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
❶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公式)
企业所得税四步计算法:
第一步,计算应交所得税
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费用(会计-税法)-收入(会计-税法)]×现行税率
第二步,计算暂时性差异(公式符号性质)
暂时性差异=(资产类)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暂时性差异=(负债类)(账面价值-计税基础)×(-1)+X=应纳税X;-X=可抵扣X
第三步,计算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增长额
=期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预计转回税率-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
第四步,做分录(根据四科目平衡计算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的简算法
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永久性差异)×现行税率
永久性差异=费用(会计-税法)-收入(会计-税法)
成立条件:预计转回税率=现行税率
特殊情况:预计转回税率≠现行税率,则公式不成立。
【例】A公司2013年度利润表中利润总额为3000万元,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与所得税核算有关的情况如下:
2013年发生的有关交易和事项中,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存在差别的有:
(1)2013年1月开始计提折旧的一项固定资产,成本为1500万元,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0。会计处理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税收处理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假定税法规定的使用年限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
(2)向关联企业捐赠现金500万元。假定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向关联方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
(3)当期取得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股票投资成本为800万元,2013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税法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市价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违反环保法规定应支付罚款250万元。
(5)期末对持有的存货计提了75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
要求:完成A公司2013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注会
❷ 投资收益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投资收益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方法:金融投资收益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包括各类金融投资品中所获得的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都属于个人11类应税项目中的同一类,该类税率一般为20%。
投资收益是对外投资所取得的利润、股利和债券利息等收入减去投资损失后的净收益。严格地讲所谓投资收益是指以项目为边界的货币收入等。它既包括项目的销售收入又包括资产回收(即项目寿命期末回收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价值。
❸ 关于应税所得额的计算、投资收益的计算
你好。
根据原税法的有关规定,题中(假设适用法定税率33%):
1、会计利润 = 4 000 + 200 + 1 000 + 500 + 300 – 3 000 – 6 – 150 – 30 – 240 – 100 – 120 + 34 = 2 388万元
注:这里假设管理费用不包含研发费用。
2、纳税调增额
1)罚款支出
罚款支出纳税调增额 = 20万元
2)工资费用
工资费用纳税调增额 = 200 – 180 = 20万元
3)工资附加费用
准予扣除的工资附加费用限额 = 180 * (2% + 14% + 1.5%) = 31.50万元
工资附加费用纳税调增额 = 35 – 31.5 = 3.50万元
4)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纳税调增额 = 34 / (1 - 15%) * 15% = 6万元
注:企业取得的该投资收益,为被投资企业税后利润的分配额,因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将该税后利润还原为税前利润。由于会计利润中已包含了该税后利润,因此,这里应当将被投资企业已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作为纳税调增额。
5)纳税调增额合计 = 20 + 20 + 3.5 + 6 = 49.50万元
3、纳税调减额
1)国债利息收入纳税调减额 = 500万元
2)研发费用纳税调减额 = 100 * 50% = 50万元
注:税法规定,符合规定的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50%,加计扣除。该加计扣除额加上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合计为研发费用的150%。
3)纳税调减额合计 = 500 + 50 = 550万元
4、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 = 2 388 + 49.5 – 550 = 1 887.50万元
5、应交所得税 = 1 887.5 * 33% - 6 = 616.88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在原税法下,所得税法定税率为33%,分回利润的投资收益需要补税;而在新税法下,所得税法定税率为25%,分回利润的投资收益无需补税(特殊情形除外)。而题中“试卷”答案将新老税法的不同规定结合在一起使用,值得商榷。此外,题中“试卷”答案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结果不等,应纳所得税计算公式中的“+34/(1-15%)×15%”也是错误的(既然是“补税”,应当将原已纳税额扣除,而不是再加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的有关规定,题中:
1、2007年3月15日购入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425万元
借:投资收益 1万元
借:应收股利 30万元
贷:银行存款 456万元
2、2007年6月30日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455 – 425 = 30万元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0万元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万元
3、2007年8月11日出售
借:银行存款 435万元
借:投资收益 20万元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425万元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0万元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万元
贷:投资收益 30万元
由此,投资收益累计发生额 = -1 – 20 + 30 = 9万元
关于补充问题。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国债利息属于免税所得。因此,应当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作纳税调减。
