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调出融资标的股票名单一览表
Ⅰ 股票融资融券的标的股都有哪些
你好,在证券交易所及证券公司规定的标的证券范围内的股票可以使用融资融券,一般可以在股票软件里看代码前有一个明显标记“R”,凡是有此标记的个股,都可以作为担保市值标的。
【标的需满足的条件】
1.在交易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
2.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3.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4.在最近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5.(上海市场)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6.股票交易未被交易所实施风险警示;
7.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只有满足以上条件才可以成为融资融券使用的股票,目前能“融资融券”的个股有1000左右。
Ⅱ 如何查询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名单
1.网站查找。一般的证券官方网站都有详细的名单。可以复制到EXCEL表格。2.账户查找。如果开通了融资融券帐户,相应的选单下可以看到标的股。或者开一个虚拟账户。3.界面查找。打开一支股票,股票名称前面标有“R”的股票的融资融券标的股。4.F10资料查找。只要是融资融券标的股,F10资料里会有详细的数据。
Ⅲ 目前融资融券标的股票有哪些
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选择标准和名单。
证券公司向其客户公布的标的证券名单,不得超出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具体以所属券商为准。
Ⅳ 为什么要 调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名单
融资融券标的证券为理财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在合作所上市超过3个月;二、融资买入标的理财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理财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三、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四、在最近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1.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000万元;2.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3.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五、(上海市场)理财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六、理财合作未被合作所实施风险警示;七、合作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合作所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从满足细则规定的证券范围内,审核、选取并确定可作为标的证券的名单,并向市场公布。
Ⅳ 调出融资融券名单是什么意思
你好,就是调出标的名单,也就是不可以融资融券操作使用了。
Ⅵ 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名单怎么查
您好 就是股票代码前面有R字 或者融字的 就是融资融券标的
Ⅶ 证券调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名单是什么意思
就是该证券以后不能再融资买入,也不融券卖出了,一般这种情况出现在公司即将停牌(下市)前或者已经出现亏损后。
Ⅷ 什么情况下股票会进入终止上市程序并调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名单
1、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的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3、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3)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1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4)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
(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6、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1)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2)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3)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
(4)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5)公司最近2年连续亏损。
Ⅸ 什么股票会被调出融资融券标的 - 百度知道
沪深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选择标准和名单。证券公司向其客户公布的标的证券名单,不得超出沪深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具体以所属券商为准。
沪深交易所融资融券标的证券为股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
(二)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三)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四)在最近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000万元;
2.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
3.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
(五)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上海市场)
(六)股票交易未被沪深交易所实施风险警示;
(七)沪深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沪深交易所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从满足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规定的证券范围内,审核、选取并确定可作为标的证券的名单,并向市场公布。
标的股票交易被实行风险警示的,沪深交易所自该股票被实行风险警示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标的证券为创业板股票的,深交所自该公司首次发布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标的证券进入终止上市程序的,沪深交易所自发行人作出相关公告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证券被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的,在调整实施前未了结的融资融券合同仍然有效。证券公司与其客户可以根据双方约定提前了结相关融资融券合约。
参考资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
Ⅹ 融资融券新增标的股77只具体名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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