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利益保护和股票风险
A. 为什么要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教育
1、保护投资者利益,一方面要靠监管的引导和平台的规范运作,剔除不良平台,让网贷回归本质,减少投资者不应有的损失。另一方面则有赖于加强风险教育,提高投资者自身防范风险和抗风险的能力,分散投资,合理投资。
2、网贷风险教育的目的就在于帮助投资者了解网贷市场,认识市场,让投资者懂得提高风险意识,增强防范风险的能力。很多投资人对网贷知识了解甚少,认识有限,缺乏对公司经营情况和投资标的的真实性判断,轻信市场广告信息和别人的推荐。
3、风险教育让投资者(出借人)了解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通过有效的风险测评、风险提示,让投资人了解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的投资产品,分散投资,降低风险,做一个理性的、成熟的、高素质的投资者。
(1)投资者利益保护和股票风险扩展阅读:
个人投资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注意可以使用于投入的资金是多少,对于未来的投资理财的方向的选择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然而投资过程当中是风险和收益是一并存在的,明确清楚风险承受范围,这样才可以在未来的理财过程当中不会遭受到风险而被击垮。
2、要学会分散投资,不要将鸡蛋放置于一个篮子中,便是要求投资的人学会进行分散的投资,分散投资对于人们分散的风险是有帮助的。如知商金融通过细分领域的创新金融服务模式,积极促进知识产权的商品化,增加和促进个人收益。
3、在投资前不要听到一点小信息或听到一点小风声就马上行动,这样风险很大,一定要充分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不要被眼前的利益所迷倒。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教育风险投资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风险认知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投资者
B. 什么条款对投资者和发行人双方的利益保护作了规定其目的是什么
(
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
)对投资者和发行人双方的利益保护作了规定.
赎回条款是为了保护发行人的而设立的,旨在迫使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
者提前将其
转换成股票,从而达到增加股本、降低负债的目的,也避免利率下降造
成的损失。主要作
用是加速转股和降低融资成本。
C. 证券法中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手段
着力加强对投资者的权益保护
保护基金制度成为投资者“保护伞”
损害赔偿制度为投资者提供法律救济
“股市黑嘴”误导
投资者需赔偿
对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扩权”又“限权”
立法前沿
修订后的证券法在10月27日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表决通过,这部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加强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力度、对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扩权”又“限权”,势必会对中国证券市场产生重要影响。
构筑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
修订证券法一个很重要的指导思想就是要加大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这一点证券法修订案在有关加强对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的监管方面均有体现。
近年来,一些证券公司暴露出挪用、质押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和占用客户资产等违法违规现象,严重侵害投资者的利益。证券法修订案参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建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规定:“国家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由证券公司缴纳的资金及其他依法筹集的资金组成,其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建立对投资者的损害赔偿制度
过去,许多股民因证券公司和上市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权益受到损害却无法得到赔偿,此次修改证券法,填补了这一法律空白。
证券法修订案明确规定了对投资者的损害赔偿制度:发行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欺诈客户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买卖本咨询机构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股票等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等等。
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为投资者提供了法律救济的制度支持,避免投资者因证券市场上存在的不法行为而影响投资信心。
完善证券投资咨询业虚假信息归责制度
目前证券投资咨询业比较混乱,出现了一些“害群之马”。有的证券咨询公司与媒体联手,买断电视台、电台的多个时段进行股评营销,推介个股,有的股评人甚至与庄家串通,故意发布虚假信息,操纵股市,误导投资者。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证券法修订案明确规定,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并规定由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加强证券监管部门的权力
