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市场会计舞弊行为
㈠ 关于会计舞弊案件
舞弊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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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弊发现
提纲
1.舞弊调查
2.舞弊环境
3.舞弊发现
4.舞弊防止
5.舞弊发现与数据分析
Can we do something?
一、舞弊调查
1.什么是舞弊
韦伯大词典定义舞弊为故意的欺骗,或造成某个人或群体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失。
2.舞弊原理
舞弊的五个组成部分:
(1)预谋-犯罪意图;
(2)执行-犯罪行动;
(4)由于不知情或不小心的受害者的积极参与;
(5)交易被隐藏以防止被发现。
3.合规检查、内审、风险管理与舞弊检查的关系
4.舞弊的特征
所有的犯罪计划都有四个共同点:
(1)秘密的;
(2)违反了舞弊者与受害机构的委托责任;
(3)舞弊者直接或间接得到物质上的好处;
(4)造成雇用机构在资产,收入或其他方面的损失。
5.舞弊类型
(1)不当占用资产;
(2)腐败;
(3)欺诈性的声明。
6.罪犯的特征
(1)职务犯罪的罪犯通常是通过非法利用机构的资源和资产来达到个人目的;
(2)投资人应该对员工有合适的信任,但过多的授权和信任就为舞弊提供了产生的环境.;
(3)任何有效的反舞弊方法都是监管过度和信任之间取得一个平衡。
7.罪犯串通的效果
(1)研究发现,三分之二的舞弊都是由单个的罪犯完成的,但若有多人参与,则造成的损失会大幅上升;
(2)在多人参与的情况下,反舞弊的控制体系较容易被跨过。
舞弊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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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件事情在舞弊发生时经常出现
1、舞弊动机
2、舞弊机会
2.舞弊三角
3.舞弊者特征
在一定条件下,任何人都有借口进行舞弊的原因:
(1)酒
(2)赌博
(3)毒品
(4)性
(5)社保体系不到位(我国)
4.认清共谋从犯
(1)收受礼品
(2)完全负责
5.通用职务犯罪分析系统
不当占用资产:
通用职务犯罪分析系统
舞弊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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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弊检查计划
“内部舞弊如何被发现”
总的来说,舞弊检查仅次于舞弊预防,任何企业都希望能够检查正在进行的舞弊以尽量减少企业损失
1.内部舞弊检查
(1)Sarbanes-Oxley法案中301条款增加了1934年公布的股票市场法案,要求上市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建立一定的步骤为”内部员工保密的匿名的提交他们对公司财务或者审计事务的担忧”
(2)该数据完全支持举报,是发现舞弊的最有效的手段
(3)Sarbanes-Oxley法案中301条款增加了1934年公布的股票市场法案,要求上市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建立一定的步骤为”内部员工保密的匿名的提交他们对公司财务或者审计事务的担忧”
(4)该数据完全支持举报,是发现舞弊的最有效的手段
2.内部舞弊检查方法
3.职务舞弊初始发现
4.职务舞弊检查
(1)通常机构之外的第三者比较容易发现职务犯罪的特征。
(2)尽管SOX的301条款只要求审计委员会建立内部员工的保密报告通道.但研究表明任何有效的报告通道体系都应该能到达顾客,供应商以及任何第三方资源。
举报来源比例
5.职业道德
调查人员必须理解职业道德体系
职业道德是调查人员的一个关于原则价值和行为的公开规范
调查人员必须有平等的价值观,正直,宽容,尊重自己以及他人并有责任心
(1)职业道德应与企业规范一致
(2)职业道德规范三个组成部分
a.正义原则
b.尊重他人原则
c.责任心原则
6.调查人员必须将企业规范纳入行动
(1)调查人员的道德标准应与企业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一致
(2)指导员工确认和解决在企业雇佣中产生的问题(例如舞弊)
(3)调查人员道德标准指导调查人员处理个人之间、群体与企业的关系
舞弊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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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防止舞弊:
(1)启用无不良记录的人
(2)岗位分离
(3)公开、高效的举报系统
(4)定期审计
(5)严厉惩罚违犯者
2.用数据分析来查处舞弊的原因:
(1)越来越依赖于计算机
(2)计算机辅助工具的性能在日新月异地发展
(3)在计算机辅助工具发展中的问题
(4)完整分析和增值审计
(5)认识计算机辅助工具的机遇
(6)制定一个舞弊调查计划
(7)舞弊调查计划范例
3.解决数据问题
(1)计算机辅助工具的目录
(2)设定审计目标
(3)决定所需信息
(4)获取数据
(5)数据路径
(6)数据文件属性及结构
(7)获取数据完整性
(8)应用系统概况
(9)数据概况
数据分析与舞弊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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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分析与舞弊检查
1.交易快照
2.特定交易提取
3.完整的故事特征(时间、地点、人物及情节)
4.多角度观察
5.Ben ford定律
6.连续监控
1.Benford定律及舞弊调查
(1)预测在一系列数字中特定数字的出现机率
(2)较小数字在第一位的数字出现机率大于较大数字在第一位出现的机率
F(DD)=log(1+1/DD)
Benford 定律图示
2.交易快照
3.特定交易提取
4.完整的故事情节(时间、地点、人物及情节)
案例分析
•一路飙升的差旅成本
•失踪的库存
•转走的现金
•发票上的错误
•铲除舞弊
•电话账单的难题
•长途优惠系统
•特惠房价
•丢失的库存
•重复序列号
•重复付款
•重复支票号
•重复购买的设备
•虚假账户
•供应商地址变更
•信用卡处理费用
•迟到的付款
•不尽不实
•不用的账户
•追逐利益的家伙
•最后的出价胜出
•货源单一的合同
•计算机日志
•多用户权限
•不应该的索赔
•照旧领工资
•过期应收账户
•未返还的早期付款折扣
•过早付款
•未取消的过期保单
•洗钱阴谋
•在匿名账户上做手脚
•失窃的付款
•被窃的银行存款
•虚假供应商
•已经发货
•缺斤少两的发货
•往错误地址发货
•停车场
•膨胀价格
•劣质货物
•失窃的信用卡
•狡猾的供热公司经理
•没有空缺
•重新计算搬家成本
•佣金的漏洞
•工资涨幅异常
•增长的加班时间
•把差旅报销进行到底
•医疗账单
•合同回扣
•匿名不等于遗忘
•标记权限
•离职员工照旧领工资
•编制重复工资账号
•消费卡
•信用卡
•应收账户
•管理要求准确高效
•样本库存
•文件夹复核
•免负债
•保单—美丽的谎言
•由数字买单
㈡ 会计舞弊有什么后果
会计舞弊是指行为人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和有目的地故意违背真实性原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规章规范,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行为。一般具有这几个方面的特征:行为的欺诈性,区别于会计错误;行为的违法、违规性,区别于盈余管理;行为的隐蔽性,行为人以种种伎俩掩盖其舞弊行为,使局外人难以发现;行为的危害性,行为人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通过各种手段造成会计信息失真,最终给他人、企业乃至社会带来了严重危害。
会计舞弊的危害性
1、影响国家宏观经济决策 准确、真实的会计信息有助于政府部门进行宏观调控。
国家财政部门根据企业报送的会计报表,监督检查企业的财务管理情况;税务部门通过阅读企业的会计资料,了解税收的执行情况等。而会计舞弊会导致严重的会计信息失真,使统计上报给政府的相关信息失去了真实性,它将导致政府宏观调控失误,影响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如果依据虚假的会计信息制订国家经济发展计划和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就会起到误导作用,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
2、损害有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
在市场经济环境里,企业的资金主要来自股东和债权人,无论是现在或潜在的投资人和贷款人,为了做出合理的投资和信贷决策,必须拥有一定的信息,了解已投资或计划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果企业向公开市场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是不真实的,投资者就会感觉上当受骗了。而如果资本市场上的投资人感觉到公司在利用这些虚假的会计信息向他骗钱,他就不会向上市公司投资;同样地,如果银行知道公司提供的报表是假的,他们就不会再融资给企业。因此,会计舞弊所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是直接与市场经济规则严重背离的行为。它不但会严重削弱了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危害了广大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使社会公众对会计诚信基础产生怀疑,也会从根本上动摇了市场经济的信用基础,危害宏观经济的正常运行。
3、损害社会风气和职业道德规范
通过会计舞弊,有关当事人可以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盗窃、骗取或者采用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有款项和公有物品,也可以比较方便地将单位账簿中已作记录的财产或应作记录但未作记录的财产转作账外处理,以及将本单位财产以捐赠、低价转让、无偿租用等方式转出以获得个人利益。从而导致一些单位和个人谋求不正当利益,将会计职业道德置之脑后,滋生腐败导致堕落,败坏社会风气。
㈢ 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会计舞弊产生条件的经济学解释
(一)委托代理理论与会计舞弊
