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投资比例相应的权利
Ⅰ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的投资,持股比例要占50%以上,那可不可以正好等于50%,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吗 谢
可以,没有明文规定。
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本企业的子公司。通常,当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50%以上的表决权资本,或虽然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50%或以下的表决权资本,但具有实质控制权时,也说明投资企业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实质控制权,可以通过以下一项或若干项情况判定:
1、通过与其他投资者的协议,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50%以上表决权资本的控制权。
2、根据章程或协议,投资企业有权控制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这种情况是指虽然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50%或以下表决权资本,但根据章程、协议等有权任免董事会的董事,以达到实质上控制的目的。
(1)股票投资比例相应的权利扩展阅读:
1、重大影响
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企业的联营企业。当投资企业直接拥有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2、无控制
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的表决权资本,同时不存在其他实施重大影响的途径。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或以上的表决权资本,但实质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
Ⅱ 在股票投资时持股比例的问题
从二级市场持续买入一只股票,如果买入者资金量巨大,当持股数超过5%时,买入者是要通知上市公司的,这成为举牌,但是其买入的股份是不会变成非流通股的;而对于流通股持有者的持有数一般是不会有任何限制的,只要不超过股票总的流通数就是可以的,也就是说,只要你有足够资金,可以一直买入,但是事实上一般是不会有人这么傻的,因为当你买入到一定程度时,因为筹码都到了买入者手里了,卖盘就会很少了,估计再很难买到了,股票会天天涨停,而买入者的成本也会越来越高,如果这个股票是全流通的话,而那时这个买入者很肯能就成为公司的大股东了,也就是实际控制人了。
要说明的是,这样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方式成本会相当高的,对于普通小盘股恐怕没有几十亿的资金也是办不到的,所以不如资产重组更划算
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一个公司的社会公众股的比例是不能低于最低比例的,深市是25%,一个普通公众花几亿资金持股达到5%后一般也就不再是社会公众股了
Ⅲ 普通股股票持有者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的权利有( )。
【答案】A、B、C、E
【答案解析】普通股股票持有者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公司决策参与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认股权及剩余资产分配权等基本权利。
Ⅳ 股权持有人和股票持有人,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有什么不同
这个没有什么不同的,只是文字上的差别而已,没有实质的区别\n如果您还有什么想咨询,欢迎来电~\n华泰证券武汉民族大道营业部-----一切只为了客户\n\n
[金斧子股票问答网 专业-实时-权威]
Ⅳ 一个人要拥有一家上市公司百分之多少的股份才能拥有它的控制权
1、绝对控股
是指股东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
2、相对控股
相对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某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的比例虽未大于50%,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协议控股);或者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相对控股)。
(5)股票投资比例相应的权利扩展阅读:
1、股权与股份
在《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多用股权,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多用股份。
股权通常指因出资而享有的股东权利,也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比例;而股份则仅存在于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可以计量的股票数。
2、股权与股票
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而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支股票背后都有一家上市公司。
Ⅵ +第二十五章+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是否拥有权力
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
融资方就是出让一部分股权得到现金,投资方以出让资金换取将来时期一定数量的股票购买的权利。
Ⅶ 请问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指的是持股50%以上还是51%以上呢
这个看具体约定。有限责任公司在自由约定时务必把握好“过半数”与“半数以上”、“二分之一以上”的区别,过半数不包含50%,而后两者包含50%。
(7)股票投资比例相应的权利扩展阅读:
一、绝对控制线——67%
【释义】一些重大事项的如公司的股本变化,关于公司的增减资,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并、变更主营项目等重大决策,需要2/3以上票数支持的。
1、绝对控制既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也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二者相比较而言,股东大会要求的是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并不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一定要占比三分之二以上。
2、三分之二含本数,也就是说,绝对控制线为67%不确切,三分之二以上也可以是66.7%、66.67%等。
3、《公司法》第四十二条有但书陷阱,即公司章程可以约定股东会是否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如果约定为否,67%的绝对控制线也就失去了相应的意义。
二、相对控制线——51%
【释义】一些简单事项的决策、聘请独立董事,选举董事、董事长、聘请审议机构,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聘请/解聘总经理。如果公司要上市、经过2-3次稀释后,还可以控制公司。
1、公司法仅有股份有限公司中的过半数表决条款。换言之,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公司法并未明确规定股东会普通决议的程序,而是让股东们自行通过章程确定。
2、有限责任公司在自由约定时务必把握好“过半数”与“半数以上”、“二分之一以上”的区别,过半数不包含50%,而后两者包含50%。章程中必须避免出现“半数以上”、“二分之一以上”的约定,否则可能造成出现股东会决议矛盾。
3、同时,自由约定时还需明确说明是“股东人数过半数”还是“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两种不同的局面也不需过多解释。
三 、安全控制线——34%
股东持股量在1/3以上,而且没有其股东的股份与他冲突,叫否决性控股,具有一票否决权。
1、与绝对控制线相对,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关于公司生死存亡的事宜,那么如果其中一个股东持有超过三分之一的股权,那么另一方就无法达到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那么那些生死存亡的事宜就无法通过,这样就控制了生命线,因而表述为安全控制权。
2、但是,所谓一票否决只是相对于生死存亡的事宜,对其他仅需过半数以上通过的事宜,无法否决。
3、同理,33.4%、33.34%等均可作为“安全控制线”。
四、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线——3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Ⅷ 请问,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表决权和出资比例都是什么关系啊
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一般按照出资比例行使,但是公司章程可以另行规定,也就是说,可以不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按出资比例行使的例外,股权转让按人头表决,这是公司法规定的唯一按人头表决的情形。
股份公司是纯资合性的公司,表决表和股份相关,一股一权,同股同权,属于法律强制性规定,章程不得另行规定。
(8)股票投资比例相应的权利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关于股东表决权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