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企业更名东方集团股票
❶ 东方集团是什么股
是综合类股票
具体:粮食收购。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的项目除外,国营贸易或国家限制项目取得授权或许可后方可经营)。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对外工程承包,职业中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经销建筑轻工材料,家具,家居装饰材料,建筑机械,五金交电,卫生洁具;生产、销售电接触材料品,开发无银触头相关产品;粮食销售,水稻种植,优良种子培育、研发。
据传该股最近有矿产资源注入,我也持有这只股票。
有问题可以发消息给我哦。
请采纳。
❷ 东方创业将什么股权转给了东方集团
1、上海正大景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深圳市中科宏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同意收购东方家园实业有限公司合计百分之陆拾伍(65%)的股权,其中,甲方收购百分之叁拾叁(33%),乙方收购百分之叁拾贰(32%)。
2、经综合考虑东方家园实业有限公司和相关公司的资产(包括商标等知识产权)、负债、利润等经营情况,以2010年9月30日的东方家园实业有限公司和相关公司的会计报表中的净资产值为基础,受让价格分别为人民币243,692,307.69元和人民币236,307,692.31元,总计为4.8亿元人民币,但最终的定价以各方共同选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所作的评估为准,评估机构评估的评估价格与前述股权收购价格相比出现超过百分之三(3%)的差异时,股权受让方可以选择不交割。本协议自动终止。
3、在本协议签署日后的三(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东方家园有限公司支付前述全部股权收购价格,共计人民币肆亿捌仟万元(RMB480,000,00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不随评估值进行调整,在交割日该等预付款自动转为股权收购价格。
4、本协议签署后,原2008年6月18日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失效。
5、各方一致同意将尽最大努力不迟于2011年1月31日("最终截止日")实现交割。腾讯众创空间,响应国家政策的号召
❸ 我买了一百股“东方集团”,那么这些钱是谁拿去了
卖家,跟东方集团无关。
❹ 东方电气股票与东方集团有否关联
东方电气(600875)是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简称,主营业务:水力发电设备、汽轮发电机、交直流电机、控制设备制造销售等
东方集团(600811)是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简称,主营业务:商业银行、人寿保险业务;建材连锁超市;港口交通;加工制造业和房、地产开发等
这是两家独立的上市公司,不存在什么关联
❺ 东方集团是什么板块的股票
公司简介: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1992年12月经黑龙江省体改委黑体改发[1992]第417号文批准对原东方集团进行改组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以募集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于1994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行业属综合类。 经营范围:
经代理对原苏联开展工程承包,经济技术合作,劳务输出,易货贸易,销售易货商品,房地产综合开发,建筑设计、施工、装饰,水暖电气安装。经销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
❻ 东方集团股票如何值得拥有吗
东方集团是一家大型投资控股型企业集团,目前主营投资和经营:金融保险业、建材流通业、其他产业等,是中国民生银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有限公司的大股东之一。控股企业有东方置业有限公司、东方集团财务公司、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均属各领域具有代表性的企业。目前公司参与的金联汇通与公安部合作研制eID项目,未来前景明朗。
新型城镇化、新农业、eID信息产业、银行证券业均有涉足,涉足产业均属于朝阳行业,所以股票目前估值仍然偏低,还是值得买入的。投资谨慎,仅供参考。
❼ 东方集团的股票怎么样
东方集团该股的操作策略是只要能够维持在5日线上继续震荡走高还有看高8.1,但是如果该股后市有效失去5日线收复不了,就不建议介入了,观望为主,如果连10日线都破了可以不考虑该股了,以上纯属个人观点请谨慎采纳朋友.
❽ 东方集团是哪年上市的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1992年12月经黑龙江省体改委黑体改发1992第417号文批准对原东方集团进行改组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以募集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于1994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❾ 东方集团股票是否是国企央企改革股
东方集团创建于1978年,是一家大型投资控股型企业集团。控股股东为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占27.98%。东方集团没有国企央企背景,所以不是国企央企改革股。
❿ 600811东方集团何时股改的,当时有什么股改承诺.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2006-08-09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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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2.5股的定向转增股份。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8月10日。
● 复牌日:2006年8月14日,本日股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 自2006年8月14日(与复牌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东方",股票代码"600811"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7月31日经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公告于2006年8月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本公司以现有流通股股份530,371,903股为基数,以公司资本公积金向本次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132,592,976股,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5股的转增股份,非流通股股东获得所持非流通股份的上市流通权。若按送股方案换算,则流通股股东获送的股份数为39,792,635股,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0.6385股。
同时,本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1)东方实业持有的东方集团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上述承诺期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原东方集团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东方集团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2)东方实业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的24个月内,将在适当时机增持股份;
(3)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若公司经营业绩无法达到以下设定目标或条件,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放弃2006年至2007年两年的收益分配权;
1)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05年度的净利润为基准,若公司2006年至2007年度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低于20%;
2)公司2006年至2007年度中任一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4)东方实业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的12个月内,进行资产重组,注入金融或能源、矿业类优质资产,以有效提升公司长期盈利能力。上述重组事宜须得到监管部门的批准。
2、方案实施的内容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2.5股的定向转增股份。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执行对价安排前 本次执行数量 执行对价安排后
序号 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数量(股) 本次执行对价安排现金金额(元)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27,422,607 30.01% 0 0 227,422,607 25.54%
合计 227,422,607 30.01% 0 0 227,422,607 25.54%
三、股权登记日和上市日
1、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6年8月10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8月14日,本日股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8月14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东方",股票代码"600811"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2006 年8月10日(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转增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 股份性质 变动前(股) 变动数(股) 变动后(股)
非流通股 社会法人股 227,422,607 ‐227,422,607 0
非流通股合计 227,422,607 ‐227,422,607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社会法人股 0 +227,422,607 227,422,607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0 +227,422,607 227,422,607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流通股 530,371,903 +132,592,976 662,964,879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530,371,903 +132,592,976 662,964,879
股份总额 757,794,510 +132,592,976 890,387,486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4,519,374 G+24个月后 无
89,038,749 G+36个月后 无
138,383,858 G+48个月后 无
八、其他事项
1、咨询联系办法
公司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35号
邮政编码:1500001
电 话:0451-53666028
传 真:0451-53666028
2、财务指标变化
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方案后,按新股本摊薄计算,公司2005年每股收益为0.11元。
九、备查文件
1、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集团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5、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方集团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