当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互分离时,财产所有者不直接参与财产的运营和管理,而是赋予某一代理人(经营者1在特定条件约束下,进行财产运营和管理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就形成了所有者和经营者两个独立利益主体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在委托—代理关系下,委托人和代理人是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根据理性经济人假设,委托人和代理人都是有限理性的经济人,都会追求自身私人收益的最大化。因此.必然存在代人行为选择与委托人利益目标相背离的情况。从广义的角度理解,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同样存在着股东和公司,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股东作为出资者,不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企业经营者作为代理人,努力经营为股东创造财富,并以会计信息形式向股东报告经营责任的履行情况。经营者作为代理人,可以直接操纵公司会计信息的生成和会计报表的编制,在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约束下,他们有动机和机会通过指使会计人员舞弊来提高会计报表中的经营业绩。而作为委托人的股东,虽然也在追求企业价值或利润的最大化,但由于上市公司的股东比较分散。很难达成一个具有约束力的协议,来约束和监督经营者的行为。由此可见,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利益目标不一致是导致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内在动因。
(二)信息不对称理论与会计舞弊
信息不对称是指市场中交易的一方比另一方拥有更多的信息。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乔治·阿克尔洛夫在研究二手车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时,发现卖方对产品质量拥有的信息比买方更多时,就会导致出售低质产品的情况,这被称为“逆向选择” 另一位诺奖得主迈克尔·斯宾塞则确认了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上,拥有更多信息的一方,为了得到更好的交易结果,会采取一些令人可信的方式将信息发布给缺乏信息的另一方。这种方式被称为“发出信号”。在一个信息不完备的经济环境中,委托人和代理人各自拥有的信息是不对称的,代理人往往比委托人拥有更多的信息,作为具有理性的单独个体,代理人更倾向于利用自身优势为自己谋福利。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同样也存在着股东和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股东和经营者各自拥有的信息也是不对称的。另外,我国的上市公司多数是由国有企业改组而来, 由于改制的不规范,普遍存在着所有者缺位、未建立有效的制衡机制、对经营者的约束软化、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等问题。由于受到信息成本的约束,流通股股东无法了解经营者的努力程度和真实的经营业绩,他们只能通过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来了解公司的经营业绩,并做出自己的决策。而会计信息基本上属于公司经营者的私人信息,他们既可能在上市前提供虚假信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进行投资,也有可能在上市后为保持上市资格、实现配股筹资或免于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等目的而进行会计舞弊。
㈣ 基于上市公司舞弊行为的审计风险研究侧重点是什么
会计舞弊产生原因及治理摘要:文章分析我国存在的部分企业会计舞弊现象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的产生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对于当前我国遏制日益严重的会计舞弊现象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关键词:会计舞弊;原因;审计对策自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以来,上市公司在财务报告舞弊方面的丑闻不断。从最早的“原野”、“琼民源”、“红光”、“郑百文”、“张家界”等,到2001年的银广厦事件更是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会计舞弊行为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大公害。因此,探讨分析会计舞弊现象、成因,寻求审计对策,对遏制此起彼伏的会计舞弊案件,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一、会计舞弊的产生原因分析(一)法律监督不力近年来,我国在规范上市公司经营行为、健全会计核算、完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企业改革尚处于探索阶段,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刚刚起步,资本市场的发展还极不完善,因此,面对不断涌现的新的经济事项,法制建设明显滞后。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迄今为止,我国有关主管部门主要不是依靠法律手段而是依靠行政手段来处理会计造假行为,对违法的处罚力度明显不够。造假即使被查出来了,对造假者的处罚也可以说是不痛不痒,而未被查出则可以获得相当可观的收益,于是违法的巨大利益诱惑与低廉机会成本的反差,使得很多上市公司的管理者甘愿铤而走险,会计舞弊现象屡禁不止。(二)行政监督管理体制不合理、监督不到位我国目前对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进行监督的部门主要有财政、审计、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而这些监督部门又按一定的权限分别划定监管范围。财政部门按《会计法》的规定对所有企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监督。审计部门按有关法规规定也只是对涉及国有资产的单位进行审计监督,同时又按国有资产和资金的隶属关系划分了管辖范围,国家审计署对于中央级企业所属的二、三级企业和中央垂直单位在财务会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监督不到位、纠正不及时,许多违法违纪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证监会在负责股票上市过程中,承担了一个全能的角色,既负责新上市公司的资格审查,也负责日常上市管理,包括对上市公司各种违规行为的查处,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监护人”,也不希望上市公司的虚假财务会计信息引发资本市场危机。银监会、保监会对其监管对象也受制于成本效益原则,不可能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去实现事事调查,也不应该细管到不会有任何违规发生的程度。 (三)社会监督缺乏有效性从社会监督来看,由于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技术水平与职业道德等方面不足,使独立审计难以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一是审计的独立性不足。独立性是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的核心,也是审计的一个重要特征,它是审计结果得到社会公众信任的基础。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实际由内部人决定,股东大会的批准只是一种形式,由内部人委托事务所审查自身,这无疑易使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受到削弱。二是收费制度不科学。在审计工作中,一般而言,所费时间与执业质量呈正相关性。因此,为保证执业质量,国际通行的做法是按审计时间收取审计费用,但我国目前盛行的收费制度是与公司资产或净资产总额相联系的,而与审计时间脱钩。在此情况下,注册会计师为了平衡自身的成本效益,往往有不合理缩短审计时间的倾向,有时还会减少必要的审计程序,以牺牲执业质量为代价换取自身经济利益的增加。三是审计人员整体业务素质欠佳。目前国内确实有一些业务素质过硬的注册会计师,构成了审计职业界的中坚力量,但从审计执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来看,则不容乐观。另外,各会计师事务所对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重视不够,从而使得不少审计执业人员理论基础不扎实,知识结构单一,职业胜任能力不足。(四)会计政策前瞻性不够任何一套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不可能尽善尽美,涵盖会计实践中的一切业务,它们只能对会计工作提出基本的规范和原则,而且大多数只是对以往会计实践的总结,每当许多新情况、新领域、新行业出现的时候,总是很难找到一个恰当的会计准则或制度作为会计操作的依据。也就是说,法定会计政策往往滞后于会计实践的发展,这就使得公司在处理新业务时按照自己的想法,以自己的目标为标准随意地进行会计处理,为滋生会计舞弊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另一方面,由于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一般都是原则性的规定,在指导实际工作时,需要会计人员的专业理解和职业判断。当会计人员存在舞弊的冲动时,就会利用对会计政策的不同理解,做出貌似正确实则错误的会计处理,这样的会计舞弊行为往往具有极大的欺骗性。(五)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是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条件下,所有者、董事会和高层管理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责权关系而构成的组织结构,是处理公司中各种合约,协调和规范公司各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是由原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由于改制上市的时问比较短,公司受传统经济体制的影响依然比较严重,故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完善,
