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金融市场体系要从股票市场着手
❶ 金融市场体系的建议要求
要加强多层次、多元化的市场发展体系建设
要加强多层次、多元化的市场发展体系建设,并使这些市场协调发展。金融市场是一个内容广泛、层次丰富的集合概念。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市场体系按照不同分类标准体现在多个方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市场资源配置作用不断增强。我国金融期货市场也将快速发展。 国内金融市场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是结构性失衡。直接融资比例过低,市场内部的投融资主体存在结构性缺陷,各金融市场及子市场发展存在不平衡。跨市场的投融资和交易工具还不够丰富,市场之间的联动发展机制尚未有效建立,造成部分金融产品价格扭曲和资金流动不畅,不能有效满足投融资主体的多样性需求,也不利市场风险的管理。所以,要加强市场联动发展研究,鼓励和支持跨市场交易工具创新,建立并加快完善跨市场风险监管和风险处置的联合协调机制。央行及各市场监管部门应保持政策的协调性,关注各市场改革创新开放力度及进程,努力保持各市场协调发展,促进金融基础产品市场和衍生产品市场、货币产品市场和资本产品市场、外币产品市场和本币产品市场联动发展,提高市场的资源配置和投融资效率。
要有序促进国内金融市场融入国际市场
要有序促进国内金融市场融入国际市场,主动防范国际金融市场风险传递,并分享国际金融市场投融资机会。随着我国经济国际化程度的提高和国内国际市场联结的日益紧密,我国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开始形成一定程度的联动,有些金融产品价格走势与国际市场接近。但我国金融市场在国际上所占份额仍然有限。
所以,要继续增强国内金融市场对外服务能力和吸引力,要进一步加强国内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联系,努力将我国金融市场建成具有对外提供金融交易服务能力、由境内外参与者共同参与的、具有一定国际或区域影响的市场。在条件成熟后应逐步扩大国内金融市场的境外参与者范围。实践证明,只要管理到位,适当扩大境外参与者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参与,有利于国内金融市场的活跃,有利于增强国内外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而不会对国内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造成大规模冲击。伴随资本项目完全可兑换的稳步推进,逐步扩大其他境外企业和金融机构参与境内金融市场的范围。鼓励国内大型金融机构实现国际化经营,更好地发挥国内重要市场参与者在联结国内和国际金融市场方面的作用。鼓励境内金融机构和企业更加主动地参与国际金融市场,鼓励其成为国内国际市场金融市场的主要联结者。但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应积极稳妥有序,稳扎稳打,在开放的同时,不断积累国内外市场风险管理和监管的经验,防范国际金融市场对国内的冲击和影响,维护国内市场的稳定。
要建设具有高度诚信的市场信息披露机制
要建设具有高度诚信的市场信息披露机制,为投资者创造公平、透明、可信的投融资环境。信息披露直接关系到金融产品价格变动,进而带来市场收益分割,充分信息披露是进行市场理性投资的基础。各国市场监管部门无不将持续的信息披露,作为实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持市场透明、公正与效率,及降低系统性风险的重要措施。
各国监管实践表明,单靠信息披露规定的强化,仍无法防止利益驱动下的造假行为。公司信息披露规定本身,并不会促使不诚实的经理人变得忠实。一个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既需要一个边界清晰与完整的披露制度,还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执行机制,来确保制度执行。如对证券发行时的信息披露,应当根据上述机构和人员在信息披露中所起的作用规定各自的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是信息披露的义务主体,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赔偿投资者因此受到的损失;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应当按照过错责任原则,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也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有效、真实、透明的信息披露,除了制度的强制性外,还要靠市场主体高度的诚信自律来支持。要构建和的金融市场体系,必须重铸社会和市场诚信,充分的信息的披露必须建立在高度的诚信基础之上。而提高市场主体诚信度,也需要制度和自觉的诚信意识来实现,要加大失信者的成本,建立失信者的有效惩罚机制,营造有效的诚信文化。
要着重建立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制度
要着重建立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制度,这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中小投资者参与金融市场交易的机会越来越多,数量日益庞大。但中小投资者因为消息、权力和财富的不对称身处市场竞争劣势。同时,作为基础最广泛的中小投资者群体利益,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是和谐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中重要的一环。随着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挂牌,标志着我国保护股市中小投资者的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为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证券法修订时已经给予高度关注,明确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关键措施,“国家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位列其中。