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颐和集团有限公司的股票
1. 广州颐和集团总裁陈建华离职了据闻被颐和集团董事长卸磨杀驴了么
当事人离职的原因各种各样,属于个人隐私,外人请不传言。
离职原因大体有以下几方面:
1、感觉个人在公司发展的空间有限;
2、薪酬待遇与个人期望值有较大差距;(注:待遇比同地区同岗位平均水平低15%-20%,员工将对公司产生抱怨;待遇比同地区同岗位平均水平低25%,员工将极有可能选择离职)
3、员工与领导层之间的互相信用程度较差,员工与上司不容易沟通,想法得不到上司重视;
4、与领导人在公司理念上产生分歧(这条大都发生在企业高层离职上);
5、企业人际关系过于复杂,导致员工情绪低落、心情郁闷;
6、公司发生改制、股东或主要经营者更换等,被调整离职;
7、个人原因(如自己选择创业、离开企业所在城市、出国、考研等)选择离职;
8、公司对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不清晰,在员工晋升、培训、薪酬增幅、激励、承担更多工作责任方面与个人期望值有较大差距,员工感觉到成长机会较少而选择离职;
9、办公环境不佳,如有辐射、噪音、被动吸二手烟等;(这一项在女性离职原因中占有一定比例);
10、合同期满或项目(工程)到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
2. 广州颐和地产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颐和地产,创建于1992年,根植于广州,发展于全国,专注于特色豪宅产品的开发。公司总部设在广州,现有员工2000多人,业务领域涉及房地产开发和综合物业管理。
3. 广州颐和地产公司在重复抵押资产的情况下怎么还在欺骗投资人而私募资金30多亿进行上市路演哪
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知道的更全面一些!
【颐和盛世】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颐和盛世小区,佛山市狮山镇官窑社区附近,佛山一环官抱路出口。
如今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颐和盛世花园小区的现状真的“很黑”!不排除政府内部存在“腐败分子的残余力量”,在地方管理过程中,从中作梗!利用手中的职权,参与故意打压、迫害一方老百姓,从而引起社会重大矛盾和不满情绪。其变态心理在严重损害老百姓利益的同时,也达到了它“报复社会”的政治目的。这样一些人在政府内部的长期存在,只会给整个地方管理,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也是破环地方稳定的主要祸根,其破坏活动的后果也难以估量。本人长期深入实际经过多方调查走访,特此举报事实如下: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颐和盛世花园小区,长期存在多项“违法违规”事实,长期得不到解决。为此!众多业主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反应情况,但是一再被多个部门无缘无故拖延不决,特别是开发商的主管部门:“花都区住建局”。明知道该楼盘存在一系列问题,最基本的“电”都不够用,还继续“审批通过”在建新楼盘。实则拿人民群众的基本诉求当成儿戏,不顾广大业主的死活,视而不见。为此!政府、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各社会主体!存在严重失职。包括“广东省省长马兴瑞”也通过网站做出回复,但是其内容充满“戏剧色彩”(大家可以通过网络搜索查看),是2018年4月4日的答复,而是通过“广州市政府”做出的地方性处理意见,对事情的解决还相差甚远。广东省政府分明是在回避大家的问题,不想牵头尽快解决相关问题。法院的审判过程一样是充满戏剧性,不但允许“开发商方面”当庭胡说八道,还可以把具体的事实给说歪!然后,就是漫长的等待期,裁决结果还不一定能赢。拖延的目的耐人寻味,莫非是在等待“在建新楼盘”完工?或者是需要经过各方参与加工?各怀鬼胎!其办事效果,直接影响了在人民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如果全民效仿如此做事,恐怕谁也经受不起。人总得行的“正”,才能赢得尊重,才能解决好事情。开发商和地方政府长期与民为敌,把事实存在的事情都能走歪,长期解决不了,实在是天大的笑话。
譬如!
一、政府部门反复强调的事情,相关责任人落实不到位。
二、违背法院裁决,相关责任方不予执行!或者变相执行、拖延不决等!
三、相关责任人长期“侵害”广大业主的基本利益。对业主的维权诉求不予理会,甚至故意歪曲和刁难业主。等等!
根据以上情况表明,颐和盛世开发商首先构成以下违法事实:
对抗政府解决问题的决心!
对抗法律规定!
对抗广大业主的基本诉求!
……等等!——是“不法分子”的基本特征!
