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股票市场投资者的要求
『壹』 新三板对投资者有什么要求
(一)机构投资者
下列机构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1.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2. 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二)自然人投资者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1. 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在沪深交易所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2. 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投资经验的起算时间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投资者买卖股票,应当以实名方式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与主办券商签订证券买卖委托代理协议,并签署相关风险揭示书。
投资者如何参与新三板交易?
1、选择一家从事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经纪业务的主办券商;
2、提供满足新三板投资要求的证明材料,和主办券商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
投资参与新三板交易有什么风险?
由于新三板的业务规则与上市公司交易规则有着很大的区别,所以协会特别发布了名为《报价转让特别风除揭示书》的操作性文件,通过这些文件来解释新三板包括的风险。代办股份转让除了具有资本市场的基本风险之外,投资者还应该注意以下的几种风险:
1、运营风险
新三板挂牌一般都会集中于高新技术企业,技术更新较快,市场反应灵敏,对单一技术和核心技术人才具有较高的依赖度,这就导致了其较大的变动性。此外,一般来说新三板企业的规模都不会很大,而且其主营业务收人、营业利润、每股净收益等财务上的指标都要远远低于上市公司,所以它的抗市场和行业风险的能力会比较弱。
2、信息风险
一般来说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标准低于上市公司,导致了投资者对于挂牌公司的了解有限。所以投资者不能凭此做好决定,而是应该从各方面平台来了解该公司的运营情况,以打破“信息不对称”的局面。
3、信用风险
虽然股份报价转让过程有主办券商的督导和协会的监管,但是还是不能避免中止交易的风险,影响投资者的预期收益。还有一点需要投资者注意的是转让并不实行担保交收,所以有可能因为交易对手的原因而造成无法完成。
4、流动性风险
目前新三板的投资主体数量较少,投资额也相对较小,挂牌公司需要一定时间来消化。另外,由于股份报价转让需要买卖双方自协议,存在一定的议价时间,股份的交易在短时间内无法完成。
『贰』 对投资者是否有要求
基金中对投资私募基金的投资者有要求。
证券交易中对融资融券业务,科创板交易。期权交易的投资者有要求。
其他的交易对投资者没有什么特殊要求,有身份证和银行卡就可以办理。
『叁』 投资者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投资者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以创业投资为主营业务;在申请前三年其管理的资本累计不低于1亿美元,且其中至少5000万美元已经用于进行创业投资。
业绩要求为:在申请前3年其管理的资本累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其中至少5000万元人民币已经用于进行创业投资;
具有3年以上创业投资从业经验的专业管理人员;
如果某一投资者的关联实体满足上述条件,则该投资者可以申请成为必备投资者。所称关联实体是指该投资者控制的某一实体、或控制该投资者的某一实体、或与该投资者共同受控于某一实体的另一实体。所称控制是指控制方拥有被控制方超过50%的表决权;必备投资者及其上述关联实体均应未被所在国司法机关和其他相关监管机构禁止从事创业投资或投资咨询业务或以欺诈等原因进行处罚;非法人制创投企业的必备投资者,对创投企业的认缴出资及实际出资分别不低于投资者认缴出资总额及实际出资总额的1%,且应对创投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制创投企业的必备投资者,对创投企业的认缴出资及实际出资分别不低于投资者认缴出资总额及实际出资总额的30%。
『肆』 成为职业股票投资者需要哪些条件呢
成为职业炒股者投资者、投机者、交易者有三条途径:
一是从证券行业的从业者转为职业炒股者,这是一个最正统的来路。这类炒股者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拥有一定的人脉资源,利于业务的开展。
二是从成功的实业家转为职业炒股者,比如,原步步高的老总段永平,在将产业变现十亿元后,专职在美国炒股,还拜巴菲特为老师他炒股是受了巴菲特的影响,并和赵丹阳一起和巴菲特享受了那顿天价午餐。这类炒股者拥有较多的资产,不怕暂时赚不到钱,即使真的赚不到钱也没有关系,投资心态很好。
