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以经济手段调控股票市场
❶ 国家对市场调控有哪些具体手段
政府可以通过经济、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市场价格的形成、运行和市场价格变动进行调控和干预,以保证价格机制有效地发挥作用。与此同时,也可以通过信息发布引导社会心理预期,通过新闻等社会监督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政府具体的调控手段有以下几种:
(1)经济调控手段。经济调控手段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使用的重要调控手段之一,它是指政府根据价格形成的内在规律和市场供求规律,调节商品的需求和供给,影响价格形成的各种要素,从而达到调控市场价格的目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调控手段主要有:货币政策;财政政策;投资政策;进出口政策;重要商品储备制度;价格调节基金制度。
(2)法律调控手段。法律调控手段是用法律规范来调整价格关系,使价格的制定、调整、实现、争议及裁决等行为法制化。用法律调控手段调控价格主要是规范价格调控的形式;规范价格调控和干预的权限;规范价格行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价格监管机构的设置、职权、责任;规范价格违法行为的检查与处罚方法;规范价格调控手段和措施的运用。
(3)行政调控手段。行政调控手段是指政府用行政命令方式,对商品价格的形成、变动所进行的直接管理。行政手段主要有:对少数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调价备案制度以及集中定价权限和冻结价格。
❷ 公共经济学论述题政府如何运作经济手段调控经济
1. 财政政策,包含税收、转移支付、财政补贴、直接投资。
2. 货币政策,包含准备金率、利率、公开市场操作。
3. 各种政策必须配合使用,才能发挥好的效果。
供参考。
❸ 政府调控价格有哪些手段
政府调控市场价格可以通过经济、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市场价格的形成、运行和市场价格变动进行直接或者间接的干预和约束,以保证价格机制有效地发挥作用。与此同时,也可以通过信息发布引导社会心理预期,通过新闻等社会监督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1)经济调控手段。经济调控手段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使用的重要调控手段之一,它是指政府根据价格形成的内在规律和市场供求规律,调节商品的需求和供给,影响价格形成的各种要素,从而达到调控市场价格的目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调控手段主要有:
①货币政策。在经济运行的不同阶段,政府运用货币政策,调节货币供应量和货币使用方向,从而调节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促使其平衡,实现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货币政策是稳定价格总水平最有力的手段。
②财政政策。国家财政税收负有稳定经济的使命,又通过公平税负和鼓励竞争,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经济效益提高和经济平稳发展的重要作用。在市场有效需求不足情况下,政府可通过增加财政支出,带动对社会商品和服务的购买,克服市场疲软引起的就业不足和经济衰退。在市场需求过旺引起价格总水平不断上升的情况下,可通过减少政府财政支出,减少对社会产品和服务的需求量,以促进供求平衡,平抑价格。
③投资政策。投资需求是影响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平衡的重要因素。政府可以根据情况,适时运用投资政策,通过调节投资总规模,促进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基本平衡,从而实现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④进出口政策。在市场供不应求的情况下,政府可以通过采用限制出口、扩大进口的政策手段,缓解一些商品的国内市场供不应求矛盾;在市场供过于求的情况下,政府可以采取限制进口、鼓励出口的政策手段,缓解一些商品的国内市场供大于求矛盾,从而可以达到稳定国内价格总水平的目的。
⑤重要商品储备制度。所谓重要商品储备制度,是政府为平抑或稳定某些重要商品市场价格水平,建立起这些商品的调节性库存,通过吞吐库存来调控市场价格的管理制度。政府选择储备的重要商品,一般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对国计民生有重要影响;二是经常存在着交替出现的供求不平衡矛盾,即有时供不应求,有时供过于求;三是产销数量较大;四是商品的长期存储在技术上比较经济。一般来说,符合这些条件的重要商品主要是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农副产品,如粮、棉、植物油和糖等主要农副食品,以及原油、重要稀有金属等战略物资。重要商品储备是为政府调控市场价格服务的。当重要商品的市场供给出现较大缺口,价格暴涨时,要适时抛售储备商品,增加市场供给,平抑市场价格;反之,当供大于求、价格下滑时,政府要适时入市收购,转入储备,增加市场需求,遏制价格过度下滑。
⑥价格调节基金制度。所谓价格调节基金,是政府为了平抑市场价格,用于吞吐商品、平衡供求或者支持经营者的专项基金。1988年国务院在《关于试行主要副食品零售价格变动给职工适当补贴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了要在全国城市中建立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要求,目前全国多数城市都建立了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制度。《价格法》确定了价格调节基金的法律地位,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可以“设立价格调节基金,调控价格,稳定市场”。价格调节基金是针对某些容易发生市场价格波动、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商品的调控而设置的。这些商品主要有粮、棉、油、肉、蛋、菜、糖等农副产品。目前我国已建立的价格调节基金主要有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粮食风险调节基金。价格调节基金主要用于:一是扶持商品生产。包括对所调控商品的生产基地建设的资金支持,对生产者的收购奖励或补贴。二是对流通企业的政策性差价补贴。三是支持市场建设。对有利于价格调控而建立的某些商品的批发市场和直销市场建设,政府可以用价格调节基金支持。
