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市场的自律性组织
1. 股市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一、市场主体:包括股票发行人和股票投资人。股票发行人指按照《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具备发行条件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企业、各类金融机构、各种社会基金、外国投资者等。在我国现今的股市上,个人投资者占有绝对比重,约90%以上;而外国投资人只能投资于B股--境内外资股。
二、证券交易所:是提供证券集中竞价交易场所的机构。目前,中国有两个证券交易所,即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交易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三、中介机构:指参与到股票发行、交易过程中的有关机构,主要包括:证券承销商和证券经纪商;证券交易所以及证券交易中心;具有证券律师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证券评级机构;证券投资咨询与服务机构。
四、自律性组织:指按照行业规定,实施自我监管,以保证市场公平、有效的组织。一般包括行业协会、证券交易所等,目前我国的自律组织主要有中国证券业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五、监管机构:指按照证券法规和行业规定,对证券发行、交易活动及市场参与者行为实施监督和管理的机构。目前,我国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的机构主要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 好的股票市场的构成要素及形成路径
所谓股票市场就是股票发行和交易的场所。从股市的参与者角度来看,股票市场主要由市场主体、交易所、中介机构、自律性组织和监管机构构成。
(1) 市场主体。包括证券发行人和证券投资人。证券发行人指按照《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具备发行证券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企业、金融机构、社会基金、外国投资者等。在我国现今股市上,尽管个人投资者还占
有相当大的比重,但机构投资者队伍和影响力却正在逐步壮大。目前外国投资者已经可以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内地A股。
(2) 证券交易所。它是提供证券集中竞价交易场所的机构。目前,中国内地有两个证券交易所,即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3) 中介机构。指参与到股票发行、交易过程中的有关机构,主要包括: 证券承销商和证券经纪商;具有证券律师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信用评级机构;证券投资咨询与服务机构。
(4) 自律性组织。指按照行业规定,实施自我监管,以保证市场公平、有效的组织。一般包括行业协会、证券交易所等,目前我国的自律组织主要有中国证券业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5) 监管机构。指按照证券法规和行业规定,对证券发行、交易活动,及市场参与者行为实施监督和管理的机构。目前,我国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的机构主要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所属派出机构。
3. 中国股市的组织机构是怎样的
证券市场是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
证券市场的结构:
1、层次结构:一级市场、二级市场
2、多层次资本市场:这个很多
3、品种结构:股票市场、基金市场、债券市场、衍生品市场
4、交易所结构:有形市场、无形市场
证券市场的基本功功能:
1、筹资-投资功能
2、定价功能
3、资本配置功功能
证券市场的参与者
一、证券的发行人
(一)公司(企业)
(二)政府和政府机构
(三)金融机构
二、证券投资人
(一)机构投资者
(二)个人投资者
三、证券市场中介机构
(一)证券公司
(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三)证券服务机构:
主要包括投资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证券信用评级机构等
四、自律性组织
(一)证券交易所
(二)证券业协会
(三)证券监管机构
五、证券监管机构
在我国证券监管机构是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国务院授权和依照相关法律对证券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管。
他的主要职责是:依法指定有关证券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负责监督有关法律的执行,负责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全国的证券发行、证券交易、中介机构的行为等依法试试全面监管,维持公平而有序的证券市场。
4. 证监会 证券业协会 证券交易所 区别
证监会、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有3点不同:
一、三者的组织性质不同:
1、证监会的组织性质:属于监管机构。
2、证券业协会的组织性质:属于自律性组织。
3、证券交易所的组织性质:属于自律性组织。
二、三者的概述不同:
1、证监会的概述: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其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2、证券业协会的概述: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业自律性组织,属于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接受中国证监会和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3、证券交易所的概述: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三、三者的主要职责不同:
1、证监会的主要职责:
(1)研究和拟订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制定有关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规章、规则和办法。
(2)垂直领导全国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对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管理有关证券公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
(3)监管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债券和国务院确定由证监会负责的债券及其他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监管证券投资基金活动;批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
2、证券业协会的主要职责:
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证券法律、行政法规;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中国证监会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收集整理证券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组织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
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业务纠纷进行调解;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3、证券交易所的主要职责:
(1)证券交易所应当为组织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并按交易日制作证券市场行情表,予以公布。未经证券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
(2)证券交易所有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办理股票、公司债券的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事务。
(3)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证券交易所采取技术性停牌或者决定临时停市,必须及时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5. 证券市场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证券市场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证券市场参与者、证券市场交易工具和证券交易场所等三个方面。
证券市场参与者
1.证券发行人
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债券、股票等证券的政府及其机构、金融机构、公司和企业。证券发行人是证券发行的主体。证券发行是把证券向投资者销售的行为。证券发行可以由发行人直接办理,这种证券发行称之为自办发行或直接发行。自办发行是比较特殊的发行行为,也比较少见。20世纪末以来,由于网络技术在发行中的应用,自办发行开始增多。证券发行一般由证券发行人委托证券公司进行又称承销,或间接发行。按照发行风险的承担、所筹资金的划拨及手续费高低等因素划分,承销方式有包销和代销两种,包销又可分为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
2.证券投资者
证券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资金供给者,也是金融工具的购买者。证券投资者类型甚多,投资的目的也各不相同。证券投资者可分为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两大类。
(1)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是指相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拥有资金、信息、人力等优势,能影响某个证券价格波动的投资者,包括企业、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如养老基金、保险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等。各类机构投资者的资金来源、投资目的、投资方向虽各不相同,但一般都具有投资的资金量大、收集和分析信息的能力强、注重投资的安全性、可通过有效的资产组合以分散投资风险、对市场影响大等特点。
(2)个人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是指从事证券投资的居民,他们是证券市场最广泛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的主要投资目的是追求盈利,谋求资本的保值和增值,所以十分重视本金的安全和资产的流动性。
3.证券市场中介机构
证券市场中介机构是指为证券的发行与交易提供服务的各类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通常把两者合称为证券中介机构。中介机构是连接证券投资者与筹资人的桥梁,证券市场功能的发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证券中介机构的活动。通过它们的经营服务活动,沟通了证券需求者与证券供应者之间的联系,不仅保证了各种证券的发行和交易,还起到维持证券市场秩序的作用。