㈤ 会计舞弊的分类有哪些
舞弊的种类
企业会计舞弊主要表现为操纵利润,调节资产,偷逃税金三种类型。具体又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恶意造假来操纵利润。恶意造假来操纵利润是指会计活动中当事人(包括企业股东、经营管理者及其它相关人员),为了局部或个人利益,事前经过周密的计划、安排,故意以欺诈、隐瞒、舞弊等手段,使会计信息不能正确反映企业的实际经济活动,或是通过故意制造虚假的会计事项等手段,来人为操纵营业利润。
2、利用会计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和财务会计本身所具有的不确定性来造假。随着我国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新的经济事项、新的经济业务不断涌现,在这样一个新旧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在新旧会计制度交替之际,会计制度难免有漏洞和不完善之处。一些企业为了自身的小集团利益,利用现有会计制度的缺陷大做文章。
3、利用关联方交易来造假。关联方交易一直是我国资本市场一个颇受关注的话题。大量事实证明,非公允的关联交易会扰乱市场秩序,严重影响资本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4、利用“销售截期”来造假
利用销售截期来调节利润也是企业会计舞弊的常用手法之一。
5、利用虚假信息来调节资产
企业通常会通过对虚拟的并不存在的资产作虚假的资产评估来虚增资产和通过加速折旧、隐瞒债权等方法来虚减资产,从而达到人为调节企业资产的目的。
6、利用销售截期和混淆成本等方法来偷逃税金。由于我国实行统一的税率,因此企业实际应交多少税金就取决于税基的多少,即营业收入的多少。有的企业为了达到少交或延后交纳税金的目的,故意将应计入当期的营业收入延期确认,或是将应视同销售的部分(如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消费、对外捐赠等)直接以成本价转入相关科目但不作纳税调整,从而偷逃生产流通环节应交纳的税金;将本应在税后列支的各种罚款、超过规定限额的捐助、非正常损失等混入成本费用中,以此来达到降低应税所得额,偷逃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㈥ 举例说明财务报告舞弊用会计手段是怎样舞弊的
摘要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性的公司财务报告舞弊行为日益猖獗。我国企业财务报告的舞弊行为也较为严重。为此,我国新的《会计法》特别制定防止财务报告舞弊的条款,规定了企业、社会和政府3位1体的监管体系。针对财务报告的舞弊行为,有必要从社会角度来研究财务报告舞弊的根源,动机,从而达到防范其行为的作用。
本文从了解会计舞弊的含义出发,以会计舞弊的方式为切入口,了解到会计舞弊的原因:经济利益矛盾是产生财务报告舞弊的根源,市场政治是产生财务报告舞弊行为的添加剂;企业负责人是财务报告舞弊的导演,国家财政监督的弱化,这些都导致了会计舞弊的形成,为此,我们要学会鉴别会计舞弊,要加大力度严惩会计舞弊行为,同时要加强会计监督的内部控制,严防会计舞弊的源头出现。
最后笔者提出,只有找准原因、对症下药,才能解决我国目前会计监督中存在的各项问题。只有如此,才能真正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可靠性,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作出最大的贡献。
【关键词】会计监督;会计内部控制 ;会计舞弊;会计舞弊风险
目录
1会计舞弊的含义及其方式
1.1会计舞弊的含义……………………………………………()
1.2会计舞弊的通常方式………………………………………()
2对会计舞弊的分析
2.1经济利益矛盾是产生企业财务报告舞弊的根源…………()
2.2市场政治是产生财务报告舞弊行为的添加剂……………()
2.3企业负责人是财务报告舞弊的导演………………………()
2.4会计规章制度的能动性取决于国家财务监督的有效性…( )
3防范会计舞弊的对策
3.1学会鉴别会计舞弊,这是防范会计舞弊的首要条件……()
3.1.1会计舞弊手段透视………………………………………( )
a.收入舞弊途径…………………………………………………( )
b.费用舞弊手段…………………………………………………( )
c.非经营性损益操纵利润………………………………………( )
d.常见的存货舞弊手段…………………………………………( )
3.2加大处罚力度是当前防范化解会计舞弊风险的关键……()
3.3加强会计的内部控制,防范会计舞弊的源头出现………()
3.4提高会计从业人员道德水平,是防范会计舞弊的根本…( )
参考文献………………………………………………………………………( )
1会计舞弊的含义及其方式
1.1会计舞弊的含义
舞弊是指组织内、外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损害或谋取组织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舞弊是人为达到不良目的,经过事先预谋,精心策划,运用非法手段作弊的一种故意行为。从舞弊的主体方面可把舞弊行为划分为组织舞弊和个人舞弊。组织舞弊是指组织领导人为了本单位和其成员的利益,授权有关经办人员,利用不正当和非法手段,损害国家和其他单位利益的故意行为。个人舞弊是指员工私自为了个人私利利用不正当的和非法手段,损害国家、组织或他人利益的故意行为。
1.2会计舞弊的通常方式
在会计实务中,不符合会计准则精神、不符合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信息,均属于失真的会计信息。而造成失真会计信息的主要原因是管理层舞弊,即在管理者的授意下,利用会计规范给予部门的灵活性,有偏向性或诱导性地提供信息,甚至违背会计规范制造假账。事实上管理层舞弊是危害最大、后果最严重,也最难以察觉和防范的会计舞弊行为。
会计舞弊的通常做法是伪造、变造记录和凭证,侵占资产,隐瞒或删除交易或事项,记录虚假的交易或事项,蓄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等。目前通常用的手段,一是利用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和薄弱环节进行舞弊,以达到满足私欲的目的。如出纳人员利用空白支票、财务专用章、法人印鉴未予分离保管的弊端,私自开具支票,挪用公款;经费报销核算人员利用报销审批制度不严密,而将个人消费票据随同有关业务支出一起报销入帐,即平时所指的虚报帽领。二是拉拢与自己职责不相容的人员串通舞弊。如核算人员拉拢保管人员侵吞国家财物。费用核算人员串通出纳人员虚列费用侵吞公款等;收入核算人员串通出纳将收入不入帐,支出核算人员串通出纳将支出多入账予以私分。三是隐慝或套改凭证。如发票造假、伪造单据,“阴阳发票”,“大头小尾”发票,虚开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四是虚构业务。为套取现金虚构预借差旅费;出纳为侵吞现金而虚构支出。五是在各个会计期间内转移费用,推迟费用的确认。通过计提折旧、待处理挂账等跨期摊配项目来调节利润。通过少提或不提固定资产折旧,将应该反映在当期报表上的费用挂在“待摊费用”、“递延资产”或“预提费用”这几个跨期摊销账户中的借方,以推迟确认成本费用,实现对利润的调节。六是恶意使用会计制度中不完善、有漏洞的地方,以达到其不良目的。
2对会计舞弊的分析
2.1经济利益矛盾是产生企业财务报告舞弊的根源
企业与国家的关系不仅存在统一,也存在矛盾。从物质上分析,这种矛盾是社会资本运动中经济利益分配的矛盾。国家和企业所追求的发展都具有迫切性,但是,发展的目标是主观的设计,往往与客观实际存在差异。国家总是凭借权力得到发展的物质基础——税收;企业总是想获得生存的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利润。税收和利润都来自社会的资本运动创造的剩余价值。当有限的剩余价值不能满足两者主观目标需求时,国家和企业开始了不断举债。税收、利润、举债贯穿于资本运动过程之中,高额举债的压力又促使双方加剧了对剩余价值的享有和对社会闲散资金的占用。因此,资本运动的过程也就成为国家与企业产生利益分配矛盾的过程。同时,这种矛盾随着资本构成的多元化而变得越来越复杂,随着资本运动的加速而变得越来越剧烈,这是一种全球化的现象。更重要的是:社会债务资本的数量与企业财务报告舞弊数额隐隐约约勾画出一条正比例线,虽然暂时不能从理论上进行论证,但从我国企业债务的有关数据可以看出这条线的痕迹:全国企业之间的三角债,1991年3523亿元;1996年9269亿元;2000年12000亿元。1998年银行收息率60%。这些数字不仅是社会信用状况的写照,它也与企业财务报告舞弊案件的增加不谋而和。
国家通过法律、制度和规定来维持社会经济秩序,要求企业真实、完整、公允地提供有关会计资料,从而监督资本运动安全循环。不论国家颁布的法律、制度、规定是否公平、合理,企业都要执行。企业处于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中,它们尽量寻找法律、制度及规定之间的缝隙缺陷来处理会计资料。甚至在必要的情况下,“故意的轻率的虚报或漏列会计资料”,以达到隐瞒和变更资本运动的真实过程。其目的:一是占有不该属于自己的经济利益;二是对国家经济利益分配制度不公平性的一种抵触。因此,企业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成为企业与国家经济利益矛盾的焦点。企业与国家的经济利益矛盾是客观的,是不可避免的,而且这种矛盾还带有普遍性,存在财务报告舞弊动机的不是个别企业而是所有的企业。另外,即使有的企业历史上没有财务报告舞弊行为,也不能否认其现在和将来就没有舞弊的可能,财务报告舞弊行为是随着企业的需要而在不同会计期间上的任意选择。因此,为遏制这种行为,国家面临两方面的任务:一方面不断调整法律、制度、规定、税率,增强经济利益分配的公平性,减少与企业的矛盾;另一方面不断自我控制发展的迫切性,降低社会债务资本总量,适时调整利率、汇率,减轻社会资本运动中的利息转嫁给企业的负担。国家与企业经济利益矛盾的淡化,是减少财务报告舞弊的前提。“淡化矛盾”并不意味着国家利益的让步,而是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最佳选择。
2.2市场政治是产生财务报告舞弊行为的添加剂
财务报告舞弊产生于经济领域但却深深地打着市场政治的烙印。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政治权力作为资本的代言人,金钱与权力之间存在着一种必然的联系。从美国总统选举过程中揭露出来的经费筹集交易,德国总理竞争中披露的受贿内幕,以及在台湾地区选举中的金圆券选票等现象中可见一斑。市场政治侵蚀着市场公平。在社会主义社会,虽然在制度上做出了一些限制,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活跃,金钱与权力也逐步的亲密起来。财务报告的舞弊往往透视着一种政治上的迫切需要,有钱就可以通过搞赞助、搞捐赠来提高社会地位。于是,在财务报告舞弊上开拓出一条升官发财的便捷通道。
2.3企业负责人是财务报告舞弊的导演