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经过多年的摸索,在运用经济手段调控市场价格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而且把许多做法制度化、法制化。德国的《经济稳定与增长促进法》明确规定,稳定市场价格是国家四大经济目标之一;成立独立于政府的联邦银行,把保证货币稳定作为其第一位任务;严格限制财政赤字,规定财政赤字不能靠银行发钞票弥补,只能到资本市场上借贷;规定实际工资增长不超过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保持对外贸易和国际收支平衡等。美国很早就运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调节社会总需求。当经济衰退、价格下跌、不利于经济复苏时,实行扩张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当经济高速增长、通货膨胀加剧时,采取紧缩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通过控制货币供应量的增长率来调节市场价格。在日本,为了控制通货膨胀,政府通过削减支出、增税等财政政策,避免使过热的经济进一步升温。日本银行则通过提高法定利率和控制货币供应量,控制或延缓企业设备投资。在保障供给方面,始终把提高劳动生产率放在首位,重视运用进口手段调节国内价格,加强能源等重要物资的储备。实行价格调节基金制度,防止价格暴涨暴跌,也是国外不少国家采取的有效办法。如日本建立了蔬菜供给安全基金制度,基金来源为国家财政补贴、地方财政补贴和参加基金组织的菜农交纳的基金,三项来源的比例为4:1:1,用以平抑蔬菜价格的剧烈波动,保护消费者和生产者利益。
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一般都利用价格政策对农业生产和市场销售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农业是一种特殊的产业,由于完全的市场调节不利于农业的发展,客观上需要国家采取一定的政策进行调节。而在各种政策中,价格又是一种既灵活又有效的调节机制。因此,世界各国包括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都没有放弃国家对农产品价格的干预,而且这种干预甚至在不断完善的基础上还时有加强。这些干预更多的也是采取经济的手段。
(2)法律调控手段。法律调控手段是用法律规范来调整价格关系,使价格的制定、调整、实现、争议及裁决等行为法制化。从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离开法制的市场经济,即缺乏竞争规则和秩序的市场,必将造成市场和社会生活的混乱。因此,价格的管理和调控也必须通过立法,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通过立法把行政的和经济的调控手段规范化,并保障其在价格调控中有效地运用。价格调控的经济和行政手段一旦取得了法律的形式,便在更高的形态上对价格进行着间接调控,具有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因而,价格调控的法律手段在世界各国都得到了不断充实和完善.依法行政得到广泛普及。
用法律手段调控价格,主要是规范价格调控的形式;规范价格调控和干预的权限;规范价格行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价格监管机构的设置、职权、责任;规范价格违法行为的检查与处罚方法;规范价格调控手段和措施的运用。
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反对价格欺诈和价格垄断,都根据本国国情制定了有关的价格法规,严格依法行政。这些法规一般都规定:禁止同行业间共谋价格垄断;禁止企业实行有害竞争的价格歧视;禁止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欺骗性定价;保护公平贸易等。如原联邦德国制定的《反对限制竞争法》,其主旨就是“国家有责任维护竞争秩序”,并设有反垄断机构。禁止企业之间在价格、质量和产量问题上达成垄断市场的协议;规定凡是出现“支配市场现象”,即某一家企业控制了l/3的有关市场、年销售额在2.5亿马克以上者,或3家及3家以下的企业集团控制了50%或更多的市场,以及5家及5家以下的企业控制了2/3或更多的市场、年销售额各达l亿马克以上者,均受法律的禁止。此外,德国在维护竞争秩序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有:《反对不正当竞争法》、《调节一般业务条件法》、《折扣法》和《关于附加赠送物品条例》等。美国在反垄断方面制定了《反托拉斯法》。日本也制定了《关于禁止私人垄断以及商品公正交易法》和《市场法》。
由于我国目前仍处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法制不健全。要用法律手段调控市场价格,当务之急是要加快立法步伐,尽快制定反价格欺诈、反价格垄断、反价格歧视等方面的法规规章。
(3)行政调控手段。行政调控手段是指政府用行政命令方式,对商品价格的形成、变动所进行的直接管理。政府通过行政手段控制市场价格的变动,是政府经济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不管是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还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都是如此。其区别只在于调控程度和范围不同而已。行政手段主要有:对少数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调价备案制度以及集中定价权限和冻结价格。
