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投资收益有赚有赔如何交税
1. 股市赚到的钱需要申报纳税吗
不用交。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股票交易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所以不用交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境内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境外需要缴纳)。
综上所述,所以如果你是在国内的股市炒股的收益,是免个人所得税的。
(1)股票投资收益有赚有赔如何交税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是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国家法律文件。
内容全文
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 理财收益如何缴纳税款
1、按照国家规定,目前市场上很多投资品种,哪些是不需要纳税的?能否举例说明?
国债:我国税法规定,国债收入免税。综合免税因素,其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受到众多投资者青睐。
基金: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分配红利、个人投资者购买基金获得收益时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因为基金获得的股息、红利以及企业债的利息收入,已经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时代扣代缴了20%的个人所得税。
教育储蓄:作为零存整取的形式出现,存款最高限额为2万元。银行理财产品:由于有关部门还没有出台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因此,这类银行理财产品暂时也是可以避税的。
信托产品:暂无征税规定。
保险:我国的税法规定“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买卖股票:财政部规定从1994年起,对股票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去年12月15日发布的《关于明确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口径的通知》明确了股票转让所得的自行申报标准。
2、按照国家规定,目前市场上很多投资品种,哪些是需要纳税的?能否举例说明?这些品种的税收如何计算?
银行存款:利息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由银行代扣代缴。企业债券:利息所得,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应由兑付机构在兑付利息时适用20%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转让价差收入,应按“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所得: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由公司在发放时,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50%适用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作为普通投资者,有哪些方式手段,可以合理避税?可以举例说明?
对于普通投资者,资产配置中低风险投资产品的选择可以倾向于国家明文规定免税的国债产品,或者暂无征税规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及信托产品。
如:近期建行推出的2007年度第三期利得盈理财产品的年预期收益率为3.45%,期限一年。相比目前一年银行普通存款利率为2.52%,扣除20% 所得税后收益为2.016%,与理财产品相比还是有一定的差距。
至于基金,没有起到避税的目的,因为其自身得到股票分红、债券利息时候已经缴税,但是由于其风险分散的产品性质,决定了其较高的投资价值。
4、假设一位本地居民,今年工资总收入6万元,房屋租金年收入3万元,房屋买卖今年初赚了20万元,股市炒新股赚取5万元,股市炒股票赚取3万元,购买指数基金账面营收3万元(没有赎回),企业债券到期盈收5000元,摸彩票共计中了5000元,银行存款扣除利息税之后的年利息为2万元(依然存在银行),银行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年底收益1万元。
请问这个居民今年如何缴纳个税?又如何合理的避税,可以降低缴税金额?
工资总收入6万:如该居民每月4000,年终奖12000.
月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费用扣除标准每月1600元,应纳税所得额2400,适用15%税率,125速算扣除数,得到每月纳税=(4000-1600)×15%-125=235.
年终奖所得:先除以12,据此确定适用税率,再以这个税率计算纳税,12000/12=1000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得到每月纳税=12000×10%-25=1175.
综上所述,年总纳税=235×12+1175=3995.
租金年收入3万元,平均每月2500元:
个人出租房屋以1个月取得的收入为1次,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为收入减去费用扣除额后的余额,税率为10%.费用扣除内容包括: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租金收入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可以从租赁收入中扣除。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当月取得的租金收入-缴纳的各项税金、教育费附加-每月最高800元的修缮费用-扣除费用。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10%.