企业的现实状况与企业负责人的预期值休戚相关,在利润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驱使下,企业负责人不惜饮鸩止渴,通过财务报告舞弊来满足自己的欲望。我国上市公司一连串的财务报告舞弊案件,像银广夏事件,也让世人领略到企业负责人在财务报告舞弊上的雄才大略。
产生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量化的法律没有威力。我们知道美国的法律多如牛毛,而且量化的多抽象的少,实际上是市场经济造就的。我国在经济法律的制定上也应该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增加量化标准减少原则性、抽象性的条款。财务报告信息具有经济后果,通过财务报告舞弊制造虚假信息,占有侵吞他人财产和强盗抢银行从动机上并没有区别,实际上是一种犯罪行为,不存在“构成犯罪”和“不构成犯罪”之分,只有轻重之别。因此,凡属财务报告舞弊案件一律交法院审判,在法律上界定是起诉还是免于起诉,被起诉的犯罪者按照造成的经济后果量刑。
2.4会计规章制度的能动性取决于国家财务监督的有效性
很多人认为,财务报告舞弊是由于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低,职业道德素质差、法律意识淡薄导致的。笔者认为,作为一种经济人,人们的任何一种行动发生之前,都必须考虑到这种行动是否值得(即价值合理性),同时还要估计它的可行性(即工具合理性)。不论是经济利益还是政治利益决定了单位会计人员必须为企业目标服务。从政治上,单位会计人员没有与企业负责人争论是非的能力;从法律上“有权拒绝”的成本,会计人员难以承受,举报的“果”子比做假账的“果”子还难吞;从经济上单位会计也能够享受一份财务报告舞弊带来的短期利益。因此,企业会计监督只是一种被动的监督形式,企业会计执行《会计法》、会计规章制度的能动性取决于国家财务监督的有效性。一方面施行会计监督,使单位会计人员增强对会计法规威慑力量的感觉,从而提高会计人员自觉执行会计法规的认真性;另一方面奖励会计举报,财务报告舞弊的知情者莫过于会计,会计举报获得利益大于举报成本的时候,财务报告舞弊就遇上了致命的拦路虎。
3防范会计舞弊的对策
3.1学会鉴别会计舞弊,这是防范会计舞弊的首要条件
会计舞弊是一种以获取不正当的利益为目的,在编制财务报告时,违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使用会计技巧,采取欺骗性手段故意谎报财务事实和财务信息,导致会计报表产生不实反映的故意行为。其主要包括:伪造、变造记录或凭证;侵占资产;隐瞒或删除交易或事项;记录虚假的交易或事项;蓄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等。
在会计实务中,不符合会计准则精神、不符合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信息,均属于失真的会计信息。而造成失真会计信息的主要原因是管理层舞弊,即在管理者的授意下,利用会计规范给予部门的灵活性,有偏向性或诱导性地提供信息,甚至违背会计规范制造假账。事实上管理层舞弊是危害最大、后果最严重,也最难以察觉和防范的会计舞弊行为。
3.1.1会计舞弊手段透视
a.收入舞弊途径
(1)扩大梢售核算范围虚增收入。主要手段包括:销售回购、销售租回等业务确认为收入;将委托加工业务的加工发出以及收回,通过对开发票方式分别确认为销售以及购买业务;将非营业收入虚构为营业收入。
(2)提前确认收入或记录有问题的收入。主要包括:在尚未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就确认收入;对发出商品以及委托代销等业务提前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将向附属机构出售产品确认为收入;在客户对该项销售有终止、取消或递延的选择权时过早确认收入。
(3)利用财务报表合并技术虚增收入。无论是国际会计准则还是我国会计准则,均以拥有实质控制权作为纳人合并范围的标准。这样,一方面,对相关公司是否拥有“实质控制权”必须依赖财会人员的专业判断;另一方面,管理当局可以通过拉长控制链条、构建复杂的公司体系等手段,进一步“拓宽”财务报表合并范围。这些会计选择的灰色地带无疑给企业管理层实施财务舞弊创造了条件。
b.费用舞弊手段
(1)收益性支出资本化。收益性支出资本化,就是将期间费用以及应当与本期收入配比的营业成本等故意列作长期资产,以此虚增利润。
(2)费用摊提目标化。企业基于配股、增发等融资目的,或者为了迎合市场盈利预期等,常常人为调节诸如广告费、折旧费、研发费、预计损失、无形资产摊销等费用的计提或推销的依据、比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及摊销期限的延长或缩短均可使当期费用减少或增加。
c.非经营性损益操纵利润
企业常常通过处置转让子公司、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整等手段制造非经营性收益进行利润操纵,企业采用非经营性损益进行利润舞弊的手段主要如下。
(1)债务重组。新准则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人资本公积的做法,改为将债务重组收益计人营业外收入。因此,一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很可能会在公司出现亏损的情况下,或者出于维持公司业绩或者配股的需要,通过债务重组确认重组收益来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新准则规定,若交易双方存在关联关系,可能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也就是差额不计入损益。因此,一些上市公司如想操纵利润,会想方设法予以规避,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公司对商业实质的判断也存在一定的会计弹性,这给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留下一定空间。
(3)借款费用。新准则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扩大到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资本化的借款范围也由专门借款扩大到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这样,一些企业便可能在一般借款的利息支出和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打主意,以达到操纵企业利润的目的。
(4)无形资产。虽然新准则对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定义进行了区分,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明确划分这两个阶段。因此,一些公司就可能通过主观划分这两个阶段,来决定研发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的分界点,以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此外新准则中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再局限于直线法,并且摊销年限也不再固定,这也给一些公司利用调节无形资产的摊销方式或摊销年限来操纵利润提供了途径。
(5)政府补助。新准则规定,“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计人当期损益”。在这里,“已发生”和“将发生”是两个不同的时态,却关系到补助的确认金额及当期利润实现程度,当前的环境之下,是否如实确认,完全依赖于企业的诚信程度,因此有些企业可能人为调节补助取得的原因以操纵当期利润。
(6)固定资产。新准则要求公司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方法及预计净残值至少每年复核一次,只要与原估计有差异时,就应当调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与净残值,并且调整的方法采用未来适用法,不用追溯调整。因此,公司只要找到证据证明其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与原估计有差异,就可以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对业绩进行调整,从而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7)资产减值。新准则中明确规定的不允许转回减值的资产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以及存货,其他如应收账款、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委托贷款等资产的减值准备仍可转回。因此,新准则虽然对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但仍给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留下了一定的空间。而且,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比例仍可由上市公司自行选择,公司可能为避免当年亏损,不按规定提足减值准备,留待以后年度进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以达到粉饰会计报表的目的。
(8)公允价值。新准则按照现行国际惯例将“公允价值”引入中国会计体系,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不发达,公允价值的应用在很多处理上需要人为判断,加上我国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良莠不齐,难以作到真正的公允,可能一些公司会利用“公允价值”来调节操纵利润。
d.常见的存货舞弊手段
存货舞弊主要有两种情况,即虚增存货和虚减存货。手段如下。
(1)操纵流通环节,虚增成本。包括在采购环节虚构入库存货、伪造各种单据增加入库成本等;在生产领用和费用归集环节,错误的费用归集,人为调高存货成本等;在销售和发出环节,随意变更存货计价方法、人为调减发出存货的数量、期末不按照规定进行销售成本的结转等。
(2)操纵存货盘点,虚构存货。主要有:人为操纵对进行重复盘点、隐瞒毁损存货和盘亏损失、虚构存货盘盈等。
(3)故意错误的存货资本化。即将原本应该在当期费用化的一些费用,没有按照规定计入当期费用而是人为的将其资本化,以达到虚增存货资产,减少当期费用,最终达到虚增当期利润的目的。
(4)利用存货的特殊业务进行舞弊。企业通过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关联方交易、滥用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虚假的时间性差异、虚假披露等手段操纵利润等。
3.2加大处罚力度是当前防范化解会计舞弊风险的关键
