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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上报少报股票市值

发布时间: 2021-07-29 03:54:02

㈠ 领导干部漏报的股票基金是卖出还是补报

投资本身没有风险,只有失控的投资才有风险,好像是索罗斯说的.所以说怎么规避风险,最主要的是要让自己的操作在自己的可承受和可掌控的范围之内吧,说点自己的经验吧:

1、一定要抓住趋势,如果行情是上涨,一定不要做空,说起来很简单,执行起来刚开始有点难,刚开始做什么样的单子都想试试,一定要hold住;

2、做单要控制好仓位,一般使用1/3的资金就够了,不要重仓,切记;

3、一定带好止损止盈,不能因为行情就麻痹大意,我刚开始做就老是这样,行情小的时候没事,等到行情一旦爆发了,你做错了想去弥补就晚了

㈡ 干部提拔重用填报个人事项漏报股票资金4万元如何处理

搜一下:干部提拔重用填报个人事项漏报股票资金4万元如何处理

㈢ 上市公司年底股票市值要在报表上反映吗

上市公司的股票市场价值对财务报表是没有影响的。

㈣ 公务员买卖新三板股票有没有禁止性规定

公务员炒股七项规定

1、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索取或者强行买献股票、索取或者倒卖认股权证;

2、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者间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建议;

3、买卖或者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其直接业务管辖范围内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4、借用本单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资金,或者借用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的资金,或者借用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购买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5、以单位名义集资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6、利用工作时间、办公设施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7、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党员干部的炒股规定

第一,不准炒股的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共有四类。根据《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党政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具有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职能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工作人员中,有四类人员不得从事股票交易

1.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3.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4.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内,继续受该规定的约束。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第二,不准使用公款炒股。除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以及内幕信息外,更不能利用公款从事股票买卖。包括借用本单位的公款,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资金,借用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的资金,或者借用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一旦使用公款炒股,不论能否及时归还,均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涉嫌构成挪用公款罪。

第三,不准利用工作时间和办公设施炒股。股市开市时间大部分与上班时间重叠,上班时间炒股不仅降低了工作效率,而且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在群众心中的形象。我市规定,一旦发现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工作时间炒股的,一律予以免职。因此要兼顾股票买卖和工作纪律,建议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更多地采取长线操作、基金投资等方式参与。此外,一律不得使用电脑、电话、传真机等办公设施买卖股票。

第四,要如实报告股票投资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本人及其配偶、子女从事股票投资情况属于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范围,需认真填写包括股票名称及代码、持股份额以及填报前一交易日股票总市值等信息,不得漏报,更不得瞒报。一旦发现不如实填报或者隐瞒不报的,纪检监察机关将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㈤ 公务员在企业占干股怎么处理规定

公务员炒股七项规定

1、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索取或者强行买献股票、索取或者倒卖认股权证;

2、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者间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建议;

3、买卖或者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其直接业务管辖范围内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4、借用本单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资金,或者借用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的资金,或者借用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购买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5、以单位名义集资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6、利用工作时间、办公设施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7、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党员干部的炒股规定

第一,不准炒股的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共有四类。根据《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党政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具有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职能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工作人员中,有四类人员不得从事股票交易:

1.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3.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4.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内,继续受该规定的约束。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第二,不准使用公款炒股。除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以及内幕信息外,更不能利用公款从事股票买卖。包括借用本单位的公款,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资金,借用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的资金,或者借用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一旦使用公款炒股,不论能否及时归还,均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涉嫌构成挪用公款罪。

第三,不准利用工作时间和办公设施炒股。股市开市时间大部分与上班时间重叠,上班时间炒股不仅降低了工作效率,而且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在群众心中的形象。一旦发现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工作时间炒股的,一律予以免职。因此要兼顾股票买卖和工作纪律,建议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更多地采取长线操作、基金投资等方式参与。此外,一律不得使用电脑、电话、传真机等办公设施买卖股票。

第四,要如实报告股票投资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本人及其配偶、子女从事股票投资情况属于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范围,需认真填写包括股票名称及代码、持股份额以及填报前一交易日股票总市值等信息,不得漏报,更不得瞒报。一旦发现不如实填报或者隐瞒不报的,纪检监察机关将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㈥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股票怎么填

一、活动目的:

根据新课程改革要求,为促进学生走向社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并提高学生社会交往、组织管理、分析思考、实践创新能力,结合我校实际,校德育处、团委每学年、美学期开展学生社区服务活动,拓展学校素质教育领域。