房产证——地跨两市交界(相似隔开的两个国家),各方利益交织纷争不断,主要问题还是出自开发商和当地政府,明知道该区域存在众多遗留问题,还继续开工建设新楼盘,各种理由和借口层出不穷,最为常见的是:“刚开始开发商挪用资金,而造成资金紧张;后来由于政策改变,需要土地编号才能办证,形成“飞地”,最终导致众多业主8年办不出房产证。后来经过多方艰辛万苦,当时的区房产局长在“维权现场”亲自承诺,会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房产证的办理,各级政府多部门也联合开会进行落实。于2018年9月前也已经达到预定办证期限,虽说有一部分已经陆续领到房产证,可是至今有些业主还是被开发商,以各种借口故意卡住不上传资料!开发商的做法,实际上已经违背各级政府,处理相关问题的决心。但没有任何人追究它们的责任。开发商和物业公司长期的故意拖延、不作为,从早期所养成的习惯中就可以发现,之前各种房屋质量问题,能在物业公司积累好多年,相关资料多达一尺多厚,都没能及时解决,才不断引起的强烈民愤。是严重影响民生的重要环节。
停车费——相关基层组织尚未健全的情况下,没有业委会授权和监督(时隔这么久,政府不愿意牵头组建“业委会”的目的是什么?莫非是要等待“在建新项目”落成吗?);当时最基本的房产证也没办理;各项举措均未落实等等!开发商就急着收取“停车费”!所收的费用去了哪都不知道,又没见到它们办多少实事,况且,返到拖出一箩筐的事很多年还没解决,只想着强制让业主出钱,实属欠妥。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又同属一家公司,明显是带有刻意盈利性质,怎能让人相信其收费的合理性?
交通出行——生活必须品,需要每天来回绕路走上20几里地,地处广州市管辖,其实小区门口的河对岸,便是要去的佛山市(官窑)社区市场。业主买房时候,由开发商多次承诺要“建桥”,一直到现在没能落实。路面狭小!附近又有两家“水泥搅拌站”;车多人多,事故常有发生。小区又不能提供便利的交通工具,每天上下班时间,小区楼吧客满为患!一直被物业管理人员不安排合理的时间和车辆,困扰着所有业主出行。随着小区入住率的提高和附近开发,交通压力与日俱增。经常出现为了抢占座位,业主之间发生矛盾。
教育——幼儿园和小学都有设立,全部成了开发商“盈利工具”,用于创办私立小学。幼儿园一直闲置着,供给小学生居住所用。业主的孩子,每天都要由老人家来回去到20几里外的学校进行接送,给家庭和孩子带来很多不便利因素。后来经过广大业主的集体维权,才换来政府同意开办幼儿园,但是,时间由原来的2019年3月份,变为“无法确定”。(截至2019年2月2日收到开发商通知,由“颐和盛世教育集团”负责开设“普惠幼儿园”,时间还是不能确定)。
基础设施——“电”是临时能用。由于地处偏远,又牵涉跨区域进行,开发商也是为了节省开支,“变压器”难以承受多数业主同时用电,即随时会面临“停电停水”等问题(目前还在继续开工建设新楼盘)。时刻准备着“柴油机”发电设备,断断续续的提供给现有业主用。就连做饭炒菜用的“液化气”,都是由“开发商和私人公司”共同接入的。因此,造成“水”、“电”、“液化气”等!生活开支普遍高于正常水平,况且用起来还很不省心。手机信号也不好,电脑网络断断续续,50兆还比不了人家10兆网速,据说在很早以前“开发商长期拖欠附近村庄的买地钱”,引起村民极大不满,很不愿意再给开发商打任何交道,进而村民就总会破坏其网络线路,政府也没办法解决。最终还是苦了颐和小区的所有业主,不能正常使用“网络”。这样对业主很是不公平!
环境污染——附近不出1公里就是佛山市工业区,附近也大大小小的企业无数,里边暗藏多家无牌无证企业,其中“废气污染”最为严重,很远都能闻到刺鼻的化学气味,在通风处的室内物品每隔两天就被染成黑色,特别是晚上和低气压、多风季节,废气污染更加严重,臭气能持续很长时间不会消散。由于地处两地分界处,每次投诉都很难奏效。
等等!买楼时候没有任何人“告知”你以上陷阱!才导致现有的3000多户居民,1万多人上当受骗。说它害人匪浅,绝不是子虚乌有之事。入住率已经超过1/3,政府还是不愿意牵头成立“业主委员会”,当初的红头文件也变成了一张张废纸。业主内部的“党员”又不敢自报奋勇出面,热心群众也受到各方欺压或“收买”,从多方面表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多次利用各种手段,故意挑拨业主之间的矛盾(其中最为明显的是:在地方政府组织开会时,开发商多次随意找几个人冒充业主代表参加会议,还故意轮番更换,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可想而知!)。由此!各种各样的不法分子趁虚而入,纯属鱼龙混杂,一盘散沙!最终什么问题也解决不了。业主的利益继续受到严重威胁,有时只能忍气吞声。这样下去哪里像是过日子的地方啊?是在花钱找气受。业主被多项重大事务缠身,根本无心正常工作和生活。
以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地方政府各部门还在睁只眼闭只眼,长期对不法分子,不采取任何行动,一再不作为,纵容犯罪!已经涉嫌重大包庇犯罪。令不法分子才有机可乘,特别是由“被告”共同拖延等待业主犯错,从而陷害业主,歪曲事实!再故意把问题复杂化,地方政府多个部门这样做的目的,明显是为“不法分子”打掩护,名副其实的成了保护伞,实则为“共犯”。从而造成问题越来越难解决,时间越长积累的问题就越多。如此下去,只会越抹越黑,严重破坏地方稳定。百害而无一利!
