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事股票投资业务是
❶ 股票:中国投资银行业务具体是指哪些
你好,我来为你解答:
专门的投资银行也没有金融部这种部门吧……国内没有专门的投资银行,投行业务是证券公司的业务之一。主体是证券保荐与承销业务,也就是最传统的投行业务。部门分类不太一样,一般都有投资银行部(专门做股票融资)、固定收益部(做债券投融资)、并购重组部(并购重组)、销售交易部(做市场、发行)、研究所(做分析研究),大概就是这种结构了
❷ 银行能从事股票承销业务吗
股票承销业务一般由证券公司做的,银行做的一般是债券基金这些金融产品的承销业务,希望对你有帮助
❸ 判断题 :1银行从事股票业务是其证券投资业务的重要内容之一
1.错,存贷利差和零售业务是主要业务;
2.错,存贷业务和零售业务是主要业务;
3。错,具有法人资格;
❹ 商业银行不得从事证券经营业务为什么可以投资证券 而且投资证券还是它的资产
证券投资在商业银行属于资产业务,商业银行通过证券投资来获得利润,或者是保持短期流动性.比如,商业银行购买国债,就是为了保持资金的流动性,随时可以变现,以应付存款人取款和贷款人贷款的需求.目前我国规定商业银行不可以进行股权投资
❺ 商业银行的投资业务是指银行( )的活动 A贷款B购买证券C投资工业企业D投资房地产
答案是B 。 因为CD被禁止,A是授信业务。
“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的解释:
1、“不得从事信托投资”指商业银行在分业经营的条件下不得做信托。但目前多家银行是与信托公司联手做(间接做)。
2、股票不能做,但可以做国债。以此保证商业银行的流动性。
❻ 银行为什么不能单独做股票业务
国际金融领域,一直有“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两种模式。欧洲大陆国家的金融机构,多采取混业经营模式。美国从1933年格拉斯‧迪格尔法案颁布后,采取分业经营模式。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和证券法的规定,我国采取分业经营的模式。
1986年,英国开始金融体制改革,将金融监管机构合并为一个机构,金融机构业务可以混业经营。
1996年日本效仿英国,提出了日本版本的金融体制改革,其中也包括混业经营的改革。日本金融改革法案,在2000年1月1日开始陆续施行。
1999年11月,美国克林顿总统签署《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将实行了66年之久的格拉斯‧迪格尔法废除。新法案放弃了分业经营限制,允许金融业的混业经营。
我国目前还是采取金融业分业经营的国家。例如,我国商业银行经营范围还限於传统业务,而不允许经营证券投资与信托业务。我国对经营范围的限制是非常严格的:“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於非自用的不动产。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同样,证券公司的经营范围也是按照分业经营来制定的。我国证券公司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前者的业务范围比较宽,可经营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承销业务等。经纪类证券公司只允许专门从事证券经纪业务,不能做自营业务。为了防止其他资金流入证券市场,法律还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不得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
目前,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在具体实践中,进行了一些证券市场资金渠道多元化探索,采取了放宽的政策。现在,政府允许保险资金通过证券投资基金的形式,间接进入股市,也允许银行资金通过股票抵押方式,对证券公司提供融资。还允许包括国有企业和国家控股企业的资金,通过投资基金的方式,间接进行证券投资。
“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反映出金融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也反映出各国政府对金融风险的不同处理哲学:分业经营的哲学是避免风险,而混业经营的哲学是管理风险。如何对待风险,除了政府之外,还要依靠金融机构的自律机制,金融机构监管人员的监管经验,金融市场投资者的理性与成熟程度。分业经营对金融机构的自律机制、监管人员经验、投资者理性程度的要求低一些。而后者的要求条件似乎更高。
我国金融业将来是否能够搞“混业经营”,要看条件是否具备?条件成熟时,再提出改革并不晚。
❼ 我国商业银行从事的证券投资业务,是否反映银行业混业经营的趋势
错误,混业经营是指商业银行可以从事证券,保险,信托等业务。而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从事证券投资仅限于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而不涉及企业债券和其他股票的投资。商业银行的证券投资和混业经营并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更谈不上混业经营的趋势。(你是南财的吧~~)
❽ 现在银行能做股权投资业务么
直接投资比较少见,多见于债转股的。银行不能有股权投资的中间业务。
PE的全称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也就是说只能以私募方式来募集资金,而一般商业银行属于向大众开放的金融机构,所以是不能有股权投资的中间业务。商业银行提供贷款后获得一个选择权,既可以循着商业银行正常的价值链,收回贷款取得利息收益,也可以行使选择权,进入PE业务模式,通过股权退出,获得股权投资收益。
❾ 商业银行从事证券投资业务有哪些好处
商业银行的投资业务是指银行购买有价证券的活动。
投资是商业银行一项重要的资产业务,是银行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商业银行的投资业务,按照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国内证券投资和国际证券投资。
国内证券投资大体可分为三种类型,即国家政府证券投资、地方政府证券投资和公司证券投资。
国家政府发行的证券,按照销售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开销售的证券和不公开销售的证券。
商业银行购买的政府证券,包括国库券、中期债券和长期债券三种。
国际证券投资是在国际债券市场购买中长期债券,或在外国股票市场上购买企业股票的一种投资活动。
购买国际证券投资可以获取定期金融性收益,也可以利用各国经济周期波动的不同步性和其他投资条件差异,在国际范围内实现投资风险分散化。
商业银行从事证券投资业务有以下好处:第一,取得收益。
证券投资是闲置资金的一种投资渠道,可以提高收入。
第二,补充流动性。
短期有价证券构成了二级准备金的主体,商业银行投资政府债券等流动性强的有价证券,可以随时在二级市场抛售获取现金,能保持较好的流动性。
第三,降低风险。
商业银行投资的证券中有大部分是风险小、信用可靠、流动性强的公债券、国库券等,可以降低整个投资业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