针对普遍存在的责任心不强、风险意识淡薄、执业工作粗糙等问题,加强外部监管仍然是政府主管部门的重要工作。要本着负责的态度,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执业水平;同时各主管部门要真正担负起约束责任,一旦出现有违职业道德或失职的行为,管理部门决不能姑息迁就,应加大处罚力度。
持续的信息公开披露制度有利于消除信息的不完全和不对称,抑制内幕交易和欺诈行为,实现管理的透明和规范。目前某些财务部门缺乏自律的情况下,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只有在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下才能保证实现。对财务部门的信息一定要进行严格审查,发现有虚假行为者,要依法进行严惩。尽早引入民事赔偿制度,对提供虚假信息给单位和集体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赔偿。目前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加大了对财务预算、支出的监督检查,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这将加大会计信息造假难度。
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是执行上述措施的可靠保证。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国立法机关及有关管理部门先后制订并发布了数十项相关的法规和制度,如《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尽管这些法规和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但是只要认真执行,基本能够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更不会出现蓄意造假的现象。目前问题的关键是贯彻执行法规和制度的情况很差,很多单位知法犯法,阳奉阴违。因此加大相关法规和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是我们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由于对蓄意造假者的惩罚力度不足,只伤其皮毛,不动其筋骨,致使某些单位和个人仍然敢于铤而走险。今后对于恶意造假并产生严重后果者,一定要加大处罚力度,不仅要对有关负责人给以严厉处罚,而且要追究相关单位法律责任,警示后来者不敢重蹈覆辙。
3.3加强会计的内部控制,防范会计舞弊的源头出现
现在单位治理结构普遍存在以下缺陷,内部控制薄弱,缺乏内部控制标准体系。我国目前尚未正式出台权威性较高的内部控制标准,对于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更是缺乏一个公认的标准体系;内部审计机构定位不清;交叉任职情况严重、缺乏独立性,领导责任淡化,无法对“关键人”进行有效制衡;纪检监察审计还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等。
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关键措施之一是如何改变会计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环境,积极探索会计委派制或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落实会计人员的监督权,保护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强化内部审计与监督,使会计舞弊行为消失在产生的源头。内部审计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组织部分,是对内部控制的再控制。内部审计部门承担着两项任务:一是规划、设计内部控制的具体制度、方法和程序,并负责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后的不断整合、提升、完善、修正。二是对内控制度执行过程的监督、检查及其有效的评价。在强调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同时,有必要强化内部审计机构建设,赋予它一定的地位,树立其足够的权威,保证它的独立性,并尽一切可能提高内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准和适应现代企业内部控制的能力,使内部控制真正地落实到位。
3.4提高会计从业人员道德水平,是防范会计舞弊的根本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会计是一个技术性与政策性很强的职业,由于企业的经济活动及会计核算涉及到许多集团的利益,加上经济业务复杂性、多变性和不确定性,以及会计方法本身的可选择性,使会计人员在处理经济业务时,不但需要遵循经济法规等,还要根据自身的价值观作出判断,动机是行为的先导,有什么样的动机就有什么样的行为。会计行为是由内心信念来支配的,信念的善与恶将导致行为的是与非。会计职业道德对会计的行为动机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如诚实守信、客观公正等,引导、规劝、约束会计人员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遵循职业道德要求,从而达到规范会计行为的目的。
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广泛宣传会计诚信的重要性,教育会计人员以“不做假账”为道德准则,以《会计法》为行为准则,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职业观,自律、自重、自强,上顶住压力,下挡住诱惑,维护会计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二是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提倡会计人员终身教育观念,按岗施教,学习各种业务知识和财经法规制度,使其不断提高素质,积累经验,更新知识,提高其职业判断技能,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三是进一步完善会计从业人员资格准入、考核、奖惩、培训、退出等办法,同时将会计职业道德纳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范畴,纳入会计日常管理工 作,推动和完善会计职业道德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使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成为一项常抓不懈的内容;四是建立和实施企业、中介机构、会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管理制度,每年进行年审、考评,表扬信用好的,曝光失信行为,情节严重的要吊销其从业资格,并将考评结果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让造假单位和个人名誉扫地,付出代价,增强单位及会计人员的诚信意识;五是切实维护会计人员的正当权益,保护和奖励那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恪尽职守的会计人员,让那些廉洁奉公、“不为三斗米折腰”的会计人员“顶得住、站得住”,营造抑恶扬善的良好环境,鼓励守信守法者,惩罚失信违法者,促进会计职业道德的遵守。
会计舞弊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在未来较长时期内都会存在。治理舞弊必须从多方面入手,标本兼治才是出路。依法治理、有效监管、预防、发现、追究 (惩处)机制的建设一个也不能少;规范公司管理当局、中介机构、政府行为缺一不可。在工作和实践中不断地发现症结所在,不断地完善法律法规,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体系,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教育和素质教育,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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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证监会对会计舞弊有什么惩处措施
一、会计造假是指企业领导和财务会计人员在会计核算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准则制度,做假账和编制虚假会计报表的行为。会计造假的类型从会计信息反映的角度来看,会计造假表现为两种类型:会计事项造假和会计报表造假。会计报表造假是故意谎报某些财务价值,造成增强获利能力的假象,从而欺骗股东和债权人等利害相关人。会计事项造假通常旨在方便盗窃,或将公司的资产转变为个人所有或使用。会计造假的危害会计造假的危害性很大,具体表现在:会计造假所制造的错误信息将严重误导各类决策者,从而导致各个市场行为主体乃至国家相关决策机构被误导而制订出错误决策,破坏市场运行机制;损害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严肃性,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侵犯公司股东、债权人、顾客及雇员的合法权益,使其蒙受巨大经济损失;通过隐匿收入、虚列支出偷逃国家税款,导致国家税收流失;助长个人贪污腐败行为的滋生;使尚未成熟的证券市场饱受虚假错误信息的冲击,严重误导证券投资者的行为,破坏市场游戏规则,加剧市场投机和市场波动,影响社会安定。会计造假最后所导致的结果是国家受损失,少数人中饱私囊。会计造假的形式目前,企业会计报表造假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虚增资产,虚增利润;二是虚增负债,隐瞒利润。前者主要是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因为国有企业经营业绩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领导人的升迁;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公司股票价格的高低。后者主要是私营企业和个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因为这类企业不注重业绩,更关心的是如何逃避国家的税收,少接收政府有关部门的摊派。1.资产虚增(1)费用资产化企业当期发生的费用应当计入当期产品生产(或商品经营)成本或期间费用。但有的企业却将部分应该计入当期的费用计入待摊费用、递延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类会计科目,使得企业当期损益不实;有的企业待摊费用不及时足额摊销,而是长期挂账,将本属于期间费用的支出列作资产。企业通过将费用资产化,虚增了企业资产和所有者权益。