(1)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是指依法设立可经营证券业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有承销、经纪,自营、投资咨询、购并、受托资产管理、基金管理等。证券公司一般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
(2)证券服务机构
证券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法人机构,主要包括财务顾问机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证券信用评级机构等。
4.自律性组织
自律性组织包括证券交易所和证券行业协会。
(1)证券交易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交易所是提供证券集中竞价交易场所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其主要职责有:提供交易场所与设施;制定交易规则;监管在该交易所上市的证券以及会员交易行为的合规性、合法性,确保中场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2)证券业协会
证券业协会是证券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证券业协会的权力机构为由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加入证券业协会。证券行业协会应当履行协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组织会员执行有关法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制定规则,组织培训和开展业务交流,调解纠纷,就证券业的发展开展研究,监督检查会员行为,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赋予的其他职责。
(3)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按照《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实行行业自律管理。我国的证券登记结算结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5.证券监管机构
在中国,证券监管机构是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它是国务院直属的证券管理监督机构,依法对证券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管。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行业性法规的起草,负责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负责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全国的证券发行、证券交易,中介机构的行为等依法实施全面监管,维持公平而有秩序的证券市场。
交易工具
证券市场活动必须借助一定的工具或手段来实现,这就是证券交易工具,也即证券交易对象。证券交易工具主要包括:政府债券(包括中央政府债券和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公司(企业)债券、股票、基金及金融衍生证券等。
证券交易场所
证券交易场所包括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两种形式。场内交易市场是指在证券交易所内进行的证券买卖活动,这是证券交易场所的规范组织形式;场外交易市场是在证券交易所之外进行证券买卖活动,它包括柜台交易市场(又称店头交易市场)、第三市场、第四市场等形式。
6. 证券市场有五个参与主体他们分别是什么
证券市场主体是指证券发行人和证券投资者。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债券和股票的政府及其机构、金融机构、公司和企业。证券发行人可分为债券发行人和股票发行人。证券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资金供给者,众多的证券投资者的存在保证了证券发行的完成,同时,也活跃了证券市场的交易。
7. 证券市场的参与者有哪些
1发行人:政府、政府机构、公司(企业)
2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政府机构、金融机构、企业和事业法人、各类基金。
政府机构:中央银行、我国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指定专门机构。
金融机构:证券经营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经营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主权财富基金、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各类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社会公益基金。
3中介机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包括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4自律性组织: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5监管机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8. 证券市场的参与(微观)主体有哪些
答:证券市场的参与主体
1、证券发行人
主要包括政府、金融机构、公司。
2、证券投资者
主要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3、中介服务机构
主要包括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资信评级机构、投资咨询机构等。
4、证券监管机构
包括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5、自律性组织
包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
9. 股票市场主要参与主体有哪些
(1)发行人: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股票的发行主体,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股票。
(2)投资者:主要是指以获取股息或资本收益为目的而买入股票的机构或个人。相应地,投资者可分为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两大类。
(3)中介机构:指为股票的发行、交易提供服务的各类机构。在股票市场起中介作用的机构是证券公司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
(4)自律性组织:包括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5)监管机构:指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普通投资者的日常投资行为,例如证券买卖和投资咨询等,大多通过证券公司进行,所以与投资者关系最为密切的中介机构是证券公司。
10. 什么是证券自律管理机构有什么特征吗
证券自律管理机构是通过制度公约、章程、准则、细则,对证券市场活动进行自我监管的组织。自律组织一般实行会员制。符合条件的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它机构,可申请加入自律组织成为其会员。如证券同业公会、证券交易所等。我国的自律性监管机构主要有:中国证券业协会、上海、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
特征:1.为组织公平的集中竞价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并按交易日制作证券市场行情表,予以公布。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股票、公司债券的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事务。
3.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证券交易所采取技术性停牌或者决定临时停市,必须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4.对在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交易实行实时监控,并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对异常的交易情况提出报告;对上市公司披露信息进行监督,督促上市公司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
5.依照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制定证券集中竞价交易的具体规则,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会员管理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从业人员业务规则,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6.对违反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证券交易人给予纪律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可撤销其交易资格,禁止其入场进行证券交易。
拓展:概念与设立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应具备下列条件:⑴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⑵具有证券登记、托管和结算服务所必须的场所和设施;⑶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⑷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名称中应当标明证券登记结算字样。
职能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履行下列职能:⑴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⑵证券的托管和过户;⑶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和交收;⑸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⑹办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查询;⑺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责任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责任包括:⑴应当向证券发行人提供证券持有人名册及其有关资料;⑵应当根据证券登记结算的结果,确认证券持有人持有证券的事实,提供证券持有人登记资料;⑶应当保证证券持有人名册和登记过户记录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篡改、毁坏;⑷应当妥善保存登记、托管和结算的原始凭证,重要的原始凭证的保存期不少于20年。⑸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保证业务的正常进行:①具有必备的服务设备和完善的数据安全保护措施;②建立健全的业务、财务和安全防范等管理制度;③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