至于题中的“财政拨款”,严格来说,仅凭“财政拨款”字样,不能确定计入当期损益(即当期利润总额,下同)。但是题中给出了这一因素,因此,原回答中暂按“财政补贴”对待,即计入当期损益。而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财政补贴”除另有规定以外,应当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中。由此,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无需调整这一因素。
❹ 投资收益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规定,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26条第2款“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没有控制权限制,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居民企业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规定,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场所、银行间市场买卖债券、股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属于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应按照企业内部管理控制的要求,凭资产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及内部审批证明等相关证据,税前自行扣除。
❺ >>投资收益如何计算补缴企业所得税
对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一律先就地缴纳所得税,税后利润按协议或合同规定的分配比例分给投资各方,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如投资方所得税税率与联营企业的适用税率相同,不再补缴所得税;低于联营企业的,不退还所得税;高于联营企业的,要补缴所得税。补缴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补缴所得税=应纳所得税额-税收扣除额: 应纳所得税额=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方适用税率; 税收扣除额=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联营企业税率。 代入化简,上列公式为: 应补缴所得税额=投资方分回利润/(1-联营企业税率)×(投资方税率-联营企业税率)。 也就是说,投资方分回的利润额,首先要还原为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以还原的应纳税所得额乘投资方税率得出投资方的应纳税额,减去按联营企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即得出应补缴的所得税税额。 例如:某联营企业税率为24%,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额为100万元,其适用税率为33%。 应补缴所得税额=100/(1-24%)×(33%-24%) =11.8万元。 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回的利润额应补缴的所得税,也可以与投资方本身的应纳税所得额一并计算缴纳所得税,其公式是: 投资方企业应缴所得税额=(投资方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方税率-从联营企业分回利润认可的纳税额 从联营企业分回利润认可的纳税额=投资方分回利润/(1-联营企业税率)×联营企业税率 例如:某联营企业税率为24%,投资方企业本身经营利润200万元,又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为100万元,适用税率为33%。 该投资方企业应缴纳所得税=[200+100/(1-24%)]×33%-100/(1-24%)×24%=77.8万元。上述补税问题,仅指对地区间所得税税率差异的补税。“地区间”主要指内地与国家批准的经济开发区、经济特区之间。不包括内地与内地和企业之间不同的适用税率的差异。 这里,还要提出几点注意:一是对联营企业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而实际执行税率低于投资方企业的,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回的利润不再补税;二是企业对外投资参股分回的股息、红利收入,比照从联营企业分回的利润规定进行纳税调整,补缴所得税;三是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润、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在联营企业通过应付利润进行财务处理时,应分配给投资方的利润、股息、红利等,无论投资方企业是否收到,均应及时按照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回利润的补税办法补税;四是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回的利润弥补本企业亏损,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22号文规定,关于分回的投资收益弥补亏损问题,为了简化手续,联营企业投资方企业发生亏损,对其从联营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包括股息、红利、联营分利等)允许不再还原为税前利润而直接用于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再按有关规定征税。如企业既有需要补税的投资收益,也有不需要补税的投资收益,可先用需要补税的投资收益直接弥补亏损,如不够弥补,再用不需要补税的投资收益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后还有余额的,对这部分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
❻ 投资收益和所得税怎么计算
你好,首先解答下这两个名词:投资收益是企业在一定的会计期间对外投资所取得的回报。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所分得的股利和收到的债券利息,以及投资到期收回或在到期前转让债权得款项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等。而所得税是所得税又称所得课税、收益税,指国家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征收的一类税收。 接下来粗略解释下,按你的问法应该指的是简便的算法。这里的投资收益指的就是对外投资所分得的股利和收到的债券利息,以及投资到期收回或在到期前转让债权得款项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等。对于比较简单的算法,就是指的你的投资获利的那部分,然后如果损失就叫投资损失,投资收益减去投资损失就是投资净收益。而所得税,是在公司毛利润的基础上,去掉销售,管理费用,得出经营利润,然后减掉贷款利息,剩下的税前利润来计算的
❼ 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费用-以前年度亏损
1、不征税收入:就是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被列入的不征税收入。
2、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7)股票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扩展阅读
各项扣除费用项目:
(1)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外支出。
(2)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相关费用。
(3)税金:所有已交计入税金及附加的税费。
(4)损失:包括财产盘亏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损失等。
损失的扣除额是实际发生的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和责任人赔偿后的金额。如果企业已经做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年度又全部或部分收回的,应计入收回当期收入。
❽ 投资收益所得税计算
600000/(1-15%)是回到被投资单位未交税前的金额.
33-15是因为地方税率不一样,或是单位的所得税率不一样,所作的补数,他们单位应该交33,但是被投资单位已经交纳了15,就只再补33-15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