同时还明确,对客户保证金强制托管,证券公司清算时,应当优先支付因挪用客户资产而形成的债务;内幕交易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保荐人要对欺诈上市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是一个世界性话题和难题,要建立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长效机制,除了以法律法规作为基础性制度,依法治市、依法监管外,还要各部门共同努力。不仅需要决策者的决心,更要避免某些政策的草率性,保持出台政策的连贯性。任何政策举措的出台,都要充分考虑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承受能力,要维护市场的稳定。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的基石,要心中装着广大股民利益,努力提高对股东的回报。中小股东不可能直接参与公司管理,因此,不断完善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法人治理结构非常重要,要努力体现和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市场中介机构的管理和清理,如对股评误导投资者也需依法赔偿。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对通过媒体进行股评等传播证券信息的行为需要进行规范。凡是通过媒体发布虚假证券消息,误导投资者,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要建立有效的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管理机制
机构市场主体要建立有效的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管理机制,将市场风险控制在能自身承受的范围内。各监管部门都出台了相应的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出台了内控制度评价管理办法等文件,有关市场交易平台也注重市场风险的提示,以帮助市场主体增强风险意识,提高风险管理能力。这些都是保持市场稳定发展的重要措施。同时,各机构类市场主体都建立了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调整了业务和风险管理流程,充实了人员和技术支持。但总体上,与我国金融市场改革、创新及发展形势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而要有效管理市场风险,除了要继续完善有关制度外,关键要看市场主体如何去贯彻有关的风险管理指引和自身的风险管理制度,关键要看高层是否重视。机构高层要认真确定有关的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确定自身所能承受的市场风险水平,指导风险管理部门和市场交易部门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程序。由机构高层做起,自上而下推行建立良好的市场风险管理文化,是有效防范风险的最关键因素。因为高层行为和价值取向直接影响到各业务条线和业务部门风险管理的文化形成。同时,要注重内审和合规部门的作用,使现有的制度执行到位,加强制度的执行力。要注重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市场专业人员的储备和培养,这是有效提升自身市场交易和风险管理能力的关键因素。
要重视金融市场的生态环境建设
要重视金融市场的生态环境建设,为市场安全、公平、高效率运行创造条件。金融生态环境指的就是影响金融市场运行的外部环境和基础条件,是金融市场发展必不可少的要素。金融生态环境包括法律制度环境、公众风险意识、中介服务体系、市场信用体系、行政管理体制等内容。大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要从改造金融市场的微观基础、完善金融市场的法律制度环境、完善金融市场信用体系、规范与完善金融市场中介服务体系、完善金融市场的监督管理体系这几方面入手。
在金融市场参与主体方面,应大力促进参与主体行为的市场化与需求的多元化,培育机构投资者,并使个人投资者通过各种方式进入金融市场的渠道更为通畅。此外,要为企业年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等集合性资金的合规投资运作创造条件。要继续完善金融市场的法律制度环境。要完善以保护投资人、贷款人等金融市场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建立完善统一的金融市场规章制度,包括会计、审计、税收以及信息披露制度等,保证市场公正性,提高市场透明度。尤其要增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的诚信度,纯洁市场中介机构队伍。
❷ 通过金融法学习结合社会实践和自身认识谈谈如何加快完善社会主义金融市场体系法制
一、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发展金融市场当前,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一个突出矛盾是, 货币与资本市场发展相对滞后, 与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已经不相适应, 已相对地制约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我国目前仍然采用资金供给制原则, 有计划地对企业发放贷款, 而没有按照市场机制规律, 让企业向社会直接融资, 即使让一些企业向社会发行了一些股票债券集资, 但集资总量所‘了的比重也很小, 企业所需资金丛本上依靠银行贷款来供给。
单一的通过银行信贷间接融资方式, 不仅使企业经营资金基本由银行贷款来供给, 使企业经营风险全部由银行来承担, 同时, 也不能有效地分流储蓄, 达到稳定通货的目的。因此, 一单一的信贷供给制, 直接地制约着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二是还远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资本市场体系。比如, 资本市场的价格体系或利率机制, 尤其是专业银行的贷款规模和贷款利率还受到较严格的计划机制控制企业发行债券和股票的数量还受到严格的控制, 企业发行债券的利率也受到限制证券二级市场中相对混乱债券二级市场流动性不高, 投资者在一级市场买进企业债券, 在二级市场不能顺利地卖出。股票二级市场因为上市品种太少, 造成供不应求格局, 常常处于被机构和投资大户投机及操纵的状态二级股市实际是投机的股市, 远没有具备投资股市的条件。三是我国外汇市场不灵活不发达。
