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恢复上市原有股份怎么算
1. 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购后,原来公司的原始股票怎么处理
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购后,公司原股份怎么处理由收购协议而定,如果是全资收购的一般向被收购公司的股东支付资金,收购股东的股份。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五十条收购人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应当提交以下备查文件:
(一)中国公民的身份证明,或者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
(二)基于收购人的实力和从业经验对上市公司后续发展计划可行性的说明,收购人拟修改公司章程、改选公司董事会、改变或者调整公司主营业务的,还应当补充其具备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的管理能力的说明;
(三)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被收购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应提供避免同业竞争等利益冲突、保持被收购公司经营独立性的说明;
(四)收购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2年未变更的说明;
(五)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说明;收购人或其实际控制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还应当提供其持股5%以上的上市公司以及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说明;
(六)财务顾问关于收购人最近3年的诚信记录、收购资金来源合法性、收购人具备履行相关承诺的能力以及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核查意见;收购人成立未满3年的,财务顾问还应当提供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诚信记录的核查意见。
境外法人或者境外其他组织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除应当提交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一)财务顾问出具的收购人符合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的条件、具有收购上市公司的能力的核查意见;
(二)收购人接受中国司法、仲裁管辖的声明。
(1)股票恢复上市原有股份怎么算扩展阅读
原始股的认购
对有意购买原始股的朋友来说,一个途径是通过其发行进行收购。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由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一年内不得转让,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
另外一个途径即通过其转让进行申购。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票为记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一年之后的转让应该在规定的证券交易场所之内进行,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则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转让。一些违规的股权交易大多数是以投资咨询公司的名义进行的,而投资咨询机构并不具备代理买卖股权的资质。
2.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票是怎样算的是卖掉老股东的原有股票还是怎么的
1、未上市并不打算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是无法发行股票,只能在内部认购股份。上市了股票就是可以在二级市场交易;不上市股票也可以在大股东之间交易,但是就不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证交易所,新三板等交易了。
2、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支股票背后都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时,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的。
3. 股份公司上市增量发行时,原有股东的股票怎么办
增量发行 :
增量发行是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方式之一。增量发行是指公司在原有股份基础之上,增发新的股票上市。增量发行的特点就是募集的资金归上市公司所有,总股本增加,随之净资产和市盈率都发生变化
另一个所常用的新股发行方式是存量发行。存量发行是原始股东把持有的股份出售给投资者而上市的方式。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别:
(1)增量发行使总股本增加。而存量发行不改变总股本。
(2)增量发行募集的资金归上市公司所有。存量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归原始股东,某种程度上相当于股东提前套现。
(3)增量发行有利于改变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壮大公司实力,从而创造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存量发行的资金归于发起人,对公司的基本面变化较小,在管理上甚至有弱化的可能。
(4)增量发行会引起公司净资产和市盈率的变化。存量发行不会引起这种变化。
(5)增量发行引起原有股东持股比例较小。而存量发行较大的改变了持股比例。
(6)增量发行容易引起超募及炒作。而存量发行不太会引起超募,供应量有保证。
(7)存量发行更容易引进战略投资者。
关于上市后股份锁定期的规定:
1、IPO锁定期;(1)《公司法》142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5.1.5,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5.1.6发行人向本所提出其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3)《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5.1.4发
关于上市后股份锁定期的规定:
1、IPO锁定期
(1)《公司法》142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5.1.5,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5.1.6 发行人向本所提出其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申请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申请并经本所同意,可豁免遵守上述承诺:(一)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二)因上市公司陷入危机或者面临严重财务困难,受让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获得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过和有关部门批准,且受让人承诺继续遵守上述承诺;(三)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3)《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5.1.4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5.1.5 发行人向本所申请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但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后,经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申请并经本所同意,可豁免遵守
前款承诺。
2、发行期间的锁定期
(1)《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24条:战略投资者不得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并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12个月,持有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25条:询价对象应当承诺获得本次网下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3个月,持有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3、股权分置改革中原非流通股转为流通股限售期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27条:改革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
4、上市公司董、监、高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
(1)《公司法》142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监、高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做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2)深交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第3条、《证券法》47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上司公司
所有,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其所得收益。
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5、上市公司重整中的锁定期
(1)《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第9条: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具体发行对象及其认购价格或者定价原则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确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上市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第10条:发行对象属于本细则第9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本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不得转让。
(2)《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43条: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36个月不得转让:
(一)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特定对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三)特定对象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
5、股权激励中的锁定期
(1)《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第3条第2点: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增量,即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取得股票,其实质属于定向发行,则参照现行《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有关定向增发的顶级原则和锁定期要去确定价格和锁定期,同时考虑股权激励的激励效应。
自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激励对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自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
(2)《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第22条: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每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其禁售期不低于2年。禁售期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和业绩目标完成情况确定激励独享可解锁期的股票数量。解锁期不得低于3年,在解锁期内原则上采取匀速解锁办法。
1、IPO前股东持有的股份一般锁定一年,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份锁定三十六个月。
2、IPO前十二个月内增资扩股的股份要锁定三十六个月(从新增股份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算起)
3、IPO前十二个月内进行过转增、送红股,视同增资扩股,锁定三十六个月(从新增股份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起算)
4、IPO前十二个月内其他股东以股权转让方式取得的股份,要锁定一年;但不排除根据监管层要求追加锁定的可能。但如果该等股份受让自控股股东,很可能要锁定三年。
5、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股东持有的股份,要锁定三年。
6、构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的,其持有的股份要锁定三年。
7、同时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其持有的股份可能要锁定三年。
8、对发行人业务有一定影响的股东,或作为战略投资者的股东,虽然其成为股东的期限已超过首发前十二个月,也可能要延长上市锁定期,锁定三十六个月。 此外,公司股东可以自愿作出超过法定要求的承诺。股东还可以追加承诺内容,如“锁定期+减持比例”的双重承诺。
4.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后,原股东股份怎么算
比如你们公司没上市之前是一千万的股份。你拥有一百万的股份。没上市你有十分之一的股权。但上市如果募集了九千万。总股本也就一个亿了。那你的一百万股份就只有百分之一了。不过原始股东在上市之前都会低价认购股份
5. 如果在原有的股票基础再增加股份成本价怎么算
这个是比较好算的,打个比方,你之前在x价格买入了y股。现在在w价格又买入了z股。那么计算成本价的公式就是(x*y+w*z)/(y+z)。
总成交金额除以总股数,得出来的就是成本价。上面的算法是没有扣除手续费的计算。
6. 上市公司分成两家后,原有的股票怎么分配.
