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票投资公允价值
『壹』 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首先问一个,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是怎么计量的??
这里先不讲合并财务报表的事情
区分权益法还是成本法!成本法下就不说了!
持有期间,权益法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损益调整、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变动
全部都是权益变动,权益法下按份额水涨船高,被投资方发生权益变动,相应变动,自身有公允价值的说法吗?
在处置时
『贰』 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处理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计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应当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以上是课本上面的原话~~~
稍微总结一下呢,就是:差价计入“投资收益”。如果是用权益法核算的,还要把相应的“资本公积——其它资本公积”的部分转到“投资收益”。
『叁』 长期股权投资 什么时候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持续计算
对于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持续计量一般是用于分步取得控制权的情况。通过购买股票和资本的“参与”,掌握股份公司一定数额的股份,以控制操纵其经营业务的决策权限。
有的金融垄断资本家用一定的资本收买和持有一个主要股份公司的股票,以它作为“母公司”,然后以“母公司”为核心,再以一定的控制额去收买并掌握其他股份公司的股票,使之成为“子公司”。
继之,再由“子公司”通过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控制额的股票,使其成为“孙公司”,从而形成层层控制体系,日益扩大股权势力。
(3)长期股票投资公允价值扩展阅读
根据股权的行使是否达到一定的股份数额为标准而进行的分类,即单独股东权是股东一人即可行使的权利,一般的股东权利都属于这种权利;少数股东权是不达到一定的股份数额就不能行使的权利。
如按《公司法》第104条的规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权利,必须由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方可行使。少数股东权是公司法为救济多数议决原则的滥用而设定的一种制度,即尽量防止少数股东因多数股东怠于行使或滥用权利而受到侵害,有助于对少数股东的保护。
『肆』 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如何确定
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伍』 以投资者投入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为什么公允价值和实收资本会有不同
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金额,为被投资企业可辩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投资者所持有的份额。
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金额,为实际支付的价款和投资资产的公允价值之和。
『陆』 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入账价值
我当时在学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也很迷惑,这样讲给你你就会很清楚了:
我们看书上说的是长期股权投资是以公允价值作为初始入账成本,那就是200万?对么?对!
那为什么这里却是300万?当你仔细再看一下题目中问的是“长期股权投资入账成本”!
那200万是“初始”入账成本。他是怎么变成300万的?
书上又有,在权益法下,要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入账成本进行调整。
1.如果初始投资成本大于被投资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时,不作调整。
2.如果初始投资成本小于被投资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时,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那么,很显然,这里初始投资成本小于被投资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应作如下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 损益调整 100
贷:营业外收入 100
这样经过权益法调整以后,他的入账价值就是300了(200的初始入账成本+权益法调整)。
『柒』 公允价值和长期股权投资
选A
拥有20%股份 因此B企业是拥有A公司的3800万元中的20% 就是760
分录是
借:长期股权投资 760
贷:银行存款 720
营业外收入 40
我翻书看了一下,说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应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贷:银行存款 差额记“营业外收入” 要是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份额,不做调整,直接花多少钱 就记多少钱
『捌』 长期投资什么时候用公允价值,什么时候用账面价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中规范的投资性房地产,是指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企业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建筑物、已出租或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等。该准则为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提供了成本模式与公允价值模式两种可选择的计量模式。在成本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比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准则计提折旧或摊销,并在期末进行减值测试,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企业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减值或土地使用权摊销价值直接反映在公允价值变动中,并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企业利润产生影响,而不再单独计提。受此影响,在目前房地产价格处于持续上涨的背景下,拥有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或持有待升值的土地使用权的商业、房地产类企业,会受到利好的影响。但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拥有的待出售房屋建筑物,是作为企业的存货核算的,其计价基础仍采用成本模式,并不受公允价值升值的影响。该类企业即使为了适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而将其持有的房屋建筑物改售为租,在准则实施的第一年,其公允价值超过账面成本的部分也只能调整期初的股东权益,而不会影响当年的利润。所以,预计2007年房地产行业会因新会计准则的变化而出现大面积业绩上升的说法,是没有理论依据的。当然,如果2007年期间或之后,房地产行情仍保持大牛市的话,因新会计准则给该行业带来的利好还会逐渐显露出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例如企业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再如,企业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如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等。此外,企业可以基于风险管理需要或为消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会计确认和计量方面存在不一致情况等,直接指定某些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这些被列为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其报告价值即为市场价值,且其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这也意味着,如果企业能够较好地把握市场行情和动向,其业绩即会随"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增加而提升;相反,如果企业的投资策略与市场行情相左,其当期利润就会因此受损。所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可以被认为是一把"双刃剑",与老准则采用"只报忧不报喜",从而使金融工具报告价值经常被低估的孰低法有很大不同。
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价值是:账面余额扣减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其中,账面余额=面值+应计利息+尚未摊销的溢价(或-尚未摊销的折价)。
『玖』 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应确认为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不考虑公允价值,因为持有目的不是为了出售获得收益而是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
长期股权投资(Long-term investment on stocks)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视为长期持有,以及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成本法;二是权益法。
(1) 成本法核算的范围
①企业能够对被投资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②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权益法核算的范围
①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②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占股权的20%-50%)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投资单位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当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不作账务处理。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不管净利润是在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前还是接受投资后实现的。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采用权益法时,投资单位取得投资时应该将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所享份额(按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的份额)进行比较,如果前者大于后者,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账面价值(即以取得的成本作为初始账面价值),如果前者小于后者,则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账面价值(即以所享份额的公允价值作为它的初始价值,将二者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投资企业应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除外),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投资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
企业应当定期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逐项进行检查,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
『拾』 长期股票投资以净资产公允价值计算的净利润的问题
正确答案是:D
解析:A,B,C三个控制的具体形式,它应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会计。只有D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具体的显著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