为加强证券市场监管、维护市场运行秩序,证券法修订案完善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权力,调整了被监管对象和增加了监管手段,特别是对违法行为实施检查和调查的强制权力,以适应打击违法犯罪的需要。
修订案明确规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有权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财产权登记、通讯记录等资料;有权查询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银行账户;对有证据证明已经或者可能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或者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冻结或者查封;等等。
依法追究证监机构人员滥用职权行为
证券法修订案对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扩大授权的同时,也明确了其权力行使的制约条件。
修订案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发行证券、设立证券公司等申请予以核准、批准的;(二)违反规定采取本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的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查询、冻结或者查封等措施的;(三)违反规定对有关机构和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四)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同时规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发行审核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泄露所知悉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D. 股票如何保护股东权益
论我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论文)
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是证券市场存在及发挥其作用的基础。因此,保护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对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与发展意义重大。在我国证券市场上,中小投资者占了投资者的绝大部分,是市场流通资金的主要来源,因此,我国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更应偏向中小投资者。但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其外部原因包括法律制度上存在缺陷,监管部门监督不到位,中介机构、上市公司和大股东的不诚信运作等多方面。
另外,投资者自身也存在法律观念不足,风险意识淡薄,缺乏专业知识以及从众心理等不足之处。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需要从外部环境及投资者自身两个方面同时着手。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建立明确具体的民事责任赔偿制度,使投资者的损失能够得到赔偿;建立专门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构,进一步完善投资者保护基金;加强市场监督与处罚力度;另一方面投资者应积极提高自身法律和风险教育,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增强投资技巧,做到理性投资。只有双管齐下,才能切实有效的做好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一、投资者利益保护的重要性分析
(一)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重要性
投资者是证券市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流动资金的最重要来源。没有投资者,证券市场就无法发挥其筹集资金这一基本职能,其他如资源配置等职能就更无从谈起。因此,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对证券市场的存在与发展意义重大。
我国的证券市场起步较晚,建立至今还只有十几年的历史,与国外成熟证券市场相比,我国证券市场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即我国证券市场上中小投资者在数量上占绝对优势。有关数据显示:截止2010年12月底,我国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的账户总数已达9055.48万户,其中机构为35.96万户,个人为9021.52万户。个人投资者交易和持股市场份额均超过80%。可见,虽然中小投资者在持股总数中所占比例不大(相对国有股和法人股等大股东),但是却是证券流通市场的主体,是市场流动资金供给的主要群体。因此,我国对投资者的保护应更偏向保护中小投资者。
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1、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维护投资者信心,是股份公司发展的基础。企业发行股票的目的就是为了筹集资金,大股东多为公司的发起人,所持股份作为企业上市前的资产存量,其数额是有限的。那么,要筹集更多的资金来扩大和发展企业,更主要的,还是要依靠企业外部的众多中小投资者。因此,只有对中小投资者提供有效保护,才能鼓励投资者进入资本市场,为公司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促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2、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维护投资者信心,才能维持我国证券市场的稳定与发展,是证券市场能正常发挥各项功能,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证券市场在一国经济中具有筹集资金、投资、优化资源配置及资本定价等功能,而我国现存的大量国有股、法人股是限制流通的,所以证券市场的这些功能就集中的体现在了社会公众股上。因此,中小投资者的行为选择直接的影响到证券市场功能的发挥。只有对中小投资者提供有效的保护,才能充分发挥证券市场的各项功能,维持市场的稳定与发展,进一步促进社会再生产与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中小投资者利益受损现状分析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意义重大,但是在现实中,中小投资者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却时常发生,侵害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第一类:大股东和上市公司之间进行的关联交易;
