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限售股解禁即主要俗称“大小非”对公司股票的影响也要一分为二地看待,它既非洪水猛兽,也非救命稻草。我认为,“大小非”对本公司股票的影响是涨跌互现,其影响可能有这么几个条件:
一是看跟随大盘所处的时期是牛市还是熊市或者是牛市向熊市的转换时期还是熊市向牛市的转换时期,这个时期非常重要,它从价值上决定公司股票是抛售、转移还是惜售、持有,这是根本的利益取向;
二是看股东对象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还是其他股东,这一点决定了对股票的负责程度;
三是看是大非还是小非以及股票的筹码集中度大小。
这里采用的不是实际控制标准,而是绝对数量标准。这一认定与国资部门的标准是一致的。这样,一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就会出现有意思的情况:在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即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的情况下国有股权的性质发生变化。
(1)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扩展阅读:
有限售条件股份分类为:
1、国家持股,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如国有资产授权投资机构)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2、国有法人持股,是指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事业单位以及第一大股东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且国有股权比例合计超过50%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3、其他内资股,是指境内非国有及国有控股单位(包括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及境内自然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4、外资持股,是指境外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B. 限售股份和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有什么区别
限售股份是上市公司全部股份中“限”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在股市出“售”的“股份”。解除限售存量股份:在上市公司全部股份中有一部份是首次在股市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这一部份股份是有限售期的,限售期满,解除限售就是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C.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要过多久才能解禁
按照证监会的规定,股改后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
取得流通权后的非流通股,由于受到以上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称之为限售股。
ps: (IPO限售股: 新股上市日起3个月,网下配售股票上市流通。上市日起1~3年,原股东的限售流通股陆续上市流通。限售流通股的锁定期结束后,持股人可以直接按照市价减持,不需要支付对价。)
D. 解除股份限售的介绍
解除股份限售:股份限售是指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国家和个人的持股是不流通的。
E.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是啥意思
中国证监会2005年9月4日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改革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就是股票解除禁止,允许上市流通
参考自“财富新天地”
F. 限售股解禁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会有限售股呢融资融卷又是什么意思呢
你好,股票解禁,就是限售股的限售期结束了,变成可流退股市。主要分为两大类:
一、首发限售股
公司IPO申请上市,首发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属于首发限售股,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普通股东(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也不存在突击入股情况: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一年。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限售股,自上市之日起锁定一年,离职后锁定半年。
二、增发限售股
增发限售股,是已经上市的公司,通过增发新股的方式融资进行非公开增发,这部份股票也有限定期。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解禁,就是以上两类限售股锁定期已满,解除禁售。解禁会增加上市公司的流通股份,增加股票实际供给,肯定是利空。但解禁股并不是一解禁就可以直接套现卖出,需要按照减持股份相关规定进行减持。
根据2017年新修订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沪交易所相关细则,持有公司IPO前发行股份的所有股东均都被纳入监管范围(修订前仅限制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要遵守相关减持规定。主要规定包括:
(1)集中竞价交易退出:任意连续90自然日内减持数量公司总股本1%。(2)大宗交易退出:任意连续90自然日内减持数量公司总股本2%,而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股份。
融资融券交易,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
G. 解除限售股份是利好还是利空
解除股份限售:股份限售是指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国家和个人的持股是不流通的。
它是国家控制企业过渡的一个手段,随着市场波动和实际的需要的趋势,所采取的一种方法。解除股份限售是市场成熟的表现,回归市场是经济的本身价值的回归。市场的需求产生企业,企业的生存来自于市场。
中国证监会2005年9月4日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改革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就是股票解除禁止,允许上市流通。
应答时间:2021-04-02,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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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次解除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的数量 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一般地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募集对象的特定性;
其二,发售方式的限制性。这两大特质使得其能够在许多国家获得发行审核豁免。
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给予豁免,并不贬损证券法的目的与功能。证券法的立法目的之一是,通过强制性信息披露使投资者获取足以能使自己形成独立投资决策的信息,以尽力消除认购者与发行人之间以及认购者内部一般投资人与机构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最终使证券市场这一以信息与信心为主导的市场得以稳健运行,市场效率得以发挥。[2] 因此,以强制信息披露为根本核心的现代证券法正是通过对中小投资人的保护从而实现现代法制所追求的实质公平。
而非公开发行的特质使之无需证券监管的直接介入即可达到这种公平,或者说,至少不会损害这种公平。
首先,非公开发行对象是特定的,即其发售的对象主要是拥有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优势的机构投资者及其他专业投资者,他们具有较强的自我保护能力,能够作出独立判断和投资决策。
其次,非公开发行的发售方式是有限制的,即一般不能公开地向不特定的一般投资者进行劝募,从而限制了即使出现违规行为时其对公众利益造成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在这种情形下,通常的证券监管措施,如发行核准、注册或严格的信息披露,对其就是不必要的,甚至可以说是一种监管资源的浪费。因此,给予非公开发行一定的监管豁免,可以在不造成证券法的功能、目标受损的前提下,使发行人大大节省了筹资成本与时间,也使监管部门减少了审核负担,从而可以把监管的精力更多地集中在公开发行股票的监管、查处违法活动及保护中小投资者上,这在经济上无疑是有效率的。
I.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是什么意思
以前内部股解禁的部分本次和公开发行的股票一起上市,这部分数量有多少。例如内部发行了500万股本次解禁了300万股,这300万股就和公开发行的股票一起在股市上流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