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单只股票投资限额
①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对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时,对其持股数量是否有限制具体限制百分比是多少
这个没有限制。没有哪个法律规定它的投资上限,但实际投资中,PE基金的股权大部分是小股权,只有很少的案例投资比例会达到40%以上。并购基金除外。
② 最新规定私募单个投资者最低投资金额多少
目前最新规定,个体投资私募基金最低起步资金为100万。具体细节见下: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采取了适度监管的原则,在准入环节不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进行前置审批,而是进行事后行业统计、风险监测和必要检查。
规定合格投资者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近三年个人收入不低于50万元。
③ 对开放式基金买入单只股票有什么限制,最多可以买多少请详细解答
三楼说的基本对 但不详细 本人在证券公司工作 给你解释下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封闭式基金是可以的
其次 开放式基金是不可以的
原因: 基金的买卖被称作认购(新基金)/申购(老基金)和赎回
第一 新基金认购后 一般会有2--3个月的封闭期 在封闭期期间 基金是不能做任何买卖活动的 更谈不上每天像股票一样买进和卖出
第二 即使是老基金 没有封闭期 你当天卖出(赎回)的应得的资金 在到账期上也有区别 一般通过证券公司买卖的到账期是3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后推) 通过银行买卖的是5到7天 也就是说 如果你想用当天卖(赎回)的基金所得的资金再买其它基金或原基金 最快也要等三天 所以 开放式基金不能像股票那样每天买进和卖出
注:由于开放式基金在赎回时 存在资金到账延迟的现象 所以是不可能实现每天都可以买进和卖出的
④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也有持仓限制吗
私募基金大致分信托型阳光私募及纯有限合伙基金私募这两种。
1、信托型私募基金的最高单只股票持仓百分比可达基金总资产的25%。纯有限合伙型的规则都是自己定的,主要LP没意见就可以了。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中,将“双20%”比例改为“双25%”比例限制。
2、第十五条 一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 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 25%;同一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管理的全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该资产 的 25%。
银行活期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投资品种除外。单一融资主体及其关联方的非标准化资产,视为同一资产合并计算。
同一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管理的全部资产管理计划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合计持有单一上市公司发 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投资组合可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3、流通受限资产不高于20%;7日内到期资产不低于10%;
4、过渡期内可以新增非标,但需要在过渡期结束后达标;
5、第四十四条 过渡期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至 2020年12月31日。
⑤ 基金一只股票的持股股票比例是多少
一只基金持有一只股票的比例不得高于该基金总资产的10%;一只基金持有一只股票的比例不得高于该股票流通股的10%。这两个10%是明文规定的限制公募基金投资股票是一定要将鸡蛋放在不同的篮子里,即便再看好一家上市公司,也不能有重仓持股的赌博行为。
这就与私募基金有很大差异,私募基金不会有这种规定,所以相比公募基金,如果是同种类别投资方向的,都是投资股票的,则在风险上私募基金要更高,潜在收益会更大。同时,公募基金由于这个规定,导致股票新基金持股少则十几只,多则几十只,一只股票变现不佳或者一只股票表现极好也不会对整体基金有决定性的影响,降低了个股非系统性风险,也降低了或得更高收益的可能性。
基金都有季报,可以通过季报的查看获得一部分基金持股的信息,包括股票名称和持股比例等。季报会在一个季度过后的20天左右公布。可以在基金公司官方渠道查询到。
⑥ 私募买入单只股票的资金占其净值的比例是多少
其他限制我就不说了,关于百分比的就下面两条:
1、一只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同一只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所以,你的问题,一只私募基金,募集了2亿,最多买入市值2000万的贵州茅台股票。
⑦ 发行私募基金发行产品数额有限制
1、什么是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契约型基金或者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2、私募基金的分类?
根据投资标的的不同,私募基金分以下几类:
(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即私募证券基金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证券。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权益。即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于非公开交易的股权。
(三)创业投资基金:
创业投资基金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殊类别。
(四)其他私募基金:
其他私募基金投资于艺术品、红酒等特定商品。
3、私募基金募集方式的要求?
私募基金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不得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募集。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4、私募基金投资者人数限制?
单只私募基金投资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人数。合伙型基金投资者、有限公司型基金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50人;契约型基金投资者、股份公司型基金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5、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界定?
私募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主体进行募集。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或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6、基金业协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情形?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上述基金业协会被视为合格投资者。
7、投资者人数穿透合并计算的情形?
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8、豁免穿透核查投资者并不再合并计算人数的情形?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上述投资者豁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不再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将其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9、谁能担任私募基金管理人?
私募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自然人不能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10、私募基金能否承诺保底保收益?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募集机构,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⑧ 基金持单只股上限为10%是在哪个法规里规定的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规定: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百分之十。《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之所以对一家基金公司持有某只股票有“10%”的限制,就是防范基金公司以资金优势操纵股价。在美国,相关法规只对单只基金持有单只股票的比例进行限制,以迫使基金投资分散化。
⑨ 个人投资者可以买入一只股票流通盘的上限是多少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该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前述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十四条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拟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派出机构,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达到或者超过5%的,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前两款规定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作出报告、公告前,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相关股份转让及过户登记手续按照本办法第四章及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行政划转或者变更、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等方式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前条规定比例的,应当按照前条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并参照前条规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具体可参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