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转股价格不得股票净资产
⑴ 转股价向下修正对投资者是好是坏
转股价向下修正对投资者是好是坏从以下方面考虑:
对未来公司的每股收益要有负面影响,也可能加快了债转股从而加快了流通筹码的增加,从而对股票价格有一定压制作用,对股票的持有者有一定负面影响。
对公司的发展壮大基本无影响,因为融资已经完成,额度也不会改变。
对可转债券持有人来说将有利于其更容易债转股变现。
转股价向下修正条款:是发行人拥有的一项权利,是保证可转债发行公司转股的一种手段。主要目的是保障投资人在持有期内,由于标的股票价格持续走低而无法行使转换权利,仍能在约定的野战进行转股坐果物重新设定,促使调整后的转股价接近于当时的股票价格,鼓励转债投资人选择转股来获利。
⑵ 转债转股价格
好的地方是,山鹰不用还钱,将负债变为权益,有助缓解目前的财政压力。
不好的地方是,股东多了,收益被摊薄。
利空利好差不多,对股价总体而言影响不大,稍微利空多一点点。
⑶ 转债股如何转股直接卖掉就行吗
一、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在目前国内市场,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可转债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属性,其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
当可转债失去转换意义,就作为一种低息债券,它依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如果实现转换,投资者则会获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获得股息收入。
可转债具备了股票和债券两者的属性,结合了股票的长期增长潜力和债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优势。此外,可转债比股票还有优先偿还的要求权。
二、可转债转股前后的交易
可转债实行T+0交易,即当天买入的转债可当天卖出;当天买入的转债,当天就可在收市前转股(注意,由于券商的设置可能会显示可转股数量为0,这时照样输入要转股的数量一般是可以成功的)。
转股后的当天晚上9点以后或第二天早上,转债消失,出现可转债的正股,并且股票第二天(T+1日)就可卖出。
可转债交易技巧:有的券商在你委托转股后,仍可继续卖出转债,当收市后若你的转债没有卖出或只是部分卖出,则剩余的仍可自动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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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在投资可转债时,要充分注意以下风险:
一、可转债的投资者要承担股价波动的风险。
二、利息损失风险。当股价下跌到转换价格以下时,可转债投资者被迫转为债券投资者。因可转债利率一般低于同等级的普通债券利率,所以会给投资者带来利息损失。
第三、提前赎回的风险。许多可转债都规定了发行者可以在发行一段时间之后,以某一价格赎回债券。提前赎回限定了投资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后,强制转换了风险。
如某可转债所设有条件强制性转股条款为:“当本公司正股价连续30个交易日高于当时生效的转股价达到120%时,本公司将于10个交易日内公告三次,并于第12个交易 日进行强制性转股,强制转股比例为所持可转债的35%,强制转股价为当时生效的转股价的102%。”
假设某日因该强制转股条件生效而进行强制转股时,某投资者拥有面值为1000元的可转值,而当时生效的转股价为4.38元,则该投资者被强制转股所得股票数量为S,S=P'/R'的取整部分,
P'为被进行强制转股的可转债数量=(1000×35%)四舍五 入后所得的整数倍=400,R'为强制转股价=4.38×102%≈4.47,S=400/4.47的取整部分=89(股),不够转成一股的零债部分以现金方式返还,返还数量C=P'-S×R'=400-89×4.46=3.06元。
最终,这次有条件强制转股结束后,该投资者股东帐户上该种可转债和股票的增减数量为:减400元面值的可转债,增89股相应的股票;现金帐户上增加3.06元。
⑷ 可转债能降低每股净资产吗
是的
因为股份会增加
⑸ 债转股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债转股坚持市场化方向
债转股坚持“银行、实施机构和企业自主协商”的市场化方向,形成几个市场主体间自主决策,风险自担,收益自享的相互关系。
华泰证券指出,与“政策性”债转股的差异体现为政府的“不强制”和“不兜底”。
“不强制”指的是,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不干预债转股市场主体具体事务,不得确定具体转股企业,不得强行要求银行开展债转股,不得指定转股债权,不得干预债转股定价和条件设定,不得妨碍转股股东行使股东权利,不得干预债转股企业日常经营。
“不兜底”指的是,如果形成损失,政府不承担损失的兜底责任。
华泰证券判断,未来债转股的规模不大,将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渐扩大规模,转股主体将以资产负债率高的大中型国企为主。
实施方式确定为银行“先售后转”,实现风险隔离
《指导意见》将实施方式确定为“先售后转”,即银行不直接转股,而是先将债权转让给实施机构,再由实施机构转股并持股经营。这也是近期部分案例所采用的方式,可避免银行自持股份所带来的风险集聚、资本消耗过大等问题,并且均在现有法律和监管体系下完成,不用修改法律法规。
国泰君安研究称,对于银行来说,这样可实现风险隔离,但其缺点是若转让给外部实施机构时,折扣可能较大,银行会确认较大的损失,账面上与将不良资产转让给AMC类似,且不能分享后续的转股后的收益。但如果转让给银行自己旗下的子公司,则能避免上述问题,因此会提升银行的积极性,预计会成为银行债转股的主流模式。