当前我国虽然开放了一些外汇调剂市场, 但还远没有形成一个灵活发达的外汇市场体系。我国企业机制正在转换, 将使企业获得直接出口权力, 也将促使企业直接到海外投资, 企业跨国化经营和跨国公司的趋势将日趋强化外向型经济包括外资、外经、外资三个方面的深人发展等, 不仅要求银行提供跟踪跨国化、多样化国际金融服务, 更要大力发展我国的外汇市场然而, 我国企业之间的外汇买卖还受到限制, 国际间资本的流人流出还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 这些都与建立完整的市场经济体制有些不相适应。四是我国的贴现市场和再贴现市场还没有迅速发展起来。五是保险市场仍然很不发达。如保险商品的开拓没有大力地进行推进, 保险价格没有相对地进行浮动, 保险投资和保险服务也没有很好地开展起来, 保险经背的专业化程度没有提高。
金融体制改革必须采取市场取向原则现行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取向, 其最显着的特征是要把企业推向市场, 企业按照市场取向机制配置资源, 承担经营风险。因此, 发展和完善社会上义金融市场, 同样是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新建股份制企业或对部分老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 不仅是转化企业经营机制的一条爪要途径, 而且也是为金融机构自主经营、择优选择贷款对象提供了条件。其次, 发展社会主义金融市场, 促使企业向社会直接融资, 不仅改变单一的银行信贷的间接融资方式, 促进’储蓄的分流, 改变了过去企业资金营运风险从主要由银行和国家来承担, 转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和企业来承担这样可以保证银行改变信贷资金供给制, 按照流动性、偿还性、盈利性的商业化原则管理信贷资产, 从而减少信贷资产的风险和损失。其三, 社会主义金融市场的发展, 也为中央银行的金融宏观调控由直接控制转向间接控制创造了条件也为中央银行宏观调控增加调控弹性和调控手段提供了可能。这是增加中央银行宏观调控的质量和增加调控余地的必备条件, 因此, 我们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金融市场。
二、加快杜会主义金融市场发展的几点建议当前一些沿海地区的经济正在高速发展内陆大部分地区正在集中资本投入, 经济增长势头较强发展的背后, 潜在着巨大的通货膨胀压力为此, 中央银行总行严格控制住信贷规模已势在必行在这种金融环境下, 各地区都面临着经济要求高速发展, 而资金和货币相对短缺的矛盾。解决这个矛盾的最佳途径就是加快金融市场体系建设, 促使金融市场融资的规模, 缓解经济建设资金短缺的矛盾发达的金融市场对于支持内源需求型经济增长长关重要。发达的金融市场, 通过将外地区的货币和资本融人一个地区, 从而也就引来了外地区的更多的稀缺资源因此, 要大力发展金融市场, 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要大力发展资金拆借市场。建议各县级人民银行都应设立资金拆借市场, 同时, 适当增加资金拆借期限, 增加资余拆借的利率浮动区间。这样, 可以增加各地区的资金流人流出规模, 提高资金利用率。
要大力推进企业股份制的改造。企业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时机还不成熟, 但是我们可以对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通过老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一方而促使企业转换经营机制, 另一方面, 通过股份投资, 增加企业自有资本的积累。使这部分企业直接向社会融资, 减少银行的信贷压力。
要鼓励企业直接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目前企业直接融资存在着两个问翘一是一些经济发达地区, 由一经济发展速度快加上银行信贷规模控制较紧, 资金供求矛盾突出。而一些企业又由于上级行下达给该地区的企业发债规模较紧而又不能直接向社会发行债券融资, 从而制约着经济效益的充分发挥二是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 由于经济增长速度相对低, 银行的信贷规模也相对宽松, 企业不愿以高于银行贷款利率的利率, 直接向社会发行企业债券融资, 从而使经济欠发达地区企业发行债券指标用不完因此, 建议对经济发达和企业效益较好的地区, 要适当增加企业向社会直接发行债券融资的指标, 而对经济欠发达效益较差的地区, 要适当缩减企业向社会直接发行债券融资的指标。
促使企业增加直接向社会融资的比重, 促使社会资源向效益好的地区和企业配置。
进一步放开外汇调剂市场, 建立和完善外汇市场体系。要创造条件, 逐步减少外汇额度管理, 进一步开放外汇调剂市场, 由现行的双轨汇率向单轨汇率靠拢。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 实行人民币自由兑换制度。为建立和完善外汇市场体制, 国家要制定一典优惠政策, 鼓励银行大力拓展国际金融业务。一方而促进银行积极推动国内企融机构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 扩大我国金融机构设立海外分支机构的地区范围另一方而也要积极地引进外资金融机构, 适当扩大引进外资金融机构的地区和种类。
1.要加快贴现和再贴现市场的发展。一是要推动银行对企业的贷款采用票据贴现形式放款, 并规定银行贴现放款的最低占比二是银行向中央银行要求再贷款, 也应采川商业票据的再贴现形式对专业银行再贷款, 从而推动我国票据抵和贴现市场的发展。
2.要加快保险市场发展。主要是开拓新的保险商品, 开拓保险投资, 加强保险服务, 在一定的幅度内浮动保险价格等。
3.要加快我国证券二级市场发展主要发展股票市场, 加快股票在几级市场上市的速度和数鼠及品种, 促使股市供求关系趋于平衡, 从而促成投资和投机相混合的成熟股市。完善金融市场管理法规, 保证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❸ 金融要素市场的我国金融市场体系日益完善
基本形成了一个由股票、债券、货币、外汇、商品期货、金融期货(当然,金融期货正在准备上市交易)、黄金、保险等构成的全国性金融市场体系。第二金融机构进一步集聚,形成上海、北京等地中外资金融机构的主要集聚地。第三金融产品创新步伐加快,中国金融产品更为丰富、更为集中地方。第四是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不断完善。
❹ 从金融市场的功能角度论述我国如何增进股票市场的完善