目前,我国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的价格已经减少到13种(类),地方政府直接管理的价格种类也在逐渐减少。应当看到,政府直接管理价格的种类虽然少了,但是管理的任务却没有减少。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直接管理价格的客观要求提高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管好这些价格,还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要建立政府定价集体审议制度和专家审价制度,要通过完善政府定价决策听证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定价的透明度和科学性。
我国的价格改革经历了二十多年,目前,绝大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已放开由市场竞争形成。在正常情况下,经营者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变化,自主制定价格,政府对经营者定价不加干预。但如果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特殊原因,造成某些商品严重紧缺,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价格总水平出现剧烈波动,使国家、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遭受损失,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时,政府可以采取行政手段对部分价格进行干预。主要手段是: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最高限价与最低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或调价备案制度。必要时,还可集中定价权限,以及部分或者全面冻结价格。
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对价格并不是全部放开不管,在对一些特定对象提供服务时,都不同程度收取一定的费用,尽管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差异较大,但在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上基本一致。这些国家政府部门收费均以法律为依据,收费项目由法律规定,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由主管行政部门制定。美国联邦政府部门提供特定服务收取费用时,要经过美国国会的授权。如美国国会1996年通过的《新移民法》授权国务院和移民局在移民大抽签中向申请人收费,以作为处理移民大抽签的经费。德国政府部门收费的根本法律依据是《联邦管理费用法》,每种具体收费的法律依据都以《联邦管理费用法》为基础,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根据《联邦管理费用法》的规定,各级政府机关收费要由有关行政机构先提出立法草案,报同级议会立法机构讨论通过,形成正式法律,行政机关才能执行。在日本所有的政府机关收费都有严格的法律界定,各项收费制度不仅在形式上要以法规、告示或命令的方式颁布,在项目设定时也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整个行政收费管理是建立在国家法律基础上的行政行为。依照国际惯例和我国国情,我国的《价格法》也规定对行政机关收费实施相应的管理。
❹ 政府对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有直接调控和间接调控两种方式,直接调控实质上是一种( )的调控方式
正确答案:AD
理由:宏观直接调控是指政府通过行政管理的手段直接调控企业等微观经济单位的经济活动以直接配置资源。政府以行政手段直接干预资源配置肯定会限制微观经济主体的自主性和市场机制自发作用。
❺ 政府宏观调控经济的手段有哪些
首先通过调控市场商品的价格;其次向市场投放一些国家储备的商品;再者可以通过印制货币的形式来调控经济。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的宏观调控政策。
一、通过调控市场商品的价格
首先可以通过调控市场商品的价格,通过出台一些相关的政策,而后让市场的相关部门去执行,从上而下让各个企业执行此市场商品价格 的标准,而后在政府宏观的政策调控下,市场商品的价格就会恢复到一个正常的价格,因为有一些商品的市场价格偏高或者偏低,会导致其严重影响市场价格的稳定性。
注意事项:政府通过各种形式去调控宏观的经济水平,目的就是为了通过这种形式可以这种调控形式可以使得市场的经济水平恢复正常,因为市场的经济水平一旦异常的情况下,意味着很多的行业都会随萎靡,国家的发展也会受到阻碍。
❻ 中国政府怎么干预股票市场
从理论上讲,政府干预经济,主要是为了纠正市场失灵。自由经济理论的假设前提是,信息对称,市场出清。在此基础上,自由放任的市场机制可以让经济自动实现均衡发展。但是,在现实中,由于存在经济主体获取信息的成本,信息不可能完全对称,市场也无法彻底出清,因此,单纯的自由市场机制不可能让经济自动实现均衡发展。经常出现的商品供不应求或供大于求就是具体表现。由于市场机制调节经济活动的缺陷已经从理论上证明是客观存在的,再加上20世纪30年代经济危机的爆发等,这些都使得市场调节“万能论”的观点及政策主张受到强烈冲击,有关宏观经济调控的各种理论和政策应运而生。目前,各国已经基本形成共识,即宏观经济调控也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中一个必不可少的有机组成部分。
就股市来看,政府干预也是有意义的。例如,作为一向标榜自由市场经济原则的最发达国家之一,美国对于股市危机也不是坐视不管的。早在1929年美国股灾发生后,美国总统罗斯福上台后的第三天,就“关闭”了当时还在营业的所有银行,禁止黄金出口,中止了一切外汇交易。三天之后,罗斯福又签署了《银行紧急状态法案》,使银行的休假时间被无限期地延长。2001年“9·11”事件发生之后,美国也采取了一系列干预股市的措施,例如,总统布什亲临华尔街视察讲话以恢复投资者信心,暂停股市交易,支持商业银行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回购本公司股票,连续降息等,以保证股市的正常运行。日本、中国香港等国家或地区,也都有政府干预股市的成功范例。