禁止将“僵尸企业”列为债转股对象 以银行发放贷款为主
《指导意见》指出,禁止将下列情形的企业作为市场化债转股对象: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有可能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
转股债权范围以银行对企业发放贷款形成的债权为主,适当考虑其他类型债权。转股债权质量类型由债权人、企业和实施机构自主协商确定。
申万宏源称,这跟8月那次意见提到对钢铁煤炭企业开展债转股略有不同,对债权进一步界定。
债转股规模未来或不大
华泰证券称,对于债转股的规模,预计未来的规模不大,将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渐扩大规模。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协调,以及政府对规则的制定、政策的完善都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银行、实施机构和企业三方想撮合成一个大家都接受的转股价格也并非易事。
华泰证券判断,对于转股主体,将以资产负债率高的大中型国企为主。对于转股企业,《意见》明确了“三个鼓励”:鼓励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包括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困难但仍有望逆转的企业;因高负债而财务负担过重的成长型企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成长型企业;高负债居于产能过剩行业前列的关键性企业以及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企业
⑹ 可转债的转股价格是固定的吗
不是的。一般有几种情况,会导致转股价改变
一、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转股价调整公式为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A*k)/(1+k);
两项同时进行:P1=(P+A*k)/(1+n+k);
派息:P1=P-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D+A*k)/(1+n+k)。
其中:P为初始转股价,n为送股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
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息,P1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二、触发转股价向下修正条款,公司董事会提出了向下修正议案,并且得到股东大会的通过。例如新钢转债募集说明书里面就有这样一条
7、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本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中有10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
案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
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
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
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⑺ 我就想知道半年后债转股,股价必须要到多少
债转股是上市公司的一种改变投资的模式,对于上市公司股票的价格会有一定的影响,我是一个理财师,对于债转股对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我有自己的看法,因为债转股有不同的 性质,所以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涨跌要看是什么情况,下面内容您参考:
第一、上市企业债转股属于在盈利模式的一种转化,也就是说这个上市企业的债转股一直表现比较不错,上涨的势头一直保持到债转股开始,那么这样的上市企业的股票会因为债转股上涨。
第二、我们遇到的债转股,一路下跌,而且上市企业并没有任何的措施补救,最后这样的债转股一旦开始实施,那么这个上市企业的股票价格自然会下跌,而且一般下跌的幅度会很大。
第三、我们还要看上市企业债转股的规模有多大,最主要的影响就是股份的增加和流通量加大必须有一个比较平衡的比例,我认为一般为三比一是比较合理的,所以超出这个数据就要小心一些了。
第四、债转股的上市企业要看债转股的情况,要看企业在债转股以后的每股的净资产是不是在合理的范围,另外看看利润率相比原来下降多少,如果比率下滑可以达到百分之二十五的话,那么建议远离。
第五、大家还需要注意的是债转股的上市企业的股票净值,因为这个股票净值会受很多因素影响,一旦上市企业的债转股上市,会加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影响,那么如果净值下降超过百分之十五以上,必须小心了。
综合上面的分析,我们要指出债转股本身还是利空占多一些,因为债转股里面还包括,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的一个情况,所以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行为会影响股票的实际价格,那样的话,股票就会被债权人派发,上市企业股票价格会一落千丈!