(2)存货不实有些企业积压多年的货物,或已经淘汰过时应当报废的物资不做账务处理,或存货的现实价格(或可变现价格)已明显低于账面历史成本价值却仍按历史成本挂在存货账上,存货价值不实,违背了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谨慎性原则,虚增了企业存货价值。(3)固定资产价值虚假企业固定资产价值不实主要表现在折旧不足、技术进步后造成的无形损耗不计、已毁损及不可用或不需用固定资产不处置等,虚增(减)企业资产。(4)递延及无形资产摊销不足递延及无形资产应当按时足额摊销,已经淘汰过时的无形资产不应当再挂无形资产账而应当将摊余价值作为期间费用计入损益。而许多企业对已经没有使有价值或已经不可能再给企业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无形资产不做相应的财务处理,却仍然作为资产列账,虚增了企业资产。2.负债不实(1)应付款项高估许多企业的应付款项不及时或每年与往来单位核对确认清理,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的应退未退、应付未付款项普遍存在,三年以上的应付款项(不包括长期应付款项)以及债权人已经不存在的仍挂账的也不少见,企业实际需付债务小于财务账面债务,企业应付款项高估。(2)预提费用不实许多企业为了调节当期损益,不按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要求预提费用,而是根据企业调节损益的需求预提,有的企业应提的不提或不应预提及多预提的不及时冲销,致使预提费用会计科目反映不实。3.虚报盈亏(1)多计收入、少计费用有的企业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将未实现的收入作为收入入账,如在服务或工程未提供完毕之前,就确认收入实现;有些企业虚构客户虚开销售发票,虚列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一些企业对已经发生的支出不计入成本,或在结转成本时不按配比原则,故意少转成本,导致企业生产成本及库存商品的账面金额远远大于实际库存金额;有的企业则将有关费用支出单据压在银行未达账中,利用“未达账项”弄虚作假,调节利润。(2)少计收入、多计费用企业为了达到少缴或不缴所得税的目的,将正常的销售特别是一些不需要增值税发票的销售,不按收入确认的条件进行确认,而是长期挂在预收账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中且金额不变;有的企业则采取虚列预提费用,多提多摊费用的方法,达到虚减盈利的目的。(3)在建工程长期挂账,应计入损益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企业在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时,对借入资金需按期计提利息,这部分借款利息在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应予以资本化。有些企业工程早已完工,仍长期挂账,借款利息仍计入在建工程成本,从而使当期财务费用减少,同时又可以少提折旧,从两个方面来虚增利润。(4)随意调整报表一些单位为了达到一些不法目的,随意调整报表金额,人为地加大资产调整利润;或为了逃税,避免检查而加大成本费用,减小利润,如为了增大管理费用,直接在损益中多计管理费用,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同时增大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金额,造成表账不符。二、会计舞弊是指行为人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和有目的地故意违背真实性原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规章规范,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行为。会计舞弊的概念舞弊是指组织内、外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损害或谋取组织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舞弊是人为达到不良目的,经过事先预谋,精心策划,运用非法手段作弊的一种故意行为。从舞弊的主体方面可把舞弊行为划分为组织舞弊和个人舞弊。组织舞弊是指组织领导人为了本单位和其成员的利益,授权有关经人员,利用不正当和非法手段,损害国家和其他单位利益的故意行为。个人舞弊是指员工私自为了个人私利利用不正当的和非法手段,损害国家、组织或他人利益的故意行为。会计舞弊的途径收入舞弊途径﹙1﹚扩大销售核算范围虚增收入。主要手段包括:销售回购、销售租回等业务确认为收入;将委托加工业务的加工发出以及收回,通过对开发票方式分别确认为销售以及购买业务;将非营业收入虚构为营业收入。﹙2﹚提前确认收入或记录有问题的收入。主要包括:在尚未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就确认收入;对发出商品以及委托代销等业务提前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将向附属机构出售产品确认为收入;在客户对该项销售有终止、取消或递延的选择权时过早确认收入。﹙3﹚利用财务报表合并技术虚增收入。无论是国际会计准则还是我国会计准则,均以拥有实质控制权作为纳人合并范围的标准。这样,一方面,对相关公司是否拥有“实质控制权”必须依赖财会人员的专业判断;另一方面,管理当局可以通过拉长控制链条、构建复杂的公司体系等手段,进一步“拓宽”财务报表合并范围。这些会计选择的灰色地带无疑给企业管理层实施财务舞弊创造了条件。费用舞弊手段﹙1﹚收益性支出资本化。收益性支出资本化,就是将期间费用以及应当与本期收入配比的营业成本等故意列作长期资产,以此虚增利润。﹙2﹚费用摊提目标化。企业基于配股、增发等融资目的,或者为了迎合市场盈利预期等,常常人为调节诸如广告费、折旧费、研发费、预计损失、无形资产摊销等费用的计提或推销的依据比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及推销期限的延长或缩短均可使当期费用减少或增加。非经营性损益操纵企业常常通过处置转让子公司、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整等手段制造非经营性收益,进行利润操纵,企业采用非经营性损益进行利润舞弊的手段主要如下。﹙1﹚债务重组。新准则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改为将债务重组收益计人营业外收入。因此,一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很可能会在公司出现亏损或者出于维持公司业绩及配股需要的情况下,通过债务重组确认重组收益来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新准则规定,若交易双方存在关联,可能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也就是差额不计入损益。因此,一些上市公司如想操纵利润,会想方设法予以规避,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公司对商业实质的判断也存在着一定的会计弹性,这给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留下了一定空间。﹙3﹚借款费用。新准则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扩大到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资本化的借款范围扩大到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这样,一些企业便可能在一般借款的利息支出和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打主意,以达到操纵企业利润的目的。﹙4﹚无形资产。虽然新准则对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定义进行了区分,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明确划分这两个阶段,因此,一些公司就可能通过主观划分,来决定研发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的分界点,以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此外新准则中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再局限于直线法,并且摊销年限也不再固定,这也给一些公司利用调节无形资产的摊销方式或摊销年限来操纵利润提供了途径。﹙5﹚政府补助。新准则规定,“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在这里,“已发生”和“将发生”是两个不同的时态,却关系到补助的确认金额及当期利润实现程度。当前的环境之下,是否如实确认,完全依赖于企业的诚信程度。因此,有些企业可能人为调节补助操纵当期利润。﹙6﹚固定资产。新准则要求公司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方法及预计净残值至少每年复核一次。只要与原估计有差异时,就应当调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与净残值,并且调整的方法采用未来适用法,不用追溯调整。因此,公司只要找到证据证明其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与原估计有差异,就可以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对业绩进行调整,从而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7﹚资产减值。新准则中明确规定的不允许转回减值的资产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以及存货,其他如应收账款、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委托贷款等资产的减值准备仍可转回。因此,新准则虽然对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但仍给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留下了一定的空间。而且,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比例仍可由上市公司自行选择,公司可能为避免当年亏损,不按规定提足减值准备,留待以后年度进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以达到粉饰会计报表的目的。﹙8﹚公允价值。新准则按照现行国际惯例将“公允价值”引入中国会计体系。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不发达,公允价值的应用在很多处理上需要人为判断,加上我国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良莠不齐,难以做到真正的公允,可能一些公司会利用“公允价值”来调节操纵利润。
