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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上市公司股票小于12个月纳税

发布时间: 2021-09-16 21:47:18

Ⅰ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个人选择在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缴税的,是否需要备案备案有何要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2号)规定:“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 (五)企业备案具体按以下规定执行:2.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个人选择在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缴税的,上市公司应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股权奖励获得之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延期纳税备案表》(附件2)。上市公司初次办理股权激励备案时,还应一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股权激励计划、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Ⅱ 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期限是否有特殊规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Ⅲ 处置12个月以上上市公司股票收益如何缴税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根据如上规定,我们认为,对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附合条件的是可以免税的,对此免税规定是为避免对税后收益重复征税而订立的条款,贵企业取得的转让股票收益不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属于免税范畴,应根据税法规定的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Ⅳ 转让持有时间未达12个月的股票是否要缴企业所得税

转让持有时间未达12个月的股票股息收入,需要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税函[2008]159号,第二十四条规定:鉴于以股票方式取得且连续持有时间较短(短于12个月)的投资,并不以股息、红利收入为主要目的,主要是从二级市场获得股票转让收益,而且买卖和变动频繁,税收管理难度大,因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将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时间短于12个月的股息红利收入排除在免税范围之外。对来自所有非上市企业,以及持有股份12个月以上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适用免税政策。

Ⅳ 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时间有何要求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规定:“二、对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适当延长纳税期限
(一)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40号)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废止。
......
六、本通知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Ⅵ 关于连续持有股票12个月以上股息、红利免税的疑问

个人观点:
第二种理解是正确的。因为企业在持有不到12月期间收到红利,由于企业不确定是否会在“收到红利”与“足12个月”前卖掉股票,如果把该红利作为免税收入,第一则会违背税收优惠目的,第二企业会以此进行逃避纳税。
对于企业在持有超过12月前产生的红利该怎么办?很简单:据税法规定“足12月”就能享受优惠,企业可以按以下方式做:
持有足12时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备案完毕后的第二个纳税年度申请退税!!
希望对你有用!

Ⅶ 为什么持有非上市企业不足12个月的股息红利收入也适用免税政策

因为持有非上市企业不足12个月的股息红利收入不在征收范围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所以,根据以上两个规定持有非上市企业不足12个月的股息红利收入不在征收范围内,适用免税政策。

(7)投资上市公司股票小于12个月纳税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

一、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5、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Ⅷ 持有时间12个月以上股票取得的分红是否免税

持有12个月以上,分红免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因此,若属于居民企业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超过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则免缴企业所得税。

Ⅸ 如何理解持有股票12个月以上股息,红利免税

就是说你从股权登记日开始拿满一年,这次所派发的股息红利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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