营业税=2500×3%×12=75×12=900
个人所得税=(2500-75-800)×10%×12=1950
房屋买卖赚20万:
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若该居民转让住房满足计税要求,则个人所得税=20×20%=4万。
炒新股、炒股票、银行理财产品、买基金均不纳税。
企业债券盈利5000元:
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20%=1000元。
中彩票5000元:
体育彩票中奖所得,属于“偶然所得”项目。根据规定,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规定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必须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申报其与纳税相关的个人基础信息。这里指的“年收入”包括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11个应税所得项目,即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因此,无论是应纳税所得还是免税所得,只要总所得超过12万,都应该将所有11项所得依法申报。
实行申报机制之后,有许多纳税人就开始关注起了避税问题,以下几点可作为该居民避税考虑:
1.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可以将定期银行存款转换为国债或银行理财产品来避税以增加投资收益。
2.利用公积金:所得税有关规定,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免税比例确定为12%,即职工每月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只要在其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就可以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因此可以充分利用公积金、补充公积金来免税。
3.均衡地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通常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这时,纳税人的应税所得越多,其适用的最高边际税率可能也就越高,所以,在纳税人一定时期内收入总额既定的情况下,其分摊到各个纳税期内的收入应尽量均衡,最好不要大起大落,如实施季度奖、半年奖、过节费等薪金,会增加纳税人纳税负担。
4.充分利用税法中费用扣除的规定,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减少纳税义务。例如,该居民个人出租住房的房屋修缮费可以作为房租收入的扣除项目,每月以每次 800元为限扣除,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5.受近年来政府打压房地产的影响,个人住房转让纳税不可避免,因此尽量不要让这房产的增值部分变现,如果需要资金,可以考虑选择用财产作抵押进行信贷融资。
3. 炒股的收入要交税的吗
不用交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股票交易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所以不用交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境内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境外需要缴纳)
综上所述,所以如果你是在国内的股市炒股的收益,是免个人所得税的。
(3)股票投资收益有赚有赔如何交税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是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国家法律文件。
内容全文
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七条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
(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三)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第九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第十二条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第十三条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第十五条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个人转让不动产的,税务机关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信息核验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查验与该不动产转让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有关部门依法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遵守本法的情况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激励或者惩戒。
第十六条各项所得的计算,以人民币为单位。所得为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的,按照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缴纳税款。
第十七条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第十八条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减征、停征个人所得税及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九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4. 企业股票收益该如何作账,是否要交税
股票收益做“投资收益”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贷:投资收益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因此,投资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贵公司可以先弥补亏损,弥补后有利润的应当纳税,仍然亏损的不征企业所得税。
5. 为什么炒股没赚钱(赔钱了)也要交税
投资人参加股票交易,买卖双边均要交0.1%的交易印花税和0.3%的交易佣金,投资人一次买进和卖出一种股票,一进一出差不多要支付0.8%的交易费用,其中的交易税即达0.2%。因此,可以说股票交易所得已经是税后所得。为什么还要对年交易收益12万元以上者收税呢?如此不是“二次收税”又是什么!
而且,我们的股票交易税本来就收得不合理,只要投资者在进行交易,不论该笔交易是赚是赔,国家都要按交易额多少从中扣税,毫无人情味。因为如果说投资人炒股赚了你向他征税还说得过去,赔了你也要征税就不近情理。
股票交易所得,同其他交易所得有所不同,拿年收益12万元来说,这可能是投资人进进出出、赔赔赚赚,总交易额上千万元后的收益。赚这样的12万元,不知已经向国家交纳了多少税,有的可能所交税款就超过了12万元。国家怎么还好意思再收税呢?
还有,股票投资是一项长期或短期投资品种,许多人所持股票已经多年未动,由于中国股市曾多年走熊,套住了大批投资人,有的人就是今天年收益超过12万元、120万元,可能也远远不能弥补以往的损失,甚至就是再有几年牛市行情,可能也难以把损失赚回来。在这种情况下对年收益12万元以上的投资人一概收税,是不是有些不讲道理呢?
6. 炒股赚的钱要交税吗
不用交。
一、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股票交易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所以不用交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境内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境外需要缴纳)。
2、综上所述,所以如果你是在国内的股市炒股的收益,是免个人所得税的。
二、股票交易手续费包括:
1、印花税:单边收取,卖出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0.1%)。
2、过户费:仅限于沪市,每1000股收取1元,低于1000股也收取1元。
3、佣金:买卖双向收取,成交金额的0.02%-0.3%,起点5元,因证券公司不同而有所浮动。
(6)股票投资收益有赚有赔如何交税扩展阅读:
炒股费用
炒股的费用通常包括印花税、佣金、过户费、其他费用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印花税
印花税是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在股票(包括A股和B股)成交后对买卖双方投资者按照规定的税率分别征收的税金.印花税的缴纳是由证券经营机构在同投资者交割中代为扣收,
然后在证券经营机构同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机构的清算交割中集中结算,最后由登记结算机构统一向征税机关缴纳.其收费标准是按A股成交金额的1‰计收,基金、债券等均无此项费用。
佣金
佣金是指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成交之后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券商的费用.此项费用一般由券商的经纪佣金、证券交易所交易经手费及管理机构的监管费等构成.佣金的收费标准为:
(1)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3.5‰,起点为10元;债券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2‰(上际,可浮动),起点为5元;基金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3.5‰,起点为10元;
证券投资基金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2.5‰,起点为5元;回购业务的佣金标准为:3天、7天、14天、28天和28天以上回购品种,分别按成交额0.15‰、0.25‰、0.5‰、1‰和1.5‰以下浮动.
(2)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3.5‰,起点为5元;债券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2‰(上限),起点为5元;基金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3‰,起点为5元;证券投资基金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2.5‰,起点为5元;
回购业务的佣金标准为:3天、4天、7天、14天、28天、63天、91天、182天、273天回购品种,分别按成交金额0.1‰、0.12‰、0.2‰、0.4‰、0.8‰、1‰、1.2‰、1.4‰、1.4‰以下浮动.