㈧ 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是由哪些因素所激发
经济利益的驱动是产生财务舞弊的内部动因和根源。在与会计信息相关的利益中,处在首位的是企业利益。企业与国家的关系,不仅存在着统一,也存在着矛盾,这种矛盾是社会资本运动中经济利益分配的矛盾,国家总是凭借强制力取得发展的物质基础———税收,而企业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利润。在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时期,这一矛盾并不十分突出,因为国家对企业实行国有化,企业所得的全部利润均要上缴国家财政,因此企业就失去了谋求自身利益而损害国家利益的动因。但同时也使得企业效率低下,人们的劳动积极性不高。正因为如此,国家决定实行市场经济体制来激发企业的活力,使企业在追求自身财富的同时,也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而作为政策之一就是对一些国有企业实行承包责任制,同时鼓励发展私营经济。国有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就是利润,并且规定了企业承包经营者,在实现了一定的利润目标之后,给予一定比例的利润分成。这就驱使一些企业承包者授意财务部门,千方百计做大利润,提供虚假的财务信息。1999年底,财政部抽查100家国有企业会计报表中有8家虚列资产37.61亿元,89家虚列利润27.47亿元。2000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更令人吃惊,被抽查的159家企业中,资产不实的达147家,虚增资产18.48亿元,虚减利润19.43亿元。相对于国有企业而言,私营企业财务舞弊的目的更加明显,一些私营企业千方百计隐瞒收入,以达到逃脱国家税收的目的。就个人利益而言,企业负责人通过制造虚假财务报告,获取职务、薪金、股票升值等方面的利益。而会计人员作为会计信息的直接生产者,为了自身薪金、升迁、奖励等利益,按企业负责人的授意制造虚假的财务信息。
经济利益的驱动是造成财务舞弊的决定性因素,但会计舞弊行为的产生还依赖于一定的外部条件。主要包括:法律环境、政治环境和会计人员的业务道德水平等因素。
1.法律环境的缺陷是财务舞弊得以产生的关键性因素。财务舞弊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与一定时期的法律环境相联系。首先,受法律制度科学性、及时性的制约。会计工作是一项技术型很强的工作,并有其自身的规律性,会计法规的制定建立在会计实践的基础上,不能与之相脱节,如果会计法规本身存在着缺陷,这就给不法分子钻法律空子进行财务舞弊留有余地。另外,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财务舞弊行为的手段越来越高明,而相应法规的制定具有一定的滞后性,这就为财务舞弊的产生创造了一个存在空间。其次,受会计法规可操作性制约。会计法规中对于财务舞弊的判定标准要有良好的可操作性,只有这样才便于执法部门对于财务舞弊行为的认定和管理,这就要求在制定会计法规时不仅要有定性判定标准,还要尽量多地制定相应的定量判定标准,为会计法规的执行奠定良好的基础。如果会计法规模棱两可,可操作性不强,其贯彻执行就会大打折扣,财务舞弊行为就会乘机而入。第三,受人们的法律意识制约。一定时期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直接影响着其对于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如果人们有着较强的法律意识,就能自觉遵守会计法规的有关规定。第四,受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和处罚执行情况的制约。我们虽然制定了各种相关的会计法规,但如果在执行过程中执法人员本身就存在着舞弊行为,收受企业贿赂,恶意与企业串通,那么有再多的法律法规,恐怕也只能变成一纸空文。同时,执法机关有时也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对于财务舞弊单位更多的是给予罚款。试想,如果因为企业严重财务舞弊行为而终止其生产经营活动,那么税务机关将永久性丧失该企业的税收,会令税务机关陷入无税可征的尴尬境地。因此,执法机关在实践中,客观存在不完全执行会计法规的条款来制止财务舞弊行为。这就会导致企业无视法律法规,在财务舞弊的收益远大于其成本的情况下,任意制造虚假会计信息。
2.政治经济环境中存在的问题也是促使财务舞弊产生的重要条件。当前我国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经济管理工作还必须依靠各种行政手段。如果行政管理部门不能很好地发挥其工作职能,甚至袒护和纵容各种会计工作中的不法行为,就会提供财务舞弊行为产生的温床。比如,在个别地区和部门,由于某些领导为了一己之私利,突出自己的“政绩”,明确要求所属企业上报夸大的业绩指标,迫使企业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也有些上级监管部门缺乏对下级企业的监管,对于企业的财务舞弊行为不管不问,从而使财务舞弊行为愈加严重。也有企业内部管理混乱,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会计工作根本无法发挥其核算监督的职能。没有良好的经济秩序,也是产生财务舞弊的重要原因。因此,导致社会上各行各业的造假行为较为严重。
3.财务舞弊的产生与会计人员的业务、道德素质也有密切联系。会计人员是财务舞弊的直接参与者,如果会计人员具备了较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平,就可以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诱惑。但这往往是以牺牲会计人员在本企业的利益为代价,而且还要承担巨大的风险。因此,如果没有良好的法律环境、经济秩序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作为后盾,单纯依靠会计人员自身的业务道德素质的提高,来消除整个社会的财务舞弊行为是不可能的。面对整个社会的大环境,不做假账的会计可以说是会失去工作,并且很难再就业,或就业再失业,进入恶性循环。很多企业在招聘会计人员时,对于那些“精通税务法规,熟悉作账技巧”的会计人员十分青睐。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不是会计界不讲诚信,而是迫于各方的压力,不得已而为之。
㈨ 涉及新准则的上市公司会计舞弊
(一)了解准则突破
新会计准则本身的突破,至少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实现了从国内制度到国际准则的突破
我们过去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从总体上来说,基本面还是立足于国内的制度。但这一次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基本面,是一个满足国内需要、获得国际认可的平台。2005年11月初,我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主席戴维?泰迪签署了一份联合声明,他们承认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了实质性趋同。2005年11月底,我与欧盟委员会内部市场与服务总司司长签署了加强中欧会计合作的联合声明。2006年5月,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与和香港会计师公会签署了双方准则实现实质性趋同的联合声明。以上文件的签署,充分证明我国会计准则取得了与国际同步发展的成绩。同时,我还要解释一下,趋同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我们不仅仅需要有其名,更要有其实。换言之,今后我们还要争取获得准则等效的确认,加大这方面工作力度,要努力使我国企业在上述国家或地区上市时,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不需再按当地准则进行调整。目前我们正与香港和欧盟的有关单位积极磋商。会前,我和范副主席还在交谈如何齐心协力去抓这方面的工作事宜。
如果能与香港有关方面确认等效,我们在香港上市就不必走弯路了,而且目前存在的双重审计等问题也将逐渐减少或取消。我在谈等效问题时同对方讲过一个数学公理:∵A=B,A=C,∴B=C。也就是说,既然你们采用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国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了实质性趋同,那么我们之间的会计准则应当是等效的。当然,问题远不只这么简单,有很多工作需要去做。但要想方设法去谈,加快等效的步伐,为广大企业和投资者降低交易成本、创造最佳条件、指引便捷路径,这是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共同的责任。我们过去一直在努力,今后还要进一步办好,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的老总们要明白,我们最基本的制度已经从国内走向国际,正以趋同为基础谋求等效。
2.实现了从服务管理者到服务相关方的突破
新准则已从主要满足管理者的需要发展到满足相关者的需要,这是很大的变化。我们过去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主要是满足管理者,尤其是政府管理部门需要的制度体系。总体而言,能够满足上级主管部门就行,企业以管理为目的可能另搞一套。现在按照新准则,我们应当尽可能满足投资者、债权人、经营者、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等相关方。这套体系的贯彻实施在信息需求和信息对称方面对企业相关方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而且还有一系列充分披露要求,以确保其信息披露更加透明、更加规范,可以应对各种意想不到的、突如其来的质询、责难或诘问。这一变化非常大,旨在尽可能满足相关的需求,尽可能的保持信息对称,尽可能的充分披露,尽可能的公平反映。所以在这种形势下,诸位面临的问题更复杂了,要回答的问题更多了,需应对的挑战更艰巨了。
3.实现了从重当前利润到重长远发展的突破
新准则还有一个很大的变化,就是从注重当前利润跨越到注重长远的可持续发展。比如,新准则在确认、计量和财务报表结构方面,确立了资产负债表的核心地位,以便限制企业短期行为。多年来,利润表在企业财务报表体系中一直居于显要地位,利润成为各方面考核企业管理层业绩、衡量企业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但也容易为一些企业追逐短期利益留下利润操纵空间,而新会计准则体系凸显了资产负债表在报表体系中的核心地位,要求企业提升资产负债信息质量。企业在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即所有者权益增加的情况下,才表明是企业价值的增加、股东财富的增长,这就突破了传统意义上单纯的利润观念,有助于促进企业贯彻科学发展观,改善资产负债管理,优化资产和资本结构,提高决策水平,避免只注重眼前利益和实行收益超前分配,充分关注企业长期战略和可持续发展。
