给境内商业银行, 通过委托理财方式直接投资境外。对于银行而言, 新的外汇代客理财业务, 事实上是将其外汇结构性存款业务转化为中间业务。在原来的理财方式下,客户的自有外汇资金在会计核算上体现为银行的存款, 形成银行的有效负债, 银行可以用其发放贷款或进行海外投资, 而在代客理财业务中, 客户的资金直接投到境外, 并由第三方托管。银行和客户之间将从原来的销售关系转化为资产管理关系, 银行只是中介人, 收取中介费用, 不再提供保底承诺。[10]
⒉社保基金配套规定的积极跟进。海外投资是社保基金酝酿已久的战略目标。人民银行的“五号公告”出台不久, 社保基金理事会就公布了《社保基金海外投资管理暂行规定》。这一规定, 勾勒出了社保基金海外投资模式的总体框架, 社保基金海外投资据此正式启动。根据《暂行规定》, 社保基金投资境外的资金来源主要为以外汇形式上缴的境外国有股减持所得, 即为其本身自有外汇。从目前理事会的现状看, 在人员、经验和技术系统等方面的准备还不具备海外投资的直接操作能力, 因此采取委托投资的模式比较适合, 这也符合国际上养老金机构的操作惯例, 核心是风险监控和专业化的管理。在社保基金的海外投资规划中, 固定收益类产品比重要小于股票类产品。此番招募境外投资管理人, 根据社保基金理事会公告, 申请者主要为受托投资管理五大类投资产品, 分别是全球股票积极型基金、美国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香港股票积极型基金、全球债券积极型基金和外汇现金管理。这一系列投资基准的选择体现了社保基金审慎的心态, 同时也为后续法律的规定预留了很大空间。
⒊保险公司受到的影响相对最小。在“五号公告”之前, 保险公司的自有外汇投资渠道已经部分打开。[11]目前保险公司境外投资的具体操作细则仍未出台, 而人民银行的“五号公告”中所提到的“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境外的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换汇额度都未揭晓。在此之前, 保险公司能够做的就是一些研究的准备工作。所以“五号公告”对保险公司短期影响是境内潜在的合格机构投资者中最小的。
(三)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的关系
资本项目的开放应该是双向的, 有流入就有流出。中国曾经长期外汇短缺, 所以向来是先鼓励流入, 然后才是有序流出。先放开QFII有其必然性。现在中国已经告别了外汇短缺的时代, 所以管理层根据形势发展变化, 对资本的流入和流出实行均衡管理。资金双向有序流动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 而资金单方向流动会导致资金高度集中, 可能产生风险聚集, 不利于金融系统的稳定。因此, 在国际收支证券项下有必要建立资金双向有序流动的机制。在继续推进QFII制度、鼓励更多境外资金投资国内证券市场的同时, 拓宽境内资金投资渠道, 并允许部分国内资金投资国际证券市场, 引导部分资金有序、合法流出, 以分散投资风险, 提高投资收益。近些年来, 我国国际收支连续出现大幅顺差, 影响到货币政策的独立操作, 加大了维护人民币币值稳定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 管理机构调整外汇管理政策,改变了以往“宽进严出”的局面, 并积极采取措施化解国际收支压力, 在证券项下允许保险公司运用自有外汇资金投资海外债券市场, 批准保险公司和社保基金投资海外市场, 将在一定程度上扭转我国目前证券项下资金单向流入的局面。[12]
QFII机制的运作要涉及三个核心问题: 其一是合格机构的资格认定问题。包括注册资本数量、财务状况、经营期限、是否有违规违纪记录等考核标准。其二是对合格机构汇出入资金的监控问题。[13]其三是合格机构的投资范围和额度限制问题。[14]对比QDII制度, 我们发现上面三个问题同样也是其关注的重点。QFII这项制度的安排实际上只是将我国允许合格的境外投资者进入我国资本市场的初步做法。在我国这样一个即有流通股, 又有非流通股; 即有国有股和法人股, 又有A股、B股和H股等多股权结构的资本市场中, 外资如何应对, 就不是一项QFII的制度所能决定的了。一旦推出QDII后, 即意味着国内投资者可参与境外有价证券的投资, 尤其是香港股票的买卖。由于香港股票市场的股票价格相对于国内股票市场的股票价格要廉价的多,因此, QFII与QDII这两项制度安排哪一个对投资者更具吸引力也是不言而喻的, 其实质更是决定了资金最终的流动方向。QDII的推出, 使中国证券市场与国际融合的大趋势更进了一步, 这将对中国证券市场的投资理念、估值标准产生重大影响。与国际市场的比较将成为投资者重要决策依据。如果说此前是QFII将国际投资理念带入了中国的话, 那么QDII将促使这种理念进一步深化。
四、中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与机构投资者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
(一) 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法律障碍
我国证券市场作为一个新兴的证券市场, 起步于80年代初, 在至今不到20年时间里, 相继发行了国际债券、B股、H股、红筹股, 并对买壳上市、借壳上市及设立国家基金等多种筹资方式进行了尝试,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一些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并成为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现实障碍:
⒈证券市场相关法规不健全、没有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健全的法律体系是规范证券市场运作的基础。世界上证券市场发达的国家都有一套包括针对证券交易、证券投资者保护、投资公司等法律和各阶段配套法律条款组成的健全的法律体系。我国证券法是长期的立法工作在1999年才颁布的, 已有的《公司法》以及与证券相关的管理条例, 有些内容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飞速发展已不符合国际惯例和中国现实。这种法律制定、实施的低效性势必影响证券市场国际化的进程。[15]
⒉金融管制较严, 人民币尚未实现自由兑换。我国目前仍实行比较严格的金融管制, 这种资金不自由、货币不自由的壁垒在很大程度上排斥了国际证券资本。虽然外国投资者可以通过外汇调剂中心把所得部分利润汇回本国, 但这对于机构投资者来说没什么吸引力。
⒊证券监督法律制度、监管方式和监管水平均存在不足。证券市场国际化的程度越深, 所面临的风险越大, 客观上要求更加有效的监管机制与之相匹配。在WTO的相关条款中强调的原则之一就是透明度原则,即要求信息披露, 这是金融监管的基础。而我国监管法律体系并不健全。另外, 对证券市场的管理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公司股票的发行与上市, 迄今实行的是额度分配和审批制度。这种以行政手段分配资本市场资源的制度, 排斥了企业以业绩和成长预期竞争进入资本市场的平等机会, 导致上市公司整体质量的下降, 增加了国内证券市场的风险。
(二) 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立法的步骤
关于证券投资的法规一般分三个层次: 一是立法机构制定的证券法律; 二是证券主管机构制定的监管规定; 三是证券交易所制定的有关规则。这三个层次的法规形成一个健全的证券法规体系, 全国规范证券市场的主体及其行为。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前提是规范化,否则, 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就无从谈起。[16]其中, 前两者拥有立法权的机构制定的各种层次的证券投资法律制度比证券交易所等中介机构制定的规则具有更高的权威性与持久性。我国利用国际证券投资按照先境外后境内、先债券后股票的顺序发展, 立法步骤大致可以总结如下:
第一步, 证券市场开放初期, 利用国际证券投资应该仍然以境外发行股票和债券为主, 允许外资间接进入A股证券市场, 同时逐步将B股市场国际化, 并为与A股合并做准备。由于受国内资本市场发育不完善和监管能力等诸多因素的制约, 短期内开放A股市场的风险较大, 而境外发行股票不仅有利于国内企业扩展融资空间, 而且有利于企业熟悉国际资本市场规则, 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进行规范化企业管理和经营。另外,由于目前在国外投资的中国企业所需的资金, 基本上都是依靠国内总公司的汇款或从设在当地的中国金融机构贷款。如果能够确立发行当地货币债券的方式筹集资金, 就可以减少对总公司和中国金融机构的依赖,取得比较稳定的资金来源。通过发行当地货币债券筹集资金还可以避免产生货币错配和汇率风险。在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的条件下, 国外资本主要以合格机构投资者的方式投资国内证券市场。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完善, 要逐步放宽QFII机构的限制条件, 但根据证券市场的总体规模, 核定每个机构允许进入中国证券市场的流通市值不超过总市值的一定比例, 同时规定每个机构对单个上市公司的投资比例, 并严格限制其对敏感部门的投资。
第二步, 证券市场开放逐渐成熟后, 通过证券投资机构进行二级市场的间接投资应成为主要的投资模式, 并允许境外共同基金直接进入股市。允许外资以投资于基金、组建合资合作基金、组建证券公司和投资公司、购买资产管理公司所持有股权等形式间接投资于A股市场, 将获得的股息和红利汇出。允许境外共同基金直接进入股市, 并由外汇管理局监督资金的流入和流出, 通过专门账户管理。在国内金融体系比较完善、宏观经济比较稳定和监管能力有所增强的条件下, 逐步开始尝试允许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存托凭证直接投资于国内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 可以选择香港证券交易所作为试点。随着国内A股市场结构性矛盾逐步得到解决, A股市场逐步开始国际化运作, 规范上市主体信息披露、规范投资者行为、规范券商操作, 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 与B股合并。
第三步, 在证券市场运作及监管制度比较成熟、资本项目可自由兑换、利率和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基本建成以后, 境外投资者可以通过异地挂牌或存托凭证直接投资国内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 完成证券市场的全面开放。在证券市场全面开放以后, 中国利用国际证券投资的规模主要由市场决定, 政府的作用主要是加强对短期资本流动的监管。(来源:中国民商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