记者:这就是您刚才说的史无前例的例子所在,经常出现这种公司合并情况的时候,尤其是上市公司他们都会关心散户的利益,大股东他们之间有协调的平台,但是小股东、散户只能在下面看着,这次是怎么考虑散户的利益不受影响?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韩增义:因为这次东北高速要进行体制改革,首先我们考虑是中小股、散户的利益。那么中小股的利益,我想我们肯定要他在分利之后,要比原来收的利益要多,首先我们新注入的资产,第二我们把这种资产收益率要比原来高。我们生领导已经明确表示,把吉林省最好的资产注入到上市公司,一定要让中小股得到实惠,让中小股满意,将来我们这个方案要在中小股当中得到顺利通过。至于他们所持有的这些股票,将来肯定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割办法,现在还属于我们这个方案过程中具体的怎么做,我还不便透露。
http://bbs.gpzm.com/thread-403503-1-1.html
7. 股票重组恢复上市开盘价如何确定
开盘价又称开市价,是指某种证券在证券交易所每个交易日开市后的第一笔每股买卖成交价格。世界上大多数证券交易所都采用成交额最大原则来确定开盘价。
如果开市后一段时间内(通常为半小时)某种证券没有买卖或没有成交,则取前一日的收盘价作为当日证券的开盘价。如果某证券连续数日未成交,则由证券交易所的场内中介经纪人根据客户对该证券买卖委托的价格走势提出指导价,促使成交后作为该证券的开盘价。在无形化交易市场中,如果某种证券连续数日未成交,以前一日的收盘价作为它的开盘价。
确定原则:
在股票交易中股票是根据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成交的,那么,每天早晨交易所刚上班时,谁是那个“价格优先者”呢?其实,早晨交易所的计算机主机撮合的方法和平时不同,平时叫连续竞价,而早晨叫集合竞价。 每天早晨从9:15-9:25是集合竞价时间。
8. 资产重组之前的股票怎么算
资产重组之前的股票怎么算 ?
这个问题有点难,实在是不好算。
不过有个简便算法,不知楼主是否同意?
如果资产重组之后的股票可以算做凤凰的话,那么,
资产重组之前的股票应该算做乌鸡。
希望能帮到你。
9. 股票恢复上市 股东如何办理手续
如果暂停上市的公司没有提出恢复上市申请或其恢复上市申请没有被交易所核准,则该公司将被终止上市。交易所对暂停上市的公司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后,根据有关规定,退市公司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将由一家具备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主办券商)代办转让,并在45个工作日之内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交易。
在交易所对暂停上市的公司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的5个工作日之内,退市公司及其主办券商将在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等)上刊登《代办股份转让股份确权公告》,该公告中会告知退市公司股东办理股份确权手续的开始时间、办理地点、需要携带的证件。
由于退市公司不再具备上市公司资格,退市公司的股东也就不能再利用原来的交易所系统转让手中的股票。根据规定,退市公司股东必须先开立股份转让账户(个人股东开户费30元,机构股东开户费100元),并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个人股东确权手续费10元,机构股东确权手续费30元)。个人股东开立股份转让账户时应携带身份证。机构股东开立股份转让账户时应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退市公司股东可以在具备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下属任一营业部办理股份转让账户开立、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个人股东在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时应携带身份证及股份转让账户卡。机构股东在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时应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股份转让账户卡。目前具备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包括:申银万国、国泰君安、国信、闽发、长江、银河、渤海等。
退市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前,股东应尽快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否则有可能无法赶上在该公司第一个交易日进行交易。退市公司挂牌之后,股东可以继续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但其股份需要经过两个交易日之后方可转让。
退市公司股东在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时,有可能会遇到一些意外情况,这些情况大多是历史遗留问题或各种技术性问题,给退市公司股东带来了不便。这些问题包括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姓名变更,机构名称、注册号码变更,机构注销、合并,或者上海股票账户卡、深圳股票账户卡信息错误等等,只要股东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各证券公司都能在规定的时间里为客户办理相关手续。