那么,政府该如何干预股市呢?显然,政府干预股市,不应该按照计划经济的方式对股市供求强行进行行政管制,也不应该完全依照自由市场的逻辑让其放任自流。在过去的十余年中,在股市低迷时,我国政府曾经多次借助“有形之手”的作用,以政策托市;也曾试图强化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完全依靠市场机制自由调控市场。但是,实践证明,两者的效果都不够理想。这些说明,过度的行政干预和完全的自由放任,都不能成为推动股票市场乃至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举措。政府要做的应该是,通过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加强监管,对上市公司、证券公司、交易主体等实施全方位的监管,为市场创造良好的运营环境,从而实现风险逐步缓释、避免风险高度积累、充分发挥股市有效配置资源的目的。当然,这并不排除在股市出现崩溃时,政府会采取非常手段来控制局面。
在我国,如果股市出现问题,政府不可能坐视不理。但是,在一个高效、健康的股票市场中,股票的价格、回报及波动性,在宏观上和长期内主要应受实体经济状况的影响,其对政策的反应也是适度的。因此,政府对股市的干预,主要体现在致力于为股票市场提供良好的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如加强监管、严格执法。至于和大白菜性质相同的作为商品的股票价格之高低,不断经历风风雨雨的股民自会有判断,股民也必然要承担股票价格涨跌的风险,也就是所谓的“买者自负”。此外,有一点需要澄清的是,作为调控经济重要手段的货币政策工具,其调控的目的不是股价,而是通货膨胀。因为如果投资者预期通货膨胀加速的话,评级较高的债券的投资地位就会下降,投资者会大量地购买股票,并将其作为一种保值的方法,从而刺激股价的上涨。因此,以央行为代表的政府部门,应公开明确宣布将通货膨胀作为货币政策的唯一目标。至于资产价格(以房价和股价为代表),无论理论研究还是发达国家的经验都表明,其与物价指数密切相关。所以,当货币政策工具目标锁定通货膨胀的同时,其实也瞄准了资产价格。
❼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调控的手段有哪些
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包括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道德手段。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而计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调整的主要手段.国家对市场经济干预、控制的手段以及干预的深度、广度,既与国情有关,也与市场经济发育成熟的情况有关。市场经济发育越是成熟,市场机制越是健全,市场体系越是完善,市场经济本身顺利运转的能力越强,国家对市场经济直接干预越少,与此相反,直接干预的越多。西方发达国家一般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对市场进行干预。经济手段主要一般有四个方面,财政调节、信贷调节、价格调节及汇率调节。1、财政调节,是指用财政政策来调控国民经济,具体地说,就是用扩张性财政政策和紧缩的财政政策来调控。但是我国去年使用的是稳健的财政政策,也就是经济学意义上的中性财政政策。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积极的财政政策功成身退,政策转型实属必然”。2、信贷调节,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政府管理金融的机关,通过银行的信贷活动影响企业和个人的经济行为,调节经济关系。一般情况下,当企业紧缩投资,可能降低经济增长速度时,政府应采取放宽贷款的措施;而当企业投资过热,增长速度可能超过国力,当供给过多时,政府则应压缩投资信贷额来抑制投资。3、价格政策,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就是运用价值规律进行的调节,而且是以健全合理的价格机制和价格管理体制为前提,注重价值规律的调节。4、汇率政策,是指通过调节汇率来影响本币与外币的兑换关系,进一步影响国际经济关系和国内经济关系。我国多年来一直通过汇率政策保证人民币的稳定与坚挺。亚洲金融危机之时中国依然顶住压力,做到人民币币值的稳定。经济手段归纳起来有两方面的功能,即松和紧。松是指促进银根松动的措施,如减税,增加财政支出,增加信贷支出等;增是指使银根紧缩的措施,增税,减少财政支出和信贷支出等。这些都是我国在不同的经济时期,实现宏观调控的不同经济手段。我国目前的市场还是非常不发达的初级市场,也可叫做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宏观调控的手段应适应中国国情,除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财政及信贷等方面的调节外,还应注重必要的法律手段、计划及必要的行政手段。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和调控经济,就是通过法律规范等行为准则规范经济活动主体行为和政府部门管理经济的程序,以规范经济活动,保护经济正常运行。国家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的实现方式主要应有相对于微观市场经济而言的间接和直接两类。间接方式主要是通过计划、利率、价格、财政、税收等手段来引导宏观经济的发展方向,结构,速度等,从而间接作用于和规范微观市场经济各主体的行为,如各种经济引导法法律规则;而实现宏观调控的直接方式则是通过以法律形式制定微观市场经济运作中对各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的监管规则而直接作用于微观市场经济关系,比如反垄断法律规则,各专业市场的主体行为规则等。我国宏观调控的法律主要是经济法,并有专家称经济法就是中国的宏观调控法。计划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主要是指国家行政部门依照法律对经济活动主体进行管理。计划经济里也有市场,市场经济也有计划,这已是普遍得到认可的观点。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制定宏观指导计划,已是我国宏观调控中不能或缺的一个重要部分。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行政手段的运用已逐步减弱。但是我国市场经济并非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而是政府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行政手段的运用并非人们的主观偏好,而是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客观要求。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离不开行政手段,但不是无限制的滥用行政手段。是政府凭借政权力量,运用行政手段对经济活动进行必要的干预。参考资料:雅虎知识堂
