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方收到股票股利的账务处理
A. 宣告发放股票股利的账务处理,实际发放时的账务处理
一、投资方会计分录: 1.宣告派发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2.实际发放现金股利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应收股利 3.宣告派发和实际发股票股利无需作帐务处理,因为宣布和分发股票,既不影响公司的资产和负债,也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它只是在股东权益账户内部,把一个项目转为另一个项目,即减少了留存收益,增加了股本。获得股票股利的股东,虽然所持有的股票数量有所增加,但在公司中所占权益的份额并未发生变化。 二、被投资方会计分录: 1、宣告分配现金股利: 借: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 贷:应付股利 2、宣告分配股票股利不做账务处理 3、在实际发放时:实际发放现金股利 借:应付股利贷:现金4、实际发放股票股利: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或资本)的普通股股利 贷:股本(或实收资本)
B. 收到被投资企业分配的股票股利应计入什么科目
收到被投资企业分配的股票股利应计入应收股利科目。
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以及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包括企业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所包括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企业对外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等,但不包括应收的股票股利。
C. 被投资单位实际发放股票股利时 ,投资方做什么账务处理
收到被投资企业分配的股票股利应计入应收股利科目.
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以及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包括企业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所包括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企业对外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等,但不包括应收的股票股利.?
权益法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成本法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收到时
借: 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D. 收到股票股利如何入账
税法规定,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由于股份公司分派股票股利时,只是企业所得者权益内部结构的变化,并不涉及货币资金的减少,因此,对股票股利征税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到位。
依据现行税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向个人股东分派股票股利,以及有限责任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仍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均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此,只能这样理解,即股份制企业分派股票股利,或者有限责任公司以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实际上是该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因此,有必要对此征税。如果公司以现金股息分配时已经对个人股东代扣了20%的个人所得税,则个人股东再以相同的金额投资时,必然要补足与已纳个人所得税款一致的金额,这样才不会使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另一方面,由于法人股东的存在,如果个人股东不补足这部分金额,公司的股本结构必然会发生变化。
E. 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发放股票股利如何做帐
股票股利会增加流通在外的股票数量(股数),同时降低股票的每股价值,所以B公司认购的股票份额增加,但所占总份额的百分比不变。
F. 为什么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中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的股票股利不进行账务处理
因为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发放股票股利,只是股票数量发生了变化,每个股东持股的性质和比例没有变化,也就是资本结构不变。但是股票数量增加,每股收益减少,每股市价也会减少。
G. 权益法下收到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股票股利怎么处理
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损益的变化已在投资单位反映出来,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总金额没有变化,则投资单位的账务不需处理。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票股利,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总额是不变的,变化的只是股本数量的变化,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
基于上述原因,投资方收到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股票股利,不需要做账务处理。但因被投资单位的股本数量变化了,故投资方应在被查资料中记录一下该变化,便于后期掌握在被投资单位持有的股数。
H. 收到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股票股利,要怎么进行会计处理
你好!以下是答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您!
收到被投资单位分配的股票股利计入应收股利科目。
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以及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包括企业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所包括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企业对外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等,但不包括应收的股票股利。
1)权益法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成本法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收到时
借: 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I. 发放股票股利的账务处理
概念
应付股利的概念:
应付股利是指企业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确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获得投资收益是出资者对企业进行投资的初衷。企业在宣告给投资者分配股利或利润时,一方面将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另一方面也形成“应付股利”这样一笔负债;随着企业向投资者实际支付利润,该项负债即行消失。
会计处理
应付股利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企业分配的股票股利,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投资者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应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按应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际支付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四、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做账务处理,但应在附注中披露。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核算
应付股利的核算:
为了核算应付股利保险公司应设置“应付股利”科目,确认应付投资者股利或利润时: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贷:应付股利
向投资者支付利润时:
借:应付股利
贷:现金
检查
应付股利的的检查:
企业的应付股利,是指按协议规定应该支付给投资者的利润。由于企业的资金通常有投资者投入,因此,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实现的利润,在依法纳税后,还必须向投资人分配利润。而这些利润在应付未付之前暂时留在企业内,构成了企业的一项负债。
对企业而言,这显然是抵减企业财务成果的经济事项,从负债角度看,它又是企业资产的抵减事项,因此对应付股利进行正确核算,可保障投资人的利益,也可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还可以有效地防止企业出现账外资金和资金体外循环的舞弊现象。
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⑴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⑵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⑶提取公益金。
⑷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一起向投资者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