第二类:虚假包装、虚构利润;
第三类:股价操纵;
第四类:重大遗漏或隐瞒;
第五类:内幕交易。
侵害投资者权益的行为和现象:1、披露虚假信息;2、虚构利润;3、股价操纵。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现象还有很多,这都是我国市场的特殊情况造成的。
二、我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利益侵犯问题外部原因分析及保护措施
中介机构的对投资者利益侵害
证券中介机构包括经营证券业务的证券公司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各种机构,是证券市场投资者与筹资者之间的中介。中介机构是否能成新规范的运作,对市场秩序的稳定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密切相关。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发生了众多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件,与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着重大关系。
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有几个方面:
1、为企业虚假“包装”或财务造假,骗取上市资格。一些中介机构为了保证和扩大市场份额,在利益的驱使下,配合上市公司造假。
2、于上市公司进行关联交易,谋取利益。
3、散布虚假信息误导投资者,已达到为某些机构和个人谋利的目的。
4、证券公司利用自身优势操纵股票。证券公司资金雄厚,消息灵通,加上操作上的优势,使其有能力操纵市场,为自身牟利。
5、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挪用客户资金。
5.上市公司及大股东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侵犯
上市公司及大股东对中小投资者的侵害主要有:1、以虚假手段骗取上市资格。2、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3通过关联交易进行资产或利润转移和利润操作。4、上市公司分配不规范,分红派息低。5、提供虚假信息,操纵股价,误导中小投资者。6、侵占、挪用中小股东的资金。
(二)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措施
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对证券市场的稳定与发展意义重大,各国都把这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我国的证券市场建立时间还很短,对市场的监管和对投资者的保护经验还比较少,所以投资者利益受损的情况也较成熟市场多。要完善市场的监管制度,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实践经验
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设立专门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构。2、 设置投资人保护基金。3、 明确规定了中小投资者提起民事诉讼的程序。
3.我国的相应措施建议 (1)完善法律体系
全面有效的法律系统是维持市场秩序、保持市场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完善法律体系,首先,在已有的立法方面,对于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客户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应做出具体的规定。对这些侵害行为的适用范围、行为界定、应承担的责任等明细内容都应制定相应条款,做到有法可依。对于虚假陈述等常见的违法行为应加大处罚力度,以遏制侵害的再次发生。
第二,完善民事赔偿制度。在打击惩处违法主体的同时,对受侵害的投资者进行赔偿救济也是极其重要的。因为中小投资者经济实力较弱,在利益受损后如得不到赔偿便会元气大伤,就无法再度失利对证券市场的信心,重新入市,这就会影响市场的发展。因此,及时的赔偿救助,是保护投资者利益,鼓励投资者充实信心,维护市场稳定运行的重要手段。
第三,借鉴国外经验,制定专门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法》或投资者保护条例,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不受侵害。目前我国的投资者保护法已经提上议程,这对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来说无疑是又一有力的保障。
(2)加强对证券市场监管
加强证券市场监督,是遏制市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加强证券市场监督,首先,要监管部门明确自身职责,严格依法办事。监管部门是否规范对市场有很大影响,只有监管者首先遵守好规章制度,才有可能监督好市场,否则就会使违法分子有恃无恐,越加嚣张。
第二,加强证券监管人员的专业化培训。证券市场是一个专业化水平要求较高的市场,如果没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不了解市场,就无法涉足市场的各个方面,不能对市场实现全面的监督,使违法分子有机可乘。
