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投资股票个人所得税政策
1. 炒股盈利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个人在国内证券交易市场进行股票买卖所获收益,是不交个人所得税的,不过需要交印花税。
截止2019年2月,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股票交易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规定,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个人投资股票个人所得税政策扩展阅读:
股票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交易印花税改为单边征收问题的通知》(财税明电〔2008〕2号)规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税率计算:
目前我国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即卖出股票才收取股票总额千分之一的印花税。
买进费用:
1、佣金0.2%-0.3%,根据你的证券公司决定,但是拥挤最低收取标准是5元。比如你买了1000元股票,实际佣金应该是3元,但是不到5元都按照5元收取.
2、过户费(仅仅限于沪市)。每一千股收取1元,就是说你买卖一千股都要交1元.
卖出费用:
1、印花税0.1%
2、佣金0.2%-0.3%,根据你的证券公司决定,但是佣金最低收取标准是5元。比如你买了1000元股票,实际佣金应该是3元,但是不到5元都按照5元收取
3、过户费(仅仅限于沪市)。每一千股收取1元,就是说买卖一千股都要交1元。
计算举例:
如果买入1000股10块钱每股的股票,那么不需缴纳印花税
如果你卖出1000股10块钱每股的股票,那么要缴纳印花税:
(1000*10)*0.001=10元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个人所得税
2. 炒股的个人所得税是怎么算的
目前炒股不用交纳任何税收,分配红利时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是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
3. 个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期间取得股息红利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用个人缴纳,已经在你卖出股票的时候和分红派息的时候扣除了
4. 个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分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101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其他有关操作事项,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5. 关于股票投资收益个人所得税
国内炒股盈利暂不征收个税,不过前段时间说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要是炒股盈利超过12万的要申报。
好像美国要交,不过没找到确切答案,但是我知道美国有句话叫"世上有两件事你逃不过:一件是死亡,另一件就是缴税",在美国几乎每分钱都要交税
6. 股票投资收入要不要交个人所得税
按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股票等金融证券投资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
7. 对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现行政策是什么有何最新优惠政策
1、现行政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规定:
“一、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于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三、个人应在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规定:“(一)企业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企业或个人可选择继续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也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选择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政策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二)企业或个人选择适用上述任一项政策,均允许被投资企业按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时的评估值入账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摊销扣除。
(三)技术成果是指专利技术(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成果。”
因此,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自由选择适用上述任一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