想要下降融资本钱必须完善股市制度,下降上市公司的准入门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不被破坏。
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主要举措有哪些
(9)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削减资质认定项目,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逐步改为认缴登记制。推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严禁和惩处各类违法实行优惠政策行为,反对地方保护,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
(10)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注重发挥市场形成价格作用。
(11)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
(12)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推进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
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国债收益率曲线。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有序提高跨境资本和金融交易可兑换程度,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加快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落实金融监管改革措施和稳健标准,完善监管协调机制,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保障金融市场安全高效运行和整体稳定。
(13)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体制机制,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大型企业创新骨干作用,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推进应用型技术研发机构市场化、企业化改革,建设国家创新体系。
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打破行政主导和部门分割,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发展技术市场,健全技术转移机制,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条件,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整合科技规划和资源,完善政府对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的支持机制。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依照规定应该开放的一律对社会开放。建立创新调查制度和创新报告制度,构建公开透明的国家科研资源管理和项目评价机制。
改革院士遴选和管理体制,优化学科布局,提高中青年人才比例,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
❻ 中证监要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这么做的意义是什么
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资本市场已经与金融、产业、科技等形成相互支持促进的循环体系,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十三五”期间,河北证监局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提高服务实际经济能力,推动河北资本市场稳健发展。
据河北证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三五”期间,河北已形成包括主板、科创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版、区域股权市场、私募股权市场以及债券市场等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更加凸显,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渠道更加多样。
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逐步完善
据河北证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20年11月末,河北有证券公司1家、分公司39家、证券营业部252家,较“十二五”期末分支机构增加55家,增长23.3%;证券投资咨询机构5家;期货公司1家、分公司10家、期货营业部36家,较“十二五”期末分支机构增加9家,增长24.32%。
❼ 如何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迄今为止,理论与实践上比较一致的共识是,构建与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必须既要考虑金融服务供给与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激励相容问题,也要统筹安排金融体制改革与中小企业融资风险处置的关系。本文从资本性融资体系、债务性融资体系、理财服务体系三个层面,探讨了构建与完善中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的一些关键环节。
一、资本性融资体系的构建
虽然从理论上讲,通过财政税收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增加内源性资本积累,是中小企业在不改变股权结构与控制权安排下,实现稳定发展的首要选择,但是从实践结果上看,中小企业的利润留存空间并不大,资本扩张必须要依靠外源性长期资本融资。同时,构建中小企业资本性融资体系,不仅仅是要弥补中小企业资本性融资缺口,更为重要的是要通过有助于发挥资本效用的融资安排,体现资本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行为的激励与约束效应。