过户费
过户费是指投资者委托买卖的股票、基金成交后买卖双方为变更股权登记所支付的费用.这笔收入属于证券登记清算机构的收入,由证券经营机构在同投资者清算交割时代为扣收。
过户费的收费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基金交易的过户费为成交票面金额的1‰,起点为1元,其中0.5‰由证券经营机构交登记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免收A股、基金、债券的交易过户费.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时,向证券营业部缴纳的委托费(通讯费)、撤单费、查询费、开户费、磁卡费以及电话委托、自助委托的刷卡费、超时费等.这些费用主要用于通讯、设备、单证制作等方面的开支,其中委托费在一般情况下。
投资者在上海、深圳本地买卖沪、深证券交易所的证券时,向证券营业部缴纳1元委托费,异地缴纳5元委托费.其他费用由券商根据需要酌情收取。一般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只要其收费得到当地物价部门批准即可,目前有相当多的证券经营机构出于竞争的考虑而减免部分或全部此类费用.
7. 企业闲置的钱放在股票里的话,收益怎么确定呢亏损的话,所得税怎么确定,赚了,交什么税
当然视同企业的短期投资了,现在科目有变化: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处理方法:
购买时,支付的本金1000,税费:50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000
投资收益 50
贷:其他货币资金--证券户1050
根据股票价格变化:月未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假如月末涨了200元,即为1200市值,
则有: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2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0
如果跌了200,即市值800,则相反做分录。
在下月初售出:取得价款:1500,
则有:借:其他货币资金--证券户15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00
-公允价值变动200
投资收益300
同时转出原来的公允变动额: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0
贷:投资收益200
通过上述处理可以看出:当月企业投资收益科目发生额为:500,即企业税前利润增加500,多交纳所得税:500*0.33,即应交所得税贷方发生额增加上述数额.
同时按现在的新会计准则,在确认公允变动的同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即在上月未涨300的时候: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300*0.33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300*.033
本月应交所得税因此减少上述数额.
下月出售时:因为暂时性差异减少而转回,(在出售时此差异即消失)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300*0.33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300*0.33
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500*0.33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500*0.33
在当月共交所税为:(500+300)*0.33元.
8. 企业投资股票或期货的收益怎样纳税
严格意义上讲,股票和期货其实是完全不同性质的投资市场。
期货是典型的零和市场,有一笔交易赚钱就必然有另一笔交易的对应亏损;有人加起来赚了一个亿小目标,就一定有人加起来亏了一个亿小目标;如果剔除交易费用等中间环节因素,期货市场本身是一个闭环,不创造新价值。
而股票市场,并不是闭环的零和市场,因为交易的是公司股权,只要经济整体向上,上市公司可以不断发展壮大,股票市场整体市值可以无限扩张,所有参与股市的人可以在牛市中分享整体收益,可以全部都赚钱,赚的是价值增长的不同阶段的钱。当然,在熊市中也可以大家一起亏钱!毕竟股市做空的永远只是小部分,与期货的多空必然一一对应不同。
问题中提到的很多人即使股票亏再多钱也不去做期货,我想主要是指散户吧,那么理由可能主要还是不懂期货,或者说畏惧杠杆风险。而且一般而言,股票投资比较容易理解,就是投资公司或投机炒作,而期货涉及的商品,可能没接触过相关行业的人,很难有明确的涨跌认知,不参与也完全正常。
再者,期货市场有很多赚钱的奇迹和神话,但也不乏“谈期色变”的诸多跳楼、毁家传言,期货、外汇、黄金作为洪水猛兽和网上诈骗三人组也常被提及,不正确的认知也是原因之一吧。
当然,对于大资金而言则有更多可能原因。有投资范围不涉及期货的,有股票单边做多配置型的,也有专做一级半市场的等等。但是一般而言,现在很多中型资金还是愿意配置一部分期货、期权的,一来可以对冲风险,二来能够丰富投资组合。
但是,对于真正的大资金,配置的重心还是在股票市场,而不是期货。一来是期货市场资金容量有限,一般国内期货市场超过20亿的资金就容易出现腾挪的困难和被盯上的可能,国外的商品期货市场也受限于商品交易总量和CFTC等监管要求,所以总体上,资金一旦太大,只有股票市场才是最适合投资性基金施展手脚的。
而且,投资股票就是投资公司的前景,其可以描述和想象的空间远大于期货。期货本质本来是保值套利,衍生出来的投机操作也不过是在价格的涨落中获取差价,其价格波动幅度其实相对股票是较小的,只是通过杠杆放大了涨落带来的盈亏而已。而对于杠杆,大资金是比较保守的。
再者,股票投资周期可以很长,这也是期货难以企及的。一些不良国内基金以无厘头的“价值投资”为噱头,动不动就是5年、甚至10年的投资周期,其实真是目的只是锁定投资者资金不能轻易跑路罢了,这样就能予取予求、心安理得收取管理费、保持基金规模等等。这点期货可做不到,期货投资基金一般都是一年期的,也没人能用“价值投资”忽悠人。
以前我们聊过,巴菲特最成功的地方,不在于他比别人精明地选择了哪些股票,而是他最精明地在赚足第一桶金后收购了再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为他提供的源源不断的廉价超长期资金才是他成功的最关键。当他同时期的优秀基金人亏得损手烂脚,被大量赎回基金时,巴菲特能够从容“别人恐惧我贪婪”地去抄底,不是因为他眼光比别人好,而是因为别人没钱时他有源源不断的钱罢了
9. 请教:炒股赚的钱怎么纳税
炒新股、炒股票、银行理财产品、买基金均不纳税。
企业债券盈利5000元:
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20%=1000元。
投资理财收益怎么纳税
1、按照国家规定,目前市场上很多投资品种,哪些是不需要纳税的?能否举例说明?