第三,加强市场监督,要做好对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的监管工作。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本身就是证券市场的第一线监督者,如果其自身就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包庇维护甚至支持配合上市公司的不法行为,那就更不利于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所以,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关系重大。加强中介机构的监管,就要保持中介机构的独立性;在证券公司各部门之间实行有效的防火墙制度;实行证券公司保证金第三方独立存管,保证客户保证金不会被占用;建立职业信用评价体系,由第三方对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进行评定监督。
第四,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尽量使中小投资者能获得对等的信息。
第五,充分利用媒体的舆论监督。媒体的舆论监督相对比较及时、全面、灵活,有利于政府监管部门掌握证券市场的动向,采取及时的行动。
(3)完善股权结构分置问题及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完善股份公司股权结构分置问题,是减少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根本办法。首先,应加快降低国有股、法人股的比例,降低股权集中度,分散股权,使上市公司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公众公司”。其次,要改革投票制度,进一步推广和完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制度,让中小股东能方便快捷的参与股东大会,充分实现其表决权。再次,要理顺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之间的关系,完善独立董事制度,使公司内部各部门能相互监督,确保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不受侵犯。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要制定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一方面,使管理层人员的经营能力和劳动付出得到合理的补偿,以各种激励手段充分调动经理人员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正确处理经理人员个人权威与公司整体利益的关系,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业绩实行高度透明原则,约束经理人员的行为。把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协调好经理层与股东的利益关系,才能充分维护股东利益。
(4)考虑设立专门的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构,进一步完善投资者保护基金
如前所述,中小投资者人数众多,持股比例小,自身力量弱,加上现行诉讼上的困难,其权益受到侵害后难以得到保护和救济。因此,设立专门的投资者保护机构是非常必要的。证券投资者保护机构具有以下作用:第一,受理举报和投诉,并与证券监管部门协调对违法行为主体进行调查和查处;第二,代理投资者维权;第三,收集整理和分析对投资者保护方面的信息,提供立法建议和部门协调建议;第四,进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投资者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第五,跟踪证券市场,编发信息通报资料。
为了更好的保护中小投资者,使投资者受侵犯的合法利益能得到及时的补偿,国家已经建立了投资者保护基金,并颁布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但是基金建立不久,操作经验还少,所以在一些方面还应作进一步的完善:第一,拓宽基金来源。可以考虑加大对违规方的处罚,将罚金纳入基金;或者从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中按比例征收一定费用。第二,防止基金运行中的道德风险。应向投资者明确赔偿条件和赔偿限额,端正投资者引诱基金保障而盲目投资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和惩戒违规方,防止券商以为“出了问题有基金买单”而肆无忌惮地进行违规操作。第三,加强基金的立法建设,不断补充实践经验,使法律系统更全面可行。第四,适当拓宽赔偿范围,不能仅限于在券商破产时才对投资者进行补偿,应将赔偿范围延伸到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方面,全面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第五,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立统一的决策和执行机制,加强对基金管理者的监管,防止滥用基金的行为。
证券交易机构要做到:(一)普及证券基础知识。(二)宣传金融证券方面的政策法规。(三)揭示证券市场投资风险。(四)介绍各种证券投资产品和各项证券业务,教育投资者结合自身投资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于自己的投资品种和投资策略,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五)公示合法证券经营机构的基本信息。(六)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处理投资者的投诉。
投资者教育已成为维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部分,作为个体利益主体的中小投资者更应该加强自身的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专业水平和投资技巧,做到理性投资。
1.了解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
投资者应了解证券市场和证券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如:《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等。了解可能会侵害到自身利益的各种违法行为及相应的自我保护方法。应树立起法律维权意识,主动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投资者权利保护的法律途径主要包括:
(1)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处理纠纷较直接的做法。经验证明,平和的心态、理智的行为、有理有据的要求有利于取得最佳的解决结果;激动情绪、冲动的行为不仅于事无补而且可能激化矛盾,引发双方的冲突。
(2)向主管机关投诉。争议双方无法就有关问题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主管机关投诉。我国证券市场的主管机关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负有市场监管的职责,享有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罚权,投资者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或其派驻各地的派出机构进行投诉。
(3)仲裁。如上述几种途径无效,投资者还可选择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仲裁方式具有效率高、成本低、专业性强的特点,因此也是纠纷解决的可选方式之一。我国各地仲裁机关受理投资者的仲裁申请,但前提是争议双方订有仲裁协议或相关协议中具有仲裁条款。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中心意思是争议各方愿意以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投资者可以在和证券公司签订开户或委托协议时签订仲裁条款,也可以在纠纷产生后,申请仲裁前签订仲裁协议。值得注意的是,一旦选择以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就不能再向法院起诉。仲裁采取一裁终局制,一般没有复核机会。
(4)向法院起诉。当投资者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双方协商不成,而投诉又不能解决问题或投资者不愿采取投诉方式解决问题时,投资者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是法院的社会职能之一,法院有义务公平、依法地进行审判。投资者可以将自己的诉讼请求、理由附相关证据,以书面形式送交法院。无论法院一审如何判决,投资者都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另外,解决纠纷应注意的以下问题:
(1)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在纠纷解决时,自己的主张有没有相关证据支持十分重要。为维护自己的权益,投资者一定注意保存好自己和证券公司等交易相关方之间的可作为证据的凭据,如开户协议、委托协议、成交回报单等等。这些证据是法院审案、仲裁机关作仲裁必不可少的凭据,也是投资者主张的证明。
(2)善于借助律师辅助。证券纠纷一般比较复杂,涉及的法律问题较多。投资者一般没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足够的时间去处理这些问题。在纠纷产生时,投资者可以视情况向律师进行咨询,借助其专业知识处理纠纷。
(3)注意诉讼时效问题。法律规定,纠纷产生后一段时间内不主张自己权利的,法律将不予保护,这称为诉讼时效制度。所以投资者应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比如说尽早向法院提起诉讼,及时以事后可以证明的方式向对方提出请求等等。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一般为2年。
2.正确认识风险,提高风险意识
投资者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股市是有风险的,而且是高风险的市场。风险是对未来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主要由市场上各参与者之间市场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引起。人们得到的信息越少,对市场了解的程度越少,要对其准确预测的难度也就越大,因此风险也越高。“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这是每家证券公司的宣传手册和行情系统上都会出现的标语。中小投资者在入市之前就应该有“收益自得、风险自担”的意识,具备承受风险的心理,提高承受风险的能力。
证券市场风险主要包括:
(1)系统性风险:主要有政策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和市场风险,这类风险是通常是无法消除的,投资者无法通过多样化的投资组合进行证券保值,但投资者可以通过对国家政策动向的关注提早回避部分风险。
(2)非系统性风险:包括经营风险、财务风险、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对于这类风险,投资者需多学习证券市场投资知识、多了解、分析和研究上市公司经营状况,做到有根有据,理性投资。
(3)交易过程风险 :即投资者由于自己不慎或券商失责而遭致股票被盗卖、资金被冒提、保证金被挪用等风险。要求投资者在投资时保持谨慎。首先,在开立股东帐户和资金帐户时就要认真阅读证券公司提供的标准协议,对于规定不清楚或认为不公平的地方可及时提出,不必急于开户而忽视相关文件的审阅。这些文件一经签署都将产生法律效力。其次,要保管好自己的帐户卡和密码,避免遗失或泄密情况发生。不要轻易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证券买卖。第三,定期查询自己的帐户余额避免自己股票被盗卖、资金被冒提。
3.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投资技巧
首先,要熟悉证券的一些基础知识,如什么是集合竞价、涨跌停板、除权除息等常见的术语;了解账户管理要求和程序;熟悉各种交易方式和操作方法以及交易费用的收取:包括佣金、印花税和过户费等;了解各类证券投资产品及其市场风险和收益特点,如权证的种类、风险、价格的合理区间即交易期限等。对于经常接触到的名词术语,投资者更要熟悉其具体含义,以免不必要的损失发生。
学习证券知识,途径多种多样,可以购买各种书籍,也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网站获得详细的资料。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在阅读有关书籍的时候,应该保持一个理性的思维,要合理的分析运用书中的相关理论,而不能“尽信书”。书中的经验都是前人对过去的总结,适用于过去的环境,对于现在的环境是否适用,需要投资者的思考,不能生搬硬套。对于一些“绝招”、“王牌”、“宝典”之类看似战无不胜、功无不克的书籍,更应正确对待,避免受到误导。