三是从散户或者大户干起,主要依靠在股市的血雨腥风的搏杀,历练出了极强的实战本领,最终,或者成为职业投资者,或者成为资金管理人。但这类炒股者属于野战出来的,这个野战的过程非常长,一般需要10~15年的功夫。对于这些人来说,除了炒股之外,并没有其它收入来源,他们怎样生存是一个大问题,毕竟在这10~15年里,至少要遇到两次大熊市,稍有不慎,就可能将牛市赚的钱赔回去,若上有老,下有小,还要买房、买车,那负担就更重了,难以坚持得住。这就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了。假若一个散户干了10~15年后,还是一个散户,那么,不仅自己没有赚什么钱,他也没有资格和本事去当资金管理人,那他永远也难以发达起来了。所以,一个打工仔要最终成为资金管理人,难度真不知有多大。
难道打工就绝无在股市出人头地的可能了吗有的!但是,需要重新设计一下人生目标。我可以指出两条路:
其一,是先走专业化的道路,而非业余的道路。在这方面,有两个鲜活的案例,一个是台湾所谓的股神胡立阳,另一个就是美国电影当幸福敲门的时候男主角。他们两个的遭遇和经历如出一辙,都是先前干推销员,但都穷得没有饭吃了,没办法,他们看着证券公司赚钱,就想尽办法应聘到了证券公司当电话推销员,因工作出色而不断升迁,最终发了大财。其中,胡立阳最终还当上了美林证券的副总裁,真是不简单。
其二,就是先当民间股神。当民间股神有两条途径:一是自觉本事很大后,可以参加各种炒股比赛,假若真的是一个炒股天才,能够经常拿前几名,那么,就会被某些机构看中,被其招安,摇身一变而成为专职操盘手或者资金管理人,这条出路很不错。
二是真的是个炒股高手,虽然自己的资金很少,但每年都能够将自己的那点儿资金翻上几倍,在这种情况下,不用再参加炒股比赛了,直接拿着的交割单去找开户的证券营业部,营业部会为宣传的,就会拥有一大帮粉丝,其中很多人都有可能与成为未来的合作者。有了合作者,形同扩大了操作的资金量,假若还能继续做好,那么,与合作的资金将越来越多。最终会成为一个独立的资金管理人。
『伍』 投资人的条件
有宽广的知识面
证券投资博大精深,投资机会时时存在,但投资风险也时刻伴随在投资者身边。投资者在市场中时刻需要对各种情况进行分析判断,没有丰富的知识就没有进行分析的基础。
有知识不保证一定会赢,但没有知识却保证一定会输。所以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具备丰富而全面的各种领域的知识是投资实践的第一必备条件。
从知识面上讲,投资者最好对经济学、军事学、心理学、哲学、管理学、法律、财务、会计等等都有所了解。
证券投资是一个知识密集领域,也是一个操作至上的领域。投资者的知识结构内在的包括他的人生阅历和社会经验。坎坷的经历,失败的经验和教训,都是证券投资致胜的无价财富。
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如果有人要问,证券投资成功的最大敌人是谁?有过投资经验的人都会毫不犹豫地说是自己。
证券投资表面上是资金实力和知识素养的抗衡,实质上背后是心理素质的较量。因而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是投资成功的重要保证。
所谓良好的心理素质,是指投资者头脑冷静,不轻信谣言,不盲目跟风,不犹豫不贪婪,勇敢、机智、灵活,能承受成功的喜悦和失败的挫折等。
1.坚持主见,不盲目跟风
2.机动灵活,顺势而为
3.坚决果断,忌患得患失
4.顽强忍耐,要能承受失败和成功两种考验
5.见好就收,忌贪得无厌
6.不存侥幸,不撞大运
要有理性的投资目标和明智而成体系的操作策略
就个人投资者而言,如果你投资的目的是提供儿女若干年后的学费,就应当把资金投在资本增值的证券上;如果投资的目的是为了应付临时的意外需要,投资的证券必须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
所以,一般投资目标应从两个方面来说明:首先是要实现的目的,其次是完成目的所达到的财政要求。财政要求一般有本金安全、收入保证和资本增值。
操作策略是指处理实战中遇到的各种具体情况的方式方法,即战术。
明智的策略是指遵守一些已经被别人的实践多次证明正确有效的规则。如顺势而为,不逆势行动的原则;设置止损点的原则;没研究的股票不碰的原则等。
成体系的策略是说投资者在实际操作中思路要清晰,要形成自己的完整套路和风格。如是长期投资还是短期投资?是稳健型投资还是投机?等等。
要坚持一定的投资原则
原则是处理复杂矛盾和关系的基本依据。
证券市场危机四伏,突发事件或判断失误造成的市场实际方向与判断完全相反的例子比比皆是,为应付这些突如其来的变化,必须预先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经验表明,面对变动不定的证券市场,确定一个固定的原则,并坚持这一原则,是投资致胜的重要法宝。
投资原则因人而异。如果你问彼得· 林奇,他会告诉你:“ 买你熟悉的公司的股票” ;如果你不是一个职业投资人,格雷厄姆告诉你:“ 无论条件怎样,都不要把钱投资在不良的企业上” 。
『陆』 股票对投资者有何好处
投资股票的好处有以下几点:
1.投资收益高。虽然普通股票的价格变动频繁,但优质股票的价格总是呈上涨趋势。随着股份公司的发展,股东获得的股利也会不断增加。只要投资决策正确,股票投资收益是比较高的。
2.能降低购买力的损失。普通股票的股利是不固定的,随着股份公司收益的增长而提高。在通货膨胀时期,股份公司的收益增长率一般仍大于通货膨胀率,股东获得的股利可全部或部分抵消通货膨胀带来的购买力损失。
3.流动性很强。上市股票的流动性很强,投资者有闲散资金可随时买入,需要资金时又可随时卖出。这既有利于增强资产的流动性,又有利于提高其收益水平。
4.能达到控制股份公司的目的。投资者是股份公司的股东,有权参与或监督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当投资者的投资额达到公司股本一定比例时,就能实现控制公司的目的。
股票虽可创造一定的财富,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投资者进入股市之前最好对股市有些初步的了解。前期可用个牛股宝模拟炒股去看看,里面有一些股票的基本知识资料值得学习,也可以通过上面相关知识来建立自己的一套成熟的炒股知识经验。希望可以帮助到您,祝投资愉快!
