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局持有股票
❶ 正确投资应该持仓几个股票
亲,通常来讲,对于普通个人投资者来讲1至3只就足够了,无论你是做长线、中线还是短线都够了。
因为,投资结果与股票数量没有必然的关系,而只与正确的投资方法成正相关。
❷ 请问如何查询股市所有投资人持有股票的总数量
一看就是刚进股市。
你现在能看到的只是持股较多的,散户的根本看不到,也没必要看。
❸ 国家规定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最多能持有个股多少 股是5%吗
持有单一股票可以超过百分之五,但是超过百分之五就涉及收购等问题了,需要提前通知其董事会等一系列程序,如果持有百分之五以下就没有限制
❹ 有投融资业务,在哪里可以查询股票持有情况
Wind理财
❺ 财政局持股和国资委持股有什么区别
国资委最早属于财政部的国资管理局,后面逐步发展成了一个部委。国资委持股主要是起到管理国企的主导作用,从而拥有管理权。财政局持股主要是以代表国家出资参股,防止资产流失或被国外控股,以来获得国家控制权。所以国资委是董事长,管理员;财政部是主人,老板。
❻ “卖出投资者没有持有股票的(或借入投资者帐户的股票)交易”这句话如何理解
卖出投资者没有持有股票的和或借入投资者帐户的股票交易这是一个意思哦。
这是融资融券的一种业务,简而言之,融资是借钱买证券,融券是借证券卖出,到期后按合同规定归还所借资金或证券,并支付一定的利息费用; 具体情况如下所述;
融资融券的业务实施过程:
融资融券业务中,投资者需要事先以现金或证券等自有资产向证券公司交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并将融资买入的证券或融券卖出所得资金交付证券公司,作为担保物。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出借证券供其卖出的业务活动。由融资融券业务产生的证券交易称为融资融券交易。融资融券交易因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发生资金和证券的借贷关系,又称为信用交易,可分为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两类。
做多过程:客户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入证券,为融资交易;做空过程:客户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为融券交易。
与普通证券交易不同,融资融券交易中投资者如不能按时、足额偿还资金或证券,证券公司有权进行强制平仓;所以融资融券的门槛比较高,一般的散户进不去的。
❼ 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多少股票可以提出收购,甚至全面收购。
很难的,你持有百分之只5的股份就要申报,如果你要全面收购就要做大股东,不一定要收购全部股票,如果在二级市场上买入,消息透漏可能会导致股价上涨,成本就增大了很多。
全面收购是指收购人计划收购标的公司的全部股份的上市公司收购方式。
全面收购和部分收购
部分收购的目的在于取得目标公司的相对控股权,而全面收购的目的则在于兼并目标公司,前者是控股式收购,后者是兼并式收购。值得一提的是,向所有目标公司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并不等于全面收购,因为部分收购也必须采用这种形式。向所有股票所有人发出收购要约,体现或强调的是目标公司股东的平等待遇原则。如果受要约人承诺售出的股票数量超过了收购人计划购买的数量时,收购要约人还必须按比例从所有承诺人处购买。而全面收购则表明要约人欲收购目标公司所有股份的意图。
另外,全面收购的结果也可能只获得目标公司的达到法定比例的部分股份,这与部分收购只计划收购目标公司的部分股份的情况是不同的。全面收购除当事人自愿进行的以外,多数属于强制收购,当收购人持有目标公司股份达一定比例时,法律强制要求其履行法定的全面收购义务。我国《证券法》第81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但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
❽ 股票的间接持有模式有哪些
在已经正式实施的《证券法》中,有多处关于“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多少股份的条文(特别是在有关收购的章节).但《证券法》本身并未就“持有”一词作任何进一步的解释.投资者(尤其是法人投资者)“持有”某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有“直接持股”和通过其子公司、孙公司、曾孙公司等等而“间接持股”两种方式.可以肯定的是,《证券法》中的“持有”决不是单计算“直接持股”而不将“间接持股”计算在内.
举例而言,若A公司“直接地”持有B上市公司4%的股份,同时A公司以30%控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C公司在二级市场上又大量购入B公司的股票,当C公司对B公司的“直接持股比例”也达到4%时,A公司肯定应当“举牌”公告.否则的话,可能有足够条件和能力的A公司完全可以通过其控股的且具独立法人资格的15家公司逐步地分别“直接持有”B上市公司4%的股份.此时A公司实际上已经具有绝对控制B公司的能力.但B上市公司的其它中小投资者及监管当局却并没有被告知这一重大变化.这显然不是《证券法》立法的初衷和司法的目的.所以,在《证券法》的司法过程当中,“间接持股”必须被计量进“持有”中.
❾ 持有股票投资,请问一下
股票现在饱和了,不好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