其次,要具备一定的投资技巧。第一,选择中长线投资策略。短线买卖波动较大,操作难度高,对于非专业的中小投资者来说不是理想的选择。第二,要有正确的交易原则。不要买自己不了解、不熟悉的上市公司股票;避免在高位买进股票,更不要在高位买进股票作长期投资。第三,选择一两种使用有效的技术分析方法。学会一些技术指标的分析,如KDJ、MACD及移动平均线等较为简单易懂的指标。第四,学会及时止损出局,减少投资亏损。
目前,投资者教育已经成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部分,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也在大力鼓励和支持投资者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自我保护。中小投资者只有不断地学习,不断地总结经验,才能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结语:在我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是市场流动资金的主要来源,是上市公司发展的基础,也是证券市场稳定与发展的前提条件,因此,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意义重大。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时间不长,投资者权益受侵害的情况频繁发生。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尽快行动起来,明确政府职能,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加强监督管理,解决股权结构分置问题,建立起专门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另一方面,中小投资者应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积极主动地加强自身专业知识的学习。只有从各个方面入手,全面解决我国证券市场上存在的问题,才能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维持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使市场能稳定健康的发展。(专题论文,篇幅较长,缩小字体提交)
E. 股票投资风险的基本原则
你好,股票投资风险的基本原则:
1、回避风险
所谓回避风险是指事先预测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分析和判断风险产生的条回避风险 件和因素,在经济活动中设法避开它或改变行为的方向。在股票投资中的具体做法是:放弃对风险性较大的股票的投资,转而投资其他金融资产或不动产,或改变直接参与股票投资的做法,求助于共同基金,间接进入市场等等。相对来说,回避风险原则是一种比较消极和保守的控制风险的原则。
2、减少风险
减少风险原则是指人们在从事经济活动的过程中,不因风险的存在而放弃既定的目标,而是采取各种措施和手段设法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减轻可能承受的经济损失。在股票投资过程中,投资者在已经了解到投资于股票有风险的前提下,一方面,不放弃股票投资动机;另一方面,运用各种技术手段,努力抑制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削弱风险带来的消极影响,从而获得较丰厚的风险投资收益。对于大多数投资者来说,这是一种进取性的、积极的风险控制原则。
3、留置风险
这是指在风险已经发生或已经知道风险无法避免和转移的情况下,正视现
共担风险 实,从长远利益和总体利益出发,将风险承受下来,并设法把风险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在股票投资中,投资者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确定承受风险的度,在股价下跌,自己已经亏损的情况下,果断"割肉斩仓"、"停损",自我调整。
4、共担风险
在股票投资中,投资者借助于各种形式的投资群体合伙参与股票投资,以共同分担投资风险。这是一种比较保守的风险控制原则。它使投资者承受风险的压力减弱了,但获得高收益的机会也少了,遵循这种原则的投资者一般只能得到平均收益。
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F. 股市上涨问询,下跌不问询,这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怎么理解
如果公司股票出现异常上涨或下跌波动,就会收到监管机构的问询函。一般情况下,股票出现剧烈上涨受到的关注会远高于股价大幅下挫,因为股票异常上涨会引导投资者跟风投机,监管担心的是利好破灭后市场可能会出现应激反应。
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抑制冲动性投资
虽然上市公司收到问询函不是一件好事,但一家公司股价下跌的真正原因终究与问询函无关,最终是和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股东或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相挂钩的。如果上市公司的业绩很差,投资者对公司的发展失去信心,股价的下跌将是必然。监管在高涨时发送问询函,也是给投资者一个信号,提示投资者认真考察公司的业绩水平和目前的股价是否相匹配,调整好心理预期,理性进行投资。
综上所示,公司收到监管问询函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进行正常回复,不必担心股价会下跌,问询函和后续价格的涨跌没有直接关系。监管层作为证券市场的管理人,希望企业融资和投资者的投资行为都能够更加平稳健康的发展。监管担心股票的上涨引发过度投机行为,让人忘记股市的风险。
个人认为问询函作为一种提醒手段,要根据市场情况谨慎使用。在牛市市场氛围积极的情况下能够起到提醒投资者冷静的作用,但在熊市市场氛围冷清的时候更多地应该提振投资者和市场信心,不要一味地打压上涨热情,不利于股市的长期发展。
G. 股票投资风险的涵义及特征
股票投资风险的控制
股票投资风险具有明显的两重性,即它的存在是客观的、绝对的,又是主观的、相对的;它既是不可完全避免的,又是可以控制的。投资者对股票风险的控制就是针对风险的这两重性,运用一系列投资策略和技术手段把承受风险的成本降到最低限度。
