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股票公开发行股份
㈠ 香港上市公司的原始股有锁定期吗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对员工持有的股份,没有锁定期的规定。
㈡ 什么是股票的公开发行
你好,公开发行指发行人通过中介机构向社会公众公开地发售证券。在公募发行情况下,所有合法的社会投资者都可以参加认购,包括个人投资者、法人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等。
㈢ 港股IPO与大A股有什么不同
两大交易平台
A股如今拥有2家交易所——上交所和深交所;证券市场有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三个交易平台。联交所作为香港仅有的证券交易所,承担相应的职责。
在联交所上市的港股主要分为两大类:主板市场和GEM(创业板)市场。诸如海底捞、小米、平安好医生,都是选择在主板上市。
与A股现行的审批制不同,港股采取注册制,但这并不意味着仅需备案即可上市,港股上市仍需符合要求。
拟上市公司的申请由联交所予以审批,具体则是由联交所上市科及上市委员会执行。一般情况下,上市申请人只需与联交所打交道即可。
五种上市方式
据《上市规则》,港股主板的上市方式主要有如下五种:
发售以供认购。发售以供认购是发行人发售他自己的证券或其代表发售发行人的证券,以供公众人士认购。认购必须刊发上市文件,且全数包销。这种方式与A股的IPO相当。
发售现有证券。发售现有证券是已发行证券的持有人或其代表,或同意认购并获分配证券的人或其代表,向公众人士发售该等证券。该方式必须刊发上市文件。该方式类似解禁后的“大小非”减持股份。
配售。配售是发行人或中介机构向主要经其挑选或批准的人士,发售有关证券以供认购或出售有关证券,此等方式一样需要刊发上市文件。配售类似A股的定向增发。
公开招股。与配售联系紧密的还有公开招股,是指向现有的证券持有人作出要约,使其可认购证券(不论是否按其现时持有证券的比例认购证券),但该等证券并非以可放弃权利文件分配。公开招股可与配售一并进行,成为附有回补机制的公开招股。
供股。供股是向现有证券持有人作出供股要约,使他们可按其现时持有证券的比例认购证券。在一般情况下,所有供股须获全数包销。在不抵触现有条款情况下,从新申请人的证券开始在本交易所买卖的日期起计12个月内,发行人不得进行供股。供股类似于A股的配股。
介绍。介绍是已发行证券申请上市所采用的方式,该方式毋须作任何销售安排,因为寻求上市的证券已有相当数量,且被广泛持有,故可推断其在上市后会有足够市场流通量。采用介绍方式上市,必须刊发上市文件。
A股很少采取介绍这种方式上市,而之前撤回A股IPO,改赴港股上市的碧桂园物业就是计划采用介绍方式上市。
上述上市方式中,有一些属于再融资领域,而与IPO对应的,更多的方式还是发售以供认购。除上述方式以外,港股还有其他不常见的上市方式,在此不一一赘述。
㈣ 香港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最低比例是多少
主板上市公司的最低公众持股量须为5,000万港元及已发行股本的25%,如果发行人的市值超逾100亿港元,则该比例可由联交所酌情降低至不少于15%
㈤ 港股新股的配售机制是怎么样的
香港新股一般会分为国际配售和公开发售两部分,90%的股票会在国际配售配发,保荐人和包销商都是投行或券商,他们会把股票配发给比较有实力的基金、机构或个人客户,一般而言这类客户资产值要达3000万港币以上或有800万投资组合才符合配售资格;另外的10%就是公开发售,给所有投资者去认购。
如果说公开发售很火热,就会在国际配售回拨给公开发售,例如超100倍以上,会回拨50%到公开发售,那国际配售跟公开发售就会变成各50%。在这里创业板和主板都是一样的回拨机制。例如最近的叙福楼集团,公开配售的认购倍数达到1087倍,于是国际配售即回拨了50%给到公开配售,最后国际配售和公开配售的比例是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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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股票增发 与公开发行股票(已上市了的)有什么区别
如果上市公司为一些情景看好的项目定向增发,就能受到投资者的欢迎,这势必会带来股价的上涨。反之,如果项目前景不明朗或项目时间过长,则会受到投资者质疑,股价有可能下跌。
如果大股东注入的是优质资产,其折股后的每股盈利能力明显优于公司的现有资产,增发能够带来公司每股价值大幅增值。反之,若通过定向增发,上市公司注入或置换进入了劣质资产,其成为个别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或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主要形式,则为重大利空。
如果在定向增发过程中,有股价操纵行为,则会形成短期“利好”或“利空”。比如相关公司很可能通过打压股价的方式,以便大幅度降低增发对象的持股成本,达到以低价格向关联股东定向发行股份的目的,由此构成利空。反之,如果拟定向增发公司的股价跌破增发底价,则可能出现大股东存在拉升股价的操纵,使定向增发成为短线利好。
因此判断定向增发是否利好,要结合公司增发用途与未来市场的运行状况加以分析。一般而言,对中小投资者来说,投资具有以下定向增发特点的公司会比较保险:一是增发对象为战略投资者,定向增发有望使公司的估值水平提高,进而带动二级市场股价上涨;二是增发对象是集团公司,有望集团公司整体上市,消除关联交易;三是增发对象是大股东,其以现金认购,表明大股东对上市公司发展的信心;四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较好且建设期较短的公司;五是当前市价已经跌破增发价或是在增发价附近等,且由基金重仓持有。
㈦ 股份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一般占到公司全部股票份额的多少呢紧急求助,谢谢!
