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主要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1. 2012年4月底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股票公开发行方式是什么
股票公开发行方式分为: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网上发行是面向社会公众也就是个人投资者,网下发行只面向机构投资者。交易所就规定一般股票公开发行就用这两种发行方式,没有为什么呀,就是这么规定的吧。一般个人投资者只能参加网上的新股申购,一天的申购期。申购股数上海为1000股的整数倍,深圳的为500股的整数倍。对于询价,就是新股发行之前,要向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代表询问新股发行价格,以确定当天新股申购时的发行价格(申购价格),由于发行方式分为网上网下,那么询价机制也就分为网上网下了吧!
您可以参考以下材料看一下: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根据发行规模和市场情况,合理设定每笔网下配售的配售量,以促进询价对象认真定价。根据每笔配售量确定可获配机构的数量,再对发行价格以上的入围报价进行配售,如果入围机构较多应进行随机摇号,根据摇号结果进行配售。
1.询价对象——是指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主承销商自主推荐的具有较高定价能力和长期投资取向的机构投资者,以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
2.在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并首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新股询价完成并且询价对象符合上述规定后,发行人及其保荐人按照发行公告规定的程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向询价对象配售(网下发行)和向一般投资者网上发行作为同一次发行,发行价格相同。向询价对象配售的股票,在约定的期间内不得上市流通。(同股同价)
4、承销团推荐其他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机构投资者在既定的网下发售比例内有效申购不足,不得向网上回拨,可以中止发行;网下报价情况未及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预期、或者网上申购不足、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的,可以中止发行;中止发行的具体情形可以由发行人和承销商约定,并予以披露;中止发行后,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可重新启动发行。
2. 股票发行的方式有哪些
股票发行的方式按照募集对象的不同,分为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
(1)公募发行。
公募发行也称公开发行,是指发行人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证券的发行方式。
在公募发行的情况下,任何合法的投资者都可以认购。
公募发行的优点是面向公众投资者,发行面广,投资者众多,筹集的资金量大,股权分散,不易被少数大股东控制,发行后上市交易也很方便,流动性强。
但是公募发行的要求较高,手续复杂,需要承销商参与,发行时间长,费用较私募发行高。
(2)私募发行。
私募发行也称不公开发行,是指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发行股票。
私募发行手续简便、发行时间短、效率高、费用相对低,投资者往往已事先确定,不用担心发行失败,但是股票的流动性差。
3. 什么是国家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
你好,按投资主体来分。我国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分为国有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
国有股指有权代表同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以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折算成的股份。如截止1999年6月30日,沪市伊利股份(600887)国家持股3302.87万股,即指国有股。
法人股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经营的资产向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目前,在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法人股平均占20%左右。同上,沪市伊利股份(600887)境内法人持股3374.84万股,即指法人股。
社会公众股是指我国境内个人和机构,以其合法财产向公司可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我国投资者通过4000多万股东账户在股票市场买卖的股票都是社会公众股。我国公司法规定,单个自然人持股数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的5%。
我国国有股和法入股目前还不能上市交易。国家股东和法人股东要转让股权,可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经证券主管部门批准,与合格的机构投资者签订转让协议一次性完成大宗股权的转移。
由于国家股和法人股占总股本的比重平均超过70%,在大多数情况下,要取得一家上市公司的控股权,收购方需要从原国家股东和法人股东手中协议受让大宗股权。近年来。随着兼并收购人壳、借壳等资产重组活动的展开,国有股利法人股的转让行为也逐渐增多。例如,1995年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协议受让“沈阳金杯”5亿股国家股,使其控股比例达到51%,沈阳金杯由此改名为一汽金杯,纳入一汽集团旗下。
除少量公司职工股、内部职工股及转配股上市流通受一定限制外.绝大部分的社会公众股都可以上市流通交易。
4. A股公众股东是什么
股东性质不同决定目的不同从表面上看,社会公众投资者购买流通股后,成为企业的股东,由此享受《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企业出资人的所有权利,包括决策权、收益权、知情权等等。然而,这种与发起人股东相同的权利是否就是社会公众股东所追求的目标?笔者认为,发起人股东与社会公众股东虽然同为企业股东,但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投资的性质不同。发起人股东出资创立企业是一种实业投资,采用股份形式是实业投资证券化。社会公众股东购买股票是证券投资,成为企业股东是证券投资实业化。