(1)风险控制的基本原则
风险控制的目标包括确定风险控制的具体对象(基本因素风险、行业风险、企业风险、市场风险等)和风险控制的程度两层涵义。投资者如何确定自己的目标取决于自己的主观投资动机,也决定于股票的客观属性。在对风险控制的目标作出选择之后,接下来要做的是确定风险控制的原则。根据人们多年积累的经验,控制风险可以遵循四大原则,即回避风险、减少风险、留置风险和共担(分散)风险。
① 回避风险原则。所谓回避风险是指事先预测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分析和判断风险产生的条件和因素,在经济活动中设法避开它或改变行为的方向。在股票投资中的具体做法是:放弃对风险性较大的股票的投资,转而投资其他金融资产或不动产,或改变直接参与股票投资的做法,求助于共同基金,间接进入市场等等。相对来说,回避风险原则是一种比较消极和保守的控制风险的原则。
② 减少风险原则。减少风险原则是指人们在从事经济活动的过程中,不因风险的存在而放弃既定的目标,而是采取各种措施和手段设法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减轻可能承受的经济损失。在股票投资过程中,投资者在已经了解到投资于股票有风险的前提下,一方面,不放弃股票投资动机;另一方面,运用各种技术手段,努力抑制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削弱风险带来的消极影响,从而获得较丰厚的风险投资收益。对于大多数投资者来说,这是一种进取性的、积极的风险控制原则。
③ 留置风险原则。这是指在风险已经发生或已经知道风险无法避免和转移的情况下,正视现实,从长远利益和总体利益出发,将风险承受下来,并设法把风险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在股票投资中,投资者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确定承受风险的度,在股价下跌,自己已经亏损的情况下,果断"割肉斩仓"、"停损",自我调整。
④ 共担(分散)风险原则。在股票投资中,投资者借助于各种形式的投资群体合伙参与股票投资,以共同分担投资风险。这是一种比较保守的风险控制原则。它使投资者承受风险的压力减弱了,但获得高收益的机会也少了,遵循这种原则的投资者一般只能得到平均收益。
(2)风险控制计划
投资者确定了风险控制的目标与风险控制原则后,就应当依据既定的原则制定一套具体的风险控制计划以便减少行为的盲目性,确保控制风险的目标得以实现。风险控制计划与投资计划通常是合并在一起的。有了如何更多地赚取收益的计划,就有了如何更少地承受风险的方案。投资计划是落实风险控制原则和实现风险控制目标的必要条件,同时,它又受后两者制约。现有的投资计划具体形式虽然很多,但大体上可以归为三类:一类是趋势投资计划;一类为公式投资计划;一类为保本或停损投资计划。
① 趋势投资计划。这是一种长期的投资计划,适用于长期投资者。这种投资计划主要以道氏理论为基础,认为投资者在一种市场趋势形成时,应保持自己的投资地位,待主要趋势逆转的讯号出现时,再改变投资地位,市场主要趋势不断变动,投资者可以顺势而动,以取得长期投资收益。
趋势投资计划的另一个典型代表是哈奇计划,又称"百分之十投资计划",它是由美国著名投资家哈奇先生发明的。
其基本内容是:投资者对某段时期(通常以月为单位)股票价格平均值与上段时期的最高值或最低值进行比较,平均值高于最高值10%时卖出,低于最低值10%时买进,其中月平均值采用周平均值之和的算术平均数计算。
② 公式投资计划。这是一种按照定式投资的计划。它遵循减少风险、分散风险和转移风险等风险控制原则,利用不同种类股票的短期市场价格波动控制风险,获取收益。具体有等级投资计划、平均成本投资计划、固定金额投资计划、固定比率投资计划、可变比率投资计划等。这些计划的形式各不相同,但基本原理基本相同,主要特点可归纳为三个方面:第一,各种方式都把资金分为两部分,即进取性投资和保护性投资。前者投资于价格波动比较大的股票,其收益率一般比较高,风险也比较大;后者投资于股价比较稳定的股票或投资基金,收益平稳,风险也比较低。
第二,在两种资金之间确定一个恰当的比率,并随着股价的变化,按照定式对两者的比率进行调整,使两者的搭配能满足预期的收益水平和风险控制目标。
第三,投资者根据市场价格水平的变化,机械地进行股票买卖活动。
③ 保本或停损投资计划。保本或停损投资计划是投资者在股市前途莫测、股价动荡不定时,为了避免或减轻投资本金损失,遵循留置风险的原则所采取的一类投资计划。主要有两种具体形式:一是保本投资计划;另一是摊平投资计划。
(3)风险控制的基本措施
在确定了风险控制的原则和计划之后,采取什么样的具体控制措施,就成了投资者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① 正确的认识和评价自己。几乎所有的投资者在投资股市之前,总是认为自己会取得成功,然而,事实却往往并不遂人愿,这其中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投资者自我认识和评价上出现了偏差。要正确认识和评价自己,关键是要客观地分析自己以下几方面的准确情况:一是投资动机;二是资金实力;三是股票投资知识和阅历;四是心理素质。这四个因素综合在一起,决定了投资者是否该参与投资活动以及对投资风险的承受能力。投资者必须按照自己对风险的承受力来决定自己的投资行为和投资组合,才能避免亏本给自己造成的严重打击,不再出现前几年上海某股民购买延中股票后因帐面亏损3000元而自杀身亡的悲剧。
② 充分及时掌握各种股票信息。信息对股市的重要性就如同氧气对于人一般,充分及时掌握各种股票信息是投资成功的法宝。掌握信息的关键在于获取信息、分析处理信息和利用信息。涉及到股市的信息范围很广,有反映系统性风险的宏观信息(如总体社会政治、经济、金融状况信息)和反映系统性风险的微观信息(如上市公司经营状况信息、股市交易与价格信息、证券管理信息等)。投资者可以针对自己的投资目的或风险控制目标,有选择地收集各种信息,收集的途径主要有:新闻媒体、企业正式发布的各种资料、交易所信息网络、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专业书籍等;收集到各种信息以后,投资者还应对这些信息进行处理,判断信息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对股市产生的影响;最后,利用已掌握的信息,作出自己的投资决策。在这过程中,信息的准确与否十分重要,否则不仅不能规避风险,反而会加大风险,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上海股市中出现过的"广华事件"就是由于我国一家权威证券报纸刊登不准确消息,误导投资者造成的。
③ 培养市场感觉。所谓"市场感觉"是指投资者对股票市场上影响价格和投资收益的不确定因素的敏感程度以及正确判断这些因素变动方向的"灵感"。市场感觉好的人,善于抓住战机,从市场上每一细小的变化中揣摩价格趋势变动的信号,或盈利,或停损;市场感觉不好的人,机会摆在眼前,也可能熟视无睹,任其溜掉,甚至于因此而蒙受经济损失。要培养良好的市场感觉。必须保持冷静的头脑,逐步积累经验并加以灵活运用,同时要有耐心,经常进行投资模拟试验,相信自己的第一感觉。