(一)要从机构建设着手,培育与发展中小企业投资公司
1.培育与发展长期持股型的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国外长期持股型中小企业投资公司之所以得以持续发展,根本原因在于其主要发起人就是中小企业,从投资的风险防范与行为激励两方面提高了资本融资效率。众多具有产业或是产品关联性的中小企业,为了相互调剂解决资本投入的不足,普遍以有限合伙方式(也有股份制方式)建立起了投资性公司,政府则通过减免投资收益税收等措施促进其发展。一方面合伙制投资公司具有利益共享效应,中小企业作为合伙人不仅可以不以规模大小及时方便地弥补资本缺口,而且可以在合伙投资公司的利润中分红,对中小企业具有明显的投资激励作用;另一方面,因为合伙人要对资本投资共承风险,所以投资公司通常采取时段承诺的投资方式,追加投资建立在分时段检查中小企业投资承诺的基础上,这对中小企业又形成了较好的风险制约,要求其履行诚信的义务与责任。
允许与鼓励中小企业投资公司的设立与发展,就是对自由资本形成制度的肯定与保护,这是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一旦允许合伙投资公司的合伙人或是管理人在一个良好业绩记录基础上,今后可以发展为银行类或是投资类金融机构,必将为中小金融机构的设立奠定市场基础。在这种意义上讲,匆忙放开中小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限制,不如先行组建成立大量的中小企业投资公司,为筹建真正服务于中小企业的中小金融机构创造市场条件。
2.培育与发展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公司。目前来看,中国在风险投资的机制建设上存在着两个方面的严重问题:一是风险投资公司没有较强的行业分布特征,大多数风险投资公司没有专注的投资领域,导致投资科技含量低以及投资趋同化问题严重;二是追求资本利得而不是财务收益是风险资本区别与一般资本的显著特点,但是创造风险资本利得机制 (也称为退出机制)在中国并不存在,整个风险投资机制缺少了一个关键环节。由于缺乏这样必要的市场机制,目前,中国大多数风险投资公司并没有遵循真正的风险投资机制,大多数风险投资公司都退变成了一般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二)要从市场建设着手,培育与发展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特点的金融市场体系
鉴于1993年到1997年中国大部分省市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及股票场外交易市场的非规范发展行为,场外交易市场目前在中国被彻底清理了,而创业板市场又迟迟没有启动,两个层次市场的欠缺,严重影响了中小企业的资本性融资需求。建立中国二板市场,并不能在短时间内解决大量中小企业尤其是非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本补偿问题,当前,迫切需要的是积极恢复与有序发展一个各种交易主体广泛参与、交易品种和数量不断扩展的场外交易市场,规避高昂交易费用与上市条件对中小企业资本性融资的制约。只要规定在场外交易市场中挂牌的中小企业,一旦其净资产、税后利润、市值或是股价等达到一定条件要求,就可以直接升入主板或是二板市场,场外交易市场就是二板市场的一个预备市场。
当前,主要市场经济国家的场外交易市场除了继续保持建立初期对挂牌公司没有资格限制、财务规范少,交易手续简便、费用低等特点以外,已经发展成为了一个受到严格监管的实时报价服务系统,可以及时披露与传递做市商交易信息,并且实现了区域性或是全国性的联网,完全摆脱了混乱与分散的局面。中国场外交易市场的发展要避免重复以前无序扩张的格局,应该首先着眼于全国性场外市场交易系统的建立。可以尝试在上海建立中国场外交易市场报价中心,成立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一方面自上而下地引导各省(市)建立与上海报价中心联网的地方性场外交易市场,另一方面监管做市商的报价信息和交易活动,增强全国场外交易市场的组织性与可监管性。依托于场外交易市场功能的不断拓展,中小企业票据、债券等债务性融资也可以得以持续发展。银行要实现中小企业票据业务的收益,必须积极拓宽票据转贴现渠道,在转贴现中通过批量化和规模化运作寻找最有利成交条件的客户;中小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同样也面临着流动性问题。由此可见,中小企业场外交易市场的发展,内涵着中小企业资本性与债务性融资的双重需求。
二、债务性融资体系的构建
一个有效的中小企业债务性融资体系必须能够同时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对于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而言,能够在体制与机制上具有处理中小企业“软信息”(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就是其并不或者是不完全具有财务报表、抵押担保以及信用记录等融资债权方需求的“硬信息”,而是现实表现为企业行为、业主品性及与供应商、顾客交易状况等无法进行数值化准确记录的“软信息”)的能力,在防范融资风险的同时保证融资的高效率;二是对中小企业而言,融资体系必须能够有效解决中小企业的弱势融资地位问题,从根本上缓解即使是符合贷款条件的中小企业,由于“弱势界定”而无论其支付多高的利率也无法得到贷款的“信贷配给”现象。
(一)在体制与机制上提高中小企业债务性融资的效率
如果说风险防范是指商业银行能够准确识别中小企业经营发展中的“软信息”,那么大银行凭借信息规模优势对中小企业非定型信息的全局理解以及对中小企业发展风险的远期估价,小银行通过与中小企业近距离不断交换信息而对重要“软信息”成份的熟识,都使各自具有不同的风险防范优势。因此,不能片面地讲中小银行与中小企业的匹配优势,或是大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防范能力,二者在中小企业债务性融资体系中具有各自的比较优势。问题的关键在于,中小企业的“软信息”缺乏可传导性,或者讲是很难在组织链条上传递,这就要求金融机构自身的决策链条必须足够“短而有效”。在这种意义上讲,中小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支持具有天然的优势,并且由于没有上级组织的约束,可以因地制宜地进行融资机制的创新。