又比如新准则在会计政策选择方面,引入了研发费用资本化制度,改变了现行的研发费用全部费用化的规定,对于符合确认条件的开发活动支出允许资本化。这一政策将激励企业加大对科技和研发活动的投入,促进技术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为落实中央提出的科教兴国、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号召创造了良好的会计政策环境,功在眼前,利在长远。
再比如,新准则着眼于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在成本核算方面,按照市场化和国际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成本补偿制度,改进了成本核算项目和方法,将企业承担的固定资产弃置义务等社会责任引入到会计体系中,以便更加科学、合理、全面地反映成本信息,确保成本补偿和劳动者补偿,避免超前分配,落实和谐发展的要求。
(二)掌握准则精髓
新准则的精髓是要求通过财务报告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这是准则体系的核心,也是上市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重要责任。在资本市场中,企业编制的财务报告所反映的会计信息必须做到真实、完整、可靠和相关。企业会计处理必须以真实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不得虚构交易或事项,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必须如实反映资产负债价值,不得将不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产长期挂账,导致企业资产和列虚增;财务报告必须披露企业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保证披露内容完整,不能随意遗漏或者减少应予披露的信息;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必须可靠,易于验证;必须与投资者、债权人的经济决策相关,能有助于其评价过去的绩效,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三)把握几个问题
请诸位董事长、总经理在组织、推动和监督新准则执行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1.注意公允价值的应用必须满足严格的前提条件
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同公允价值相关的决策体系,严格按照新准则要求,谨慎适度地选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公司管理层应考虑包括活跃市场交易在内的各影响因素,对能否持续可靠地获取公允价值做出科学合理的评价,董事会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决议。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相关估值假设及主要参数的选取一经确定,均应充分披露。
当时我们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谈会计国际趋同问题时,提出了国际趋同的四点主张,讨论中涉及了公允价值的运用,戴维?泰迪主席对我的看法曾经持保留意见。后来我们在泰晤士河畔的一个小餐馆吃饭,他的副手琼斯先生也在场,我们一起探讨公允价值问题。他们讲技术细节,我讲生活化、通俗化的事例。为了说服他们,我给他们举了一个例子,说我要带琼斯先生去潘家园看看旧货和古董,看看公允价值是如何体现的,问题是潘家园能代表我们的资本市场吗?我又问琼斯先生多大岁数了,他回答马上就要退休了。我问他退休以后打算干什么,并建议他去搞国际间语言的趋同。他觉得在开玩笑,这件事他干不了。我就接着说,既然语言你不能趋同,就别想去实现语言背后的会计语言的逐字逐句的趋同。他说上了我的当啦,但同时也不得不承认我说得有道理。我认为,在中国这样的新兴市场经济中采用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时,是有严格的前提条件的,不能搞乱,否则会给我们的资本市场带来很大麻烦。因此我们和中国证监会都一再强调这一点。
同时,对于符合国际惯例和我国现实条件的情况,例如部分金融资产和负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我们允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有些人认为公允价值的引入将大大增加企业操纵损益的危险,会引发会计信息的混乱。我要告诉大家,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因为新准则对公允价值的运用设置了诸多限制条件,只要我们正确地把握就可以准确地应用和有效地监管。
2.在运用一些准则项目时,把握好政策界限
这次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建设,对于某些重要会计政策作了适当调整和完善,对于这些相关的准则项目,要领会其精神实质,把握政策界限,把好政策用好、用妥。例如,新准则要求企业及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如实反映资产价值,但是又不允许企业多提减值准备,更不允许企业建立秘密准备;也不允许将前期已确认的长期资产减值准备予以转回,更禁止企业利用新旧准则衔接之际,随意转回前期减值损失,调节利润。
又如,新准则改变了刚才提到的研发费用的做法,允许将部分开发支出资本化作为资产确认列报,这一政策将大大地改善高科技企业、风险投资企业或者研发投入较大的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业绩水平,激励这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但是这些开支必须符合严格的确认条件,不允许企业将不符合条件的开发支出确认为无形资产,请诸位老总们在贯彻新准则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把关,切实承担起责任来。再如,新准则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做了不同的规定,因此上市公司应当严格区分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绝不允许混淆界限、鱼目混珠,更不能以此来粉饰财务状况、操纵经营成果。
3.注重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利益
在执行新准则的过程中,请诸位老总们务必要注重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新准则站在保护投资者和公众利益的立场,对现行财务报告的披露要求进行全面梳理和改进,创建了较为完整的财务报告体系,突破了传统的单一的财务报告概念。企业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四张基本报表和附注;附注应当提供充分、详细、及时的补充信息和说明信息;企业所有控制的子公司都应当纳入合并报表的范围,直接反映企业全貌;中期财务报告应当定期提供;企业应当披露业务分部和地区分部信息、关联方信息、职工薪酬信息、或有事项和承诺事项等。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披露的时间、空间、范围、内容等全面系统规定,使财务报告内涵与外延大为延伸,从而将大大提高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有效维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当然,这也给诸位老总们加大了责任。我们希望与诸位紧密配合,共同做好充分披露工作,切实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
这方面的问题有很多,我不一一讲了。证监会最近发布了《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对此提出了一系列要求,请大家认真遵照执行。
五、政府部门如何抓好准则实施
这可能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我择要介绍一下。
(一)前期的实施准备工作
为了推动新会计准则的顺利实施,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等单位到目前为止已做了大量和有效的基础性、服务性工作。
1.做好培训工作
财政部直接面向上市公司和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连续组织了一系列新会计准则、审计准则的培训。中国证监会也正在对上市公司会计人员进行培训。截至目前,这些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收效。各公司的内部培训、制度修改、系统升级等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中。
2.出台配套措施
中国证监会组织了系统内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和本次面向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新会计准则培训,并于今天正式下发了《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等一会儿,范副主席还将专门就执行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的监管要求等问题作出重要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正在同我们抓紧研究制定相关的税收政策衔接规定。国资委也提出了中央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体系的时间表。
3.建立联动机制
我们在财政部、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之间,建立了监管联动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强监管和执法沟通,严防极个别企业利用时间差在某些业务领域进行不合法、不规范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