(4)风险控制的技巧
① 技术分析法。所谓技术分析,是指投资者根据股票的市场价格和交易量变动的趋势及两者之间的联系,对市场未来行情作出预测,择机买卖股票以期免受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并谋取投资收益,这种技能的主要依据是统计数据和图表。
技术分析的理论基础是道氏理论,主要工具有价格走势图表、移动平均线、乖离率、相对强弱指标(RSI)、腾落线(ADL)、成交量分析(OBV)、价量经验法则等。
② 投资组合法。这是最能体现分散风险原则的投资技巧。投资组合又称资产组合或资产搭配,是指投资者将资金同时投入收益、风险、期限都不相同的若干种资产上,借助资产多样化效应,分散单个资产风险进而减少所承受的投资总风险。有效的投资组合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即所选择的各类资产,其风险可以部分地互相冲抵;在投资总额一定的前提下,其预期收益与其他组合相同,但可能承受的风险比其他投资组合小;投资总额一定,其风险程度与其他投资组合相同,但预期的收益较其他投资组合高。为了使自己所进行的投资组合满足这三个条件,投资者应当使投资多元化。
投资多元化包括股票品种多元化、投资区域多元化和购买时间多元化。
③ 期货、期权交易。股票指数期货交易是一种新的金融交易品种,运用股票指数期货进行保值交易的话,可以为投资者大大地减少投资风险。
H. 投资股市的风险和不足是什么
1.上市公司出了问题。这里所说的上市公司出了问题:一是指投资者所投资的上市公司在认为应处于正常的发展阶段时,却出乎意料地出现了重大的经营管理问题,这时,该上市公司的股价往往会巨幅下跌;二是指投资者所投资的上市公司在某个时间段内发生了或有某些征兆表明发生了重大的财务问题,尤其是致命的重大财务问题,这样就会给上市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威胁,该公司的股价会随之暴跌,并有可能导致暂停交易的情况,直至公司停盘或退市;三是指个别的上市公司,由于市场的复杂原因,或由于管理层的管理严重失控,或由于管理层的个别人犯罪,甚至是结伙犯罪,从而导致危机的发生。这些是投资股市的风险。不过,按照危机管理的思路,这时或许可能是投资的最佳时机。但投资者要明白的是,这种情况必须是在公司问题暴露后,经仔细分析和研究,确定客观上是上市公司遭遇了非致命性的打击,才能得出“危险就是机会”的投资结论。
至于有人喜欢投资垃圾股,一方面可能是以反向思维的智慧进行投资,另一方面可能是有人看到了制度的缺陷因而冒险。
2.上市公司走向衰败。除了一些公司可能会突然爆发问题而遭致风险外,也有一些公司则是逐步走向衰败的。并不是所有的上市公司都必定会在曲折和大浪淘沙后发展而成长的,有些公司会在市场竞争中失败并走向衰败。如果投资者投资了这么一只股票,那么,其价格的总趋势将在波动中不断向下,直至该上市公司衰败甚至退市。而在这个过程中,许多投资者总是期望超跌反弹,结果却大失所望。由于这类上市公司并不是极个别的现象,并且它影响的也并非是极少数人的投资结果,因此,投资者一定要擦亮眼睛,绝不可以随便投资,必须要有眼光和智慧,认真地做好基本面的分析。
3.新股包装上市。投资者一定要记住,并非所有上市公司的报告都是完整、准确、真实、可靠的,包括财务会计报告。在复杂的市场活动中,那些赚了公司钱的律师、会计师、审计师们,总会运用自己的知识和经验,将要上市的公司在财务报表和公司陈述上,做到尽可能地符合当时的法律、政策和市场要求,以使将要IPO的公司成功上市。
这类包装上市的新股,在上市后会逐渐暴露出其庐山真面目,逐渐褪尽其原来的光环,在高位出手后,接手的股民便沉到股海里去了。
4.股民贪心和投资失控导致投资效益差甚至亏损。贪心和恐惧是投资者进入股市最常有的心态。贪心可以表现为总想买到最低、卖得最高,结果总不能如愿,反而无所适从,倒成了股市情绪的牺牲品。恐惧则表现为股价在高处时怕下跌,而在低处时怕还有更低,或者怕自己所看中的股票在上升时跑掉而没有买到,时常表现为股票越涨越不敢买、越跌越害怕。结果,在复杂的股市波动中,有些人看到股市波动巨大,似乎机会多得很,在尝到几次甜头后,便确信自己有投资才能,从而疯狂举债入市、不断厮杀,结果几年打滚下来却血本无归,甚至负债累累。
股市似乎提供了这么一种可能性:只要投资者有足够的智慧,那就只需看看股票的价格行情,敲几下键盘,就会有巨额的回报。或许这点正是吸引许多人奋不顾身投身股市的重要原因之一。
股市还提供了一个让人们实践“永不服输”的心理表现的场所,从而股市也如一个令人着迷的斗智斗勇的场所,直至投资者财力不能承受投资之重或者最终绝望,方才离场。
股市真是复杂,甚至能使人性都有更复杂的表现。即使投资者在股市中并不想贪心,自觉赚一点钱就好,却仍可以解读为一种为尽力保护资本和收益的另类的贪心表现。即使是这样一种不想贪心的心理,最终也可能演绎成在股市中曾赚过小钱却亏了大钱的局面。
5.国家的政治、经济发展状况和政策与股市发展密切相关。
虽然这一相关性未必都表现为直接的线性关系,但国家的政治、经济发展状况和政策变化总是在不同的深度和广度上影响着股市,导致股市或大涨或大跌,或反转上升或逆转向下,或长期向好或长期走熊。股市中的资本逐利性非常强,所以,股市对国家政治、经济的发展状况和政策变化的反应极其敏感,对此,人们也称股市为提前反应,或称股市为“先知”,正如“春江水暖鸭先知”一样。需要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不管长期和短期,顺应大势和股市涨跌操作已非易事,但如果错误地反向操作,一定会形成风险。
6.股市泡沫风险。股市也是社会形态和经济形态的一种存在方式,与社会中的人和人性是密切相关的。人性支配下的活动并不完全是理性的。股市中人们疯狂的表现就是人性疯狂、非理性一面的反映。所谓股市的严重泡沫,就是人性疯狂、非理性的一面使得股价疯狂上升到与股票应有价值严重背离的高价位状态。虽然个别情况是一些股票因被疯狂操纵而导致股价疯狂上涨或下跌,但许多人似乎并不认为这是非理性和疯狂的,甚至似乎达到了“存在即合理”的理性哲学境界。这或许是股市迷人的地方之一,但也是股市的重大风险之一。
反之,当股市疯狂下跌时,可能(也仅仅是可能)造就了良好的投资机会。只是在这个时候,许多人已经被狂跌吓住了,在剧烈的波动中失去了投资判断力。而等到缓过神来时,他们仍对暴跌心有余悸,于是便失去了这样一次极难得的投资机会。
7.投资策略不当的风险。这主要源于投资者采用错误的投资策略,或者有正确的投资策略,但却执行不当。既然市场如战场,股市中的多空变化自然是智力较量的结果。没有正确的和好的投资策略,投资者是很难在变化难测的股市里获取投资成功的;或者投资者即使已经制定了正确的和好的投资策略,如果不能严格地遵循和执行,那么,在面对股市变化的“法无定法”中一样无法取胜。这是大多数人之所以在股市里投资亏多赚少的极其重要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