通过社区服务活动,整合了社会各方力量,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使学校对学生的教育管理进一步得到延伸,进一步完善了学校的常规管理监督网络机制。通过自主探究和实践,培养了同学们的科学素养和人文精神、交流合作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社会参与意识、公民责任感。

二、活动主题:

深入社会、了解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尽情展示“东林学子”、“女中学子”的风采。

三、活动主体:

全体高中学生。

四、活动形式和要求:

1、各年级以班级为单位分成若干活动小组,选出组长,走进社区,开展社区服务活动。活动时间量为1小时/周/人,或1工作日/月/人。

各活动小组的组长带领组员密切合作,自主开展社区服务活动。主动联系活动单位,简要制定了活动计划,在活动中同学们有意识地锻炼了各方面的能力。

2、以学生社团(义工团等)为单位,由学生干部自主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进一步培养和提高了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

五、活动时间:

双休日、“五一”长假、“十一”长假、寒暑假。

六、活动内容:

1、参与社区管理,参加义工等活动。协助村、居委会出墙报,开展协助社区管理的各项工作,参加力所能及的社区劳动,开展植绿护绿、清洁楼道、拾捡垃圾等活动。

2、开展绿色环保活动。在社区开展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宣传活动;开展本地区水资源状况的调查及提出改善的建议;对本地区水环境污染的调查、分析和建议等。

3、发扬助人精神,在敬老院、福利院等地开展敬老爱幼活动,深入社区开展“送温暖,重晚情”活动。

4、开展读书学习互助活动,主要是同学间的相互帮助和指导社区内的中小学生开展读书学习。

5、开展社会调查活动。

6、普法宣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劳动法》,宣传与工人农民和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等。

7、积极参加“感动无锡”、“活力无锡”寻访实践活动,并有学生活动小组获奖。

8、参加“文明使者在行动”交通协勤活动。

9、参加学校学生假期安全值班工作。

10、参加爱心义卖活动。

七、活动效果:

(一)、服务社区

通过服务社区的活动,使学生熟悉社区在地理环境、人文景观、物产特色、民间风俗等方面的特点,继而萌生亲切感、自豪感,并懂得爱惜、保护它们;使学生经常留意社区中人们关注、谈论的问题,并能学会综合而灵活地运用自己的知识加以解决,从而掌握基本的服务社区的本领,形成建立良好生活环境的情感和态度;使学生在服务的过程中学会交往、合作,懂得理解和尊重,形成团队意识和归属感,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感。

(二)、走进社会

通过进入社会情境,接触社会现实,参与各种社会活动等途径,使学生理解社会基本运作方式、人类生活的基本活动,积累社会生活经验;理解社会规范的意义,并能自觉遵守、维护社会规范与公德;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形成并增进法制观念、民主意识;在实践中发展社会参与能力,形成参与意识和较强的公民意识。通过观察、考察和探究,懂得科学技术与日常生活、社会发展的关系,形成正确的科学观。通过接触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文化,懂得理解、尊重文化的多样性。

(三)、珍惜环境

通过和自然的接触,领悟自然的神奇与博大,懂得欣赏自然的美,对自然充满热爱之情。通过观察、考察身边的环境,领悟到自己的生活与环境息息相关,加深珍惜环境的情感。通过保护环境的活动,懂得人们的生产、生活对环境的各种影响,熟悉环境保护的常识,掌握基本的技能,并能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环保中的一些问题,自觉地从身边小事开始,关注周围、社区、国家乃至世界性的环境问题,并养成随时随地保护环境的意识和习惯。

(四)、关爱他人

通过和他人的接触、交流,学会理解他人的生活习惯、个性特点、职业情况,懂得尊重人、体谅人。通过体验个人与群体的互动关系,懂得他人和社会群体在个人生存与发展方面的重要性,体验关怀的温暖,对他人的帮助心存感激。通过与人交往、合作,形成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常留意身边需要帮助的人,自觉而乐意地为他们服务,掌握志愿服务的有关知识和技能,对他人富有爱心,使学生在与那些由于他们的帮助而从中获益的人的接触中,获得深刻体验、感受和满足。