投资的目标不同。发起人股东经营企业的目标是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发起人股东要通过企业经营获得利润,从企业发展中获得回报。社会公众股东投资股票的目标是获得股息红利及价差。
投资期限不同。一般情况下,上市后发起人股东是长期投资。社会公众股东证券投资是短期投资。
投资替代易难程度不同。实业投资的差异性很大,发起人股东不能轻易地把投资从一个项目转向另一个项目。证券投资同质性很高,社会公众股东不仅可以在众多股票中进行选择,还能在股票、债券等替代产品上比较容易地作出投资选择。
发起人股东和社会公众股东的上述种种区别,使得发起人股东有必要掌握企业的决策控制权,以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行,实现企业发展战略,并以此来保证社会公众股东股息红利的来源。
从实际来看,无论是民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尤其类似钢铁、电力、交通、通讯、石化、港口等大型企业,如果因为上市而让广大社会公众股东对企业的决策和经营管理有了充分的话语权,那只能是匪夷所思。实力犹如壳牌、埃克森美孚、英国石油等战略投资者,花资数十亿元投资中石化H股,也没有把眼睛盯在中石化的决策控制权上,而是在股息红利、价差上赚了个盆钵满盈后甩手而去。
因此,两类股东的不同性质,决定了各自有必要偏好不同的权利,而不是非要平起平坐。在一定意义上说,强调同股同权,与其说是对社会公众股东的一种给予,不如说是一种捧杀,说得刻薄一点,这种权利犹如劳动力成为商品后劳动者可以自由地出卖自己劳动力的这种自由权利,是被卖后帮着数钱的权利。
利益失衡导致流通股股东利益受损现代金融工具使两类股东的不同投资在形式上取得了一致,表现为同一种股票形式。但从实质来看,发起人股东是股权融资者,社会公众股东是证券投资者。融资者有融资成本账,投资者有投资收益账。
5. 社会公共股股东是什么含义是什么
是社会公众股股东
就是指股民啦,也包括机构投资者(比如基金)。
面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就叫社会公众股,买这种股票的人就叫社会公众股股东。
6. 什么是A股公众股东
股东性质不同决定目的不同从表面上看,社会公众投资者购买流通股后,成为企业的股东,由此享受《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企业出资人的所有权利,包括决策权、收益权、知情权等等。然而,这种与发起人股东相同的权利是否就是社会公众股东所追求的目标?笔者认为,发起人股东与社会公众股东虽然同为企业股东,但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投资的性质不同。发起人股东出资创立企业是一种实业投资,采用股份形式是实业投资证券化。社会公众股东购买股票是证券投资,成为企业股东是证券投资实业化。
投资的目标不同。发起人股东经营企业的目标是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发起人股东要通过企业经营获得利润,从企业发展中获得回报。社会公众股东投资股票的目标是获得股息红利及价差。
投资期限不同。一般情况下,上市后发起人股东是长期投资。社会公众股东证券投资是短期投资。
投资替代易难程度不同。实业投资的差异性很大,发起人股东不能轻易地把投资从一个项目转向另一个项目。证券投资同质性很高,社会公众股东不仅可以在众多股票中进行选择,还能在股票、债券等替代产品上比较容易地作出投资选择。
发起人股东和社会公众股东的上述种种区别,使得发起人股东有必要掌握企业的决策控制权,以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行,实现企业发展战略,并以此来保证社会公众股东股息红利的来源。
从实际来看,无论是民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尤其类似钢铁、电力、交通、通讯、石化、港口等大型企业,如果因为上市而让广大社会公众股东对企业的决策和经营管理有了充分的话语权,那只能是匪夷所思。实力犹如壳牌、埃克森美孚、英国石油等战略投资者,花资数十亿元投资中石化H股,也没有把眼睛盯在中石化的决策控制权上,而是在股息红利、价差上赚了个盆钵满盈后甩手而去。
因此,两类股东的不同性质,决定了各自有必要偏好不同的权利,而不是非要平起平坐。在一定意义上说,强调同股同权,与其说是对社会公众股东的一种给予,不如说是一种捧杀,说得刻薄一点,这种权利犹如劳动力成为商品后劳动者可以自由地出卖自己劳动力的这种自由权利,是被卖后帮着数钱的权利。
利益失衡导致流通股股东利益受损现代金融工具使两类股东的不同投资在形式上取得了一致,表现为同一种股票形式。但从实质来看,发起人股东是股权融资者,社会公众股东是证券投资者。融资者有融资成本账,投资者有投资收益账。
融资者的成本参照系是其他渠道的融资成本。企业融资方式有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内部融资的成本远远低于外部融资,当内部融资不能满足资金需求时,企业才转向外部融资。企业外部融资主要有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两种形式。股权融资与债务融资相比,除了具有长期性、不可逆性的特点外,还有无固定付息负担的特点。因此,如果只有股权融资的这些特点,而没有相关的制度硬性约束和股权文化软约束,股权融资就有可能演变为无成本融资或微成本融资,从而产生股权融资冲动,严重损害股市的健康运行和投资者的利益。这是市场组织者、设计者必须正视的。
股权融资的成本表现在二个方面,一是让投资者同比例分享企业净资产的增长和价值的提升,也就是分享股票内在价值的提升;二是股息红利的资金流出。发起人股东对前一种成本以不失决策控制权为限;对后一种成本,发起人股东要以其他融资方式的现金流出作参照进行控制。而决策控制权掌握在发起人手中,也使这种控制成为可能。当然,在考虑资金流出成本时,融资者还会结合前一种成本作出舍取。因此,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心理上,以股息红利方式支付的资金流出,是以其他长期融资方式的资金流出为上限。否则,融资者也就没有必要以股权进行融资了。目前我国其他长期融资方式中以银行长期贷款为主要形式,因此,可以把银行长期贷款利息水平作为股权融资股息红利支出的理论上限和融资者的心理上限。
投资者的收益参照系是其他投资产品的收益水平。投资产品的收益有固定收益、浮动收益和不确定收益之分。普通股票的收益水平是不确定的。不确定性在形式上表现为:除了股息红利收益外,还有股票内在价值的提升;在时间上表现为年度之间的收益水平不均衡。这种不确定性,加剧了投资者之间在二级市场上对价差的博弈程度,一部分投资者赢了,另一部分投资者输了。这一现象又在一定程度上冲淡了人们对融资者给予投资者的收益回报的关注。进而容易使人们忽视股票的价值基础,而使股票演变成为一种投资者之间博弈价差的工具,从而使投机成为股市的主旋律,严重损害股市正常功能的发挥和投资者的利益。这也是市场组织者、设计者必须警惕的。
投资者购买股票,承担着比购买其他固定收益品种更高的风险,自然想得到高回报。尽管有股票内在价值提升和股息红利两种回报,但股票内在价值提升的标准模糊,并且通过二级市场的博弈,这种内在价值的提升表现为变化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