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境外股票增值税
① 取得国外股票期权如何纳税
在股票期权制中,个人取得的是将来购买股份的权利,这个权利赋予被授予人将来既可以选择放弃购买,也可以在未来购买股票的权利,当然决定个人行权与否的关键是行权时股票的市价是否高于当初的行权价,因此个人在行权前是没有收益,也不用征税。
根据财税[2005]35号文件的规定,员工在接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的股票期权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也就是说在接受股票期权时不产生纳税义务,也不用纳税。但如果员工在行权日前转让其股票期权的,则此时产生收入,其股票期权转让净收入为就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工次薪金所得征税,征税时间其股票期权转让之月。如果员工到期选择行权,则行权时股票的市价肯定是要高于起初的行权价,即以行权价买入该公司股票,此时由于市场价高于行权价,有收益产生,对于此部分收益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征税时间为其股票期权的行权日所属之月。对于行权后员工转让其行权所获得的股票,即在二级市场转让股票,此时有收益,但对于此部分境内收益暂时免征所得税。如果行权后继续持有,持有期间所获得的股利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时间为公司派发股利之月。
对于非上市公司,由于非上市公司股票没有可参考的市场价格,因此其股票期权行权时股票的市场价格则很难确定,为此国家税务总局针对阿里巴巴雇员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专门作出了一个批复,即国税函〔2007〕1030号。根据此规定,公司在给予员工股票期权时如果存在实际或约定的交易价格,则行权时股票的市场价格按当时约定的交易价格确定,约定的交易价格与行权价的差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市场上存在与该非上市公司股票具有可比性的相同或类似股票的实际交易价格,则行权时股票的市场价格可参照该股票价格确定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上述两种情况都不存在,则行权时股票的市场价格可以暂按其境外非上市母公司上一年度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会计报告中每股净资产的价格来确定,依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股票期权收入应纳税款的计算及举例
按照财税〔2005〕35号规定,个人因参加股票期权计划而从我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对于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区别于所在月份的其他工资薪金所得,也就是说股票期权的所得单独计算并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并不是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计算,单独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当月应纳税款:
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其中规定月份数为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下面以一例子来具体说明:
境内A企业为一家在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于2005年1月1日授予某高管人员张某10万股股票期权,行使期限为5年,约定价格为当年1元/股。如果到了2010年1月10日,公司上市的股票价格上涨到5.8元/股,张某行权,即按1元/股购进10万股该公司股票,不考虑其他税费。另张某还获得当月工资收入约6000元,月度业绩奖3000元。则张某在2010年1月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该分为两部分计算:
首先按照税法计算张某该月工资薪金应交的个人所得税:工资所得应纳税额=(6000+3000-1600)×20%-375=1105元。然后按照财税[2005]35号文件的规定,单独计算股票期权行权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额=〔100,000×(5.8-1)÷12×25%-1375〕×12= 103500元。按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适用45%税率,速算扣除数为15,375,则张某在2010年1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105+103500=104605元。
如果张某将行权后所买进的股票于2010年3月以每股8元的价格价格出售50000股,则此时获得的价差收入为资本利得收入,而对于个人行权后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取得的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的征免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我国现行税法和政策的规定是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对于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依法缴纳税款。由于该公司为境外上市的企业,因此张某3月份转让转让股票应纳税额=50000×(8-5.8)×20%=22000元。如果该企业在境内上市,则对于张某转让股票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果张某继续持有其手中剩余股票,2011年6月其手中剩余50000股每股分得现金股利0.2元。对于员工因拥有股权参与税后利润分配而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个人获得境内上市公司的股息、红利所得减半征收。此时张某2011年6月股息所得应纳税额=50000×0.2×20%=2000元。如果A企业为境内上市的企业,则张某获得的现金股利的应纳税额为1000元.
② 内地和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深港通买卖股票取得的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规定:“三、关于内地和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深港通买卖股票的增值税问题
1.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深港通买卖深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差价收入,在营改增试点期间免征增值税。
2.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深港通买卖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差价收入,在营改增试点期间免征增值税。
3.对内地单位投资者通过深港通买卖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差价收入,在营改增试点期间按现行政策规定征免增值税。
......
六、本通知自2016年12月5日起执行。”
③ 请问在香港投资股票,需要缴纳印花税和境外人士投资所得税吗
现在一般内地炒港股可以直接开港股帐户了,所以印花税等税收按港股的标准来收取,不用交境外投资者所得税
④ 海外人士买澳洲股票增值部分要交税吗
我不知道增值税是不是CGT - capital gain tax
澳洲是有CGT的
如果你卖出房子并且就房子本身带来的差价盈利,这个就是要交CGT
CGT是算在你的personal taxable income
如果整体TI没有到达最低的那个level,就不用交
⑤ 投资美国股市的收入如何纳税
1、如果是中国居民购买美股,按照有关规定,应当主管地税机关如实申报自己的境外收入。目前来看,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是20%,按年征收。同时,准予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中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若是中国的居民企业在美国股市有投资收入的话,应当于第二年初汇算清缴时合并到境内收入里如实申报、纳税,目前法定税率是25%。同样,准予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中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2、一般谈及的美国股市包含纽约证券交易所(New York Stock Exchange) 及纳斯达克证券市场 (Nasdaq Stock Market) 上市的股票 。美国主要的股票交易市场: 纽约证券交易所 NYSE,纳斯达克证券市场NASDAQ,美国证券交易所AMEX,店头市场Over-the-Counter.
⑥ 境外机构减持境内上市股份代扣代缴增值税对于境内公司可以进行抵扣吗
机构减持境内上市股份代扣代增值税对于境内公司可以进行抵扣吗?这个按照规则来说是完全可以抵扣的。
⑦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缴的是增值税,对外投资收益要交什么税
之前的回答都不完全正确的。
对外投资收益我估计你所述应该是指被投资公司税后分配的股息、红利,税前是不能分配的。对于取得投资收益的企业,主要是企业所得税的问题,不涉及流转税(即营业税或增值税等)。
分两种情况:
(1)根据08年的新税法,如果从居民企业(即国内注册的企业)获得的税后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税法依据为:“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管双方企业有没有地方税率的差异,不用补缴税。
(2)如果是直接投资国外的公司(不是单纯持有上市股票那种),然后分回的税后收益,这些收益在国外已经缴纳的税款,可以作为“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抵免额内抵扣后才交企业所得税。税法依据为:“第二十四条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抵免限额的具体计算按《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9] 125号)》操作。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⑧ 营改增后买卖股票增值税该如何正确处理
应按金融服务—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以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参考资料:1、营改增后,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如何确认销售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2、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怎么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规定,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