由此!也引发了大多数业主的不满。维权一直在进行,事情该落实的还是没落实。甚至出现“开发商”为了获取商业利益,参与或直接带领业主维权,譬如:在关于房产证维权时,开发商和业主内部“贪小便宜的几个帮手”相互勾结,忽悠不明事理的业主去找政府维权(特别是当时刚搬进小区不久的业主)。结果呢?虽说名义上为“房产证”让大家去参加维权,也确实获取房产局长当面“承诺办理”;参与的业主也吃了开发商所提供的一盒午餐饭。浑然不知!开发商当天喝酒潇洒后不久,实际上是提前获取了“新建楼盘的预售证”。紧接着包括“临水临电、跨江大桥等”在内!开发商为了获取政府资金支持,从而降低自己的投资成本,也正是为了【省钱】,同样是与业主里边的几个“帮手”搞里应外合。认真调查起来,业主在之前找政府维权活动的背后都有“开发商”的影子,包括本人初次维权,正是物业公司“杨毅”找的我。所以,广大业主对开发商充满着极大的不信任感,已经是由来已久。后来,随着事情的不断发展和演变,与各方面表现互相结合,更是确立了开发商的行为,具有浓厚的欺骗性。特别是在“停车费”问题上,开发商在收取“停车费”前,就已经利用各种方式,送出一部分“免费停车位”,也是业主内部互相证实过的。在各种疑问中,开发商坚持与广大业主长期不妥协,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利益冲突,迅速进入白热化敏感期,一系列纠纷和冲突案件层出不穷。况且,开发商与派出所的行为多次配合默契,在强行阻拦业主车辆出行后,即叫来警察录像,开发商的人则会提前撤离,事件多次反复出现,皆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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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概况
广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广州市人民政府“穗改股字[1992]14号”文批准,于1992年12月28日由广州市友谊公司改组设立。公司成立时股本为14,942.12万元,经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广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穗改股字[1998]6号文”批准送股后,总股本变更为17,930.54万元。根据广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1999年4月30日穗国资二[1999]54号文“关于广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界定的通知”,撤销广州友谊企业集团和广州友谊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后,将公司的原国有法人股15,074.54万股界定为国家股,股权由广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85号”文核准,公司于2000年6-7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同年7月18日社会公众股上市交易。发行社会公众股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3,930.54万元。2001年,根据穗编字[2001]96号文《关于印发的通知》,广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不再保留,其行政管理职能被划入广州市财政局,国家股股权管理也归属广州市财政局。由于历史的原因,股东名册中国有控股股东的名称一直没有变更,仍为“广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2005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其被授权代表广州市政府对公司的国家股股权履行出资人职责。有鉴于此,广州市国资委已依据相关文件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出国有控股股东名称变更登记申请,并于2005年12月1日完成了相关手续,公司的国有控股股东名称获准变更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1011106368,现注册资本为贰亿叁仟玖佰叁拾万元。
5. 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股票是不是值8亿多我决定收购这家企业!
你真有钱,你觉得你拿8亿就能拿下,想得美。他的注册资本都超过这个数,10亿。
6. 广州颐和商贸有限公司怎么样
广州颐和商贸有限公司是2018-01-17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棠德南路44号522房(不可作厂房使用)。
广州颐和商贸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40101MA5APBEK4F,企业法人邓丽清,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广州颐和商贸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贸易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日用家电设备零售;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箱、包批发;家具批发;香精及香料零售;白银制品批发;铂金制品批发;服装辅料批发;办公设备耗材零售;打火机及其零件制造;清洁用品批发;玩具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宠物用品零售;黄金制品零售;家用电器批发;帽批发;卫生盥洗设备及用具批发;鞋批发;照相器材批发;纸张批发;玩具批发;礼品鲜花零售;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品批发;黄金制品批发;眼镜批发;照相器材零售;其他人造首饰、饰品零售;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婴儿用品批发;家居饰品批发;珍珠饰品批发;电气设备零售;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铂金制品零售;白银制品零售;家用视听设备零售;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箱、包零售;眼镜零售;头饰批发;灯具零售;小饰物、小礼品零售;互联网商品零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五金零售;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婴儿用品零售;日用灯具零售;打字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零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棉、麻批发;服装批发;其他人造首饰、饰品批发;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不含药品及医疗器械);灯具、装饰物品批发;钟表批发;清扫、清洗日用品零售;日用杂品综合零售;服装零售;服装辅料零售;头饰零售;鞋零售;装饰用塑料、化纤、石膏、布料零售;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钟表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软件零售;家具零售;卫生洁具零售;计算机零售;日用器皿及日用杂货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帽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计算机零配件批发;网络销售预包装食品;预包装食品批发;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预包装食品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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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颐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颐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于1996年04月17日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何建梁,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地产咨询服务等。
法定代表人:何建梁
成立时间:1996-04-17
注册资本:812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4010140004184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颐和北街63号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