对于县域经济中的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则必须进行组织结构上的根本性变革。一种可以考虑的改革模式是,在缺乏较好经营管理业绩的中小金融机构的县域经济中,对各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进行股权改造,成立省级行控股的独立法人机构,并根据具体情况,或是每家国有商业银行成立一家独立法人,或是集中于一家或是二家进行合并组建;另一种模式是,在具有较好经营管理业绩的中小金融机构的县域经济中,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与中小金融机构进行人员、机构、资产负债的重组。两种改革模式都是对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从县域经济中简单性撤离的一种扬弃,更有利于中小企业在县域经济中的发展。
大中型城市经济中的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同样存在着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比较优势。为了全面掌握中小企业的资金运用情况,可以允许金融机构作为中小企业的财务代理人;为了促进委托贷款与中小企业投资项目密切“嫁接”,可以允许金融机构与委托人建立风险分担机制;为了解决金融机构客户经理的激励问题,可以允许金融机构对其贷款超额收益进行一定比例的奖励。机制比产品对于中小企业融资而言更为重要。
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对中小企业非正式融资需求的满足。民间借贷借助于非正规性信用资源的利用以及债务责任的落实,满足了中小企业零售型、人力资源密集型的融资需求,这在银行体系内很难实现。一方面要不扼杀非正式制度的发展空间,通过利率市场化改革,使资金在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之间合理分布,过度要求资金集聚在银行体系往往同时也集聚了风险;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组建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将民间融资市场“退化”为私人投资市场,使民间金融发展剔除“非法集资”因素。
(二)有效解决中小企业的弱势融资地位问题
1.最直接方式是建立一家专门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政策性银行
当前,中国金融竞争非常不充分,地方政府的行为又在严重影响着中小金融机构的贷款投向与结构,在不能确保中小金融机构具有足够的与地方政府谈判的能力情况下,放开民营或是中小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限制,市场型的中小金融机构就有可能蜕变成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与其如此,不如自上而下建立一家政策性中小企业发展银行,以法定的中小企业贷款行为规避地方政府与市场竞争对中小企业贷款行为的扭曲。尽管市场性中小金融机构的建立可以促使优质的中小企业通过担保、补贴或是付出较高的利率来获取流动性资金贷款,但是一般中小金融机构很难给予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银行借助于低于市场利率的政策性金融债券发行,完全可以向中小企业提供优惠的长期性贷款资金。对于市场型的中小金融机构,监管指标要进一步明确单户最高贷款额与资本净值的比率,限制其偏离中小企业的贷款行为。
2.其次是要允许与扶持三类中小企业融资性中介机构的广泛建立
第一种是町以分担融资风险的信用担保类中介机构。一种经常性的错误认识是,造成大多数中小企业债务性融资困难的原因,是由于中小企业不能很好地具备银行贷款的抵押或是担保条件。组建以财政出资为主的省、市两级信用担保机构,就是希望通过信用担保的杠杆效用,增加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贷款”与“担保”在中小企业融资风险的防范上并没有本质性的差别。担保本身也包含着担保决策、担保跟踪、担保追偿三个风险防范行为,如果疏于对中小企业担保行为的风险防范,既不能有效解决中小企业与银行的信息不对称性问题,反倒会增加中小企业与担保机构之间的风险,担保倍数越大,则风险越高。防范和化解担保风险,一是要充分调动贷款银行与担保机构双方的积极性,允许银行与担保公司分担风险的契约安排存在。二是要建立省级与全国性的再担保机构,通过多层次转保最大限度地分散风险;三是要建立法律化与制度化的担保损失财政弥补机制,要将财政弥补款项列入每年的中央与地方预算,并设立由财政、银行、工商等部门组成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监督委员会,负责对中小企业担保、再担保机构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建议国务院尽快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担保机构、担保业务以及担保行业管理办法,促进担保业长期健康发展。
第二种是虽然不分担融资风险,但是本身具有较高风险评估能力的信用评级类中介机构。防范和化解中小企业债务性融资风险,银行信贷与信用担保必须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征信体系建设密切结合起来,要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共享性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为信用评级中介机构的发展提供基础条件。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信用评级机构就可以对中小企业及其中小企业各种融资券进行信用评级,银行与担保机构也就可以利用评级防止融资风险。在实践运作中,有的信用评级机构作为一个融资中介机构,在进行投资者(不仅仅是银行)与中小企业投资项目的中介撮合,向双方收取中介费用而不承担风险;也有的信用评级机构在对中小企业融资项目进行评级后向“合作”银行推荐,收取银行的代理费。
第三种是“远离”风险型的融资租赁类中介机构。设备租赁融资方式对于中小企业非常有利,因为往往融资租赁机构购买设备可以打折,便于降低中小企业的总体成本。融资租赁公司可以用租金现金流来偿付银行贷款利息,购买的设备又可以回购或是拍卖,这种资产负债结构致使融资租赁公司本身具有天然的抗风险能力。此外,中小企业出现风险后租赁设备不用清偿负债,融资租赁类中介机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与中小企业破产风险有效隔绝。
❽ 如何完善金融市场的体系
据报道,11月17日央行发布《2017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报告明确下一阶段主要政策思路,促进金融行业的结构优化,完善金融市场体系.