『柒』 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对投资者的主要要求有哪些
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法(试行)第一条为保障股指期货市场平稳、规范、健康运行,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法》、《期货公司管理法》和《关于建立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试行)》等行政法规、规章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业务规则,制定本法。第二条期货公司会员应当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本法要求,评估投资者的产品认知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投资者审慎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严格执行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以下简称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各项要求,建立以了解客户和分类管理为核心的客户管理和服务制度。第三条投资者应当根据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要求,全面评估自身的经济实力、产品认知能力、风险控制与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第四条期货公司会员只能为符合下列标准的自然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股指期货交易编码:(一)申请开户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二)具备股指期货基础知识,通过相关测试;(三)具有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商品期货交易成交记录;(四)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股指期货交易的情形。期货公司会员除按上述标准对投资者进行审核外,还应当按照交易所制定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对投资者的基本情况、相关投资经历、财务状况和诚信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不得为综合评估得分低于规定标准的投资者申请开立股指期货交易编码。第五条期货公司会员只能为符合下列标准的一般法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股指期货交易编码:(一)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二)申请开户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三)具有相应的决策机制和操作流程;(四)相关业务人员具备股指期货基础知识,通过相关测试;(五)具有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商品期货交易成交记录;(六)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股指期货交易的情形。期货公司会员为其他经济组织申请开立股指期货交易编码的,参照本条执行。第六条期货公司会员只能为获得监管机构或者主管机关批准从事股指期货交易的特殊法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股指期货交易编码。第七条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投资者适当性标准进行调整。第八条期货公司会员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法及交易所制定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制定本公司的实施方案,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完善内部分工与业务流程。第九条期货公司会员应当建立并有效执行客户开发责任追究制度,明确高级管理人员、业务部门负责人、营业部负责人、复核评估人、开户经人、客户开发人员的责任。第十条期货公司会员开展股指期货开户业务,应当及时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制度报交易所备案。交易所无异议的,期货公司会员才能为投资者申请开立股指期货交易编码。第十一条期货公司会员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股指期货风险,全面客观介绍股指期货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产品特征,严格验证投资者资金、股指期货仿真交易经历和商品期货交易经历,测试投资者的股指期货基础知识,审慎评估投资者的诚信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认真审核投资者开户申请材料。第十二条期货公司会员应当督促客户遵守与股指期货交易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交易所业务规则,持续开展风险教育,加强客户交易行为的合法合规性管理。第十三条期货公司会员应当建立客户资料档案,除依法接受调查和检查外,应当为客户保密。第十四条期货公司会员应当为客户提供合理的投诉渠道,告知投诉的方法和程序,妥善处理纠纷,督促客户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第十五条期货公司会员委托具有中间介绍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协助开户手续的,应当与证券公司建立业务对接规则,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相关要求,对证券公司相关业务进行复核。第十六条投资者应当如实申报开户材料,不得采取虚假申报等手段规避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要求。第十七条投资者应当遵守“买卖自负”的原则,承担股指期货交易的履约责任,不得以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标准为由拒绝承担股指期货交易履约责任。第十八条投资者应当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投资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侵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交易所及相关单位的工作秩序。第十九条交易所对期货公司会员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相关要求的情况进行检查时,期货公司会员应当配合,如实提供投资者开户材料、资金账户情况等资料,不得隐瞒、阻碍和拒绝。交易所在检查中发现从事中间介绍业务的证券公司存在违规行为的,进行必要的延伸检查,并将有关违规情况通报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第二十条对存在或者可能存在违反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行为的期货公司会员,交易所可以采取约见谈话、责令参加培训、增加内控合规自查次数、口头警示、书面警示、责令处分责任人员、限期说明情况、专项调查和暂停受理或者相关业务等监管措施。第二十一条期货公司会员违反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交易所可以对其采取责令整改、谈话提醒、书面警示、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受理申请开立新的交易编码、暂停或者限制业务、调整或者取消会员资格等处理措施;情节严重的,交易所可以向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提出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建议。第二十二条期货公司会员工作人员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交易所可以采取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从事交易所期货业务和取消从事交易所期货业务资格等处理措施;情节严重的,交易所可以向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提出撤销任职资格、取消从业资格等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建议。第二十三条本法所称特殊法人包括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须经监管机构或者主管机关批准才能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其他法人;一般法人系指特殊法人以外的法人。第二十四条本法由交易所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本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