国债:我国税法规定,国债收入免税。综合免税因素,其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受到众多投资者青睐。
基金: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分配红利、个人投资者购买基金获得收益时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因为基金获得的股息、红利以及企业债的利息收入,已经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时代扣代缴了20%的个人所得税。
教育储蓄:作为零存整取的形式出现,存款最高限额为2万元。 银行理财产品:由于有关部门还没有出台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因此,这类银行理财产品暂时也是可以避税的。
信托产品:暂无征税规定。
保险:我国的税法规定“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买卖股票:财政部规定从1994年起,对股票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去年12月15日发布的《关于明确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口径的通知》明确了股票转让所得的自行申报标准。
2、按照国家规定,目前市场上很多投资品种,哪些是需要纳税的?能否举例说明?这些品种的税收如何计算?
银行存款:利息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由银行代扣代缴。 企业债券:利息所得,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应由兑付机构在兑付利息时适用20%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转让价差收入,应按“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所得: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由公司在发放时,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50%适用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作为普通投资者,有哪些方式手段,可以合理避税?可以举例说明?
对于普通投资者,资产配置中低风险投资产品的选择可以倾向于国家明文规定免税的国债产品,或者暂无征税规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及信托产品。
如:近期建行推出的2007年度第三期利得盈理财产品的年预期收益率为3.45%,期限一年。相比目前一年银行普通存款利率为2.52%,扣除20%所得税后收益为2.016%,与理财产品相比还是有一定的差距。
至于基金,没有起到避税的目的,因为其自身得到股票分红、债券利息时候已经缴税,但是由于其风险分散的产品性质,决定了其较高的投资价值。
4、假设一位本地居民,今年工资总收入6万元,房屋租金年收入3万元, 房屋买卖今年初赚了20万元,股市炒新股赚取5万元,股市炒股票赚取3万元,购买指数基金账面营收3万元(没有赎回),企业债券到期盈收5000元,摸彩票共计中了5000元,银行存款扣除利息税之后的年利息为2万元(依然存在银行),银行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年底收益1万元。
请问这个居民今年如何缴纳个税?又如何合理的避税,可以降低缴税金额?
工资总收入6万:如该居民每月4000,年终奖12000。
月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费用扣除标准每月1600元,应纳税所得额2400,适用15%税率,125速算扣除数,得到每月纳税=(4000-1600)×15%-125=235。
年终奖所得:先除以12,据此确定适用税率,再以这个税率计算纳税,12000/12=1000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得到每月纳税=12000×10%-25=1175。
综上所述,年总纳税=235×12+1175=3995。
租金年收入3万元,平均每月2500元:
个人出租房屋以1个月取得的收入为1次,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为收入减去费用扣除额后的余额,税率为10%。费用扣除内容包括: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租金收入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可以从租赁收入中扣除。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当月取得的租金收入-缴纳的各项税金、教育费附加-每月最高800元的修缮费用-扣除费用。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10%。
营业税=2500×3%×12=75×12=900
个人所得税=(2500-75-800)×10%×12=1950
房屋买卖赚20万:
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若该居民转让住房满足计税要求,则个人所得税=20×20%=4万 。
炒新股、炒股票、银行理财产品、买基金均不纳税。
企业债券盈利5000元:
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20%=1000元。
中彩票5000元:
体育彩票中奖所得,属于“偶然所得”项目。根据规定,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