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是不能买卖股票吗
『壹』 证券从业人员真的不能从事股票买卖吗
我认识证券从业人员都买卖股票,都有股票,只是他没用自己身份证开户,家人的。
但现在的证券从业人员又有几个不炒股呢?调查发现,多数分析师、客户经理均在一定程度上持有股票资产,管理层需要做的,只是阻止证券从业人员内幕交易及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即可。
证券从业人员,被多数投资者视为专家,时日浸淫之下,多少也会有点把自己当成高手的感觉,于是他们自认为自己的炒股能力至少好于普通投资者,如果在股市操盘,胜算应该很高。
『贰』 听说证券经纪人自己不得从事证券交易(自己不能买卖股票了),有这么回事吗
对。
但是,作为证券从业者不买卖股票还能算证券从业者吗?
正规渠道肯定走不通,还得想一些变通的方法,多向其他从业者学习学习吧。
点到为止吧。
『叁』 考了证券从业资格证是不是不可以炒股啊
考到了证券从业资格证,但没有在证券行业从业,是可以炒股的。只要从事了证券工作,无论有证券从业资格证,都是禁止炒股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3)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是不能买卖股票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未经过其依法设立的营业场所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
第一百四十六条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执行所属的证券公司的指令或者利用职务违反交易规则的,由所属的证券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第一百四十七条证券公司应当妥善保存客户开户资料、委托记录、交易记录和与内部管理、业务经营有关的各项资料,任何人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上述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十年。
『肆』 证券从业人员可以自己买卖股票吗
证券从业人员以及其相关人员都是不能炒股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三条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
『伍』 为什么相关人员不得从事买卖股票
比如..一:基金经理,他有大笔的资金,可买进卖出,当然他拿的是投资人的钱,如果自己可以开户炒股的话,他就可以用自己的帐号在低点买进,再利用基金公司的钱(投资人的钱)拉升股票,然后再把自己帐号的股票在位卖出(基金公司接盘),所以他们不能炒股。二,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所有的证券的工作人员可以随意的打开客户的帐号,查看客户的盈利情况,所以他们不可以开户炒股。其它的就不用说了。
『陆』 法律上规定哪些人不能炒股
法律明文规定了以下人群不能炒股:
1、未成年人,因为未具有行为能力,其所做的炒股行为无效;
2、我国《证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第七十四条,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①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③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④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⑤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⑥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⑦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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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证券从业人员不能投资股票和基金
以业内人士的身份告诉你,法律规定是不允许交易股票,但实际上压根没人管,包括股指期货,也根本不管,你也不想想,自己干这行的会不买吗,这种法律纯属忽悠老百姓的,为什么呢?因为做这行的要为百姓股民分析,如果自己在名义上还做股票,一旦股民亏了就会怀疑行内人骗他,因此为了堵住股民的嘴,不留把柄,就假模假样规定了业内人士不让炒股,这样不是为了限制业内人士,恰恰相反是为了保护业内人士,这样我骗你,你也没真凭实据,逻辑上也讲不通,因为我不允许炒股嘛。我当然不会骗你为我自己服务了哦。
在这片大地上,只有傻子才相信法律。
『捌』 证券从业人员为什么不能炒股,证券从业人员为什么不能
我国证券法明确规定了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禁止炒股。
证券从业人员可以说是最接近股票市场的人群,而股票市场又是一个高利润,高风险的交易载体。从业人员熟悉交易细则,又掌握大量资源和信息,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最容易从中获利的一个群体。
也正因此,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在买卖证券时可能与自己从事的业务发生利益冲突,也可能提前接触到一些影响证券价格的信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所以禁止其炒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12月2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证券法,修订后的证券法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证券法明确,证券从业人员直接或者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