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投资方不做股票处理
Ⅰ 想问大家为什么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中被投资单位分派现金股利 投资企业不做账务处理 谢谢大家
长期股权投资,到期只有卖掉股票的时候才能精确算出收益。每次分红后,权益没变,但是收益变没变不知道,有可能虽然分红了,但是股价跌了很多,反而倒是赔钱了。所以只有最后才知道是赚是赔,中间算有什么用,反正是长期投资,公司之间要的是合作关系,不是单纯的现金收益。中间只是统计一下,是赚是赔,浮盈浮亏。
Ⅱ 投资方收到被投资企业的股票股利不用做会计处理吗
股票股利的会计处理
(一)被投资企业
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该方案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批准并在工商部门办理完增资手续后,按实际发放的股票面值,借记“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或“盈余公积”,贷记“股本”。
(二)投资企业
投资企业收到股票股利时,并没有增加资产或所有者权益,持股比例也没有增加。虽然所收到的股票有市价,但这种市价已存在于原有的股票市值中,在除权日,会由于派发股票股利而使开盘价格降低,即使以后市价有可能回升,但在股票未出售前,属于未实现的增值,根据收益实现原则,不能将股票股利确认为收益。因此投资企业收到股票股利时,不用作会计处理,只需在备查簿中登记所增加的股数。
股票股利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一)被投资企业
被投资企业用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只是所有者权益内部的转换,并没有增加收益,因此不涉及企业所得税问题。
(二)投资企业
取得收入时
作为投资企业,从原理来讲,股份公司用留存收益派发红股,相当于用留存收益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股本。所以,派发红股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超过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享受免税待遇。那么,符合条件的股票红利,也应属于免税范围。
Ⅲ 为什么谁发放股票股利谁做账务处理,投资方却不用做账务处理
发放股票股利,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不会发生变化,只是将公司的留存收益转化为股本,使流通在外的普通股数量增加,但是同时也降低了股票的每股价值,所以股票股利派发前后每一位股东的持股比例也不发生变化,那么他们各自持股所代表的净资产也不会变化。
基于此投资方是不用作账务处理的,仅需要在除权日注明所增加的股数,以反映股份的变化情况。
Ⅳ 为什么董事会发放股票股利会计不做账务处理
因为董事会宣告发放股票股利,不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到实际发放时,才形成股权的变动。发放股票股利,不影响所有者权益的变化。
账务处理设计原则
1、账务处理原则要与本单位的业务性质、规模大小、繁简程度、经营管理的要求和特点等相适应,有利于加强会计核算工作的分工协作,有利于实现会计控制和监督目标。
2、 账务处理程序要能正确、及时、完整的提供会计信息使用者需要的会计核算资料。
3、 账务处理程序要在保证会计核算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力求简化核算手续,节约人力和物力,降低会计信息成本,提高会计核算的工作效率。
(4)为什么投资方不做股票处理扩展阅读:
账务处理要求
选择科学,合理的会计账务处理程序是组织会计工作,进行会计核算的前提.虽然在实际工作中有不同的会计账务处理程序,但是它们都应符合以下三个要求:
1、要适合本单位所属行业的特点,即在设计会计账务处理程序时,要考虑自身企业单位组织规模的大小,经济业务性质和简繁程度,同时,还要有利于会计工作的分工协作和内部控制。
2、要能够正确,及时和完整地提供本单位的各方面会计信息,在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前提下,满足本单位各部门,人员和社会各有关相关行业的信息需要。
3、适当的会计账务处理程序还应当力求简化,减少不必要的环节,节约人力,物力和财力,不断地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
Ⅳ 为什么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票股利,投资单位不需要做会计分录
股票股利是收不到任何现金的,只是原来10股可能变成比如11股或者12股,多出来的这几股股票就是股票股利,在会计上不用做分录,只要备查簿上登记即可。
假如是现金股利,如每股派发红利0.1元,那么就要做会计分录了。宣告时,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收到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股利。
Ⅵ 为什么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中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的股票股利不进行账务处理
因为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发放股票股利,只是股票数量发生了变化,每个股东持股的性质和比例没有变化,也就是资本结构不变。但是股票数量增加,每股收益减少,每股市价也会减少。
Ⅶ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被投资方股价上升,投资方要不要做会计处理
如果是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被投资方股价上升,投资方是不需要做任何会计处理的。等到被投资方盈利时,按实现的净损益调整投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成本法;二是权益法。
(1) 成本法核算的范围
①企业能够对被投资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②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权益法核算的范围
①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②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占股权的20%-50%)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7)为什么投资方不做股票处理扩展阅读: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账务处理。
(一)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应根据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
(二)股权持有期间,企业应于每个会计期末,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如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企业应按应事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如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则应作相反分录,但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减记至零为限。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应收股息”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分得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息”科目。
Ⅷ 为什么长期股权投资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做账务处理呢
企业按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应分配的股票股利或应转增的资本金额,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利润分配——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如实际发放的股票股利的金额与股票票面金额不一致,应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