(五)、善待自己

通过各种活动感悟生命的奥秘、意义与价值。发现自己的优点与弱点,知道如何发挥优势、弥补短处。能够了解自己的情绪,并学会用适当的方法控制和调节自己的情绪,进一步适应各种社会角色,正确理解个人价值。通过各种锻炼活动,掌握安全生活的常识,能够在危难中自救与求救,养成对自己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懂得自己的权利与义务,能够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在生活中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健康乐观的生活态度,愿意为创造更美好的生活而不懈努力。

八、活动小结:

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是近年来各地新兴的一项公益事业,要做好这项工作,学校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营造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建立并完善进社区志愿者服务组织向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发展,从而全面提高青少年的综合素质。德育处、团委广泛发动,壮大社区志愿服务力量,提高社区志愿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机制,为社区志愿服务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我校德育处、团委每次组织学生开展的社区服务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年级各班级(各团支部)都十分重视,精心准备,指导学生成立了活动小组,指导学生制订活动方案。各班同学人人参与,组组有活动记录、照片和活动成果(调查报告、论文小结、心得体会等)。新学期开学时,同学们都按时把自己社区服务活动材料(活动记录、照片和活动成果)交班主任,由班主任统一上缴到德育处。活动结束后每班都进行了活动经验总结,并达到了预期效果。

㈦ 李。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中股票金额有规定吗

没有。只要正当炒股赚到的,多少都可以。如90年代时深圳市长买股票赚了几千万元,有人告到中纪委,后面查实当没有人肯买股票,分任务分的,最后上时股票大涨赚到的,所以没事。

㈧ 个人事项股票漏报如何处理

可以进行补报,并说明漏报原因。

根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九条领导干部在执行本规定过程中,认为有需要请示的事项,可以向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请示。

请示事项属于具体执行中的问题,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属于本规定的解释问题,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请示,并按照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的意见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当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

(8)干部上报少报股票市值扩展阅读:

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最易出错的10个事项

1、 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发生变化的

学龄前儿童、待业、退休及退休后再就业等情况均要反映;学生的学校发生变化的,需要填报。

2、在企业入股实际未出资的

工商登记已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从今年起,投资入股或注册企业(个体),无论注册资本为实缴或认缴,都要如实报告,不得以“实际未出资”为由隐瞒不报。

3、正在办理离婚手续的

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时,婚姻状况应以填报日期当天在民政部门的登记情况为准。不能以此为借口,说对即将离婚的配偶情况不了解、不报告,更不能觉得难为情不向组织报告。

4、子女正在国外读硕士的

不管年龄多大,只要是未婚子女不能实现经济独立、不能独立生活的,都应算作共同生活的子女。其房产、投资、理财等情况都应当如实报告。

5、出国(境)证件交组织保管的

仍然需要如实、完整报告,少报告因私出国(境)证件1本或出(国)境情况1次即认定为瞒报行为。填报时应由本人填写,如果自己记不清证件或出(国)境情况的,需要自己去查找核对。

6、与配偶之间财务独立的

既已签署承诺书,应对配偶的情况进行过充分沟通。无论是配偶婚前财产还是现有投资、理财、房产,都应当按规定如实报告。

7、凭印象估算房产面积的

有的人觉得回家翻房本过于麻烦,于是就凭感觉估算了。中组部规定,漏报、少报房产面积超过一定数额,将认定为隐瞒不报。

8、 股票账户委托他人操作的

不管是自己炒股还是交给别人操作,只要是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下的股票、基金、期货、保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等,都应当如实详尽地报告。

9、持有股票较多、投资分散的

也许有的人觉得自己持有股票数量太多,每支股票数额都不算大,平时工作忙,若都填太过麻烦,自己只需要选填几支数额较大的就可以了。但是不行,漏报、少报累计超过一定数额,将认定为瞒报行为。

10、亲朋借配偶名字注册公司的

领导干部须如实报告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经商办企业的情况。抽查核实中一旦发现涉及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将移交执纪执法机关处理。

㈨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瞒报股票200万元怎么处理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14项内容中,涉及“家事”方面的有8项,主要包括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等;涉及“家产”方面的有6项,主要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投资等情况。依据2010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还要求领导干部就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郑重向组织作出书面“承诺”。
凡是填报不规范或错报、漏报的,一律要求重新填报或限期补报;未如实填报的,一律要求领导干部本人作出说明,并根据说明情况由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和干部工作机构研究提出是否影响任用的意见;有意瞒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发现违规问题的,一律责令其限期改正;涉嫌违纪违法的,一律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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