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㈠ 沪港通税收政策有什么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证监会联合下发《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和《关于QFII和 RQFII取得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9号),明确了沪港通试点涉及的所得税、营业税和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等税收政策以及QFII、RQFII所得税等政策问题。这些税收政策对促进中国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和健康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自2014年11月17日起至2017年11月16日止,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3年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自2014年11月17日起,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沪港通买卖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买卖、继承、赠与上交所上市A股,按内地现行税制规定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内地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同时对其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根据现行税制规定予以明确。此外,自2014年11月17日起,对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㈡ “沪港通”买卖股票涉及哪些税收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证监会联合下发《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和《关于QFII和 RQFII取得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9号),明确了沪港通试点涉及的所得税、营业税和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等税收政策以及QFII、RQFII所得税等政策问题。这些税收政策对促进中国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和健康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自2014年11月17日起至2017年11月16日止,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3年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自2014年11月17日起,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沪港通买卖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买卖、继承、赠与上交所上市A股,按内地现行税制规定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内地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同时对其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根据现行税制规定予以明确。此外,自2014年11月17日起,对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㈢ 内地和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深港通买卖股票取得的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规定:“三、关于内地和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深港通买卖股票的增值税问题
1.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深港通买卖深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差价收入,在营改增试点期间免征增值税。
2.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深港通买卖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差价收入,在营改增试点期间免征增值税。
3.对内地单位投资者通过深港通买卖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差价收入,在营改增试点期间按现行政策规定征免增值税。
......
六、本通知自2016年12月5日起执行。”
㈣ 深港通 深股通什么区别
深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香港经纪商,经由香港联合交易所在深圳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买卖深港通规定范围内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深港通,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的简称,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建立技术连接,使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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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港股通和沪港通的区别,深港通好还是沪港通好
首先,两者规模、数据机理上会有些许不同
因上海、深证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在风格上存在天然的差异,沪港通和深港通在影响及作用机理上会有些许不同。
首先,深圳交易所股票数量占据了整个A股上市公司的60%,包括深圳主板、中小板以及创业板,与上证股票相比,深交所股票平均市值更小,交易及活跃度水平更高;
其次,从两市公司市盈率和市净率的走势可以看出,自09年之后深证股票估值水平大幅超越上证,当前深证股票平均市盈率大概是上证的两倍;再者,15年以来上证380的换手率普遍低于深证成指和中小创新指数,尤其是中小创新指数在活跃度上要显著领先;
最后,通过对比沪股通和深股通标的股票的差异,明显看到深股通标的中小盘股比例明显提升,以深港通方案获批当天收盘价格计算,满足深股通北向标的股中一半以上的股票市值都集中在60-200亿。
由此,在未来扩容后,深港通与沪港通的交易特征可能会出现显著分化,二者将形成优势互补的格局。
其次,深港通与沪港通成互补
市场各方都在静待深港通的开通。此前,港交所总裁李小加曾披露,监管层倾向于11月中下旬以后的某周一开通,且尽量不靠近圣诞假期。安信国际证券(香港)有限公司研究总监韩致立透露,11月28日、12月5日将是开通的热门日期,对应公布时间为11月12日至13日及11月19日至20日。
尽管此前深港通备受关注,但境内投资者对其依旧有所陌生。香港交易所中国客户关系及市场推广部助理副总裁张晓夏表示,深港通是在沪港通的政策框架下推行的,其监管制度、结算和交收等制度和沪港通完全对应、配套。但与沪港通相比,深港通有两大突破:一是取消总额度限制,仅保留每日额度;二是涵盖标的得以扩容。
张晓夏解释,沪港通作为互联互通的第一个机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保证大陆与香港两地市场不会出现太大程度的冲击,我们为其限定了总额度。但对于海外投资者而言,他们在进行中长线布局时总有一个顾虑,即如果在布局中,这一总额度用完了该如何处理?政策上能否批复新的额度,始终是一个风险。深港通取消总额度限制,让海外资金和内地资金更为顺畅的进入到对方市场中。深港通的开通将两岸三地的三大交易所联系起来,使其成为一个事实性的共赢交易市场。
对于海内外投资者而言,深港通下有了更多的投资标的,这与沪港通形成有效互补。
第三,对港股的影响力,深港通>沪港通
( 1)人民币及A股背景的转变,引发资金南下潮:沪港通于2014年推出,相对2014年,目前的人民币贬值压力明显加大,而当前也没有A股的疯牛行情。加上港股处于估值洼地,以及港元与美元挂钩而美元作为避贬值的安全岛,资金南下的意欲明显增加。
( 2)互联互通将包括ETF品种: ETF作为一个便利的投资产品,极具吸引力,尤其对一些不太熟悉市场的投资者。香港的ETF投资产品非常丰富,ETF的纳入将能吸引更多资金南下,发行机构也会加大力度在港推出相关ETF产品。
(3) 后续会有更多互联互通措施:如李小加所指,深港通开通,完成了港交所市场的股票通,之后会进一步完善、增量、扩容。今后,将向其他的股票通、一级通、衍生通、商品通、债券通不断的进军。
(4)海外资金加入追逐。深港通获批推出,将催化外资加速抢滩港股,毕竟港股估值偏低。6月下旬起,港元一直保持强势(在强方兑换保证区域徘徊),一定程度反映海外资金的流入。
以上就是深港通与沪港通的区别,但就目前而言,“深港通”的总体方案设计仍然遵循了沪港通的基本原则,来自两市公司风格及板块差异的影响在短期可能不会得到充分体现。
㈥ 香港与内地资本市场互联互通3周年是真的吗
“沪港通”本周即将迎来三周年,香港交易所14日公布了过去三年香港与内地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的主要交易数据。数据显示,随着两地投资者对互联互通机制的了解加深,“沪港通”与“深港通”成交稳步增长,越来越多的内地投资者利用“港股通”进行海外资产配置。
北向的“沪股通”和“深股通”成交也日渐活跃。截至今年10月31日,“沪股通”和“深股通”累计成交40550亿人民币,为内地股票市场带来了3263亿人民币的净资金流入。截至2017年10月31日,香港和海外投资者合计持有沪市股票3103亿人民币,深市股票1814亿人民币。
㈦ 最近新闻有讲到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我们公司也想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
(1)是否缴纳所得税需区分所得类型视具体情况而定。
转让差价所得需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 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股息红利所得视情况而定:财税〔2014〕81号第一条第(四)款规定,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但同时又规定: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
(2)缴纳方式:企业对取得的投资收益需自行申报纳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 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第一条第(四)款规定,H股公司对内地企业投资者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纳税款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
内地企业投资者自行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对香港联交所非H股上市公司已代扣代缴的股息红利所得税,可依法申请税收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