与此同时加强债券市场管理协调和跨部门监管协作,切实发挥债券市场在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优化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
❾ 金融市场的体系是怎样的
金融市场体系是指金金融市场体系中几个主要的子市场都有其共性的东西:
1、风险性(不确定性):如,股票市场的风险、外汇市场的风险。
2、价格以价值为基础,供求关系的影响:股票价格的波动、债券价格的波动,最终都反映其价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
金融市场体系的分类:
金融市场体系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而一般根据金融市场上交易工具的期限,把金融市场分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两大类。
1、货币市场
货币市场是融通短期资金的市场,包括同业拆借市场、回购协议市场、商业票据市场、银行承兑汇票市场、短期政府债券市场、大面额可转让存单市场。
2、资本市场
资本市场是融通长期资金的市场,包括中长期银行信贷市场和证券市场。中长期信贷市场是金融机构与工商企业之间的贷款市场,证券市场是通过证券的发行与交易进行融资的市场,包括债券市场、股票市场、保险市场、融资租赁市场等。
❿ 金融市场
我国金融业现行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制度,与国际金融改革趋势相悖。我国的分业经营制度,把银行、保险和证券业的业务范围分别限制在一个更狭窄的范围内,金融业的风险实际是更加集中和扩大。与西方主要国家的全能银行相比,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存在相当大的差距,从而影响了其抵御风险的能力。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资产结构单一,信贷资产在总资产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证券资产与其他资产所占比例很小,信贷资产、投资与证券资产、其他资产的比例大约是77: 3:20,而且在信贷资产中80%左右投向了国有企业。这种资产结构存在很大风险,特别是在当前国有企业普遍处于困境的情况下,导致了国有商业银行经营中的风险剧增、经营效益下降,使国有商业银行处于高风险运行之中。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资本市场迅速发展,商业银行许多优质客户进入资本市场,对商业银行的负债规模、资产规模与结构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据统计,2002年3月末,我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已达1171家,至2001年期末A股流通市值约为12454亿元,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1/3左右。以直接融资为特征的资本市场的发展,凭借其较高的资产收益和便利的融资条件,与商业银行争夺金融资源,从而影响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空间,极大地加剧了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加大了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本,这也必然会影响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益。商业银行要适应市场的变化,应对资本市场发展对商业银行造成的冲击,就必须调整经营战略,实行混业经营。
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事实上也造成了资源的浪费。我国的银行、证券商、保险公司分别处于无差异经营和无差异竞争的状态,包括机构发展和市场定位在内,还没有形成一种有层次、有分工、有竞争、有合作的良性发展格局,对金融业资源的总量利用造成了极大浪费。
近几年来,尽管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不断深化改革,严格管理,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但经营效益没有得到明显改善,其原因固然不少,而业务范围狭小则是一个重要原因。实行混业经营,发展全能银行是提高经营效益的有效途径,因为随着业务范围的扩大,多样化的业务具有内在平衡特征,可利用内部补偿机制来稳定银行的利润收人,分散金融风险。
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商业银行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是我国商业银行适应国际金融市场竞争,应对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金融自由化浪潮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商业银行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条件下实现自身的发展和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发展混业经营的全能银行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其基本条件业已成熟。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和分离银行制度对于保证商业银行的规范运作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是十分必要的,但是这种分业只是阶段性的,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从总体上看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的基本条件是:首先,商业银行具有良好的行为规范,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商业银行的基本经营目标,但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兼顾安全性和流动性,商业银行要将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的原则作为经营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其次,具有健全的市场机制,不仅有完善的市场主体和市场体系,市场信号能够灵敏及时地反映市场供求情况,而且拥有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再次,具有完善的法律环境,拥有健全的法制体系,从法律上来规范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第四,具有强有力的宏观金融调控能力和有效的金融监管。