⑻ 债转股怎么计算
所谓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控股(或持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
计算方面,他山之玉,你参考下
工行股价3.82元,债108.2元,转股价3.53元
一张债能转多少股:100/3.53 =28.3286股,每股3.82元, 一张债转为股后折合价值:28.3286x3.82=108.2元
(正是现在的债价)
所以没有套利空间。
转债价格=(100x股价)/转股价,100是默认的转股价
如:工行债108.2元=(100x3.82股价)/3.53转股价
高溢价说明转债定位高,风险相对较大。此时没必要猜测今后走势,而应把避险放于首位,得出结论,不介入是明智的.可转债的价格在120元以下的前题下,当转股溢价率小于5%,几乎无风险,建议买入;转股溢价率处于5%-10%之间,风险较低,建议增持;转股溢价率处于10%-15%之间,存在一定风险,观望;而转股溢价率15%以上,风险较高,不参于,可等待股价的修正。当转债价格过高时,与基础股票之间几乎无差异,不在此列。稳健型投资策略,公司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转股溢价率绝对值不高,已进入转股期的可转债。该类可转债的特点是股性强,价格上涨空间较大,风险相对较小。防御型投资策略,公司股价具有一定的发展前景,绝对价格不高的可转债,这类可转债的特点是债性较强,抵抗风险的能力较强,同时若基础股票价格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其也可获得可观的投资收益。
以110227赤化转债为例,11月14日赤化转债收盘价是115.48元,600227正股赤天化收盘价是7.23元,初始转股价:24.93元,最新转股价:6.94元
转换价值=100/6.94×7.23=104.32
转股溢价率=(转债当前价格-转换价值)/转换价值×100%=(115.48-104.33)/104.33=10.68%.也就是说目前正股再涨10.68%,转债和正股才是完全同步波动.
特别注意可转债一般都有提前赎回条款。持有转债的投资者要对此密切关注,当公司发出赎回公告后,要及时转股或直接卖出可转债,否则可能遭受巨大损失。因为公司一般只按超过面值极小的幅度(一般不超过105元)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债券,,而满足赎回条件的转债一般在130元以上,有的甚至高达200元以上!07年8月份的上海电力转债就有包括三家基金公司在内的投资者因没有及时转股,致使总损失额高达两千万元以上
⑼ 转股价能低于净资产吗
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在募集说明书中事先约定,应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没有不得低于净资产一说。
证券法对发行可转债的要求,除了满足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还需要满足自身的特殊条件,一共十几条。对于公开增发普通股的增发价格规定是“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也没有不低于净资产一说。在证券法对股票发行价格的规定是不得低于面值,即不得低于1元,可以溢价,不得折价,但这也没有不得低于净资产一说。有一种情况“不得低于净资产”的说法是正确的,即如果净资已经低于1元。然而,这样的股票是不可能发行可转债的。
⑽ 可转债到底要不要申购
可转债的前提也是需要申购,如果不申购就没有办法转债;对投资者来讲,转股价越低越好,正股股价越高越好。
若大量上市公司将融资渠道改为发行可转债,市场可转债已经出现破发,且由于可转债近期走势较弱,建议客户谨慎参与可转债申购,即使申购也需注意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和股票质地。
若市场上出现部分投资者盲目申购后又弃购的现象,可转债行情的寡淡、投资者的观望、弃购频现,种种压力传导到发行人与承销商,发行难度增加,承销商包销风险陡增。
购买可转债的价格统一是100元。假设转股价是10元,转股的话我可以转成10股,接下来大家注意,如果此时股价是12元,转成股票之后市值就变成了120元,等于有20%的股权收益。
但假如股价低于10元,转股是亏损的,就不会转股。但上面说了上市公司的立场,其不想把真金白银拿出来还钱,想把股份拿出来给购买者当股东,所以就会下调转股价。
以上述例子为例,如果该股票的股价在8.5元以下连续10~15个交易日的时候,公司就有权下调转股价。
下调的转股价不得低于最近一期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如果转股价已经低于每股净资产,就不能向下修正了,再有上市公司分红或增发会按照公司自动下调转股价。
(10)债转股价格不得股票净资产扩展阅读:
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
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