❽ 政府宏观调控经济的手段有哪些
1、the meaures of macro adjustment and control,宏观调控手段分为: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包括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
2、调控手段划分:
①经济手段有时是政府制定的经济政策影响;
②法律手段有时是政府制定的经济法规;
③行政手段则是政府发布的经济命令。
④经济手段:这是指政府在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借助于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经济杠杆是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价值形式和价值工具,主要包括价格、税收、信贷、工资等,通过媒体宣传,达到调控目的。
⑤法律手段:这是指政府依靠法制力量,通过经济立法和司法,运用经济法规来调节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以达到宏观调控目标的一种手段。通过法律手段可以有效地保护公有财产、个人财产,维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各个经济组织和社会成员个人的合法权益;调整各种经济组织之间横向和纵向的关系,保证经济运行的正常秩序。
⑥法律手段的内容包括经济司法和经济立法两个方面。经济立法主要是由立法机关制定各种经济法规,保护市场主体权益;经济司法主要是由司法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制度、程序,对经济案件进行检察和审理的活动,维护市场秩序,惩罚和制裁经济犯罪。
⑦行政手段:这是依靠行政机构,采取强制性的命令、指示、规定等行政方式来调节经济活动,以达到宏观调控目标的一种手段。行政手段具有权威性、纵向性、无偿性及速效性等特点。社会主义宏观经济调控还不能放弃必要的行政手段。因为计划手段、经济手段的调节功能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如计划手段有相对稳定性,不能灵活地调节经济活动;经济手段具有短期性、滞后性和调节后果的不确定性。当计划、经济手段的调节都无效时,就只能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尤其当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失调或社会经济某一领域失控时,运用行政手段调节将能更迅速地扭转失控,更快地恢复正常的经济秩序。当然,行政手段是短期的非常规的手段,不可滥用,必须在尊重客观经济规律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加以运用。
3、经济手段中的政策:
税收政策、信贷政策、利率政策、汇率政策、产品购销政策、价格政策、扶贫政策、产业政策等。如:国家恢复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律手段如: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在2000年春节热销商品中查获假冒伪劣“五粮液”“剑南春”酒,承德“露露”“大白兔”奶糖等假冒伪劣商品价值200多万元. 行政手段如:政府下令关闭污染严重的小煤窑、小油田等。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02-02,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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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政府用哪些手段让股市涨跌
1、降准降息
2、国家直接出资购买股票维持股价
3、暂停IPO
4、限制股指期货做空
以上是国家常用的干预方式,但是只能维持一时,大趋势是没人能操纵的
❿ 政府如何调控经济
政府通过实施宏观调控的方法来调控经济。
宏观调控是对整个市场经济的调控,调控的领域自然是整个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具体方法有颁布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基本法律、制定临时措施法、颁布指引性政策和实施优惠政策、提供信息服务和劝导服务和惩罚违法行为予以纠偏。
(10)政府以经济手段调控股票市场扩展阅读:
中国政府调控经济的事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较好地实现了保持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的任务。
在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时,通过及时有效的宏观调控,较好地抵御了外部冲击。在应对上世纪90年代末期亚洲金融危机冲击中,我国在坚持人民币不贬值的同时,采取努力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增长的政策,保持了国内经济的健康稳定增长,同时对缓解亚洲经济紧张形势、带动亚洲经济复苏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袭来,我国及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迅速实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一揽子计划,扭转了经济增速过快下滑态势,在世界率先实现经济增长企稳回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