从目前我国情况来看,近年来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而且在继续深化,在建立现代金融体制、现代金融制度和良好的金融秩序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进展。例如,商业银行加强了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了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度、贷款审贷分离和贷款抵押担保制度,以及信贷资产质量管理责任制等,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业已进入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证券市场也逐步进入规范发展阶段;我国对宏观经济和金融调控能力和金融监管能力也在不断提高。从实施混业经营的基本条件看,尽管我国仍存在着一定差距,但在许多方面已经接近基本条件的要求。因此,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有着较大的可能性。
我国现行的《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同时,《商业银行法》第三条中规定了允许商业银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和部分保险业务。为此,我国商业银行可以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拓展以下业务: (1)开展基金业务,如基金托管业务、基金资产投资管理业务,适当时候可以设立金融产业基金,并让基金上市发行;(2)开展与资本市场有关的中间业务,如办理股票质押贷款、为券商资金往来提供清算、代理股票发行市场中申购款的收缴与结算等;(3)开展项目融资业务,如进行项目的评估和资金安排;(4)开展企业并购业务,如帮助企业诊断和评级,帮助制定兼并战略,帮助设计企业产权结构等;(5)开展代客户理财业务,如为个人理财和为公司理财提供咨询服务;(6)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如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等;(7)代理保险业务。通过上述法律允许业务的拓展,可以改善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现在已有不少商业银行开办了部分上述业务,但力度还不够,效率还不高,要进一步把工作做实做细,尤为重要的是,商业银行一定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改善现有经营模式。
近些年来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逐渐放松商业银行参与证券和保险业务经营的限制,这种状况对我国商业银行的海外银行业务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如果我国商业银行不能适应这一发展趋势将难以在国际金融市场立足,同时在我国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的情况下,如果外资银行进入我国市场,必然对我国金融机构的发展构成严重的挑战。有鉴于此,我们必须从现在开始考虑着手按全能银行方向推进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并据此完善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体制。由于形势紧迫,我国对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一些规定有必要根据当前国际经济和金融形势的发展变化进行调整,当前应当选择一些有条件的商业银行为试点进行探索,以点带面,实行混业经营,逐步推进全能银行。从我国商业银行整体情况看选择中国银行较为适宜,这是因为:第一,中国银行是我国海外业务量最大的商业银行,由于受业务范围的限制,使其在与当地银行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第二,中国银行发展面临的国际竞争压力最大,同时中国银行比较多地参与国际市场,已经具有一定的国际投资银行的经验;第三,中国银行及其所属机构运作规范,比较容易进行监管。
我国现有金融机构种类繁多,门类复杂。金融机构种类繁多,有利于形成竞争,但也过多地加大了竞争成本,尤其是分业经营的前提下,其无差异竞争成本更大,我国金融业的普遍不景气状况也就难以改变。而整合现有金融机构,实施“一行三制”或“一行多制”既可以改善这种局面,也可以实现混业经营。一方面,可以在境外多设立分支机构,并实行混业经营,发展全能银行,与此同时,则减少境内分支机构。另一方面,可以在境内重组金融机构,实行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相互并购或相互参股,并以一业为主,他业为辅,他业则以独立子公司形式存在,并分别设立账户,分别核算经营成果,分别进行风险控制,建立系统内垂直管理体系,从而防止银行资金直接进入股市,而此时的银行,成为金融集团公司,也就是综合性的“金融超市”。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如通过并购或相互参股,吸纳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甚至外资金融机构,则成为中国工商银行集团公司,下辖相互独立的四个子公司:商业银行公司、投资银行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既把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三业合一,又能在集团公司之下相互独立核算,甚至单独上市,从而成为“一行三制”或“一行多制”。中国加入WTO后,大量涌进的外资银行将都是全能银行,是“混合编队”,中资金融机构以“单兵作战”形式是无法应对的,实施“一行三制”或“一行多制”,重组现有金融机构是比较现实的选择。
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是分业监管,监管部门有人民银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分业监管的初衷是良好的,但随着混业经营成为国际金融改革趋势,统一监管也将成为一种必然。因为面对全能型的外资金融机构和即将成为全能型的中资金融机构,不能不进行统一监管。为此,应制定统一的金融安全标准和监管标准。
当金融市场变得越来越一体化时,通讯和计算机的运用使得金融风险在现行监管体系下难以集中控制和监管,这就要求更集中,或者至少很协调的监管体系。正如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格林斯潘所言:“监管体系应适应被监管对象的变化而变化。”在英国,政府已提出将9家金融监管机构合并,成立金融服务管理局,统一负责对每个金融机构和各类金融市场进行监管。日本政府则打破银行、证券活动的限制,并成立独立的金融监管厅,统一监管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大藏省则只负责监管法规的制定。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比较理想的模式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监管金融机构。在现阶段,则应加强人行、证监会和保监会之间的协调与合作,统一标准,联手行动,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同时,要完善各项监管手段,制定金融风险国内、国际预警指标体系,实现非现场检查的电子化、规范化、程序化,运用电子技术进行适时监管,及时跟踪监测,分析各类金融机构的变化,提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快速反应能力,提高监管水平和监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