这要分为IPO还是再融资。如果是IPO,那么要分发行和上市两部分来考虑。
以IPO为例,
从发行的角度,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量不得少于发行后总股本的35%。也就是说,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不能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65%。
从上市的角度,公开发行的股票要达到公司总股本的25%以上;如果公司总股本在4亿元以上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要达到总股本的10%以上。这一条无论是IPO还是再融资的公司如果要上市都必须满足的条件。
㈧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股权清晰怎么理解
首发办法第13条明确规定: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因此,股权清晰是境内企业首发上市的必备条件。
(一)委托持股
企业内部委托持股的问题很普遍,企业拟上市前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思路都很相似,一般都是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来进行清理。委托持股有两种不同的模式,每种模式解决方式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
第一种是为了规避200人股东而进行的委托持股,该种情形下可通过受让方受让实际股东的有关股权来解决。但在采取这种方式解决委托持股问题的时候需要尤其解释以下问题:
1、股权受让方的背景以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2、股权转让的价格是否合理;
3、股权转让的有关决策程序是否完备;
4、股权转让是否是转让方全部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否会存在潜在的风险和纠纷。
第二种是不委托持股股东人数也不超限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证监会仍然会关注企业委托持股问题:
1、公司发生委托持股的背景和真实原因;
2、委托持股清理之后名义股东是否将股权全部转让给实际持有人,是否存在股东退出和新股东受让的情形;
3、股权转让的有关决策程序是否完备;
4、股权转让是否会存在潜在的风险和纠纷。
无论委托持股是哪一种情形,只要发生委托人进行股权转让,证监会都会关注:股权转让方是否知悉发行人的上市计划?是否为自愿同意转让?股权转让价格如何制定,是否存在潜在纠纷?
【案例】哈尔滨九州电气历史上存在委托持股情形,其股东哈尔滨创新投资发展的注册资本实际是其工商登记的自然人股东受九州电气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经理及关键岗位职工委托投资形成。九州电气上市前,代持人与实际出资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将股权转让给实际出资人,代持人承诺不会向实际出资人以及以后继承人主张任何异议、权利,并进行公证。政府部门对此出具确认函,确认了这一事实;现有股东出具承诺函,承诺股权不存在代持。
值得提醒的是,为了避免麻烦的发生,企业最好将委托持股清理方案进行公证,比如对《确认函》进行公证。被代持股东向代持股东及股权受让方出具《出资转让确认函》,确认被代持股东同意委托代持股东向股权受让方转让其代为持有的出资,并授权其办理出资转让相关事宜;被代持股东确认其知悉公司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计划申请在国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承诺并保证未在上述拟转让的出资上设有任何抵押或者第三方权益(该代持关系除外),确认与代持股东及股权受让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争议,今后被代持股东也不会提出任何有关上述拟转让出资的异议、索赔或权利主张;同时,被代持股东确认,出资转让完成后,被代持股东不再持有公司出资,也未委托他人代其持有,亦未代他人持有公司出资。
(二)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可能存在股权司法诉讼或冻结以及其他第三方权利,从而影响到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或是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因此证监会也会关注股权质押问题。股权质押审核的重点在于公司控股股东是否会因为股权质押而导致存在重大到期未履行债务、可能被实施行政处罚,是否会因此对拟上市企业有资产侵占的动机等等,如果有这样的风险,那就必须谨慎处理。如果没有,那企业只要正常披露并解释股权质押的原因,并尽快解除股权质押即可。如果金额不大,不一定非得在上市前清偿完毕,但需要证明债务能够按期清偿。
股权质押一般是控股股东用自己的股权为企业融资进行担保,这种情况一般没有问题,因为股权质押的理由合情合理且无恶意,债务人具有一定偿还能力。而如果是股东为了自己的债务而将股权质押,证监会基本不会给予认可,但如果是持股不到5%的股东因债抵押股权的话,一般应该不存在问题。
【案例】创业板上市公司向日葵的股权质押在香港进行,且公司股权质押是一个连环套式的质押,归根到底不是发行人的股权存在瑕疵,而是实际控制人的控制权存在瑕疵:香港优创以其持有的向日光科股权、SFHCL以其持有的香港优创股份、贝迪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SFHCL股份、吴建龙以其持有的贝迪投资有限公司股份共同对定期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股权质押最好的解决方式肯定是清偿债务解除质押,而向日葵对股权质押问题的解决是将质押责任进行转移:该等担保责任转由香港德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持有之浙江龙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浙江优创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及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向日葵股权质押问题的解决方式能够被证监会认可,恰好也说明了证监会关注实质大于形式。
㈨ 港股与大陆股有什么不同
香港股市与大陆股市的区别如下:
1、大陆股市有所谓涨跌停板制度,即涨跌波幅如超过某一百分比,有关股份即会停止交易一段指定时间;香港市场并没有此制度;
2、在香港证券市场,股份上涨时,股份报价屏幕上显示的颜色为绿色,下跌时则为红色;大陆股市则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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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答时间:2021-02-02,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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