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投资收益增值税利率吗
A. 投资收益要交增值税吗
投资收益分具体情况,比如单位固定保本理财收益就需要交纳增值税!
B. 公司投资股票所得的收益,如何纳税
股票交易过程中要收取一些税费,很多人不了解具体有哪些费用,简单的说,交易过程中的税费包括佣金、过户费以及印花税。其中佣金中还包含着经手费和证管费(深交所称监管费)。
费用内容
1.印花税:成交金额的1‰ 。2008年9月19日至今由向双边征收改为向出让方单边征收。受让者不再缴纳印花税。投资者在买卖成交后支付给财税部门的税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实际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税收由券商代扣后由交易所统一代缴。债券与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项税收。
2.证管费:约为成交金额的0.002%收取
3.证券交易经手费:A股,按成交金额的0.00696%收取;B股,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001%;基金,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0975%;权证,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045%。
A股2、3项收费合计称为交易规费,合计收取成交金额的0.00896%,包含在券商交易佣金中。
4.过户费(仅上海股票收取):这是指股票成交后,更换户名所需支付的费用。由于我国两家交易所不同的运作方式,上海股票采取的是”中央登记、统一托管“,所以此费用只在投资者进行上海股票、基金交易中才支付此费用,深股交易时无此费用。此费用按成交金额的0.002%收取
5.券商交易佣金:最高不超过成交金额的3‰,最低5元起,单笔交易佣金不满5元按5元收取。
一般情况下,券商对大资金量、交易量的客户会给予降低佣金率的优惠,因此,资金量大、交易频繁的客户可自己去和证券部申请。另外,券商还会依客户是采取电话交易、网上交易等提供不同的佣金率,一般来说,网上交易收取的佣金较低。
另外,部分地方还收委托费。这笔费用主要用于支付通讯等方面的开支,一般按笔计算(由证券公司营业部决定收不收,证券公司多的地方,相互竞争,大多取消这项,比如大城市,证券公司少的地方,营业部可能收你成交一笔收一元或五元,比如小城镇)
C. 股票投资收益纳税问题
1、个人按股息红利所得叫纳个人所得税,税率20%;企业计入投资收益,交纳企业所得税,按企业适用税率25%、20%、15%不等。
2、股票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交纳企业所得税;股票高于或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转入利润后计算企业所得税。卖出股票时,按净收益交企业所得税。
3、算法人。按相抵后的收益交企业所得税。
4、按季预交,年终汇算清缴。
D. 投资收益是否交增值税
根据财税〔2006〕2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五条,关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征免税问题。
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
均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根据以上所诉,需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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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内容:
1、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中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
2、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售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3、增值税征收通常包括生产、流通或消费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是基于增值额或价差为计税依据的中性税种,理论上包括农业各个产业领域(种植业、林业和畜牧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交通和商业服务业等,或者按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批发、零售与消费各个环节。
4、一种销售税,属累退税,是基于商品或服务的增值而征税的一种间接税,在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新加坡称为商品及服务税(Goods and Services Tax, GST),在日本称作消费税。增值税是法国经济学家 Maurice Lauré于1954年所发明的,法国政府有45%的收入来自增值税。
E. 转让股票取得的投资收益3000元,怎么计算增值税
您好,3000是含税收入,增值税=3000*6%或3%/(1加6%或3%)
F. 股票股利缴纳增值税吗
需要缴纳所得税的。
根据相关规定,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其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
1、持股1个月内,税负20%。
2、持股1个月至1年,税负为10%;
3、持股超过1年,税负为5%;
4、此前,投资者所获红利的实际税负为10%。
股票分红方式: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规则,对投资者享受的红股和股息实行自动划拨到账。股权(息)登记日为R日,除权(息)基准日为R+1日,投资者的红股在R+1日自动到账,并可进行交易,股息在R+2日自动到帐,投资者可及时查询确定。
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红股及股息的领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投资者的红股在R+3日自动到账,并可进行交易,股息在R+5日自动到账,投资者可及时查询确定。
也就是说,无论是上交所,还是深交所,投资者的红股和股息均自动到账,无需投资者办理任何手续,只是到账的时间有所区别,投资者应注意查询确定。
G. 关于投资股票收益的税收问题
会计法规定:在成本法下,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部分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税法规定:按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但在计算所得税时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免征所得税
上段所说的符合条件是指:
1、持有的所有非上市公司的股票债券所取得的股息红利
2、持有的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12个月以上取得的股息红利
3、是居民企业
4、是直接投资
下面回答你的问题
1、假设你公司分得的1000万*0.1=100万的现金股利就是你公司应享有的,那么你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为100万。
如果你单位持有该股票没有超过一年就取得了这100万,你要缴税,税率25%(假设你公司没有其他优惠政策)
如果你单位持有该股票超过一年才取得了这100万,你公司不缴税
如果你单位持有该股票是一家非上市公司的,你公司不缴税
2、对方宣告分派时
借:应收股利 100
贷:投资收益 100
月末结转利润
借:投资收益 100
贷:本年利润100
收到股利时,你该会吧,缴税的问题你参考1
3、假如甲乙两公司所得税率不同,是不是有补缴税款的部分
原税法规定,低税率企业分配给高税率企业要补税率差,新企业所得税法明确不再要求补税率差,参考教材见所得税实施条例
4、
借:银行存款12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10000
贷:投资收益 2000
这2000万的收益要交所得税(因为这不是股息红利收入),税率25%,(假设你公司没有其他优惠政策)
5、
借:银行存款 8000
借:投资收益 2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10000
亏损的2000万,可以冲减应纳税所得额,少交所得税
H. 请问国家对于股票投资收益是如何收税的
收千分之五的印花税
I. 请问获得的投资收益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财税〔2016〕36号附件1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对贷款服务的界定: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J. 投资利息收入要交增值税吗
对于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于企业,要看投资利息收入的类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
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
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10)股票投资收益增值税利率吗扩展阅读:
一、由于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因此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要求较高,要求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但实际情况是有众多的纳税人达不到这一要求,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二、一般纳税人
(1)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经营,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
(2)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